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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第九十六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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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告诉林诗音, 当前,他们只能留下沈素。

“对方这次损失惨重,但敌在暗我在明, 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留有后招。若是有, 想必还要不消停一阵子。”

而他们不可能带着一具尸身奔逃。

更有甚者, 李寻欢还要一把火烧了沈素的尸身,任其随风而去。

“不行!”

林诗音拦在小李探花的面前, 她身后横卧着一具身躯, 被包裹在李寻欢的外衫里,遮盖住所有可怖的形貌。当李寻欢带回这样的沈素时, 林诗音即使紧紧捂住双唇, 也止不住自己的悲鸣和泪水。

这个逃亡以来什么都言听计从的分鹿门小姐,第一次强硬地拦住了自家表哥, 寸步不肯相让。

“留下素素已经是无奈之举, 但至少……至少要让她入土为安。”

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话,但最后四个字刚刚出口,林诗音已经红了眼眶。

李寻欢便轻轻拍了拍表妹的肩。

林诗音以为他是出于迫不得已的理由,比如他们眼下风餐露宿, 躲藏尚且不及了, 怎么买得到正经棺木为素素敛葬?又比如素素生前这般美貌,与其将这幅不堪的尸身草草掩埋, 在黄土之下生臭腐朽, 倒不如付之一炬, 这样的干净利落或许才配得上沈素。

这些理由,林诗音自己不是想不到。

她只是做不到。

那个永远把她护在身后的沈素, 那个不管受了多重的伤都不怨她怪她的沈素, 那个手把手教她怎么活下去的沈素……

那个为她而死的沈素。

林诗音含泪摇头:“我怎么能让素素连葬身之地都没有!我怎么舍得让她做一个孤魂野鬼!”

“……她不在意这些的。”

李寻欢语声缓缓, 至少在林诗音看来,她从这个人身上找不到哪怕一点的慌乱或动摇,仿佛带回沈素的短短一程,便足够让他收敛好那个一败涂地的自己。

“她生性自由,不喜拘束,也不信鬼神之说,一生只想随性而为。”

——“然后带着你畅游天下,饮遍美酒,看遍美景。”

梦中的南疆毒女,有一日突然闹着要喝酒,不管探花郎怎么劝阻都没用。

那时她还未替他种下红线蛊,一切都还没有挑明,她还是言笑明朗的样子,酒兴上来了人就更不着调,说完了自己只想纵情而活的心愿,眉眼一抬,不怀好意地问着:“怎么样,爹,你女儿孝顺吧?”

总被她乱喊一通的探花郎面露无奈,见小姑娘已有醉意,伸手就要拿开她的酒杯:“说了许多次了,你伤势刚好,还是要顾忌着些。”

“难道不是大难不死,才更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吗?”

小姑娘不高兴地皱起眉头,一巴掌打在他的手背上:“五毒童子我都赢过了,还怕这区区几杯酒?”

小李探花眉眼骤然一沉。

在她迎向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之前,“五毒童子”这个名字,就代表着沈素涉足中原以来最生死难料的一战。

这个人成名多年,武功未必如何高深莫测,名声却已经到了能止小儿夜啼的地步,只因他出身南疆,乃是让人防不胜防的用毒高手。在沈素之前,偌大一个中原武林,竟无一人能在此道上与他争锋。

直到“南疆毒女”横空出世。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同样作为毒术奇才,沈素和他的殊死相斗,竟很是有些宿敌似的理所当然,偏偏她还不许人帮忙,明明五毒童子是冲着李寻欢来的,她却非要自己一个人和对方分出高低。

——小李飞刀从不知道,原来旁观一场比斗,会比亲身上场更让人提心吊胆。

其间险绝不必多言。

总之,五毒童子最后惨遭毒虫反噬的尸骨,成了奠定沈素当世毒术第一的石基。

只不过,她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就是了。

沈素卧床休养时,小李探花衣不解带地照料着,总算明白了为何他每次一受伤生病,小姑娘就不肯再给他一个好脸色,连替他医治的时候,都要想方设法地在药方子里加黄连。

——心疼自然是极心疼的,但就是太过心疼了,反而恨不能拎着耳朵教训她一顿,让她往后再不许轻抛生死。用重伤换取胜利已经让他揪着整颗心了,倘若有朝一日,她走到以命换命的地步……

“你就非要让我难受么?”

看着眼前薄醉的小姑娘,李寻欢难得严肃了神情。

沈素却笑了起来。

“你难受什么啊?连我都知道,江湖上,人命最是不值钱。”

小姑娘把杯子捻在指间,轻轻一转,残酒纹丝不晃,她的眼中却像是盛起了摇曳的水光,抬眸时,荡开千里烟波。

“就算哪一天我死了,你也不要挂怀,一把火将我烧了就行,骨灰撒在风里面,放我去更天高海阔的地方……”

“好了,不说了。”

李寻欢眉宇紧锁,竟无礼到不愿意再听下去,走上前,这一次硬是夺走了酒杯,伸手去扶她起来。

“你醉了,我们回去好么?”

——平日里,他和沈素说话就轻声慢语惯了,这次虽然打断她的话,语气却比往常更加柔和,与哄小孩儿也不差什么了。

沈素挣了两下没有挣脱,便任由他半搀半抱地带着她回房,直到李寻欢把人安置好了,转身要离开,才发现自己的衣角居然被她握在手里。

“探花郎。”

小姑娘面颊晕红,再金贵的胭脂也妆点不出这样天成的艳色,她醉意朦胧地看着他,唤了这一句却不再往下说了。

李寻欢托住她的手腕,没有急着解救衣角,只是轻声询问:“怎么了?”

沈素抿了抿唇。

李寻欢耐心地等着,小姑娘的目光细细拂过他不再年轻的面容,即便有些莫名所以的不自在,他也没有退后。

然后他就听见了,沈素刚刚迟疑着不肯说完的话。

“……我没有与你玩笑。”

——“我不想烂在土里,不想被困在窄小冰冷的地方,你也不要用什么棺木来禁锢我,好不好?”

因为她这个要求,很长一段时间里,梦境中的小李探花都在生着闷气。

他气的是沈素正值年少,怎么就无端端嘱咐起了这些?天下间,又怎么会有这样惦记着要把自己挫骨扬灰的人?让他听得满心酸涩,简直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

但李寻欢没有为此和沈素争吵。

他知道小姑娘父母双亡,举目无亲。

——她没有别人可以托付了。

那一日,沈素盛满波光的眼睛,看着小李探花的时候,是在看着世上唯一能为她料理身后事的人。

“所以……”

年岁尚轻的李寻欢看向自己的表妹,目光却像是越过了她,凝视着在她身后无声安睡的小姑娘:“诗音,放她走吧。”

探花郎亏欠小姑娘良多,前世的每一笔都是糊涂账,今生竟也再没有偿还的机会。

他本就没有什么能为她做的了。

怎么能为了自己的私心,枉顾她的遗愿?

李寻欢轻声道:“再不舍得,也不要委屈她了。”

林诗音神情怔怔。

这一句话,她竟不知道表哥到底是要说给谁听,又是在劝谁忍痛割舍。

最终,是林诗音抖着手替沈素打理,她为她一点点擦去身上的脏污,泪水不停滴落在沈素数不清的伤口上,又被林诗音冰凉的手指轻轻抹去。

背过身的李寻欢一言不发。

而打破沉默的是河蚌。

“小公子,有人过来了。”

大德仍留在林中腹地,为今日横死的正道门人念经超度。没有这个古怪的俗家僧人在场,怯弱的小妖终于鼓足了勇气,在李寻欢带回沈素时,淡红色河蚌终于爬出了藏身的树藤,第一次化出人形。

河蚌自知这是怎样惊世骇俗的一幕。

可她已经开了口,对李寻欢说了话。都到这个时候了,与其让他不得不戒备她这个藏在暗处的“陌生人”,河蚌宁愿自己站出来,忍着满心的愧疚和不安,把自己平平无奇的容貌暴露在凡人眼前。

她结结巴巴地说着,自己的真身乃是河蚌,受李园诗书开化之恩,所以前来报答。

那一瞬间,李寻欢霍然抬头看过来,一点微弱的希冀点亮他昏暗的眼眸,就像是已经沉入水底的人,弥留之际的最后一眼,却看见了水面上的一块浮木。

“那你……”

他甚至来不及怀疑她的话,有什么明知不可能的奢望已经要脱口而出,但慌乱无措的小妖映入他的眼帘,想着她那句哽咽的“对不起”,李寻欢当即就明白了她的无能为力。

小李探花喉珠微滚,他偏了偏头,就逼着自己继续沉默。

河蚌却被他那一眼看得万般心酸。

她实在是安静惯了,和小公子解释过了就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于是乖乖地退到旁边,一边听着李寻欢和林诗音说话,一边重新放开了神识,为他们默默警戒着。

然后,河蚌看见了一道不算眼生的身影。

那个被沈素割断绳索的南疆男子,神情急切得不得了,满头都是大汗,脚步却迈得很谨慎,甚至有意控制着呼吸和心跳。他应该是重新找到了能驱毒的东西,赶着瘴气林躁动减弱的时候,居然还有胆子去而复返了!

河蚌便道:“是……沈素先前救过的人,好像要往林子深处去。”她一顿,有些着急起来,“大德还在那。”

——她不说那里堆积如山的尸体,也不提兴许还未散去的毒物,第一反应就是那个俗家僧人,便可见河蚌对大德的忌惮。

李寻欢不做回答,片刻后,却慢慢挺直了腰背。

***

南疆男子小心地摸索着前行。

他的村寨与瘴气林离得不远,为了精进毒术,他也算得上是这里的常客——否则那些正道门人也不至于绑着他,权当猎犬一样在前领路,可南疆男子到底惜命,之前鲜少深入腹地,更别说是在满山遍野毒物骚乱的时候了。

但他必须回来。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这是他从不敢忘却的道理。

他其实并非土生土长的南疆人,只是幼时被人牙子掳走,从老家一路辗转多地,最后他趁人不备逃出来,成了沿街讨饭的乞儿,要不是承蒙南疆一对老夫妇收养,只怕此生都要流落街头。

养父母待他很好,知道他是因为被人拍了花才流离失所,便把自己懂得的毒术倾囊相授,甚至几次三番地鼓励他找寻身世。

“落叶也要归根的,阿勇。”

老人粗糙的手掌抚在他的发顶,虽然眼中满溢着不舍,却还是温声劝解道:“等你学成了,能照顾自己了,就回去找找吧。找到了就来信说一声。万一找不到,你就回来,阿爹阿娘一辈子都在这里,不会跑的。”

堂堂七尺男儿,竟被这几句话听得虎目含泪。

后来他果然学成了,甚至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暂别南疆的那一日,养父母送出了好远,直到看不见他的影子了,还互相搀扶着不肯回去。

阿勇几经辛苦寻回了家乡。

他被拐走时年纪很小,但也不是全然不懂事的岁数了,顺着模糊的记忆,他终于找到了塞北一户木匠家里,看着比记忆中更加斑驳的门扉,竟然久久不敢去敲门。

所谓近乡情怯,大概就是如此了。

阿勇凝视许久,却还是深吸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他不想空着手回家,好不容易相见了,总要给家里买些吃的用的,心里才能过意得去。

南疆温暖潮湿,物产丰富,阿勇作为毒术一道的佼佼者,很是去过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采到过一些生在险境里的奇珍。换来的银子被他分成两半,一半留给南疆的养父母,一半就带回了塞北。

阿勇在塞北街头东挑西选。

正等着合芳斋小二打包糕点时,他突然听见身后一阵脚步声,掌柜的抬头一看就笑着招呼:“你小子可算来了,我后堂柜门坏了两天,可就等着你来修呢。”

走进来的年轻人拎了满手的工具,还抽空挠了挠脑袋:“您见谅,我这两日尽忙着打家具,堆了不少活儿。这不,刚腾出手就过来了。”

“知道知道,来年就要娶媳妇了嘛。”

掌柜的从柜台后面绕出来,边走边道:“你一个人里外操持着,总是要忙些。”

年轻人跟着往后堂去,应和似的笑了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掌柜的闻言慨叹一声:“往后成了家就好了,胡忠你小子,福气肯定还在后头。”

“那就承您吉言。”

……

两个人的说话声渐渐消失在后堂。

铺面里,阿勇却独自捧着大包小包的糕点,迟迟迈不动步子。

后来他打听了才知道,那家姓胡的木匠也是可怜见的,大儿子很早就被人拐跑了,过了几年,丈夫做工时出了意外,从正要封顶的梁上失足摔落,当场就断了气;妻子就此一蹶不振,没多久,一家子只剩下了小儿子一个人。

唯一庆幸的是,这个唤作胡忠的年轻人还有家传手艺。

凭着一手出色的木匠活,至少养家糊口不成问题,也说定了一门亲事,只等来年春年花开的时候成婚,日子眼见着就要好转起来。

“……”

阿勇寻到胡家夫妇的坟冢时,跪在那怔怔地看着墓碑,半晌不言不动。

过了没几日,胡忠在睡梦中听见了一道声音,与他亡故的父亲极为相似,却仿佛更年轻些,说是知道他要成亲了,他很替他高兴。从前家中还积攒了一些银钱,埋在门口的老树根下,叫他千万记得取出来,往后好好过日子。

“要是也能生两个大胖小子,凑成一对兄弟……”

那声音压得极低,仿佛叹息似的:“……那就好了。”

胡忠眼珠转动,因以为是父亲入梦了,便想要仔细看看他,问问老人家在地下可还缺什么少什么,结果无论如何也睁不开眼睛。

第二日,天还未亮他就突然醒来了,想起梦里听见的话,半信半疑地去挖了门口老树,竟真的挖出了银两!且分量不轻,凑合凑合,少说也该有好几十两!

胡忠紧张地左右环顾,见无人经过,忙把银子藏进怀里,转头跑回了家。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有人一早就躲在僻静角落里,默默注视着他。

阿勇留下了身上所有的银钱,连一点盘缠也没有给自己留下。好在他身强体壮,一路做着力气活儿,终于顺利回到南疆。

养父母看着他又是惊喜又是担忧,张罗着让他洗漱更衣,做了一桌好饭。等到他风卷残云地填饱肚子了,才小心翼翼地问着,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阿勇笑了笑,只说:“年头太远了,没有找到。”

“这事儿哪能着急?”

老两口一听就心疼坏了,忙着安慰:“咱们慢慢来,慢慢找,总有一天能见面的,啊?”

“……嗯。”

阿勇点头,轻声重复着:“不着急,总有一天能见面的。”

他从此定居南疆。

阿勇原本就没有想过要抛下养父母。

他离开南疆前就已经盘算好了,等找回家乡,与父母兄弟团圆过了,商量好了,他想法子多卖卖力气,攒够银子了就把养父母也接到塞北。如果他们难离故土,那他两头跑着也不算什么,只要老人家别嫌弃他折腾就好。

他想好好奉养四位老人终老,想看着弟弟成家立业,妻儿美满。

只可惜天意弄人。

如今亲生父母故去,弟弟的日子也安稳下来,那他这个失踪多年的大哥,索性就不要去打扰他。

养父母一辈子不曾离开南疆,并不清楚外头的人对毒术究竟有多鄙夷,但阿勇亲自走过这一遭,已经多少能明白了。

他不想看到弟弟流露出任何的轻视抑或恐惧,更不想他因为自己惹上麻烦。

——阿勇只想自己在意的人都能平安无事。

所以养父母遭受正道门人·虐·待,他豁出性命也要替二老讨回公道。

也所以,那个素未谋面的小姑娘救了他,阿勇明明已经逃出瘴气林了,也想法子毒·杀了看守父母的守卫,把二老安置妥当以后,他感念着这份救命之恩,依然咬着牙拿了药,就这么跑上回头路。

万毒噬身,他知道那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的伤势。

但阿勇至少想要敛葬了她,不要在无人可见的地方化作一堆白骨。

他抬头望了望,发现离林子最深处还有些路程,心下着急,脚步便加快了些。

谁知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阿勇不懂武功,认不出拦住他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他只是霎时提起了警戒,退后一步,做好了与来人拼死相斗的准备。

——若非那些正道门人抓走了他老迈的父母,抢占先机又人数众多,仅凭毒术,阿勇并非没有反抗的余地。

李寻欢却不在意他的防备,缓声道:“不要再往前了,她不在那。”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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