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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发心(五十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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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开始了,就是开始了……无论所谓好的或坏的……

开始,就很有可能会继续。

比如,染上了不好的恶习,一开始也许只是好奇,但一旦开始了,就忍不住继续,从而成为瘾。又比如,曾经的好习惯丢掉了,但偶然的一次意外,令自己又重新感受了一遍那个好习惯,说不定,下一次就会继续感受,从而把好习惯拾回来。

这说明了,行动就会产生结果。

至于自己到底是想要怎样的结果,就看自己怎么行动。毕竟,好与坏的标准只在自己的心里。

嗯,进入小段模式。

第一小段:

买了新的自行车后,那么“小运运”就要有新的安排。

刚好,当时小外甥宇放假过来玩,那就让他骑回去,之后就交由他保管。

因为小外甥宇很少在公路上骑车,为了安全起见,我骑新自行车,他骑“小运运”,一路上,我就护着他骑回他的家。

嗯,他的身高还没长开,我得把“小运运”的车座调到最低,他才骑得舒服,毕竟我要保证他刹车的时候,脚是可以直接放到地上的。

我觉得刹车的时候,脚够不到地的话,很危险。特别是我看到很多学生,明明身高不是很高,但却把车座调得很高,也许这样骑起来好像很酷,但并不安全。因为当脚不够长放到地上的话,那就意味着刹车时,要么把脚放在路边比较高一点的台阶,或者整个人都往车座前下车,这些情况在不紧急的状态下也没什么。可一旦遇到比较紧急一点的情况呢?急刹呢?那样就很容易倒。当然,车技了得的人,就另当别论。

小外甥宇骑车骑得挺快的,很正常,男生一般都喜欢追求速度。看着他骑“小运运”骑得那么自然,我也放心。因为这样子,“小运运”的价值就会一直存在,能继续在路上奔跑。

只是,他有些急。有时会过分追求速度而忘了安全,这个就是我所担心的。所以,我才要一路骑,一路唠叨他骑慢点,注意安全,要看路看车。

那种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长大了。虽然我已经是个成家的大人了,但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还是像小孩子。嗯,在唠叨他的路上,我却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

在护送他快要到达进入菜地的路口时,我的回忆也跟着回来了……

我已经好几年没怎么进过菜地那片区域了,从子语出生到搬出去后,就好像离那片区域越来越远了……

再次进入那片区域,我想起了那些年的感觉,那时阿叔还健在,我还骑着“小完美”,小外甥宇还是个小屁孩……

感慨,眼睛有些湿润。

那短暂的回忆,便是时光一去不复返的写照。

护送小外甥宇回到二家姐那里之后,我就跟小外甥宇说:“你要好好保护这台车喔。”

他笑着点头回我:“我知道了,谢谢舅舅。”

对于他来说,舅舅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才对。毕竟,在他小时候调皮时,我对他特别凶。但,他好像都不记得了……

呼,我不是一个称职的舅舅啊……

谁叫他的舅舅我是从小被宠大的呢?

嗯,然后和二家姐道别,再骑新自行车回程。

而这一来一回,我也有点熟悉新自行车的一些手感以及操作了,但还不够,所以也还没想到要给它取什么名字。

但,骑着它护送小外甥的这一路,就像传承。

我带着小外甥宇,“小运运”也在带着我的新自行车。

新的希望,总会延续。

第二小段:

我喜欢的自行车是要有全包挡泥板的,就是那种像以前二八杠自行车的挡泥板,因为那种才是真的能挡泥挡水。

自行车没有挡泥板或挡泥板很短的那种,都不适用于我,我不喜欢自己的后背被甩泥甩水。

有人也许觉得没挡泥板的山地车比较好看,的确,如果在干燥的路面,没挡泥板的山地车颜值是会好看很多。只不过,到了有水的路面,颜值会直接被甩下来。但,很多人都不会介意。所以,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而我个人,是既注重骑行感觉,也注重自行车颜值的。不是所有的全包挡泥板都是老土的,也有与时俱进的。装上全包挡泥板后,它才会是我喜欢的类型。

什么是酷?对于我来说,按照自己内心的感觉,把自行车打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但骑行感觉好,而且骑行心情也棒!那就是我觉得的酷!并不是那种看起来好酷炫的酷。

装上全包挡泥板之后,哪怕遇到有水的路面,我也不用担心后背会被甩水甩泥,能专心地骑自行车,享受骑车。

嗯,全包挡泥板是我在网上下单买的,买回来后自己安装的。

过程嘛,有点小曲折。

收到货的那晚,我从十点安装到次日凌晨一点半,也没完全安装好。

所以,我很生气!生气到好想砸东西!我很少会那么生气的,但都被磨得没耐性了!

其实嘛,有工具的话是很轻易解决的。奈何我没有镊子那种工具,而且家里的唯一一把钳竟然像是没润滑油一样,几乎都没法弄动它,钳不了。这才是导致我生气的原因。

嗯,我是会安装的,只是因没工具而安装得不彻底。

所以呀,能力是很重要,但工具也同样重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因此呢,我后来买了一把新的镊子,安装好全包挡泥板,也补充了家里的工具。

提高自己能力的同时,也要升级和补充自己的“武器”。

第三小段……

额,算了,这篇就这样吧……下一篇再继续……

我要上班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341章 发心(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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