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点,死女子!堂屋头的人听到了还以为主人家在对他们发啥脾气呢!”向母压着嗓子叫道。
家里的新房子是从贾二妹之前拆了房子的那块地基上开始建的,所以向父母这边还剩了一间厨房、一间堂屋和一间卧室和猪圈没有拆,堂屋和厨房又是紧挨着的,人在堂屋里吃饭都能听到厨房里的声音。
“你哥是啥子人嘛,天棒得嘛!”小女婿唬着脸说,对于自己的那个儿子他也没办法啊,管不着,打又打不过(自己只有一条腿),只有听之任之了。
哎,子不教父之过,有啥样的父母就有啥样的儿女,怪不得谁!
这里向国红只得去灶前把火烧起来,向母将锅里的一锅饭用一个大搪瓷盆铲了起来,装了满满一盆子,然后用米头锅盖盖上,端到堂屋里去了,然后向父刷锅烧水准备给这一家子下面吃。
“妈,你们去年才翻新了房子,今年又修新房子,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呢?”向国红一边往灶堂里塞柴禾一边问。
“……”闻言向母一下就警觉了,与向父飞快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这女子是不是又要来借钱了?
“我们哪来啥钱嘛,这是你嫂子寄钱回来让我们修房子的。”向父马上说。
“那好啊,修了房子我们也可以回来住新房子了,”向国红马上说,“我们家的房子一下雨就漏,铺盖被子那些都起霉了……”
话音未落向母马上说到:“房子漏雨你不知道补房顶吗?铺盖被子发霉你抱到太阳底下晒啊,成天就只知道耍!我跟你说,修这房子是你嫂子的要求,钱也是她出的,他们以后要带着娃娃些回来住的。我可再不敢把你们邀来住了,要不又像上次那样你嫂子一怒之下就请人来把房子拆了!”
反正把黑锅都往贾二妹身上推,她认为只有贾二妹才能压得住这个好吃懒做的女儿一家。
向国红听了向母这样说知道搬回来可能是没戏了,于是又想出一出来:“妈,你去给嫂子说说让她借点钱给我修房子吧,队长的人基本都修砖瓦房了,就我们家还是草房子,多丢人啊。”
“你也知道丢人”向父黑了脸说,“人家哪家人不是勤勤劳劳攒钱起来修起房子的,就你们修不起房子,怎么不找找自己的原因呢?以前你男人的那笔赔偿钱搞没了就算了吧,包产到户都十年了你家还这样破破烂烂,怪哪个!”
“爸,都怪我,是我不好……”李二娃低头惭愧地说。
“怪你是肯定的,但你一个残疾人原本也不该有多高要求的,关键是你那儿子都二十岁了,没说把他教得撑起这个家来,还成了专门败家惹事的天棒,你说这事咋整?我们做父母的都老了还能照顾你们多少年?主要还得靠你们自己立起来啊!国红,我跟你说从今以后你就不要懒了,娃娃些都靠不住了,你俩口子以后只得靠自己了。”向父严肃地数落着说。
“我……我还能干啥,家底子就这样样子了……”向国红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说。
“老头子你也别跟她说了,看她那个死样子我就来气!”向母气呼呼地说:“别说让我去跟国强媳妇说借钱的事了,我怕我说了国强媳妇会一口气跑回来把我们建房子的事都叫停!李二娃,吃了饭赶紧把你这一家人带回去,以后别来我家了,我这把老骨头再也经不起你们折腾了……哎哟哎哟,脑壳痛……扯起扯起地痛……天天晚上都睡不好……”
李二娃听了就更加羞愧了,说到:“爸,妈,你们别听国红的,明天我就出去打工挣钱去……”
“别,你别出去了!”听他这么一说向父赶紧制止,“你还是就待在家里把你家那几亩地给种好才是王道,至少一家人还能捡个饱饭吃!对了,我这里房子上拆下来的大瓦(石棉瓦)你们搬过去把草房顶子换了吧,我们这里换下来的一些用不上的木头檩子你们也可以搬过去,好歹也把房子翻新吧。”
向国红:“那工钱呢?请人翻新房子要给工钱啊……”
“……”向父气得鼓眼睛:“你翻新房子还要别人给你出工钱吗?”
“嗯嗯,我去找工钱!国红你别说了。”李二娃马上说,“我去找我爹借借看。”
“对了,你就该去找你家爹要去。”向母咕噜了一句。
“海南在招工,我要去报名。”这时候小芬突然冒了一句出来。
“死女子,你跑云南去干啥啊?”向母骂到,“好好的在家待不得吗?别又像你爹那年子一样被人骗了……”
“不是云南,是海南!”小芬纠错道,“人家是来劳动局委托劳动局的人公开招的,好多人都去报名了。”
“海南比云南更远。”向父说:“海边去捞鱼还是种田哇?”
“海南的农场,”小芬说:“种椰子树那些。”
“那跟种庄稼有啥区别,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向父说。
“好了,不跟你们说了,说了你们也不懂。”小芬说着就去碗柜拿碗去了,“饿了,我要吃饭了。”
“等一下要饿死吗?水才烧开呢!”
……
小芬已经十七岁了,
小芬最终还是跟着一大帮小姐妹们被招工去了海南,加入了建设海南岛的队伍中。但是海南那边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一到那边后光是天气就喊受不了,每天从早到晚都是热浪滚滚。
而且她一到岛上农场后,管理人员就给每个人发一顶草帽一把镰刀去荒岛上去割野草,准备开荒种菠萝和芒果,在家里就一向好吃懒做的她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苦,只干了一天活就闹着要回家了。
人家同意她回家,但是却一分钱都不给她,她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因为不干活她连吃饭的地方都找不到,最后她被一个老乡收留带到了广州去了。
再后来她在广州好像立住了脚,逢年过节啥的还会往家里寄一些钱回来,至于她在广州做什么,呵呵,一个初中勉强毕业的女孩子,又好吃懒做,能在大城市里挣什么钱?
好吧,别去在意她在外面做什么了,眼不见为净,只愿她能存一点钱,将来回家找个老实人嫁了就行。
却说王艳十七岁才开始读初一,读到初三的时候都二十岁了,人家都在快马加鞭地勤奋学习准备中考,她却开始轰轰烈烈地谈起恋爱来,这一场恋爱谈得全校皆知——因为那个男孩子是个少了一条腿的男生。
那男孩子比她还小两岁,叫吕小兵,父母是基地子弟中学的后勤工。原来那男生在上小学时,由于一次爬废旧围墙,把墙弄到了,水泥砖块将他压在了下面,一只腿受了重伤,被医院截肢了。为了走路,他便安了假肢,若不仔细看,你还以为他只是走路有点问题而已。
全校师生都知道这件事,唯独王艳不知道。王艳只知道所有的同学都不大和她玩耍和说话,唯独这个比她还小两岁的男生肯与她交流,她和他便成了好朋友。
可能这俩人平时都没什么朋友吧,自卑的心理让他们产生了共鸣,俩孩子便早恋了。
向国强气得够呛,不但找到那男生教育一番,还亲自跑到那男生的家里,找家长谈了好大一通话。在学校和对方家长的共同努力下,这场早恋似乎被消灭掉了。
王艳勉强地在学校读着书,这妞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在学校里,她摆明就是一个混日子的人。到了初三上学期期末,她又光荣地把倒数第一的头衔给拎回了家,还拒考体育,老师说她若是不考体育的话就不给她发初中毕业证,这一次向国强终于忍无可忍了,将她狠狠地骂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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