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暮色”所在的这条酒吧街有个特殊的规矩,因为天市寸土寸金,所以哪怕是犄角巷尾的旮旯小铺,租金数额都不低。
这边又是地下乐团的集聚圈,没有东家挂靠的地下乐团,自然承担不起这场地开销。
因此酒吧街的商铺集体对外开放。
签个合同,便能进行短期租赁或者临时租赁。
“暮色”自然也在其中。
而且在知道这里是何子殊的前东家之后,刘夏这间其貌不扬的小酒吧,就被封了圣地。
来往的乐团不计其数,刘夏为了让这个“圣地”圣得更有逼格一点,买了一大批新的乐器,挂满了整面墙壁。
他的本意只是为了视觉冲击,谁能想到,今天竟然还能派上这用场。
谢沐然挑了把电吉他,拨了拨几根弦的空弦音,确定完弦音的持续性后,抬头看刘夏:“夏哥,人有了,衣服呢?”
刘夏到现在还有点懵,听到谢沐然这话,直接开口:“你们来真的?”
不仅要同台,还要统一服装?
让Blood和APEX的人穿着同套衣服,站在他的“暮色”里演出?
没人说话,短暂的沉默后,只一对视,所有人都笑了下。
然后潇洒利落的取下各自的装备,对着他挑了挑眉。
刘夏嘴角弧度渐渐扬起,最后彻底笑开,撇过头去。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以为,他的“暮色”,他的“Blood”,对于何子殊、对于涂远他们,对于自己来说,都已经成为一种过去。
他也没觉得有多失落。
就像原先唱到嗓子破锣,第二天照常扯着喉咙,吼完整场的涂远,结婚、生子、家庭美满,再也没有一扎啤酒、几根串就说到天亮。
就像原先被他爸拿着人字拖,追着满巷子跑的自己,已经接手这间酒吧,再也不用模仿他爸的笔迹,给那不及格的卷子签名。
更别说现在的何子殊。
刘夏真没觉得多失落,都得往前走。
涂远、何子殊、他。
暮色、Blood。
都得往前走。
可是当这群人重新站在自己眼前,熟悉的眼神,没变的默契,同样的神采飞扬,他才惊觉自己有多怀念。
有的过去,原来是过不去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各自再往前走。
刘夏深深舒了一口气:“等着,你们试试音,半个小时,我去买。”
刘夏回来的时候,手上除了衣服,还有一大桶红色的颜料。
刘夏兴冲冲:“要做就做齐全点!”
吊牌没拆,吉他手凑上去看了看,大牌子,开口:“这一件的价格可就抵那时候的五件了。”
刘夏:“怕你们穿着不舒服,挑了干净的,也没什么气味。”
贝斯手吹了个口哨,把衣服给何子殊一递:
“那就麻烦我们的御用设计师了。”
刘夏怕他们冷,没买T恤,买了十几件黑色的兜帽卫衣。
何子殊拿着笔,就跟那时候一样,把衣服铺在小几上,一笔一划都格外专注。
黑色的底,朱红的颜料,寒气一沾,便很快凝干。
何子殊画完最后一件衣服,收笔,起身,朝着刘夏走过去。
刘夏正踩在凳子上取置物盒里的摄影机,膝盖处忽然被轻轻拍了拍。
他低头,看见何子殊,开口:“怎么了?缺什么吗?”
何子殊笑着摇了摇头,把衣服递了过去:“你的。”
刘夏一诧:“我的?”
何子殊:“嗯,你的‘B’。”
刘夏愣愣接过,打开一看。
和其他人的都不一样。
在衣服正中间的位置,是一个“B”,那个他耿耿于怀了很久的队服标记。
可在“B”的后面,还有两个字符。
“&”、“A”。
【B&A】
“Blood”和“APEX”。
刘夏鼻子一酸,嘴上说着:“干嘛呀这是,我又不上台。”
可却把衣服抱在了怀里。
何子殊就静静看着他,笑得眉眼弯弯。
那年的队服,是刘夏用自己零花钱买的,在不远处那个批发城里。
五件,刚刚好的一套,老板不愿拆,他也没把自己算进去。
何子殊把这件欠了这么多年的衣服,还给了他。
刘夏抽了抽鼻子,声音很轻:“怎么把Blood写前面啊,大A团小B团,逆CP了!”
何子殊笑了笑:“因为是给你的啊。”
刘夏眼圈彻底红了。
因为是送给他的。
所以哪怕“APEX”粉丝再多,对他来说,排在最前面的,仍旧是“Blood”。
刘夏仰头,快速眨着眼睛,好让眼底不那么湿,一边装腔作势恨恨道:“你这个该死的男人,不要再发散魅力了,我不吃你这一套我告诉你!”
涂远他们轰的笑出了声。
何子殊回到沙发上,正想把衣服往身上套,手上却突然一空。
陆瑾沉的声音随即响起:“穿这个。”
衣服回到自己手上,可左心口那边却画着一个红色的“L”。
是他画上去的。
但这衣服是陆瑾沉的。
何子殊抱着衣服,抿了抿嘴。
陆瑾沉轻笑:“上台的时候,灯光会打暗,别人看不见。”
刘夏怕眼尖的粉丝会认出来,以防万一,特意叮嘱了灯光师,把光打成红色,调到最暗。
何子殊闻言,乖乖套上了衣服。
可想着心跳的位置,写着一个“L”,耳尖还是慢慢红了起来。
何子殊怕自己一直不说话,会被陆瑾沉看出什么来,随口确认了一句:“应</p该都看不见吧?”
“别人看不见。”陆瑾沉忽的笑了一声,慢声道:“你看得见。”
说完,陆瑾沉抬手,在何子殊心口的那个“L”上,一点,莞尔:“这里是我。”
陆瑾沉动作很轻,只一下,可何子殊的心却猛地漏了一拍。
他们两人说话的声音压得低,周遭人又忙着复习曲子,没注意到这角落。
何子殊脸腾的红了,忙转过身去,背对着陆瑾沉。
正想往前走几步,刘夏正好推开门,看着他们说道:“时间差不多了,再过一个小时,人就多起来了,要不……就现在?”
休息室短瞬的停了一下。
紧接着,涂远他们几个习惯性地举手,准备开场碰拳,忽的意识到今晚不止他们,便停了下来,偏转过身去,看着陆瑾沉他们。
陆瑾沉往前侧了一步,和何子殊对视一眼,一起走了过去。
谢沐然和纪梵也跟上。
最后是刘夏。
轻轻一碰,所有人笑了笑,朝外走去。
十点的酒吧街,还没沸腾,却也不像来时那么安静了。
舞池虽然空荡着,但卡座、吧台已经见人。
刘夏没和何子殊他们一起,特地换了个方向。
进门的瞬间,口哨声已经从各个角落响起。
刘夏虽是老板,却也不经常露面,大多在休息室待着。
而且能找到这来的,就没人不知道这是何子殊的“前东家”。
这牛逼的朋友圈,加上刘夏在哪儿都吃得开的性子,别家都是老板给客人送酒,在“暮色”经常反了过来。
几个熟客朝着刘夏扬了扬下巴,权做打招呼。
酒吧气氛因着刘夏的出现,闹了起来。
可就在这时,原本亮着舞台,却忽的沉入暗中。借着吧台微弱的蓝光,隐约可以看见舞台上有人在走动。
有人开了口:“小夏老板,这才几点啊,这就开始了?”
“对啊,都没什么人。”
刘夏笑了笑,语气随意:“没表演,试试音,开个嗓。”客人闻言,自顾自低下头去,直到——
主唱的声音响起。
所有人瞬间抬起头来。
舞台上已经暗红一片,细细密密渗开,一路从舞台延展到舞池、吧台。
“
轰的”两声响,整个酒吧沉了下来。
入眼之处,除了浓密的黑,便是绮丽的暗红。
主唱的声音伴随着吉他、贝斯的声音一同响起。
没有介绍、没有前奏。
就像这片黑色中,突然烧出来的红色一样。
他们看不见脸,背后巨大的实时投屏也没有任何动静。
音乐推向中奏,当电琴响起的第一声,舞台突然放亮。
依旧是红色,但暗色降
了几分。
他们这才看清舞台上的位次。
贝斯、吉他、电琴、键盘、架子鼓,主唱在最中间。
所有人都穿着黑色的卫衣,把帽子翻了上去,戴着黑口罩,遮的格外严实。
快节奏的情歌,可配上主唱清冷的声线,竟然有种诡异的性感。
音乐渐重,主唱忽然偏头,朝着架子鼓的方向看了一眼。
两人对视一眼,那人的鼓棒一转,第一声落下的同时,主唱回过头来。
宽大的兜帽随着他的动作忽的滑落,露出一截细净的脖颈。
底下有几个女生仍旧看不清脸,可这个小意外配着灯光和音乐,抓的人心头止不住的痒。
就在这时,主唱大概也被这小意外惊了惊,轻笑了一声。
恰好是一个断奏点,所以这带着笑意的气音被话筒一收,落入所有人耳中。
尖叫四起。
“我靠,这笑声,这掐点!!!”
“太心机了太心机了!这掉帽子和笑的时间点一定经过反复排练!可是我他妈被杀死了!!”
“主唱这声线真的绝了!太性感了卧槽!这暮色怎么这么多神仙啊!”
“看那个打架子鼓的啊!!太太太他妈帅了吧!”
“绝壁玩街头音乐的,那几个花手不是一下子练得起来的。”
“其他人也是啊,快慢都跟得上,肯定不是新人,神仙乐队!”
“出道!!!给我马上出道!给我原地马上出道!!!立刻立!马上马!我立刻送你们上热搜!!!”
没有前奏,没有尾奏。
在所有人的不经意间,突然开始。
在所有人没回神的瞬间,也突然结束。
就像主唱声音响起的瞬间,就是歌曲开始的瞬间一样。
主唱的声音一落,演出结束。
所有人还来不及鼓掌,台上已然起身,鞠躬,从台侧走了下去。
这一操作打的所有人一头雾水。
完了???
这就完了?!!
自我介绍呢??
再来一首呢??不是说好是开嗓的吗!
敢情开的是他们的嗓吗???
这突然空降的乐队,吊足了所有人胃口。
有人已经忍不住了,朝着刘夏的位置大喊:“老板!这什么乐队啊!怎么什么介绍都没有啊!不地道啊!”
“我怎么觉着这主唱声音这么像子殊啊,虽然低了点,可感觉很像,还有身高!”
“这话我都听过无数遍了,但我还是要说,这是这几个月模仿何子殊,模仿的最像的了,模仿出了灵魂,还特地戴了口罩。”
“小夏老板,这乐队叫什么名字?”
刘夏往后台的方向走去,随口一诌:“黑口罩乐队,新乐队,成团没多久。”
刚成团,大概四个小时。
刘夏摸到休息室的时候,还有点大喘气:“暂时糊弄过去了,但我看也可能就是暂时,但怕等会儿有人跑过来问。”
“要不,我们先躲一下?”
几人余劲还未消,问:“躲哪儿?”
刘夏眼睛一闪:“老地方!”
谢沐然虽然不知道刘夏口中的“老地方”是哪里,可他现在还在兴头上,忙举手:“去去去!”
二十分钟后。
涂远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们会跟“APEX”同台演出。
还在演出完后,乌泱泱一群人跑了十几分钟,躲到这地下乐团聚集的野河吹风。
如果非要让他形容一下自己现在的心情的话。
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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