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太阳只冒了个头, 在树林茂密的林间,一点儿都感受不到阳光照射。
众人一夜未睡,此时都又困又乏, 夏琛看了看天色, 一抬头太阳又躲进云里。
“今日便留在洞中修整吧。”现在这种状态出去, 遇见僵尸就糟糕了,而且这种状态也没办法赶路。
孙黑虎蹲在南哥儿旁边,跟着南哥儿一起点头,夏琛忍不住笑道:“你跟着点什么头。”
孙黑虎嘿嘿一笑:“我是个粗人,脑子不聪明, 自然该听聪明人的。”
夏琛哭笑不得:“我们是要赶远路的,在此处只是修整,你们不趁着白天寻一处安身之所吗?”
孙黑虎刚要说话, 柳妩突然道:“孙大哥,我乃中宁府柳家大小姐,相逢一场也是缘分,诸位大哥皆是骁勇善战之人, 若是愿入我柳家门下, 定不会亏待各位。”
夏琛没想到柳妩会说出这样的话, 虽然她掩饰了一番, 但是夏琛依旧看出她对孙黑虎等人的不屑。他们进入洞穴这么久,柳妩从未拿正眼瞧过他们一眼,显然是看不起他们的山匪身份。
现在突然对他们这么客气, 还想招揽他们,夏琛难免多想了一些。
而一旁的温束暗自思忖,看来就是这次相遇,柳妩将孙黑虎一行招揽自手下,才有了日后孙黑虎为救她死在柳娇手中。
夏琛虽不知道这些事,但是他直觉孙黑虎这样的性格,不适合跟着柳妩混,一群性格憨直的山匪,跟那些大宅院长大的人精混,赌的就是主家的良心了,遇上没良心的,真会被坑得骨头都不剩。
好歹并肩战斗过,夏琛心一横,拼着得罪柳妩,想给孙黑虎提个醒。
还没等他说出口,孙黑虎先拒绝了柳妩:“多谢柳小姐好意了,只是我们兄弟都是粗人,不适合高门大宅的生活。”
他可不敢跟这位大小姐走,拢共说了没两句话,这位就一副受不住的样子,他的兄弟们一个个粗枝大叶的,哪天得罪了小姐,被收拾了都没出说理去。
被拒绝后柳妩诧异了一瞬,在她看来,她提出柳府的名号,这群山匪难道不该感激涕零?以往像她家这样的高门大户,谁会跟山匪打交道,要不是世道乱了,他们这辈子都不会跟自己这样的大小姐接触。
柳妩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但是想到剩下的路程,她强忍着怒意又劝了两句,还列举了一些家中仆役过得有多好,并许以重利。
听见那么多的钱,孙黑虎心动了一瞬,其他的弟兄们也两眼放光,他们穷啊,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能不心动嘛。
“还是算了。”孙黑虎一咬牙,忍痛拒绝了,他娘说过,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给你多少钱,就会让你还多少东西,他不晓得自己浑身上下,除了这条命还有什么值那么多钱。
因为手下兄弟极其心动,孙黑虎问了一遍:“你们可有愿意跟柳小姐走的?”
有三五个人犹豫一番,出声说愿意,到底是自己兄弟,不能带他们发财过好日子,也不好拦着他们去奔前程。
但是兄弟一场,孙黑虎不怕得罪柳妩,将他想到的跟弟兄们说了,那几人被钱迷花了眼,拍着胸脯道:“贱命一条,能卖得如此价钱,也算值了。”
至此,多余的话孙黑虎自是不好再提,只能道一声珍重,数年兄弟,不久之后便要分道扬镳了。
他们自己解决了,夏琛便不用再多话,看了眼神色有些低落的孙黑虎,夏琛问:“你等日后可有什么打算?”
此人虽然是匪,但值得一交,若是选好了安身之所,他离开前可以给他们提供一批粮食和蔬菜。
孙黑虎对着夏琛笑了一下,摸着头竟似有些不好意思。
夏琛不明所以,孙黑狗戳着他哥后背小声催促:“快说啊。”
孙黑虎嘿嘿笑了两声:“那个、夏少爷,我们想跟着你们走。”
“跟着我?”夏琛诧异不已:“我是要回老家的,我家很远,而且只是个普通的小村子。”
孙黑虎一摆手,不在意道:“嗨,我们不管你去哪,就是想跟你混。我去当山匪,我族叔跟我说要我找个靠谱的老大,这不是没找着,才赶鸭子上架自己上了。我觉得你挺靠谱的,就想跟你混。”
他知道自己不聪明,所以聪明人说的话他都记着。
夏琛哭笑不得,穿越十多年,才知道自己还自带王霸之气,在电视里看主角一出现,便有人纳头便拜,他还觉得假,没曾想自己竟遇到一回。
笑完之后,他开始思考吸纳孙黑虎等人的利弊,利不用说,这些都是正当年的汉子,个顶个能打,都是助力。
而且他日后回乡,必然要在家乡建一个基地,重建防御设施,届时肯定极其需要人手,不管何时,要发展就离不开人。
而弊端,自然就是队伍人一多,行动间更容易引来僵尸,而且他们的交通工具不够,就算等几天将南瓜车拿出来,马车也找回来了,十几个壮汉,挤两辆马车,也太憋屈了。
综合考虑,利大于弊,而且弊端也不是不能解决的。那柳小姐不是讲中宁府吹嘘了一番嘛,说是方圆最大的城市,想来马车和马匹都是不缺的。他们也许久没进城了,也该进城补给一番。
不过这些只是他们自己的想法,还要问一下队伍中其他人的意见。
面对夏琛的征询,温束首先道:“随你。”
折柳举手附议,针娘默默点头,忘尘喧了声佛号,同样表示无异议,南哥儿倒是挺开心,他跟孙黑虎等人相处愉快,变成同伴他很乐意。
冯砚山当然不会违背夏琛的意思,他还借机将夏琛夸了一番,说他菩萨心肠待人好,当初就是救了他的命,也不嫌弃他吃得多不能打,孙黑虎等人跟夏琛混准没错。等日后夏琛位列仙班,说不定他们也能鸡犬升天当个天兵什么的。
夏琛听他越吹越没边,尴尬得不行,连忙打断他,想想又叮嘱道:“你......以后少夸我。”
冯砚山一惊:“我夸得不好吗?”
夏琛摇头,不,我就很怕哪天你吹得太厉害,人家真把我当神仙了,让我上天我可怎么上去。
柳妩看好的一众手下,不但没挖到人,还跑去跟夏琛混了,说不气是假的,都快气死了,但是对比一下人数和武力值,她识趣的收敛了所有怒气维持着一副笑脸。
接下来一天,便在洞穴里修整,先是睡了半天恢复精力,中午煮了点儿稠粥吃了。孙黑虎等人既然投了夏琛,自然要管他们伙食,便让他们跟着一起吃,反正夏琛别的不多,就是粮食多,也不怕他们吃。
至于柳妩和投了她的五人,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柳妩的排斥大家都感觉得到,反正没打算相交,夏琛才不愿意主动示好,干脆连着那五人也没管。
可怜这五个人,也是忙了半夜,其他兄弟睡觉吃饭的时候,他们辛辛苦苦跑出去打了猎物回来,剥皮烤了吃。大小姐撸着狗,吃着最细嫩的部位,还皱着眉嫌弃肉不好吃。
毕竟是曾经的兄弟,孙黑虎看得心中很气,但是人家现在已经不归他管了,只能将头扭到一边闷头喝粥。
下午孙黑虎主动提议出去打猎,夏琛一想也行,他空间里的肉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也该再添一些。
孙黑虎和众弟兄都是打猎的好手,末日后身体素质又有了极大提升,打猎效率也跟着提高。
一行十多人出去,一两个时辰后再回来,拖了几百斤猎物,这次没打到野猪,但是山鸡野兔这些小猎物足有十几只,另外还有鹿、狍子等其他猎物。
孙黑狗兴冲冲道:“我还遇见一只熊,要不是肉不好吃,我就喊我哥去抓了。”
夏琛正在帮着收拾猎物,闻言插了一句:“熊掌炖了很好吃。”
南哥儿耳朵简直像装了个雷达,专门收集跟吃有关的消息,刚听见好吃,就蹿了过来:“真的吗?有多好吃?比昨天那个火锅好吃吗?”
自从吃完火锅之后,这个已经升级成南哥儿心中的美食排行第一名了。
夏琛:“......这个没法比,是不同种类的好吃。”
一个是大众美食,一个是高档菜,后来熊成了保护动物,都不让吃了,他也没吃过,就听人说熊掌好吃。
南哥儿舔了舔唇,抓着孙黑狗的胳膊道:“那熊在哪儿,你带我去,我们去把它手砍回来。”
孙黑狗也想吃好吃的,高高兴兴就想带路,夏琛赶紧拦住,他就说说,吃都没吃过,怎么晓得熊掌怎么炖,这东西炖不好就糟蹋了。
好说歹说,用其他好吃的东西安抚住南哥儿,晚上夏琛用加了孜然和辣椒面烧烤粉等种种烧烤调料的精致版烤肉又收拢了一波人心。
南哥儿捂着吃撑的肚子,幸福地感叹:“要是每天都能像这两天这样吃就好了。”
夏琛笑着怕他一下:“你才多大,日后好日子还长着呢,这就满足啦?”
说说笑笑,吃完后安眠一晚,大概因为他们将方圆百里的僵尸都杀光了,这夜一只僵尸都没过来。
第二天依旧是半阴不晴的天气,但是他们已经不能再耽搁了,一行人收拾一番准备下山。
已经成了队友,夏琛就当着他们的面将行李收进空间,引得阵阵惊呼。夏琛不想一次次解释,一个眼神,南哥儿和冯砚山就跟唱双簧一样去给孙黑虎等人讲小神仙的故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算是小副本,要收拢一批手下呀,不然等回去了乡下才多少点儿人。
其实我本来打算分卷来着,就是末日之前一卷,路上一卷,回去建基地再一卷,等我都想好了,发现我取不出来卷名,取名什么的,最麻烦了,就......算了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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