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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女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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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堆灰实在太严重, 再轻微的一个动作都能激起尘埃飞飞扬扬, 落在皮肤上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邹秀秀总觉得皮肤发痒。

邹秀秀忍不住抓绕起裸露在外的皮肤, 不一会儿, 皮肤就出现一道道鲜红色的抓痕。

“秀秀,你怎么了?”棠越关切问道。

“我不知道啊, 就觉得皮肤好痒!”

严良良切了一声, 嘲讽道:“想偷懒直说, 装什么病?”

邹秀秀脸上一红, 她原本是想找借口偷懒的,但现在是真痒!

棠越看了看邹秀秀的胳膊, “这不像是装的, 好像是真过敏了。秀秀,你不如就去祠堂外面扫扫地,擦擦柱子的,里面烟尘重, 我和良良两个人负责就好。”

棠越这是把最轻的活安排给邹秀秀。

邹秀秀心中一喜, 这活轻松,连忙答应,拿着扫帚就去外面打扫, 可没一会儿, 她就后悔了。

外头夜色浓重,只有头顶一盏忽明忽暗的电灯照亮小小一方空间,远处黑暗深处, 影影憧憧,像是有无数鬼魂在游荡般,风一吹过,邹秀秀浑身鸡皮疙瘩直竖。

她后悔了,她应该跟陶桃她们在一起的!

邹秀秀转身想跑进祠堂找棠越,但脚刚一动,她又迟疑了,进去就不能偷懒,自己白天搬了一天的稻谷,腰都直不起来了!

眼珠子一转,邹秀秀计上心来。

“哎呀!”

“秀秀怎么了?”

“我、我腰扭伤了。”

“哎——你先回家休息,明天再来吧。”

邹秀秀唇角勾起一个得意的弧度,成功了。

等邹秀秀走后,棠越和严良良对视一眼,严良良想对棠越笑一笑,但嘴唇一动就扯动脸上的伤口,笑容还没绽放就变成疼痛的扭曲。

棠越从口袋拿出两小包药粉递给严良良,“点了红点的是痒痒粉的解药,和水服用;另一份是赶工调制出来的伤药,你先处理一下身上的伤口吧。”

邹秀秀不是过敏,是棠越趁她不注意,在她皮肤上撒了点小玩意。

严良良说:“还是先办正事吧。”

“我们还有五个晚上,不急一时。”

棠越拿起绑着芦苇花的长杆子爬上爬下地粘蜘蛛网,一会爬上窗户,一会钻到桌底下,严良良看着心惊胆战,“陶桃你小心点!”

棠越有些奇怪,“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你还怀着孩子呢!”

“没关系,孩子好着呢。”棠越不知道原身陶桃对于肚子中的这块肉是什么想法,所以先保着,每天的安胎药她没少喝,也时常替自己把脉,看看孩子状态如何。孩子很皮实,棠越这些日子来折腾来折腾去也没半点异常,倒让棠越放下心来。

严良良面色一肃,道:“陶桃,你还想不想要这孩子?”严良良并不相信棠越所说的话,她也算半个医生,孕妇这样折腾,孩子能好才怪!

“要不要留下孩子,都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但是,你就算不想要孩子,也不要用伤害自己身体的方法。”严良良也经历过跟陶桃一样的遭遇,在纠结一段时间之后,严良良故意干苦活累活,明知邹秀秀送来的饭菜有问题,她仍吃得一点不剩,几番折腾终于弄掉了自己的孩子,可代价却是健康,原本好好的身体被折腾坏了,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酸胀刺痛日日夜夜折磨着她,严良良受过这样的苦,所以不想陶桃也走上她的老路。

“光明就在前方,何必急在一时?”等到逃出了山上村,去正规医院拿掉孩子,不是比自己胡乱来更好更安全吗?

严良良夺过棠越手中的长杆子,用稍微强硬的口吻道:“这些需要爬上爬下的活我来做,你去扫地擦桌子吧。”

棠越猛不丁地被严良良抢走长杆子,一时倒有些愣住了,看着严良良一瘸一拐地爬上桌子,棠越心头微暖。

在这个世界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温暖。

严良良心疼她的身体,不想要她累着,可严良良自己比棠越更需要休息。

棠越每天白天要打扫、做饭、洗衣、砍柴、喂猪、上山采药、煎药等等,忙到七八点匆匆扒两口饭后,就必须来祠堂打扫卫生;而严良良活比她更重,棠越要做的,除了采药煎药外,严良良没少做一样,外加还得做晒谷、脱粒等等繁重农活!

棠越伺候的只是朱母和朱有福两个人,严良良要伺候的是董大志、董大贵、邹秀秀和他们四个孩子两家人!董家人简直将严良良当成骡子,一分钟也不肯让她休息,要把她的每一分价值都压榨干净!

在这种情况下,严良良还能想到棠越,还能主动伸出手来帮助棠越,着实让棠越心中暖和。

不过,棠越没有让同伴劳累、自己轻松的习惯,“还是我来吧……听我的。”

*

邹秀秀有心偷懒,不是今天腰扭伤了不能干活,就是明天小孩哭闹离不开妈妈,想方设法地将属于自己的活推给棠越和严良良两个人做,前两天晚上还会来祠堂做做样子打打卡,到了后面,她连样子都不愿意做了,直接说一句不来。

邹秀秀有恃无恐,她生了三个儿子,是董家的大功臣,在山上村的地位比可刚怀孕的棠越和生不出孩子的严良良高多了!

邹秀秀不来,正好省了棠越动心思。

棠越和严良良如两只勤劳的小蜘蛛,在祠堂跑来跑去,一张无形的巨网正在她们手下慢慢成形。

接连忙活四个夜晚,大网终于织成,严良良脸上努力装作若无其事,可心里雀跃得不行,一想到后天祭祖大会之后,她们便能永远离开山上村这个见鬼的地方,严良良脚步轻快得都要飞起来了,往日如蛆附骨般的足痛眼下仿佛消失得无影无踪。

漆黑夜色笼罩下,严良良连蹦带跳,左手捻起并不存在的裙角,优雅轻灵地一旋身,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那无忧无虑的少女时光,手电筒射出的光柱在她身侧划出一道光影残圈,仿若她花般绽放的裙摆。

忽地,一道人影从树后闪电般窜出,一下子扑到严良良身上,严良良张嘴刚想尖叫,一只带着浓烈酒味的手用力捂住她的嘴,将她所有声音都逼回了喉咙之中。手电筒在地上转了几转,光柱照在他们的方向,严良良愕然发现袭击她的竟然是钱多!

她跟他毫无交集,他为什么要攻击她?

眼前的钱多面色通红,一身酒气,显然是喝多了喝醉了,盯着严良良的一双眼睛,狰狞阴狠,带着隐隐的癫狂之色。

严良良心觉不妙,拼命挣扎着,但接连数天日夜不休的干活,早已经耗干了她身上的力气,她根本挣脱不开。更糟糕的是,她的挣扎似乎激怒了钱多,钱多抡起拳头一拳砸在严良良太阳穴上,严良良脑袋一晕,当场就失去了反抗能力。

“见钱眼开的贱/人!三千块钱嫌少,还敢跟我讨价还价。五千块!你一个被人玩烂的瘸子也敢开口!我现在就强了你,再把你丢到董家门口,看董大志还有没有脸要你!!”

说着钱多一手捂住严良良的嘴巴,一手去解裤腰带。

严良良脑袋刚受到重击,眼前昏黑,耳朵嗡嗡作响,半晌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感觉到压在她身上死猪般沉重的身体。

她无力挣扎,正在绝望之际,钱多身体忽然僵住,紧接着砰地一声瘫倒在地。

“良良别怕。”熟悉的声音在身前响起,带着凉意的手推开钱多扶起她,严良良意识到来人是谁,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她忽地扑进棠越的怀抱中压抑着哭出声。

遇袭时她没哭,差点被强/暴时她也没哭,可是在看到棠越的那一瞬间,她再也忍不住了,就像摔倒的小孩发现大人般哭了出来。

棠越轻轻拍着严良良的背,低声安抚着。

朱家和董家在两个方向,打扫完祠堂之后,棠越和严良良就分了手各自回居所。走到半路,棠越心头突有一种极为强烈的预感,棠越当下掉头来找严良良,正好将人救下。钱多没有死,只是被棠越扎了一针,针上的麻药足够他睡12个小时。

过了好一会儿,严良良才平静下来,紧紧握着棠越冰凉的手,望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钱多,余悸未定,“他……他为什么要袭击我?”

棠越回握住严良良的手,没有隐瞒,将自己的推测说出:“听他的话,似乎是他要跟董大志买你,在价钱上谈不拢,就将气撒在你身上,晚上特意来堵你。”现在她们身处狼窝之中,命悬一线,任何自以为善意的隐瞒和粉饰太平,都可能导致她们功亏一篑。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忽然遭遇袭击,向来冷静的严良良被吓得不轻,下意识就向棠越求助。

棠越道:“你现在回董家,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剩下的我来处理。”

“你、你想怎么处理?”

“杀人灭口。”

严良良身体一抖,不由握紧了棠越的手,“不能杀,我们还不能暴露!”

“放心,我有分寸。”“意外”死亡的方式有很多,只是严良良心太软,两年了都没下毒成功,棠越不放心让严良良看着,倒不是怕她搞破坏,只是担心她看了之后睡不着觉。

严良良显然也是知道自己的毛病,没多做犹豫,转身离去,将那淅淅索索的细碎声响抛在身后。

*

次日,一声惊叫响彻山上村。

钱多死在土路旁,被发现时尸体都凉了。

“怎么会?昨天还好好的!”

“他是怎么死的?”

“溺死的。”一个衣着富贵的中年男子说道。

“溺死?这里没河没水,怎么可能溺死?”一个村妇眼带鄙夷,这人该不会是傻子吧?

被质疑的中年男子心中不爽,这中年人十五岁随父亲在外走南闯北,二十多年也挣下了一番家业,在三四线城市开了一间小公司,买了一套乡村小别墅,被人称一个“总”,自诩见多识广,有头有脸,最忌讳的就是被人看不起,尤其现在看不起他的,还是同村地里刨食连山都没出过的乡巴佬。

当下中年男子脸一沉,滔滔不绝说道:“孤陋寡闻!谁说只有水会溺死人,呕吐物也能溺死人!有的人喝酒的同时吃了很多东西,醉了随便一躺就睡,迷迷糊糊间,胃部的呕吐物呕出,充满整个口腔,阻住了气管,呼吸不上来,几分钟就会窒息死亡。你们闻闻,钱多身上酒味隔三米远都能闻到,再看看他的嘴,里面是不是塞满了呕吐物?”

“还真是!”

“我早就说过酒不是什么好东西,可钱多偏偏不信!”

“钱多好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我跟他在同一家厂打工,每次工资一拿到手,他就跑酒吧喝酒,好几次还是我抬他回来的!”

“他酒品也不好,喝醉了爱打人,听说还曾打瞎过一个路人的眼睛,被抓进牢里关起来。”

“造孽啊!好好一个汉子就这么没了!”

“醉酒窒息,这还是头一次见,王总您真是博古通今,见多识广啊!”

“哪里哪里,不过虚长几岁,听人说的罢了。”

“王总您还真是谦虚啊!”

……

钱多只是一个没钱的穷小子,哪能比得上光鲜亮丽,一看就富贵逼人的王总?众人感叹几声后,纷纷围着中年男子夸奖起来。钱多的死成了王总展现自己渊博知识的舞台,除了他的一个堂弟真情实感地为他伤心外,其他所有人都围着王总恭维追捧着,笑容挂在脸上,好话如水滔滔不绝,气氛火热,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意味。

王总说钱多是被自己溺死,所有人都认同了这种说法,没有人有那心去想其他的可能性,更没有人去追查深挖其中的内幕。

董大志感叹一声,“三千块钱飞了。”

邹秀秀倒是感觉有些异样,女性的直觉告诉她,钱多的死有问题,不可能昨天商量买卖,今天人就死了,这也太巧了吧!

邹秀秀怀疑是严良良杀了钱多,刚把推测说给董大贵听,董大贵立马否决了这个可能性:“弟妹?不可能!交易的事情我们瞒得死死的,一点口风都没透,弟妹从哪知道的?而且你看弟妹一个女瘸子,如何杀得了一个大男人?换过来还差不多。”身为男性的傲慢让董大贵下意识地轻视女人。

虽然董大贵这么说,但邹秀秀还是感觉不对,借故去试探一下严良良。

严良良听到钱多死讯,怔了一瞬,反问道:“钱多……是谁?”

钱多刚回来五天,严良良一直在忙着农活,按理来说是应该不认识他。

邹秀秀仔细打量着严良良的面部表情,没发现有什么异常之处。

难不成还真是自己想多了?或许吧,严良良那个窝囊废,村里谁都可以踩她一脚,她哪有胆子杀人呢?看来真是自己想多了。

钱多的死亡,就像就像一片轻飘飘的落叶落在水面,些微波澜后就沉落无声。村民们该割稻的割稻,该插秧的插秧,该准备祭祖的准备祭祖,人人忙得热火朝天。

钱多死的第二天,山上村祭祖大典如期举行。

*

一大清早,通往祠堂必经的路口边上,一块油布支起一个小凉棚,凉棚下放着两大桶凉茶,棠越和邹秀秀坐在凉茶桶后,逢人就给一碗凉茶。

按照旧俗,祭祖大典早上九点开始,在祠堂举行,只有成年男丁能进入。祭献流程包括上香、读祝文、奉献饭羹、奉茶、献帛、献酒、献馔盒、献胙肉、献福辞、焚祝文、辞神叩拜等。走完这些流程至少要三四个小时,有时候拖到下午两三点还没结束。

祭祖大典期间禁水禁食,炎炎夏日,偶有村民中暑热晕过去。村长这时候想到了棠越的凉茶,吩咐棠越专门熬两大桶凉茶分给村里人解暑,棠越欣然同意。

派发凉茶是件轻松活计,只需要棠越一个人就够了,但邹秀秀却硬是凑到棠越身边,说是帮忙,但谁不知道她是光明正大地在偷懒——

祭拜完祖宗之后,全村所有人要聚在一起吃一顿祭祖席面。做这祭祖席面可不容易,几乎动员了全村所有女人,从早上四五点开始分工合作,在村中央的坪子上支起凉棚,摆下桌椅,借来锅碗瓢盆,烧火挑水、备肉备菜、洗菜洗碗、煮饭炒菜,端盘布桌……所有人都忙得足不沾地。

邹秀秀可不想干这辛苦活,说这疼那疼,死皮赖脸要留在棠越身边帮忙派茶。今日事忙,大家也没跟她多计较。

“秀秀,这桶凉茶加了糖,是给村里男人喝的,这桶没加糖,给女人喝。”棠越说道。山上村与外界交通不便,白糖也是个稀罕东西。

邹秀秀诧异地望了棠越一眼,没想到被小姨姨丈宠得跟小公主似的陶桃也学会了男女区别对待。

“这才对嘛!我们女人天生低男人一等,好东西自然要留给男人吃。”邹秀秀瞥了眼棠越尚且平坦的肚子,又补充一句:“当然,女人跟女人之间也是有区别的,生没生儿子,生了几个儿子,里头可大不一样!”

棠越低眉顺眼说:“秀秀你说得对。”

见棠越低头,邹秀秀心中油然生出一股得意跟骄傲——从前再受宠又怎样,现在还不是被她踩在脚下。

邹秀秀跟陶桃是不同的,小姨姨丈十分疼爱陶桃,对陶桃这女儿比对儿子还好,昂贵的洋娃娃和漂亮的大裙子多到要专门收拾一间房间来装!

她呢,别说漂亮的洋娃娃了,她基本上所有的衣服都是妈妈旧衣改做的。家里不是没钱,只是爸妈不舍得给她这个赔钱货花。爸妈从小就偏爱小叔家的堂哥,家里什么好的贵的东西都是堂哥的,她敢多望几眼,爸一耳光就扇过来。

本来她以为这是正常,直到她来到H市,来到陶家。

第一次进入到那间房间的她,像是误入仙境的爱丽丝,几乎以为自己来到了天堂。

而在陶家的日子,也确实像在天堂,小姨姨丈对她像是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般,凡陶桃有的,她必也有一份。

“你和陶桃是一样的。”小姨笑容和蔼地对她说。

零食、玩具、书本、衣服、鞋子、发饰……种种她在家见都没见过的东西,在陶家却唾手可得。

暑假在陶家的日子,真是比在天堂还舒服。

但陶家有多好,就衬得邹家有多不好。

殴打、责骂、干活、饥饿、疲惫、疼痛……每一天都缠绕在她身上。

“你就是我们家的讨债鬼!”她的妈妈指着她的鼻子歇斯底里地大吼着。

尝过甜的她,对苦涩越发无法忍受。

在天堂和地狱不断徘徊的她,种种阴暗扭曲情绪在心底深处生根发芽着,再见到天真明媚的陶桃,曾经的羡慕和感激统统变成不甘和嫉妒——

凭什么?

我们的妈妈是亲姐妹,我们都是女孩,凭什么你是捧在手心的小公主,而我就是踩在脚底的赔钱货?凭什么你能得到父母完整温暖的爱,我面临的却是冰冷的指责和怨恨?凭什么你拥有这么多,我却一无所有?

我们不是姐妹吗?不是说我们都是一样的吗?

被拐卖入山上村的她,无力对抗强权,却将所有的怨恨都倾泻到了自己最亲近也是最嫉妒的表妹陶桃身上。

想要拉陶桃入泥潭,让她变得跟自己一样卑微可怜的阴暗欲/望越来越强烈。

所以,当得知朱母要买一个媳妇的时候,邹秀秀毫不犹豫地就出卖陶桃,自告奋勇去诱拐陶桃。

那时候人贩子开价六千,她只要四千,朱母想省钱,她想报复,一拍即合。

她成功了。

陶桃也来到地狱,接受过地狱的洗礼与改造,陶桃终于跟自己一样了。

不,还是不一样的。

都说嫁人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她嫁给了年轻强壮的董大贵,生下三个男娃,地位稳如泰山;而陶桃呢?她嫁给了肥胖丑陋的大傻子,肚子里怀的还不知道是不是正常的。

这次,终于轮到她邹秀秀怜悯陶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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