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除了不聪明,好忽悠,好美色外,柳湘莲嗓子好,人也长的美,吹拉弹唱,武夫拳脚哪都可以说一句‘还行’。
闲来装扮上,还可以给你唱两段戏,这也算是全能型‘家奴’了。
探春也正是发现柳湘莲‘优点’太多,‘缺点’又都长在她的行商和行事的准则上了,这才一通忽悠将柳湘莲忽悠成了她家唯一签了卖身契的侍卫。
探春长的娇艳似玫瑰,贾家出品,神仙打包,容貌自是不用说。再加上居移气,养移体,身上的气势也不是那等圈养的闺阁妹纸有的。柳湘莲这个非要娶个绝色回家的人,还能不看傻眼?
以探春身份,要是没有这份救命之恩,他怕是凑都凑不到探春跟前来。
毕竟别看过继没过继,探春在血缘上也还是皇妃亲妹,贾琏亲堂妹,正儿八经的贾家姑娘。不但如此,人家现在还是手上有银,有商铺,还有自己商队的红颜商人。
要身份有身份,要银钱人脉有银钱人脉,一般人哪个配得上她呢。
就连宝钗都不好意思跟探春提自家亲哥哥。
一来是这样的亲事有些换穷苦人家的换亲行为,另一个原因就是宝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家哥哥是个什么德行,配不配得上探春。
而且真娶了探春这样的女人回薛家,将来薛家还姓不姓薛...宝钗真心不敢多想。
话说回来,柳湘莲虽然签了卖身契可到底也算是进水楼台先得月了。
长的这么养眼,又好忽悠的缺心眼见天的在自己跟前晃悠,探春心里能没什么想法?
如果一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八个时辰在眼巴巴对你表演一往情深,看着他那款因容貌而加成的深情款款,当真不意动?
许颢那个当了几年和尚,性子寡淡之人都做不到,更何况探春了。
然而刺玫瑰越开越娇艳,身上的刺也越多。所以柳湘莲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日子会随着玫瑰刺越长越硬而难度加大。
好在柳湘莲功夫不错,跟着探春出门在外,让探春打心底多了一份安全底气。再加上他长的好,一举一动让探春做生意之余,也挺解乏。对了,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听着笛音或是清清扬扬的唱腔睡的也极香甜。
于是在发现了柳湘莲的正确打开方式后,柳湘莲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不以偏概全的说,有的时候人类的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劣根性。你越是主动,你在那场恋爱里就越被动。
原著里柳湘莲因为尤三姐的风评连给尤三姐辩解一回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上门退亲,随后又在见了尤三姐自刎面前,悔得肠子都青了。
如此草率,还不是因为这门亲事是女方主动上门提的,然后让柳湘莲在潜意识里就自觉高人一等?
尤三姐是走岔了路,但你柳湘莲又是什么好饼呢?
说不定你嫌弃人家脏的时候,自己早就臭不可闻了。
凭什么男人眠花宿柳后,还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哪怕是从良了也要被人指指点点。若非你听一句绝色便迫不及待的同意亲事,将家传宝剑相赠,说不定尤三姐最后也不会死。
毕竟没有希望,就不会绝望。不会绝望就会继续好死不如赖活的活着了。
若尤三姐不死,尤二姐也未必会被凤姐儿作贱死,也许贾琏那里就又是一番景象。
当然了,就算如此也不能说尤二姐不该死。
你若是当初一门心思就想做个外室或是贵妾,你自甘堕落但在纳妾合法的前提下却也罪不至死。但你是听了贾琏的许诺,是基于凤姐儿会病死的前提下嫁给贾琏的。
你心里其实是盼着人家原配正室死了给你挪地方的,那这意义就不一样了。
先撩者贱,就体现在这了。
妾治死正妻,不该死。妻摁死妾,也不算大事。内宅纷争那是各平本事,你棋差一招,死了也不冤枉。毕竟那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所以说来说去,尤二姐的死也是咎由自取。
但尤三姐的死...柳湘莲难逃其责。
所以说,一物降一物,遇上探春这个天魔星也是柳湘莲命里的宿命。
两人的相处不外乎一句——逢魔(磨)时刻。
至于尤氏姐妹,大家早就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了。
......
柳湘莲的追妻之路,艰难又险阻。探春的‘娶妻’之路,好像也不是太顺利。
她习惯了抛头露面,也习惯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日子,可是赵姨娘这个亲娘哪能眼睁睁的看着探春韶华耗尽呢。
于是只要探春在京城,这位就坐着马车去代儒老宅那里对着探春好一番劝说,以及各种唱念坐打。
今儿张家儿郎,明儿李家少年。最后连二太太娘家的王家旁支都成了赵姨娘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闺女呀,你就嫁了吧。
做为妾室想要出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奈何赵姨娘就比旁人豁得出去脸面呢。王夫人不让她出门,她就能坐在王夫人房门,拍着大腿又哭又叫。
贾政不让她出门,她就哭得厚厚的脂粉都脱了,也要对着贾政来一句母女情深,身上掉下来的肉割舍不了。
你无情,你冷酷,你不让我出去,我就哭成照妖镜......
总之就是成功获得出门权限后,这位不但在探春在京城的时候劝说探春,还在探春不在京城的时候,迅速和京城所有的官媒结成了姐妹淘。
外交能力杠杠的不说,还差点抢了人家的饭碗。
也是没谁了。
赵姨娘觉得女人就应该嫁人生子,相夫教子。单身什么的,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你说坐产招婿?
哎呦,我的傻闺女呀,有功名的男人哪个会将自己嫁了的。
你难道还能做一辈子生意,还是凤冠霞帔,诰命加身是正经出路的呀。
在各方保驾护航和前期没人跟探春这个姑娘的小打小闹生意计较的前提下,探春的生意也真是越做越大。
探春虽然也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做第二个沈万三,可问题是她对自己的认知有错误。
她眼里富可敌国的沈万三标准和世人眼里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当然,这也和荣国府一边摆阔,一边内里穷有着直接或见接的关系。也模糊了探春某些常识。
说起探春的资产,旁的不提,就那年她从西北运回京城的那一箱红眼赤狐狸皮和药材就让探春狠狠的挣了一笔,也彻底红了旁人的眼眶。
这姑娘...可以投资的哇~
上门提亲被拒绝后,不少人就动了歪心思。
探春的侍卫都是九星旗那边委派过来的,个个都是早前准备逼宫造反时训练出来的高手。再加上西北那一出,这些人对探春更是用心效力。有他们和几个同样是九星旗出来的丫头,探春在安全上跟本不会让人钻了空子。到是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人被探春下了狠手的收拾了一番。
还是株连的那种。
绯歌宅子里养狗,看家护院带孩子。惜春这么个事事学绯歌的妹纸,自也是在她的住处养了狗和一些野猫。
探春开始没想养,但狗狗下崽崽了,惜春便抱了两只送她三姐姐解闷。然后代儒家的小孙孙,探春的小侄子就是极喜欢,这一来二去的,探春和小侄子的家里也养了不少狗。
那些动了歪心思,想要夜来盗香,偷香窃玉的人一跳进府,还没等侍卫举剑就被探春家里养的狗给咬了。
咬了不说,还撕下了好几块肉。
探春听说了,只扬了扬眉,就让侍卫将那人和狗关在一起了。关了一夜,在那人奄奄一息之时才送到官衙。
理由是——盗狗贩子。
人送到官衙,探春就派人紧紧盯着官衙,等那人被家里人抬走,探春便也知道这是谁家的纨绔。
结合之前提亲被拒的情况,探春直接开始攻击人家的商铺和各种能坑死人一家的操作。
人家里有杂货铺的,一定会出现劣货。有酒楼的,必会出现吃了中毒的案子。
哦,为了保证事情进行的顺利和不牵连无辜,毒是客人自己下进去的。
如果家里有人在朝为官,或是家里有爵位的,那不久后与他家有嫌隙的人家或是他们的下属和言官就会收到不少他们家真真假假的证据。
这还不算什么,有人在探春出京的路上埋伏,想要劫持探春。探春虽然躲过去了,但也同样礼尚往来的还手了。
你不是想要劫持吗,你不是想要创业吗?
行哒,行哒,给你,都给你。
探春仗着自己侍卫身手了得,没少以那些人的名义将各家的小少爷老祖宗的劫持,然后再替他们勒索扬名......
总之就是外面爷们间的勾心斗角,探春懂一些,但她却另辟蹊径的用绯歌言传身教的办法和在内宅学到的内斗方法去做事。
人都说一个女人藏的东西,十个男人也未找得到。当一个女人走出内宅,开始在男人的世界闯天下时,那这个女人必然不可小窥。
谁小瞧了她,都得付出血淋淋的代价。
在这期间,柳湘莲这个‘家奴’也见识了不少不说,还亲自上阵了几回。然后虽然还是那个先被探春美色吸引的狂浪子,可到底也知道了他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什么性子手段的人。
怕怕哒。
不过更像是一盘蜀地的名菜,麻辣爽口,辣却让人留恋上瘾,欲罢不能。
女人想要在男人的世界里站稳脚跟,那就必须做到比男人还要狠辣果决不可。
探春做到了。
她狠狠的撕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扛着自己四十米大刀杀进了没有围墙却同样血腥残酷的另一片荒原,最后以咬住青山之势抢下一块栖息的地盘。
好在探春在种种事情后,将自己包裹成金钢不换之身时,也只在心尖留了一片柔软。
那里装着她此生最大的眷恋和亲情。
至于成亲,至于柳湘莲...呵呵,等什么时候改了他好美色,见她就结巴的毛病再说吧。
......
探春那里是商场得意,情场还没找到门的状态,而惜春那边却渐入佳境。
京城人大多瞧不起西北或是关外一些偏僻之地出来的人,觉得他们尚有许多未教化的毛病。然而在很多地方,那些毛病在女人看来却是极为可爱的。
就好比某些少数民族女儿尊贵,男子卑微。家里世代女人做主,男子不得参与任何家庭会议。
那里若不是只是偏远部落,到是更像绯歌话本里的女儿国。
西北那里的人,女人热情开朗,男人热血豪迈。不同的风俗也让他们有着有别于中原的生活习惯。
虽然不是女尊男卑,男女平等,但却没将女人看轻看低。男人可以撑起业家门户,女人也可以如此,而不被人当成异类。
西北出来的霍二,性情不错,眼界也宽,不似中原大多数男子那般教化迂腐,将女人轻贱。
只见他不以惜春是中原人,用中原礼仪要求惜春,还亲自按着西北最高求亲规格为惜春亲手打猎红眼赤狐,就可以看出来他多年读书做学问,只是读了学,做了学问,没放弃西北汉子的本性。
中原人讲究孝道,女人还讲究三从四德。
惜春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问题,在和西北妹纸闲聊的时候才有一种恍然大悟的心境。
三从中,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说的是女子哪怕做了母亲,在丈夫身前听丈夫的,在丈夫死后也要听儿子的。
而中原的孝道,说的又是子孙晚辈要孝道父母长辈。
那么这个孝顺里,是包括母亲的。
那么既是要孝顺,那为什么还要让母亲听儿子的?
这本身就传在极不合理的矛盾。
╮(╯▽╰)╭
这个话题,惜春在某次霍二陪她闲聊时笑着提了出来。霍二笑眯眯的看着惜春面上不一副天真不解,但眼睛去灼灼等他回答的样子,不由心下一凛。
这是道送命题。
“你是中原人,我是西北人。今生能得你为妻,自然事事以你为尊。”真按着中原的三从让自己母亲听儿子的,那才是最大的不孝顺和讽刺吧。而且,夫妻一体,人家好好的闺女嫁到你们家,你还瞧不起人家,这也不是人干的事呀。
话说,这中原人就是能折腾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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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和霍二的亲事办的很着急,所以也省了不少繁文缛节。
之所以办的那么着急还是因为今年翰林院庶吉士放馆比往届早了半年。
然后迎春夫婿提前放馆授了官,俩口子便要带着孩子赴任去。
迎春夫婿授的是赣南那边的地方官,这是早前家里就托人留意过的。此时出京自有官差开道,官兵护卫安全无虞。
惜春虽然头一次出门旅行就经历了西北的马贼流寇和沙漠风暴,但一路所见所闻,到底将这颗圈禁过的心弄得蠢蠢欲动,不甘死守京城。
至于霍二,十年内都不得科举的男人,与其天天在家里看书,还不如陪着媳妇到处走走看看。
人不都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跟着迎春夫婿去任上,惜春玩了,乐了,他也能增长点见识,还可以旁观一下自己这位不知道从什么亲戚关系论而得出来的二姐夫如何当官。
先见习一下,将来总能用得着。
行叭,上次跟着探春的商队蹭旅行,这次跟着迎春家的官差队伍蹭出行,也算是另类的一碗水端平。
不过说起这个,惜春就不得不遗憾的说,本来那年秋里探春是要去江南贩货的,但那年秋天赵姨娘狠病了一场,到底耽误了探春出行,也叫惜春的江南游成了泡影。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赵姨娘压根就没有病,她这是换了个套路催探春成亲呢。
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让王夫人钻了空子。
王夫人和赵姨娘也算是斗了一辈子,赵姨娘能在王夫人这样的主母手底下还生下一子一女,独占贾政宠爱多年,可见早就成了王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再加上贾环如今读书上进,在读书上虽不及宝玉通透,却也是个好苗子。加之贾环考中秀才这事竟然露了风声出来,就更让王夫人着恼了。
虽然王夫人看不上秀才这等末等功名,可问题在于她的心肝宝贝宝玉没有不是吗。
本来这事是藏着的,却不小心泄露了出来。赵姨娘见此也不藏着掖着了,将贾环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这就更扎了王夫人的眼。
再一个赵姨娘以前手头紧,有点银子就想着给贾环和探春留着。后来陆陆续续从探春那得了不少银钱花用和时兴的花样首饰,人穿戴上去了,手头又充裕了,也舍得打赏银子了。
二房带出去开府的下人还是荣国府那一批最会踩高捧低的那些家生子,这一来二去的,原著中怎么捧着宝钗踩黛玉,现在就怎么捧着赵姨娘母子踩王夫人和宝玉这对母子。
这其中还有借着各种事情最终抢到了管家权的珠大奶奶李纨。
无论如何规矩就是规矩,再没有让一个妾室管家的道理。所以在李纨看来,抬高妾室和庶出小叔对她们长房更有利......
所以说别看宅子小了,人少了。但这里面的勾心斗角仍然大大的满足了各方看客的看戏**。
话说远了,赵姨娘装病想要让探春看着她不久人世的面赶紧将自己嫁了。王夫人见赵姨娘病了,便想着趁你病要你命的干一票大的。
李纨则是看到东风被西风压下去了,就帮着吹吹东风。见西风被东西压下去了,再帮着扶扶西风,也是一个忙累不提。
最后这事的处理结果就是探春出钱托人脉帮贾政升个一级半等,然后她送宝玉和贾环去江南有名的书院读书去。
至于长房贾珠留下的孩子则送到江北的一家有名的书院读书。不叫他们叔侄在一起,也省得有对比了。
贾政有什么当官的能力探春太知道了,旁的地方安排贾政去,探春还怕他为祸一方百姓,最后直接将贾政弄到了个养老部门。
各朝各代都有会一些官职和职位是为了养老和安抚那些勋贵子弟以及用来创收的。
捐官就是其中一种。
而探春给贾政安排的养老官其实也是花钱捐官,不过就是看花多少钱的事罢了。
一般捐的官没有实权,连办公地点,日常点卯都不需要。而探春给贾政安排的这个,却是和正常官员差不多,就是干的差事几乎都是出了事都不会有一文铜子关系的那种。所以花的银子,需要的人脉就更多了。
更像是朝.廷办的托老所,里面的管事会将你哄成朝.廷栋梁,缺一不可的那种。
当然了,探春打这个决定的时候,贾政还不知道他闺女能这么坑他。等知道的时候,虽然满心不悦,到底还是上任去了。
去了之后他才知道当初他对这个部门有着多么深的误解。
这才是真正体现他人生价值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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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其实一点都不想管这些破事,可一个是她亲老子,一个是她亲生的姨娘,宝玉和贾环都是她亲兄弟,贾兰几个也是她嫡亲的侄子。血缘在这里摆着呢,她不管谁管。
贾政有事忙了,一心为国忙的恨不得加班加点不回家。李纨亲生的儿子和庶出的儿子都被送走了,她再敢在府里作妖,就得先想想在外面的贾兰能不能平安回来吧。
王夫人倒是想拦着宝玉不叫宝玉出去,可探春那张嘴皮子多会说呀,她又做通了贾政的工作,最后贾政决定让宝玉,贾环都出去读书,不叫王夫人慈母多败儿。
一连组合拳下来,没儿子,男人也见天不着家的两个女人到是渐渐的消停了。
毕竟王夫人和李纨一样,怕这边给赵姨娘使绊子,探春这个不是东西的死丫头坑自己儿子。
然后时间一长,不管李纨如何,王夫人和赵姨娘这对明争暗斗二三十年的对手,竟然还惺惺相惜的握手言和了。
虽然开始是以惦记儿子开头,但这二人最后竟然发展到共同关心探春的亲事......
探春每每想到这里,都用手掌猛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老天都在坑她。
也是够够的了。
贾政一家搬出荣国府后,就不能再以荣国府二房称呼和自居了。这一点旁人还罢了,宫里的元春是最失落的。
年纪一年大过一年,青春不在,容貌老去。当初骄傲的她瞧不起那些以色侍人的女人,现在她就是想要效仿一下也得看当今喜不喜欢徐娘半老这种味道的了。
宫里的岁月太过漫长,哪怕你身居高位,若是不得宠爱,宫里低位的妃嫔也能给你脸色看。
好在元春还有个救驾之功,不然在宫里的日子更难熬。
不过她其实应该感到庆幸,因为原著中的贾元春这会儿怕是已经有了谥号。
人嘛,有的时候只有在折腾过后,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才会后悔当初的不惜福。元春就有那么点意思。
她现在已经知道自己生下龙嗣的可能性没有了,贾家也没有适龄的姑娘送进宫为她‘助产’了。
娘家不给力,当今也不会对她另眼相看。思来想去,元春在后宫版的‘养儿防老’的催促意识下,元春又将视线转向了宫里那些鲜新小姑娘身上。
这些刚刚秀进宫,还嫩得出水的小姑娘还是可以收买一回哒。
如今看着渐渐长成的皇子,元春的想法真的只想要个孩子傍身,如果当今活的时间再长一些,能等她的皇子成年...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双手合掌,元春跪在佛前继续为当今祈福。
保佑吾皇,长命百岁,别叫本宫做了那太妃......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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