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和求心的“插曲”,沈闻难得有些心烦意乱。
求心说“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的时候,这种烦躁感又上升了好几倍,以至于她只好戴上面具到土戈城来散散心。
她心烦的时候往往谁也不想见,只想自己一个人到处走走。
沈闻那个脑子,不到死那一天都没办法放空,于是当她踏入土戈城的时候,她又开始思考“为什么土戈城的凡人从不离开土戈城”这个问题来了。
跟路边卖羊肉串的大叔买了三串羊肉之后,她又忍不住问对方道:“大叔,你这肉串实在是好吃,肥而不腻,膻味也无,没想过去更繁华的地方做生意么?为啥老留在土戈啊?”
对方被她突然提问给问住了,楞了一下才道:“这……我也不知道,就是习惯了,之前有想要离开,去皮山都城试试的,但是喝不惯外头的水,离了土戈就开始生病,回来就好了——诶,不信你可以问问隔壁卓姆……”
这么说着,一把胡子的诺木叔还拉长着脖子对着边上的干果馕摊老板娘喊,那吼声跟头牛似的:“卓姆,卓姆,你来说,你们家前年不想着居家搬迁到外头去么。不是生了病才回来的?”
卓姆妈妈是个中年妇女,见买羊肉的诺木叔哪壶不开提哪壶,顺手抓起两个葡萄干丢过去:“呸,你还提呢,要不是离开土戈城全家浑身上下都生痒的要死的红疹子,老娘早去皮山都城过好日子了!”
卓姆妈妈声音大,边上有几家矿工家的子弟听了,也大声附和道:“是啊,原本不想留在这里跟祖辈一样当矿工,想去皮山都城找些别的活,但是奈何病得快死了,才不得不又回到土戈来了。”
沈闻微微邹起了眉头。
虽然说,很多人在骤然换了生活环境之后,就会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但是只要调养得当,也不至于会病到完全不能在新环境下生存。
但是土戈城这种情况,过分的诡异了。
如果是一个两个,那么说是个人体质问题倒也没什么。
但是这么多人,同时出现了“离开土戈城就会生病”这种情况,就只能调查他们共同的特征了。
这一般都是由平时的生活习惯、饮食、土质等微量元素的缺失、或者特殊需求导致的,先把土质问题放到一边,沈闻最先想到的,还是饮水。
土戈城西域诸国的诸多城池一样,饮用水都是来自纵横交错的地下水系,所以实际上可以说,整个土戈城的人都是喝着同一条河的水长大的。
若是河水之中有些什么,渗入泥土,再进入作物,日夜和土戈城的百姓接触,最终导致了他们只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沈闻并不会为此感到奇怪。
比较奇怪的是,贺兰韵之前给大家把脉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沈闻他有察觉到什么异样,所以这可能是什么隐藏的疾病之类的,贺兰韵经验不足,以至于没有分辨出来。
医修这种职业,自然是越老越值钱的。
想到这里,贺兰韵作为沈闻的首席亲妈兼工具人,自然又被沈闻这个没良心的给盯上了。
沈闻决定自己先去调查一下土戈城的母亲河水质问题,把样本带回去给贺兰韵看看,再让他多留心一下土戈凡人们的身体症状。
辞别了一众凡人,沈闻决定自己先去土戈城郊外据说直连地下河窟的一眼小泉去看看,却在走到一半的时候,敏感得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她还没有出土戈城,却总觉得自己身后似乎跟踪着什么人。
出于天生的,对于四周环境的敏感察觉力,让她在之前的多次危机中都能安然避险,沈闻对于自己的直觉十分信任。
对方既然选择跟踪,而不是在闹市区直接把自己绑走,那就说明他们有着自己的顾忌。
于是她脚下一踩,微微加快了步伐一头往地势复杂的贫民区钻了进去,这里屋子叠着屋子,小巷套着小巷,不熟悉地形,或者方向感不够好的人,都容易在此迷路。
沈闻加快步伐之后,便几个转巷,利用视觉盲区躲在了一处进可攻退可逃的角落里,用阵法收敛起了自己的气息,却见几个金乌卫打扮的人匆匆从她边上走过,修为似乎都不低。
其中有一个在和沈闻擦身而过的时候停下了脚步,似乎想要转头走过来一探究竟。
沈闻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却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巨响,几个金乌卫的注意力被这身巨响吸引,分散注意力望向了那边。
沈闻只觉得自己的手腕一紧,便被人拽着往小巷的另一头跑去,那人在逃跑之前还往巷口丢了一件下品的结界法器。
沈闻被他拽着跑,此人极为熟悉此处的地形,从背影看,应该是个二十余岁的年轻人。
直到拉着沈闻跑到了一处小楼下,对方才喘着气拉下了自己的面罩,道:“你怎么会惹上他们了?”
沈闻板着一张脸。
对方是个长得极为清隽的青年,若是放在沈闻以前的时代,那是绝对能包装一下出去当爱抖露的那种漂亮、阳光系的男孩子。
“你是哪个……哪个……”沈闻竖起一根手指,装作思考困难一样开口,“月狗蛋儿!”仿佛是为了演出效果,她还特地把儿化音读的特别重。
青年:……
“是月隐。”他不但笑容渐渐消失,他还不得不木着一张脸纠正沈闻的称呼,并且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回答这人的问题。
“哦,是月隐啊,不好意思我记错了。”沈闻煞有介事得点点头,突然出手如闪电一般,捏住了月隐脖颈上的穴位,将他硬生生给捏昏了过去。
当月隐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给五花大绑,身处在一间小破屋里头了。
月隐微微皱起了眉头,却没有很惊慌,只是对对面盘腿坐着的那个正在锉指甲的少女道:“我好心救你,你却这般对我?”
“救我?你当我是傻子么?”沈闻吹了吹指甲,垂眸望着月隐。
若要月隐不怕死的形容一次的话,大漠霜降之时的月光很冷也很美,沈闻的目光比那更美,也比那更冷,更肃杀。
这是真正久经沙场、见过血,要过命的目光。
“明明说好了不再找我麻烦,却派出金乌卫跟踪,跟踪也就罢了,还不改身行头。修为都不低,却被低阶的结界法器给骗过去……你救我?你救个锤子。”沈闻现在的表现就差点根烟,脖子上挂根大金链子,再戴副墨镜了。
“有人告诉过我,明家手底下有一支凡人组成的队伍,起先我还不信,我还想哪个家族怎么有前瞻性,吸收凡人做自己的敢死队,现在我算是见到了。”沈闻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把小匕首来,“你最好从实招来,不然我刑讯逼供的手段可多着呢。”
不过,月隐也没打算隐瞒,他努力挪了两下,坐了起来,对着沈闻苦笑道:“没打算能瞒过你。”
沈闻:……
“别呀,这么容易就交代了,我会怀疑是不是你骗我啊。”沈闻露出了一副痞子腔调。
她现在没带面具,那张倾国倾城的女神脸配上她脸上的表情,显得格外违和。
月隐:“你不信,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他抬起头来,十分诚挚地盯着沈闻:“我确实是明家的奴仆。”说到这里,他脸上的神情却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屈辱,又可悲的事情。
“说是‘奴仆’,其实我是明家出生的,没有灵根的孩子。”
“明家世代通婚,为的是金乌血统不要变得稀薄,本该是代代出生的孩子都具有金乌血统和灵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事与愿违,明家主家、分家,哪怕是血缘比较远的家族。”
“只要有孩子诞生,就注定会有那么几个没有灵根的‘废物’诞生。”
说到这里,月隐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像是燃起了一团愤怒的火一样。
“早在百年之前,出生在明家、没有灵根孩子,会被视为耻辱,一律被坑杀。但是,百年之前,青霓魔君残杀明家子嗣,导致明家子嗣凋零,以至于现任家主明曌不得不改变了之前对待出生的‘无灵根’子嗣的态度,将他们的性命留下来,训练成为奴仆。”
“只是这些子嗣因为只是凡人,不能修炼,便不可再以‘明’为姓氏,统一改为了‘月’姓,不见天日,过着不是人的生活。”
沈闻像是听故事一样撑着脸,一副津津有味的表情:“所以,你其实是明家的子嗣,只是因为没有灵根,便沦为奴仆和工具人?”
月隐点点头。
沈闻夹着嗓子,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居然还有这等鸟事!”
“所以,他们派你来接近我,他们跟踪我,你搞一出舍身救美的戏码,好骗取我的信任?其实你心里好恨他们,不愿意跟他们一起骗我,就乖乖回答了我的问题?”她歪了一下头,双手合十枕在脸下,笑得眯起了一双眼。
月隐没有否认。
沈闻不再夹着嗓子说话,声调反而变得更加冷酷了:“那么,我是不是也能当你刚刚讲的那个故事是为了利用我身为女性的同情心,而精心准备的一个骗局呢?”
“你当我是傻子,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吗?”
作者有话要说:闻哥带恶人【】:,,,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