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醒来以后,林旭辉还有些茫茫然。
睡梦中的片段不断在脑海中回放。一会儿是扬州城外的雨中初遇,一会儿是景德镇里的举案齐眉……
那些记忆按理说都属于白松年,可当他回忆起来的时候,却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
和陆琳琅的相遇、相知、相爱……
每个细微的细节,点点滴滴,深刻的好像侵入了身体发肤。
白松年对妻子的遗憾和爱,占据了他大脑的每个细胞,占据了他思绪的每一寸回忆。
他的脸色很复杂、也略显憔悴。
生一场病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背负上这样的记忆,他就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林旭辉了。
家里几个老人问他怎么了,林旭辉摆了摆手,表示自己没事。打发走了三个老人,房间里只剩下他的“亲生”儿子白元逸。
小娃娃大大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看。
自从爹爹昏倒以后,元逸就一直守在了爹爹的身边。
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元逸小小年纪,已经做到了床榻侍奉、片刻不离左右。
“爹爹,您怎么了?”
元逸看他的脸色不对劲,小心翼翼地问候了一句。
林旭辉的目光转到了儿子身上——睡梦中,他的记忆几乎被爱妻陆琳琅所填满,有关于儿子元逸的部分却很少——白松年并不是个居家型的男人,他曾是淮扬一方父母官,得意的时候,为民谋福的事业填满了他大部分的生活。被流放到景德镇以后,他忙于生计,所以抚养孩子的事情,几乎全交给了妻子陆琳琅来打理。
平日里,他多半是在儿子面前端个“严父”的架子而已。
但他还记得元逸刚出生那会儿,稳婆接生了孩子以后,用襁褓裹了递给他看。
襁褓里露出一张紫色的小脸,小到只有他的巴掌大,他小心翼翼地接过了儿子,好像捧着世界上最易碎的琉璃瓦片。
他还记得那张小小的、邹巴巴的脸,好像猴儿一般,转眼之间,孩子居然都长这么大了……
这孩子的眉眼,几乎和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说不是他的儿子才怪。
可他自己到底是谁呢?
拥有“完美人生”的林旭辉,还是无限遗憾的白松年?
或许都是吧,自从他遇到陆琳琅以后,白松年的影子,就在他身上复活了。
从前只是负起对亲生儿子的责任,而现在他的责任,就是弥补白松年一世的遗憾。
林旭辉沉默了一会儿,才招了招手,“元逸,上来。”
床边的小娃娃立即哒哒哒地脱掉了拖鞋,熟稔地跳上了床,钻进了被窝里。
林旭辉抬手将孩子揽入了怀中,轻轻叹了一声,现在,他才有了点做父亲的实际感觉。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其实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知父莫若子”——身为儿子,最能了解自
己老子是个什么脾气。而元逸对爹爹的看法就是:当爹爹叹气的时候,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控的坏事,比方说:被奸佞小人所陷害。
北宋是个崇尚文人的朝代,像爹爹这样油菜花的大才子,向来很被世人所尊崇。
但是朝廷里那些高高在上的鹰犬爪牙们,却嫉妒这样油菜花的爹爹,故意罗列一些罪名陷害他入狱!
想到这里,小娃娃就不由得挺直了腰背,很有底气道:“爹爹,你不用害怕那些佞臣参谗言!孩儿一定会想办法还给您一个清白的!”
“爹爹没事,没人参爹爹的谗言,爹爹只是想多看看你。”
林旭辉看着孩子的小脸,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从前他对孩子这些无厘头的话不以为意,现在他才知道元逸有多么懂事。
他和琳琅一起将这个孩子抚养长大,看着他从一个不小点长成了一个小男子汉,懂得分担爹爹的负担,现在时隔千年,孩子终于回到了父亲的身边。
造化并不弄人,它只是弥补了最终的遗憾。
作为一个没能见证孩子成长的父亲,他有千万种遗憾在心头,但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只能轻轻道歉道:“元逸,对不起。爹爹不是个负责任的好爹爹。”
他真的很没用,事到临头,连自己的妻子孩子都没能保护好,让他们遭了恶人的毒手。
元逸不明白爹爹怎么忽然跟他道起了歉,这一世的爹爹一向自我感觉很良好,从来不会跟他和娘亲道歉的。但感觉爹爹的怀抱微微颤抖,和寻常的情况很不一样。再仔细一想,小娃娃就明白了:肯定是爹爹和娘亲要闹合离,所以觉得对不起自己?
他不由得探出了小手,抱住了爹爹的腰,然后把小小的头埋在了爹爹的怀抱里,低声嘀咕道:“孩儿没事的……爹爹您和娘亲过得开心就好,不必担心孩儿承担不起……孩儿只是担心娘亲一个人在国内……爹爹,我们跟娘亲打个电话好不好?”
只是一日不见,娃娃已经开始想娘亲了。
就算他日娘亲真的和爹爹合离了,他也只会跟在娘亲的左右。
“好。”
林旭辉不假思索拨通了号码。
电话响了一声就接听了,再次听到陆琳琅的声音,林旭辉差点抓不稳手机。
“……元逸没闹腾吧?”
陆琳琅只是简单地问了一句,但连她的声音,都和记忆中的爱妻重叠在了一起。听到她温柔的语调,林旭辉的太阳穴再次疼痛起来,那被大火吞噬的画面,就像一道诅咒一样,不停地提醒着自己背负着某个沉重的宿命。
林旭辉用手抹去额头上的汗水,“没闹,”他不由得问道:“琳琅,你现在哪里?”
“在陆家,怎么了?”她跟他打过招呼,这几天要回家帮堂弟处理家务事。
林旭辉叹了一口气:“我下周回国找你,我们好好谈一谈。”
“好好谈一谈?”她不明白此话何意。
“谈谈我们过去的事。
”
***
第二天一大早,林旭辉才算恢复了一些精神。
他想起自己昏迷这会儿,还没正式把儿子介绍给家中三老,就打起精神来,补完了这个程序。
其实不用林旭辉特意嘱咐,家里的三位老人早就被这个乖孙子给攻略下了。
自从元逸来到爷爷奶奶家里以后,就受到了三位老人的轮番照顾和宠爱,连佣人都安排了好几个。
林老爷子做梦都没想到,儿子居然真的有个“沧海遗珠”,和儿子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一看就知道是老林家的种。白老爷子拿着亲子鉴定书来找他们认账的时候,他们还信誓旦旦说这不可能,小辉从没交过女朋友,云云如今看到这个孩子,他们才知道基因骗不了人。
根据林旭辉的说法,他是过去和陆琳琅“有了点什么”,才有了这个孩子的。所以按照常理来说,这娃儿只能算是林旭辉的私生子。
一开始,林老爷子还担心这个“私生孙子”会很调皮捣蛋,毕竟是个单亲妈妈拉扯大的娃儿,听上去有些不太对劲。
结果完全出乎意料,元逸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几下就刷满了老人家的好感度。
和普通七八岁的孩子不一样,元逸是属于“小书生”类型的男孩,秉承着优良的家教,待人接物非常礼貌,一看就是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风熏陶。
就连吃饭的时候,元逸都是先站着,彬彬有礼道:“爷爷奶奶入座以后,孙儿才能入座,这是尊老爱幼的规矩。”
这样听话懂事的孩子,哪个老人能不疼爱的?
所以,在娃儿光环的加持下,林家二老很快就接受了这个意外得来的孙子,同时赶紧催促儿子:这孙儿我们算是认下来了,你赶紧跟那个陆家小姐举办一下婚礼,给娃儿转正吧!总不能让这么可爱的娃儿当个私生子吧?
林旭辉表示明白,其实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不知道陆琳琅到底怎么考虑的?
他忽然发觉:自己和陆琳琅的这段关系,看上去是陆琳琅先喜欢上自己的,可是主动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中。
或者说,曾经主动权在他这方,可他却活生生地错失了良机。
陆琳琅给了他半年的时间来相处,但是他为了拍戏,白白浪费了四个月的时间,剩下的两个月也没为她做什么,难怪陆琳琅会怀疑自己根本在敷衍她。
其实,他之前算是有点喜欢陆琳琅,但那种喜欢,也只是男人浮于表面的喜欢。说起来,他只是喜欢陆琳琅的脾气好、模样周正、心仪自己这三点而已,根本没有白松年对妻子那种刻入骨髓的爱。但出于男人的责任感,他才说服自己和她在一起。
如今看来,他错得离谱,琳琅想要的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敷衍的责任。而他欠了她的东西,连爱都没有办法去弥补。
但这一次回国,他发誓: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
美国的“探亲之旅”还在继续。
隔日,吃过午饭,林老爷
子就把孙儿喊了过去,想看看小娃娃念书念得怎么样。
老林家虽然定居在美国,但祖上世世代代都是江浙一带的书香门第世家,非常关注孩子的读书问题。林旭辉的几个堂哥都在国内出名的大学里当教授,所以老爷子很希望孙子一辈能够有一个良好的文化基础。
当然,他也听儿子提到过:元逸还没上小学,之前只跟着陆琳琅学过字,可能不比一般的孩子那般有良好的家教。所以,他本来只是想测一测孩子认识多少字。
结果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
当元逸蹦蹦跳跳进了书房以后,先是恭恭敬敬作了一揖:“爷爷,您喊孙儿来有何贵干?”
“元逸乖乖,来,到爷爷这里来……看看这本书。”老人家拿出了一本唐诗三百首,指了指封皮上面的名字,很是怀念道:“这是你父亲从前上小学时候读的书……”
“这是爹爹的课本吗?”
小娃娃睁大了眼睛,但看到书脊上那歪歪扭扭的“林旭辉”三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
爹爹是淮左才子,江南大儒,没想到他小时候写字居然也这样入不了目。
娃娃暗搓搓地在心里吐槽了一回。
“是啊,这唐诗宋词都是启蒙读物,你妈妈教过你吗?”
老爷子尽量温和地问道,他不想吓坏孩子。而且孩子嘛,都多半害怕长辈考验功课的。没想到小元逸一点都不介意这个问题,反而非常从容道:“孙儿的启蒙读本就是《唐诗三百首》,这上面的唐诗,孙儿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诵啦!”
至于宋词嘛……他来自北宋,那会儿还没宋词修订成册,只有什么“二宋”、“青词宰相”之类的说法。
“真的吗?”老爷子非常惊讶,就随手挑了一首五言绝句来,“《终南山望雪》?”
“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
小娃娃脱口而出,丝毫不费力气。
老爷子震惊,要知道这首《终南山望雪》在唐诗中并不出挑,一般的孩子囫囵吞枣地看书,都不会背诵这篇。没想到孙子居然脱口而出!
老爷子赶紧再挑选了一首七言律诗:“《望月有感》?”
小娃娃从这首诗的题跋开始背起:“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照样是一字不错。背完了诗,元逸看出来爷爷是在考察自己的功课,但唐诗这玩意他五岁就通背了,实在没什么难度,就道:“爷爷,孙儿所学的功课不止这些唐诗。”
“那你还会什么?!”
林老爷子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七岁的娃娃居然嫌弃背诵唐诗不够难。
“那可多啦……《诗经》、《道德经》、《论语》、《离骚》……”
小元逸说起来头头是道。他的父亲是探花郎,他的母亲也是高门才女,作为一名沐浴在父母光环下长大的娃儿,他的启蒙教育怎么可能会差呢?宋代崇尚文风,时人以文章为豪,自己还没板凳高的时候,娘亲就手把手教他学
写字了。
“既然会背诗……那会写字吗?”
老人家看娃娃背的头头是道,生怕他只会背诗不会写字,就故意再考考他。
“会啊!”
元逸的小眼睛扫了扫周围,就看见了书架上的文房四宝。娘亲之前给他买过很多文具,但现代的铅笔和水笔他用不太习惯,他还是习惯软笔写字。正好书房里现成的笔墨纸砚,小娃娃就指了指书架上的宣纸,表示要用毛笔来默写诗句。
林老爷子看小娃娃居然要写毛笔字,就把自己常用的那只兔毫取了下来,沾了一点墨水,递给了小娃娃,再铺上了上好的宣纸。他倒要看看孙儿的笔下功夫如何。
很快,小娃娃提起了毛笔,一挥而就,文墨纷飞,一首《登高》跃然纸上。
他写的是簪花小楷,字迹工工整整,一丝不苟。宋代本来就兴盛文教,还有“苏黄米蔡”四大书法家横空出世。所以当时的稚龄儿童,都习惯临摹小楷。他得到了爹爹和娘亲的指导,从小以卫夫人簪花小楷为模本,写出来的字也带有那么点魏晋风骨。
写完了字,元逸正儿八经道:“爹爹说,唐诗三百首,这首杜甫的《登高》是压卷的一首……孙儿今日在爷爷面前献丑了。”
献丑?!
这字叫丑?!
看着娃娃写出来的这一手好字,林老爷子这下不是震惊了,而是搓着手想骂儿子一句混账了——这么好的小孙子,居然还让他们母子二人流落在外?居然还隐瞒了他们二老整整七年?!这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吗?!
这么好的娃儿……能教出他的女人,该是怎样一位伟大的女人啊!
林老爷子几乎要哭了,他儿子小辉不喜欢读书,喜欢拍电影。他都没指望儿子能有多大出息,没想到文化中兴居然要靠小小的孙子。再想想亲家公说的……可能是自家儿子先对不起那位陆氏影业的大小姐陆琳琅的……林老爷子就有一种手撕儿子的冲动。
回头,林老爷子就找来了儿子,恶狠狠地叮嘱了一句话。“你再不和那位陆小姐结婚,那咱们爷两就断绝父子关系吧!”
他了解自己的儿子个性,对女人的事情向来不怎么放在心上。
不逼他一把,还不肯乖乖就范。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