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客户的过程中,我和万胜男总能形成一致的意见,在两人的意见发生分歧的时候,她总是以我的意见为主,我知道,一方面是我的意见可操作性或许要强一些,另一方面,我知道她是在迁就我。
很多时候我们总能形成很好的默契。
而这一次,我们保障的是陈思佳,而陈思佳又三天两头缠着我陪着她,万胜男觉得我在周雅背叛后可能会和陈思佳擦出点火花,而周雅的背叛完全可以让万胜男和我有机会把我们平时的那份不离不舍的战友情再升华一步。
当然,这是我的猜测,可我还是宁愿这么猜测!
“队长,这一架是不是打饿了?要不我们去吃点夜宵?喝点夜啤酒散散心。”我终于禁不住这沉默的夜的啃噬,主动说话了。
说喝夜啤酒,我确实也有点想。
我发现年轻就是好,在我认识的很多年纪大一些的男人们,他们基本不敢吃夜食,三高限制了他们的口福。
“是啊万队长,我也有点饿了!就按照云天的提议,我们去吃点夜食,感受一下这小镇的氛围。”陈思佳跟着我附和着说。
万胜男不说话,站起来挽着陈思佳就向前走去,把我丢在后面。
我也跟着站起来:“你们俩等等我,真是见友忘色,把我丢在这里晚上没人带你们睡觉……”
两人同时回头看了我一眼,异口同声地说:“你自己慢慢在这里睡吧……”
女人,真是太难读了。
在小镇上找了一家路边烧烤,我们三人就在烧烤摊边喝起了啤酒。
见这么两个大美女坐在我身边和我喝啤酒,很多路过的人都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尤其是刚才围着万胜男的几个男子,躲躲闪闪地看了我们几眼,议论着走开了。
就算被他们看见,我相信,只要他们没有完全的把握他们是不敢来招惹我们的。
万胜男吃了一口烤肉:“你们俩怎么跟着我去了那边?我怎么一点都没发现呢?是不是巧合?”
“万队长,不是巧合,我觉得向云天还是挺懂你的,送我妈去酒店以后,他看见你朝那边走去,他对我说看你心情不好,我们就悄悄地跟着你过去了……”陈思佳把刚才的情况说了一遍。
万胜男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什么表情,反正我觉得怪怪的。
“思佳,我和队长已经搭档三年多了,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我都能感受出他情绪的变化。也就是说,她一翘尾巴我就知道她要拉屎!”我喝了一口啤酒一本正经地看着万胜男说。
万胜男狠狠地看了我一眼:“向云天,别以为我听不懂!你是牲口吗?你拉屎还要翘尾巴?”
陈思佳哈哈大笑起来:“你们俩在打哑谜吗?你们说什么哦?我怎么听不懂呢?什么翘尾巴拉屎的?”
“你没见过牛拉屎的样子吗?那你明天好好看看,不只是牛,很多动物拉屎都要翘尾巴的。”万胜男知道陈思佳在这一块就是小白,忙给她解释。
吃完夜宵,虽然三人喝了一打啤酒,可没有谁喝醉。
也是,一人几瓶啤酒肯定不会醉。
回到酒店,今天晚上她们俩也没闹着要去我的房间了。
说实话,我最担心的还是喝多了两人闹着去针对我,和女人说话,很多时候我们没办法说清,尤其是她们喝了酒的时候更让人没办法应付。
所以,这样清醒的时候我还是觉得蛮好的。
躺在床上,本以为喝了酒就能好好睡一觉,可一颗寂寞的心仍在独舞。
我用爱编织的旋律牵引着我的忧伤步入那遥远的天堂,天堂里是否有我深深的渴望,我在渴望我魂牵情绕的那份丢失的情感。
走到窗前,抽出一支烟点燃,伴随着烟雾的袅绕,我看见窗外的天空不知什么时候云层已经退去,凄凉的夜空悬挂着一轮血月。
在那片草甸上,在月光淡淡铺洒的地方,我幻想着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像飞一样在草地上狂奔,似乎要飞跑到生命的尽头,而我究竟是不是救赎她的那个人?
我还是想起了周雅,我发现我已经忘记了幸福的模样。
曾几何时我以为我找到了我要的幸福,可是当我毫无保留的付出后,才发现原来一直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想起周雅,我感觉我一直以来总是想用感动去换取的一些东西,比如周雅的那份愧疚,我一直以为我不再爱,也或许一直在爱着,但是现在我应该不这么想了。
过了这么久后,我始终要明白迟早都该放手,所以我试着去默默地对自己说,周雅,我会一直记得你,然后还会爱上别人。
我还会爱上别人吗?
我发现我和周雅两年多的爱情就像风中飘荡的羽毛,薄如蝉翼,还来不及真正把玩和感受就已被流年的车轮碾成尘埃,跌落在光阴的褶皱里。
我在问自己,是谁把温暖没入了人海,却留给我如流的悲伤。
你说,此岸是云梦的沉迷,彼岸是肃杀的清醒,纵然往昔探手可触,却早已无舟可渡,一朝惊醒,唯有前程历历在目。
第二天早上我出奇的醒得早。
既然这么早就醒了,我就去感受一下晨光中的鲁朗。
清晨的鲁朗是一幅一幅水墨画的组合,宁静又美丽。
走在软软的草甸上,我看见前面的湖面还很暗,对面是暗黑的群山,背后是雪山,雪山背后我看见太阳露出了一小半边脸,光线还没有完全照出来。
在这样的清晨看雪山上的日出或许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我慢慢沿着湖边往前走,路上零零散散地出现一些早起的行人,可能他们也和我一样,在享受着早起的这份宁静。
在我的旁边是藏式风格的,精致的,独栋的小楼,被清晨的宁静笼罩着,显示出一副恬淡的田园画面。
虽然是九月,可清晨的露珠晶莹剔透,还是有些清冷。
不过十分适应高原生活的我,虽然穿的不多还是能够承受。
【作者题外话】:尊敬的读者朋友,感谢你一直以来的陪伴,感谢的鞭策和鼓舞,请你对我的书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吧,你的每一条建议都是我写好这本书的无限动力,你阅读的每一个字都是对我最大的支持!请赐予我金票和银票吧,谢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77章 路边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