所谓报复, 自然也是有技巧的。
何叔光身份特殊,又是真正一心为国,愿意牺牲一切革命的人, 更是为了国家付出过大贡献的。
像他这样的人, 对不起温巧娘是真的,但是,若温巧娘要将何叔光报复的无法去做他的研究, 或是斗志全无, 别说后世那些人了,就是温巧娘自己, 或许也是不愿意的。
原因无他, 在这样特殊的时代, 也的确需要有这样一批人的存在。因为有了这些人,才能让革命进程加快,让国家早日安定。
何叔光是个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温巧娘也知晓这一点,所以没想过报复何叔光。但是, 温巧娘内心, 显然是恨着何叔光的,以及整个何家的。
丛夏揣度着温巧娘的内心, 当然,也是她自己看何叔光很不顺眼, 于是就决定小小的报复一下何叔光。
比如,让何家败落。
何家人自诩爱国,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何家老爷子经商头脑尤其好,赚来的钱,一部分用来钱生钱, 一部分换成金条存了起来,剩下的几乎有一半,何老爷子都是用来做慈善或是捐献给革命党购买物资,有时候还会安排大儿子去给对方送粮食,一切结束后,何家收着的革命党写的欠条,都有一小匣子。
而何家老大何伯清是家里的顶梁柱,何家老爷子年纪大了,就由何伯清满天下的跑,一是为了赚钱,经营家业,二也是在各地结交了不少好友,在他们有需要时,也会慷慨解囊,三来则是考察各地的情况,若有需要,便会出资做慈善,不知供养了多少战时孤儿和老人。
何家老二何仲明则开了一所学校,学校里教导的不只是男学生,还包括女学生。
恰好他的妻子在国内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子,又擅长教书育人,夫妻二人便开了这么一间学校,教导7—15岁的男女,非但教导传统国学,还会开设选修课程,教导外国语言、外国礼仪等,在芦花市也算是一所奇特的学校,偏偏这所学校的收费非常低,若是连这么低的学费都交不起的,学校还提供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让许多人对何家分外感激。
何家老三何叔光,自是不必多提。
然而,就是这样对外名声这般好,愿意出很多钱做善事的何家,却非要扣着温家的财产,非要占温家的便宜,丛夏也是看不明白何家的套路。
难道,是因为何家在人们看得到的地方,乐意做善事,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更喜欢做自己?
丛夏摇了摇头,觉得“五鬼运财术”,非常适合何家。
她非常想知道,何家若是没有钱了,是否还能继续做个人人皆知的“大善人”呢?
这一晚上,丛夏直到夜里三|点钟才休息。
她给自己喝了兑了灵泉水的奶茶后,就将脚上这双三寸金莲的裹脚布给解开了,露出了一双极其畸形的脚。
丑陋,扭曲,完全违背了正常的人体骨骼生长,却在一些口中,将之美化成了“三寸金莲”。何其可笑?
丛夏取了银针,自己给自己扎了一回,方觉这双脚还是自己的。
等做完这些,丛夏心中就隐约有了些想法,虽说现在新政府明文要求不得缠足,但缠足的陋习,在普通百姓中间早就深入人心,不是男人逼着女人缠足了,而是女人自己逼着女人缠足,母亲或祖母亲自给女儿孙女缠足的不在少数。
她们甚至不是不爱孩子,而正是因为爱,她们才必须要给孩子缠足——在她们看来,身为女人,只有缠足了,将来才有可能是富贵命,才能嫁到好人家。若是不缠足,这一辈子都完了。
结果,这些女孩子吃够了苦头,受够了罪,有了一双畸形的脚,长大了,却有人告诉她,她这双脚,属于封建糟粕,是该被打倒的。岂不可笑?
更可笑的是,那些人只会嘲笑她们的小脚,却没有人告诉她们,这双小脚并非是她们的错,而是时代的错,更不会有人告诉她们,究竟该怎样做,才是对的。
所有的路,都只能由她们踩着一双小脚,自己走出来。
丛夏心中有了些数,便将这件事放下,上床休息。
翌日一早7点,丛夏便觉得有一双小手,正在摸她脸。
她还听到了小婴儿“咯咯咯”的笑声。
丛夏蓦地睁开了眼睛,才想起来这声音,是原身的小女儿的。
现在,这个小女孩,是她的女儿了啊。
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丛夏这般想着,坐起了身,就看到小婴儿正朝她笑的灿烂极了。
只是,怎么还有一种奇怪的味道?
丛夏嗅了嗅。
丛夏:“……”她昨晚就该把孩子交给奶娘带的!
小婴儿么,哪里有不尿床的?
丛夏立刻起身换了衣裳,打开门,果然就瞧见奶娘和她的小女儿玲珑正在门外急的团团转,看到她开门了,一面往门里挤,奶娘一面道:“哎呀呀,小姐你可终于开门了。让玲珑照顾您,我去看看小小姐。”
玲珑立刻上前扶住丛夏,小声道:“小姐,我把我们住的房间收拾好了,我扶您过去躺躺,给您捏捏腿。”
昨个儿她们家小姐站了那么长时间,只怕一双腿都肿起来了,还有那双小脚……
丛夏道:“我腿还好,只是有些饿了。我自己去你们房间,你去叫人送饭上来吧。对了,给你大哥大嫂那边也送些去,你和奶娘的也都送上来。”
玲珑是个脾气有些软和内里却固执的丫鬟,闻言刚想答应,还是道:“那我也得先送您去歇着。”
丛夏:“……”不就是隔壁房间么?
玲珑愣是把丛夏送到了房间,给丛夏端来了一盅燕窝羹,才出去让人送早饭上来。
丛夏看着眼前这一盅燕窝羹,心中亦是五味杂陈。
原身的记忆里,奶娘一家一直对她忠心耿耿。包括奶娘的儿媳妇,奶娘的孙子孙女,他们的骨子里,好似真的有何叔光与曾晓晓口中的“奴性”,他们对原身的忠诚,让原身彼时即便是和何叔光离婚,以尴尬的身份住在何家,何家依旧没有真的伤害到她。他们更是可以将她的三个孩子,保护的很好。
直到曾晓晓对何叔光说,这一家人“奴性”太深,他们应该解救这一家人。曾晓晓来跟原身说,如果真的对奶娘一家好,就该放奶娘一家离开。
原身当然是不愿意的,奶娘一家也不乐意走,这么个乱世,他们出去了就能有好日子过?
若论钱,小姐给的钱本来就不少,家里以后还能给小姐照看嫁妆铺子,一家子的前程都在小姐身上,为甚要走?而且,这么多年的感情,他们也知道原身在何家的窘境,也是真正愿意留下来照顾原身的。
可曾晓晓一力拿“奴性”来说话,何家又不是原身做主,奶娘一家这才不得不离开。
原本奶娘是跟原身说,出去了也在附近开个铺子,将来好给小少爷小小姐搭把手。可原身后来搬出何家,并没有见过奶娘一家,让人去找,也不知奶娘一家搬去了哪里。
又或者,在这乱世之中,已经没了性命。
剧情对这样的小人物,当然也是没有解释的。但考虑到奶娘一家的忠心,如果情况好的话,不可能不来找原身,他们不来,想也知道结局不会太好。
丛夏穿过来后,发觉奶娘一家,论起忠心是真的,但是,论起奴性,或许多少有一些,但决计不多。
奶娘一家之所以对原身这般的忠心,自小受到的忠诚主子的教育是有一些影响,但真正论起来,还是奶娘一家认为跟着原身才有好的出路,而原身又是一位很不错的“老板”,对他们很是大方,他们又都是没甚野心的,觉得跟着原身是个不错的主意。
根本就不是曾晓晓所说的“奴性太深”。
是个人就会有自己的想法,原身就不是个真正拘束自己思想的人,她身边的人也是如此。当初曾晓晓也只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要将原身身边的人打发走而已,君不见她自己身边、何家都有奴性更深的人么,也没见曾晓晓去解救他们。
丛夏摇了摇头,只觉曾晓晓果真是个可笑之人。而何家自诩在大节上坚定信念,便在小节上可以有失,也是可笑。
奶娘一家是真心为着自家的小姐着想的,奶娘的儿子一家守着自家小姐的嫁妆——譬如一些古董花瓶、古籍首饰名贵的衣裳布料等,玲珑侍奉完丛夏吃过早饭,去替换了奶娘守着小小姐,奶娘就来守着丛夏,还要询问丛夏将来的打算。
奶娘满脸忧色,一双眼睛下更是深深地黑眼圈,显然,奶娘年纪大了,本就觉少,昨个儿只怕压根是愁的睡不着。
“我知道小姐是素来有主意的,从前就看不上那何叔光,也根本不喜欢老爷和少爷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对何家,小姐也是不得不应付周旋……但是,他们再不好,也比这时候的乱世好,更何况小姐这一双小脚,还有这副容貌。与其去外面,还不如就在家里受这些人的磋磨……好歹,到底算是亲人,总是会有一份的照顾在。
可现在,小姐离了何家,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的选择,但既然离了何家,小姐可想好了,将来要如何呢?若是小姐愿意买处宅子关起门来安静度日,何家说不得还愿意庇护咱们几分。可要是还想再往前走一步……那小姐真的要好好想一想了。”
何家老太太都能看出来温巧娘是个内秀之人,这照顾了温巧娘二十几年的奶娘,当然也知道温巧娘是个真正的聪明人。
只是温家情况特殊,温父和温家大少爷对温巧娘的感情极其特殊,既有疼爱怜悯,又有着厌恶和担忧,导致温父和温家大少爷对温巧娘愿意给予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却在教育上极其严格。
其实在温巧娘年幼时,芦花市里因为是港口城市,经济发达,有许多外国人的入住,还有时局和审美的改变,许多有钱人家,也已经不给自家的孩子束脚了。
比如温巧娘的大嫂二嫂、两个姑姐,她们也生活在芦花市的上流社会,除了何家大小姐年幼时被绑了两个月的脚,日日哭得两只眼睛跟核桃似的后,何家人便舍不得了,心道,大不了将来多陪嫁些东西,不必让女儿遭受这样大的罪。
但彼时温母过世,温父和温家大少爷却依旧坚持给温巧娘绑了脚,并且是往最严苛的三寸金莲的方向绑脚。另外还不许温巧娘读书识字,温巧娘的奶娘是个慈祥温柔的,但教导女红和规矩的女先生却是芦花市里最严格的,也是唯一会上手体罚女学生的。而温家请了这位女先生12年。
温家的这种教导环境下,可想而知,温巧娘为甚要隐藏自己的本性和聪慧了。
但温巧娘对着一手把自己给带大的奶娘,还是会显露本性,甚至考虑过离家出走这种可能性。当然,最后温巧娘考虑到自己这双小脚和容貌的坏处后,放弃了这种计划。
丛夏于是也就不必太过隐瞒自己的本性,见奶娘相问,便答道:“我打算放脚,开学校。唔,先开一家专门收容像我这样打算放脚却没有谋生能力的女子,等到之后名气起来了,我也有了更多收入,再收更多的学生。但是初期,还是以女学生为主。”
奶娘觉得这样也挺好。温老爷就是开书院的,温老爷的女儿也开书院,好似也是应该的。
但是,“小姐,咱们好像没有多少钱啊。”
奶娘忧愁道,“尤其是老爷和少爷给你预备的嫁妆里,最能钱生钱的,其实是那三间铺面和郊外的一百亩田地,还有两处好出租的小宅子。但是,那些东西,听何家大少奶奶的意思,她连温家给小姐的嫁妆宅子和温家老宅都给租出去了,只怕这些,何家大少奶奶更不可能放过。”
她们手头上有的,其实就只是从何家拿出来的这些东西而已。
丛夏却道:“无妨,我们先买个僻静安全之地的院子,将院子打扫干净,收容那些小脚的被夫家抛弃的没什么谋生能力的女子,再请女先生教她们读书识字,我的刺绣也很好,我还可以教她们刺绣。等生意做起来了,再把刺绣卖给外国人,也是条谋生的路子。”
如今不知有多少民国的文人、商人,以抛弃封建糟粕为借口,将自己的小脚妻子给硬生生的抛弃了,还美其名曰自己是在与时俱进,只是他们还只是默默地做,不会大张旗鼓的宣扬。
但何叔光在报纸上公然离婚,且是因为发妻是小脚、大字不识,是属于封建糟粕的一部分。何叔光此事一出,只怕要抛弃小脚发妻的人,会越发多。
这些女人分散在各地,便激不起什么水花。但是,如果她们集中起来呢?如果她们在离开自诩开明的夫家后,开始放脚、读书识字呢?如果她们将来也都能做一番事业,比之她们的丈夫名声更盛呢?
那么,那些人肮脏的过错,是不是就不会被人遗忘?
奶娘听了,便也想到了之后的事情,觉得解气。
可解气之后,她还是十分忧心:“这是个好主意。但是小姐,咱们家的钱,只怕真的不够啊。”毕竟这个主意,在初期怕是非但赚不到钱,还要往里头倒贴钱。
丛夏却道:“没关系,我们很快就会有钱的。”
奶娘听了十分疑惑,心道难道是温老爷和温少爷还给小姐留下了些钱?这好像也不奇怪。
毕竟就何家大少奶奶那副见钱眼开的嘴脸,还有何家其他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本事,温老爷和温少爷在弥留之际,给小姐在别处另外存钱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丛夏之后就让奶娘的儿子儿媳过来,跟他们说了她想要什么样的院子,希望打扫成什么模样,位置最好在哪里云云。
奶娘的儿子叫大柱,儿媳叫大春,是家里的老大,两人都很老实,为人算不上机灵。但不机灵有不机灵的好处,丛夏对他们去看房子很放心。
大柱和春儿听了丛夏的吩咐,拿了些钱,就去找城里的做这方面声音的经纪了。他们这次只是去看,看完了记住了回来跟小姐说,不是自己拿主意,心里倒也安心。
丛夏见二人走了,又看奶娘,道:“奶兄的两个孩子还小,没人照看,奶娘把两个孩子带到隔壁,让他们和贞儿一起玩吧。”
奶娘确实有些担忧小孙子小孙女,可还是迟疑着道:“那我让玲珑过来跟着小姐。小姐要出门的话,一定要带着玲珑,出去也不要一径走着,黄包车到处都是。”
丛夏心道,只怕温巧娘的性子,和她还真有些像。奶娘竟是猜中了她接下去要出去。
丛夏点头:“我会吩咐客栈的人送三餐和水果上楼,奶娘今个儿辛苦了。”
奶娘觉得,最辛苦的还是她家小姐。饶是温老爷和温少爷对她家有大恩,她也想不明白,温老爷和温少爷这读书人怎的就看不出来如今的形势?何家都能不逼着女儿裹脚,温老爷和温少爷为何非要坚持,还不许小姐读书识字呢?
丛夏暂时还不知道奶娘心里是怎么想的。
她对自己接下来的生活有规划,对接下来的对何家的报复,当然也是有规划的。
她现在是一双小脚,但已经脱离了何家,完全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丛夏穿着一身淡紫色的衣裙,上衣下裙,裙子恰好将一双三寸金莲露了出来。再配上这身追求新思想的女人绝不会穿的衣服,她扶着玲珑从楼上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时,许多人的目光就情不自禁的落在了她的身上。
先是她的装束,一看就是现在被批判的最狠的封建女人,再看那一双三寸金莲,果真是对身体的摧残和压迫,不愧是该被人人批判的。
最后,这些人的目光才会往上移,落在丛夏的脸上。
顿时,一楼大厅里鸦雀无声。
薄施粉黛,淡扫蛾眉。
却是掩不住的倾城倾国的姿容。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许多人都知道这首《李延年歌》是来赞颂李夫人的,可谁也不曾想到,李延年或许真的没有半分夸张,这个世上,真的就有这般美丽姿容的人。
他们眼前,就有一位这般长相的美人儿。
偏偏这美人儿眼角下一颗泪痣,越发惹人怜惜。真真是恨不得将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捧到美人面前,能得她轻描淡写的一眼,便觉知足。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啊。”
“这是谁?”
“这么好看的人,怎么结婚了?要是没结婚……”
……
玲珑有些紧张。
没办法,她侍奉的人一直被关在内宅,就相当于她大部分时间也被关在内宅。只是她好一些的地方是,她还是天足,偶尔也会出门去玩。
但这也不意味着她在这么多震惊的目光的注视下能不紧张啊。
玲珑从前就知道自家小姐漂亮,可也就是这一刻,她才真切的意识到,自家小姐那何止是漂亮,根本就是国色天香啊!
那个天杀的何叔光,竟然对这样的小姐都看不上!简直是天都该杀!
丛夏却很淡定。
她原本的容貌——应该说她在那个全息世界里的容貌,就很惊人。现在顶着这副容貌,也不觉得压力很大。
她拍了下玲珑的手,继续往楼下走去。
三寸金莲,自然是苦。
真真该把提倡这个的那些男人的脚,也都一个个的折成这样才好!
丛夏淡定的下楼,淡定的出门,淡定的看着玲珑拦下了一辆黄包车,表示要去报社。
丛夏和玲珑刚走,后面看清楚她的容貌的人,就也跟着或步行,或坐黄包车,或开着小汽车,也往报社去。
芦花市的报社有好几家,但是,能让人一说报社就知道是哪里的,只有一家昭明日报。
昭明日报是本地自己创办的日报,且是发展势头最好的,全国发行、连外国人都会看的一家日报。其名声、其威望、其声势,都是最强悍的一家。
何叔光发表文章、离婚公告,就是在这家的报纸上发布的。
现在,丛夏也来到了这家报社。发表文章暂且是不行的,但是,她可以出钱发布些别的东西。
昭明日报大多是追求新思想的年轻人,瞧见这么个美人前来,先是惊呆于丛夏的美貌,待瞧清楚丛夏的打扮,还有那双三寸金莲,不觉痛心疾首,颇有一种明珠暗投的心痛和无力感。
丛夏才不管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她来到报社,开门见山,说自己要登几份公告。
鉴于报社的年轻男性太过紧张,无法和这位美人沟通交流,最后是一位新女性打扮的短发年轻女人跟丛夏沟通。
“几份?哦哦,好的,这位……太太,您请说。”
丛夏微微偏头,才道:“我的前夫刚刚与我离婚。我姓温,你可以称呼我温女士。”
年轻女人名叫朱珠,自诩是个非常前卫、走在这个时代前列的女性。听闻眼前这位一副旧时女子打扮的女子平静的说出“离婚”两个字时,还愣了一下。
朱珠反应过来,暗恼自己少见多怪,忙又问:“那您具体是想要登什么公告呢?”
丛夏道:“第一份公告,我前夫与我离婚的理由,是我大字不识,自幼裹脚。所以,我想要聘请一位女先生,教我读书识字,再询问一下贵报社的读者们,不知有谁知道放脚的话,有无这方面的能人或是诀窍,或是知道有这方面经验的大夫推荐,大家可以写信到报社,若是有用,必有谢礼。”
朱珠一怔,觉得哪里有些不对,报社的其他人也都竖着耳朵听着,也觉哪里不对,但职业道德在这里,朱珠清咳一声,在自己笔下刷刷写下一篇招聘公告,忙又问:“还有呢?”
丛夏道:“第二份公告,是我想要寻找一处宅子,宅子最好能安静些、大一些、安全上好一些。我现在还住在客栈,这个房子,就要的急一些,我想尽快找到。”顿了顿,又道,“价钱上不是问题。”
朱珠连忙点头。
丛夏又道:“第三份公告,是想要召集那些和我一样被丈夫抛弃的小脚女人,或是文人发妻。我手上恰好有些钱,便想将那些没有依靠的和我一样的女人召集起来,我们可以一起放脚,学习文字,学习谋生的手段。
那些人总说我们是封建糟粕的一部分,可,在我们年幼时,那些人并没有站出来,指责坚持要折断我们的脚骨的人,逼迫我们不必学习的人;在我们长大后,要结婚的时候,丈夫明知我们的小脚,却仍旧娶了;娶了之后,偏又嫌弃;嫌弃便嫌弃了,更是只有口头嫌弃,而从没有说,你放脚吧,我支持你,你学习读书吧,我亲自教你,或是我为你请一位女先生来……
我们没有骗婚,没有隐瞒自己是封建糟粕一部分的事实,我们的先生明知这一点,仍旧娶了,娶了之后,又凭什么用这一点来要求离婚?既然早早打算好了要离婚,又为何在洞房时毫不避讳?更在之后与我们这些封建糟粕生儿育女?我对此冥思苦想,不得其解。
但好在我还有些嫁妆,可以让我即便离婚了,也能衣食无忧。可那些没有这许多嫁妆的人,我不知道她们被离婚后,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所以,我想将她们召集起来,想要看看,单单凭我们自己,是否能将日子过好。是否能放脚,学习文字,不再被称作封建糟粕的一部分。”
丛夏语气极其平静淡漠,旁边听着她说话的人,却渐渐的从欣赏丛夏的容貌中缓过神来。
他们也在思考,说那些小脚女人是封建糟粕的一部分,真的就是对的吗?他们身为文人,同样也支持文人将封建糟粕的发妻给休弃,这样也是对的吗?
从前,他们只站在同是文人的角度思考,觉得这些文人,有的出过国,有的读过许多书,发表过很多文章,偏偏要奉父母之命,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小脚女人在一起生活,简直是玷污了那些文人。
可如今再听眼前这位倾城倾国的“封建糟粕”中的一员,用这样平淡的语气说出这番话,忽然觉得,他们好像,真的错了。
何为封建糟粕?难道不是裹脚的思想吗?难道不是不许女人读书的观念吗?怎么到了如今,那些因为旧观念旧思想压迫下的牺牲品,反而成了糟粕?
时代的错,为何让一群无辜的女子来背?退一步说,背就背了,凭甚还要歌颂那些抛弃这些女子的人?
更有人灵机一动,忽然道:“温女士,你姓温,那你的丈夫……不,你的前夫姓甚名谁?”
丛夏道:“你们不知道他么?他就是天|朝第一个在报纸上公开离婚的,唔,他就是在你们报社发的公告的——何叔光。”
整个办公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就是办公室外,跟随丛夏而来的那些人里,有人发出了不可置信的抽气声。
何叔光,何叔光,那可是何叔光啊!
芦花市里颇有名气的慈善之家何家的小少爷!还是文采斐然、一心用笔杆子革命、想要骂醒过人的大作家啊!
何叔光,在芦花市百姓眼中,就该是正确的,正义的,是值得赞颂的。
之前他抛弃发妻,也是写了诸多理由,大家也都觉得情有可原。像何叔光这样的人,配一个封建糟粕,自然是可惜了的。
但是,当丛夏站在众人面前,淡定自若的说出一番有理有据的话的时候,众人忽然发现,何叔光,也不全都是对的。
何叔光既然嫌弃妻子小脚、大字不识,为什么不让她放脚,不教她读书呢?何家那么宠他,怎么会不答应?
可他什么都没有改变,而是一面嫌弃这个妻子,想着一定要离婚,远离这个封建糟粕,一面跟这个妻子生了三个孩子。
这可就有点……
一些人看着丛夏那张绝色的脸,心里对何叔光就有些不屑起来。
但还是有人奇怪的发问:“我想起来了!你是温家的女儿!不过,我记得温家和何家联姻,当年温家给的嫁妆很不少,好像是给了好几个铺子宅子吧?你既然有的宅子,为什么还要出来买宅子?买宅子就买宅子,为什么非要登报纸发公告?”这不是故意打何家的脸吗?
丛夏佯作迟疑:“是有几处宅子和铺子,但是,我在何家时,公婆说我小脚不方便,就让我把地契交给大嫂,大嫂出面打理。
现在,那些宅子和铺子,全都租出去了。我离开何家时,大嫂……唔,是何家大少奶奶说,何家讲究诚信,既然租给了租客,没到约定时间,就不能赶人家走。最后只将地契房契给了我,我却不能去赶他们离开,暂时只能带着奶娘一家,住在客栈。”
那人仍是一脸不信:“那温家老宅呢?温家可是只剩下你一个了,我可不信,温家的东西会留给别人,不留给你!而且现在住在温家老宅的那家人,可是正在拾掇着要搬家出国呢。等他们走了,你不就能住到那里去了?何必买什么新宅子?”
丛夏这次沉默时间更久了些,而她一旁的丫鬟玲珑,直接抽抽噎噎的哭泣了起来。
办公室里再次安静了起来。他们这才发觉,他们又要知道什么深宅大院的隐秘了。
丛夏微微垂眸:“家父家兄曾对何家有恩,以为何家无论如何,不会抛弃我。故此,他们故去前,便将温家家业,都交给了何家老爷,说是等我的子女长大,成家立业时,再交给他们。”
其中,当然没有过她的手。
现在她离婚了,就更加没有她什么事情了。
众人哗然。
而在门外等候的其中几人,更是直接推门而入,大声道:“不可能!何家是什么人家?怎么可能做出这样忘恩负义,把你赶出家门,连你的嫁妆都还不全的事情?
还有你温家的东西,何家可是比温家家大业大,怎么可能贪图你的东西?怎么可能离婚了都不给你?你、别看你长成这样,你要继续说谎,我就立刻去何家询问,如果事情不是你说的这样……”
丛夏抬头看向来质问的那人,竟然是原本要和何叔光好的新女性的兄长。只是后来被曾晓晓截胡了。
丛夏道:“如果不是我说的那样,那我愿意遭受天打雷劈,晚年凄凉的报应。只是,如果是我说的那样呢?”
逼人保证,自己也该拿出些诚意来才是。
那人却是不敢,一脸震撼的后退几步,边退边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我这就去何家问出真相!”
而其他人则是在听到丛夏的毒誓后,就已然相信了丛夏。
这个时代的人总是奇怪的。他们相信科学,厌恶封建。但是,对于那些毒誓,某些因果,反而也是肯信的。
丛夏才不管那些人是怎么想的,又跟朱珠说了几句,确认了三份公告明天都会发出去,让四万万同胞都能瞧见,这才告辞。
至于发广告的钱,丛夏也给了。
原身还真的是有些身家的,丛夏在系统空间里,也没少放东西。
待出了报社,还是有许多人跟着丛夏。
倒不是有什么不好的心思,只是这么好看的人,他们真的想多看几眼呀~
丛夏也不管他们,而是往一家香烛铺子去,买了些香烛纸钱黄纸之类的,说是要给亡父亡兄祭奠。——其实是丛夏要做五鬼运财术,总是需要些工具。
一旁的玲珑则小声道:“小姐,这样的话,两位小少爷在何家……只怕要难做。”
其实之前丛夏也能将温家的东西要回来,只是顾虑着那两个孩子,才什么都没做。现在却是像是要撕破脸……玲珑不禁觉得奇怪。
丛夏:“不会的,我其实原先就知道,何家大少奶奶已经不能生了,何家二少爷也不能生。之前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事,说出来也不会让自己过得更好些,就什么都没说。现在的话,他们要是为难两个孩子,我就把这件事对外说出来。”
玲珑:“!!!”
玲珑:“……”
所以,何家第三代现在就只有何敬翼和何敬泷两个男孩子了吗?那就怪不得何家对着两个孩子的态度很奇怪,何敬翼和何敬泷对她家小姐,也不是那么的亲密和恭敬。而她家小姐对两个小少爷的态度也很奇怪了。
只怕何家其他人,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也早就打算好了过继的事情,只是谁都没跟何敬翼和何敬泷的母亲说过。
更甚者,何叔光一直想离婚而不得,说不得就是何家有这样的打算,想要一定会被坚定的何叔光休弃的妻子,多生几个儿子,好分给没有儿子的何家大少爷和二少爷。
玲珑想到这里,就使劲摇头,觉得自己不该这样想,把人想得太坏。
殊不知丛夏在接收完了剧情后,就已经把何家人往这么坏里想了。
算计何家的名声,当然也是其中最轻的报复。
更深刻的报复,自然是让何家声名狼藉时,恰好家徒四壁,再无恒产。
但是,想也知道,对于如今还不知道自家将要破财的何家而言,名声上的毁损,已经让整个何家暴跳如雷了。
芦花市,曾家
“啊!”
曾晓晓惊叫一声,从床上惊醒后,只觉有些精神错乱。
老天爷,她方才究竟是做了个什么梦啊?怎么会梦到她追求男神成功后,竟然又和男神离婚了?出国后和一个长得像男神的绅士结了婚,婚后夫妻恩爱,只是那位绅士死的早……
这就算了,怎的在她寿终正寝前,忽然发现那个像她的男神的绅士,也就是后来和她琴瑟和鸣的丈夫,竟然其实在国内是有家的?他其实从头到尾,都在欺骗她?
而那个绅士之所以跑到她身边潜伏,只是为了在她每次醉酒昏迷时,催眠她说出一些她知道的“后世”的事情?后来跑了,也不过是因为她没有了利用价值,而且她每次的居所,都有安装的监控设备?直到她死,她身边都有人一直监控着?
而这幕后的操控者,其实是她的前夫也就是她的男神?
可这怎么可能?
如今一心要追求男神的曾晓晓,怎么可能相信这种荒谬的事情?
在她的心里,现在满满的都是她的爱豆,她的偶像,她最挚爱的男神。
至于其他?谁会被放在她的眼里心里呢?
作者有话要说: 曾晓晓身体里的四叶草:…………麻蛋为什么没能跟个正常人绑定?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一点都不想把好运气给这个蠢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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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晚上吃点啥……好像啥都想吃,又啥都不想吃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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