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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7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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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没有英雄救美,也没有压寨夫人的劫持桥段。哦,也没有什么逃跑走散的大漠流浪记。

惜春就站在马车上,瞪圆了眼睛用最佳的视野观看了一场无法形容的残酷杀戮。

看得目瞪口呆,吓得脸色苍白时,惜春脑子里竟然还想到了绯歌编的那些鬼故事。

她想大声反驳绯歌,故事里的破音尖叫什么的,都是瞎说。人被吓到极致的时候,是叫不出来的。

这次的出行,惜春只带了两个丫头和两个侍卫,但这四人却都是个中高手,将惜春护得严实。而探春的商队里,除了那些镖局的镖师外,还有她带来的侍卫和商行年轻力壮的伙计们。

探春的那些侍卫跟惜春的人是同一批次的,镖局也是九星旗名下的,当初九星旗化整为零,可没少各处安插人手。探春和惜春这里的,自然是最好的尖子班人手。

所以哪怕这群马贼流寇来的突然,让安逸许久的人都有些措手不及,但骨子里养成的战斗本能仍然没叫这些马贼流寇占到多少便宜。

看着那些平时有些木讷,憨厚的侍卫露出血腥冷酷的一面本就让惜春有些个惊恐了,当离她最近的那个马贼就在她面前被人从后面劈成了两半,然后身体顺势向左右倒下去时,惜春眼睛瞪得老大,都忘记了要怎么呼吸。

浑身哆嗦的时候,还想着她咋还不晕倒。

绯歌说的故事和买的话本子都说受到极致惊吓就会翻白眼晕倒,那她咋还没晕倒。

她错了,马贼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这些侍卫。

呜呜呜......

一场不算激烈的全歼小战事以马贼来的快开始,也以马贼们喜欢的速度终结。

探春这边死了两个前去打水不巧提前与藏身的马贼遭遇的伙计,其他的,镖局的镖师有一两个受了轻伤外,几乎没任何货物损失。

哦,不但没有损失,探春还得了十数匹好马。

这下子,那些跟着马车压车步行的伙计们都可以轮留骑马行进了。

探春吓得也不轻,不过她比惜春好点。这位原就胆子大,又在外面混了几年,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于是迅速整理队伍不说,还为了不让马贼暴尸荒野或是引来旁的什么不必要的事情,直接让人收集了一些柴火将马贼的尸体都就地火化了。

动手前搜了身...收获银票六千两,金二十七两,银六十两......

那两个商铺的小伙计也被火化了,不过是单独火化,又装进了两个原来装吃食的白瓷坛子里准备带着上路,回头交给他们家人。

探春是知道惜春没受伤的,于是才放心的安排这些事。等忙完这些事,众人再度起程出发时,探春才回到马车里去看看应该吓得不轻的惜春。

还是个十多岁不到二十的小姑娘,头一回出远门就遇到这种事,惜春就算被丫头抱到马车里,靠在丫头怀里,仍是吓得不轻。

不敢哭,不敢叫,眼睛微微颤颤的闭都不敢闭上。本就小小的一只了,团在那里就像一只吓得炸毛的猫,可怜中还带着让人心软的可爱。

惜春年纪最小,入荣国府时还不记事,绯歌对她比对自己生的崽崽还要多几分关注和喜爱。疼着宠着护着她。

姐妹们也都有敬让的,心疼她小小年纪没了娘,爹也不管。就是宝玉这个受宠的,在惜春面前也不能摆他凤凰蛋的谱。

离家出走都带着自己的丫头和私房,连喜欢的名人字画各种画具都带走了。早年绯歌帮着买的宅子虽然小了些,可就住她一个主子,再小也比荣国府大。

后来迎春,黛玉还有做了生意的探春都担心她,今天送米送菜,明儿送首饰衣料,后个就送零花钱的日子,哪怕再不是贾氏一族族长之女,贾家血统上最尊重的姑娘,惜春的日子过得更是神仙都比不了。

林家的温泉庄子一呆个把月,都是将她当自家主子似的供着。探春知道后,还特意花了大价钱也在不远处买了三处相连也带温泉的庄子,姐妹仨个一人一处。

虽然花了不少钱,可探春人家自己能挣钱,也特别喜欢买买买,送送送。花钱这事,是探春除了挣钱的第二大爱好了。

尤其是给姐姐妹妹花钱,探春更是一点都不吝啬。

从小到大的经历,让惜春哪怕知道世间不太平,也没遇见过这种血淋淋的场面。绯歌和她的姐姐们一致为她打造了一个美好世间的假象,如今彻底被打破了。

其实不说惜春,哪个姑娘眼睁睁的看着一脸匪气的马贼在自己面前被劈成两半,都得吓个半死。

瑟瑟发抖的惜春在马车帘子被掀开的一瞬间吓得又往丫头怀里缩了缩,整张脸都埋在丫头胸前吓个不轻。

等到探春上了马车,用着只有细听才能听出犹带惊慌的声音问惜春还好时,连问了两三遍,惜春才怯怯的转头看探春。然后在探春张嘴要说什么的时候,一边扑到探春怀里,一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呜呜呜,吓死宝宝了。

探春:...你姐我其实更害怕。

不过做姐姐的这个时候是绝对要坚强的,哪怕她也想跟着妹妹一道哭一回,不过抛开抚恤金和刚刚奖励给所有人的赏银后,还剩下不少银子和马匹的探春又真的哭不出来,于是抱着惜春,一边轻轻的拍惜春的背,一边告诉她别怕。

如果没有死伙计,这样的打劫其实还是可以再来几次哒。

(→_→)

白日受了不小的惊吓,惜春当天夜里就发了高烧。连续烧了三五日都不退烧,急的探春又悔又恨。

西北偏僻,这边的郎中看着就不像太靠谱的样子。她怎么带着妹妹出门,还忘记带个郎中呢。

在这种担心下,惜春终于在第六天退烧了。

不过虽然退烧了,但惜春的身子也还没有恢复过来。而且整个人竟然在这六天里瘦了好大一圈。

原本的奶膘婴儿肥都没了,漂亮的瓜子脸露出了形状,一双眼睛看起来也比以前大了些。

水雾一般的大眼睛莹莹看过来的样子,哪怕是探有时候这个做姐姐的都觉得这妹子长的太好了。

其实贾家姑娘就没有长的不好的,不过惜春往日的娇憨之态和无忧无虑的天真让人忽视了她的容貌,这一次另类的脱胎换骨一下子就显了出来。

本来探春是想要将惜春留在这里养身体的,可西北民风过于彪悍,强龙再强也未必压得住地头蛇,将这么漂亮的妹妹留在这里等她回来,她担心妹妹会被人惦记上。于是在确定惜春能够跟着出行后,便又带着惜春离开了。

这一路行来,惜春白天看着还好,也能和探春说话玩闹。可每到夜里就会被噩梦惊醒,吓得哭得醒来。

梦里的她,每次想跑都跑不掉。还吓得说不出话,更是只会哭连喊都喊不出来。特别的无助。

每每急到一定程度才会猛的从梦里醒来,醒来后,不管什么时辰却是再也睡不着了。

那天的事情真的将惜春吓坏了,探春虽然后知后觉的发现了,可除了安神汤和安神香这种东西外也没旁的可做。

可安神汤和安神香都带着助眠的成份,惜春又觉得她在梦里醒不过来都是因为这玩意,便极少用它们。

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惜春只能借助白天人多吵闹身边有人的情况下睡上一会儿,然后睡眠作息颠倒的情况就是惜春又瘦了。

原来手上肉呼呼,攥紧拳头都有小肉窝窝的白嫩爪子转眼间就成了皮包骨的鸡爪子,看得探春又是自责,又是心疼。

她今年就不应该来西北,就算来也不应该带着妹妹一道来。

探春觉得如果她带着惜春去江南贩货,一路上就不会有那些糟心事了。

贾家人拜佛,拜观音,但西北这边跟贾家和京城那边的信仰还有不同。本来想要去庙里给惜春求个护身符,法器来着,可越往西北走就越发现这边跟本就没有她们家常拜的庙。

探春此行来西北,是准备贩买一些西北这边的药材和皮毛的,她当初在京城就便这边的商人联系过。做生意要讲究诚信,若非早就约定好了,探春可能会在半路买些差不多的货就转道回程。

此时不得不一路朝西北腹地行进,探春的心情也是非常的不美妙就是了。

不过让探春没想到的是越接近西北腹地,路面越荒凉的时候,惜春的情况就越好。

看着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惜春心里竟然不觉得害怕不说,还有些说不出来的安全感。

难道是因为一眼望去,四周除了她们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探春看着将帷帽上的纱帘掀开,目望前方露出甜笑的惜春不由这么想道。

沙漠里还是有风的,所以那所谓的大漠孤烟直,姐妹俩并没有看到。不过在沙漠里看月亮,虽然带着几分荒凉,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若不是环境不对,惜春都要将这里画下来了。不过虽然不能现在就画在画纸上,惜春却还用绯歌这个半吊子老师教的素描用碳笔将这一幕画在窗户纸上。

没错,就是窗户纸。

因为窗户纸够厚,够硬,是这个时代最适合画素描的画纸了。

......

惜春也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喜欢这里。

然而眼见着瘦下去的肉肉重新长回来,夜里吹着篝火传出来的噼里啪啦的声音竟然也睡的香甜了,探春不得不承认她家妹妹真的很喜欢这里,也很适应这里的粗狂。

抽了抽嘴角,探春一脸不忍直视的看着惜春双手抓着一条羊腿坐在火堆旁一边吃的自在,一边还叫侍候的丫头给她抹果酱。

抹了果酱的羊腿再烤一回,上面烤得微焦略干后,惜春也不用旁人侍候便抱着羊腿啃一圈,然后再抹果酱再烤一回,反反复复的直到羊腿上再也没有肉为止。

这也太没样子了。

可想到惜春之前还带着奶膘婴儿肥的脸,探春便又说不出劝她注意形象的话。

反正这里也没外人,喜欢吃就吃呗。

进了西北后,探春就又让人雇佣了几头骆驼。白天姐妹俩坐在一只骆驼上,晚上睡在一顶帐篷里,看不到尽头的黄沙,总有一种走不到头的感觉。

骆驼其实很温顺,不过没骑过骆驼的人压根就不知道骑骆驼比骑马还要恐怖的上下姿势。

骑骆驼前,骆驼是跪在那里等着人爬上它们的背。

当你坐稳,骆驼才会在驯养人的指示下慢慢站起来。

注意了,这个站起来才是最让人尖叫的地方。

因为骆驼站起来的时候,一般的骆驼,对,就是一般的骆驼。它们都是前腿先起来,然后后腿一蹬才站起来。

也就是说,惜春坐到了骆驼的背上,双手还在纠结犹豫要不要抓住骆驼的驼峰时,那骆驼就两条前腿立了起来,惜春整个人向后仰去。吓得花容失色之时,骆驼的两条后脚一蹬,整只骆驼都立了起来时,惜春的身子又朝前扑去。

早前还纠结要不要抓驼峰的一双小手,此时紧紧的抱着驼峰那是死活都不肯松手。

等下骆驼的时候,骆驼竟然是后脚先跪地,惜春尖叫的往前倾,差点没飞扑出去时,骆驼的前腿在这个时候齐齐跪地,不但阻止了惜春前倾的去势,还让惜春向后仰去......

没骑过骆驼的人,真心不知道还有这种操作。吓得张嘴尖叫吃了一嘴沙子。

然后第二天的时候,惜春便决定换一头骆驼骑,没想到这头骆驼是二班的,跟昨天那只骆驼的起落方式正好相反......

骑了三天骆驼后,这妹子便决定听从驯养人的建议,弄了个架子支在骆驼身上,左右两边各放一只椅子,人坐在椅子上,上下骆驼都让人在一旁支个小梯子下去。

不过在当货物似的坐在骆驼两侧后,惜春又自虐的决定还是骆驼吧。

虽然每次骑完骆驼回帐篷的时候,惜春都会在心里算计一回从小到大她吃过多少顿驼峰。

╮(╯▽╰)╭

沙漠里没有龙门客栈,不过却不缺少补给的绿洲。

在进入沙漠的第九天,探春的商队终于按着早前联系的那位西北大商贾给的路标找到了他们所在的沙漠小镇。

漫天黄沙里,一座带着浑厚气息的黄色土城。

城墙立在那里,没有巍峨的气势,却带着一种悍然不屈的坚持。

一行人入了城,才知道这位探春所说的西北大商贾在这座城或是在西北是个多么有势力的主儿。

不过无论是探春还是惜春都不惧怕这股地方势力,谁叫她们姐妹带的人不少呢。

或者说,这俩妹子还是有持无恐的。

知道我们是谁吗?

知道我哥是谁吗?

知道我姐是谁吗?

哼!

被人热情的请进府后,探春简单的洗漱一番就去应酬。惜春则是狠狠的泡了一个澡,然后呆在房间里给自己的脸补水。

来西北后,惜春就觉得空气很干,干的她都觉得自己的皮肤都缺水了。

渴的很呢。

再干下去,说不定整张脸就像那个红薯皮了。

和惜春的闲散相比,探春那里就另有一番际遇。

一路走来,探春时常询问当地的南货价格。也更知道她带到西北的这些货能卖出什么天价。一直压着货来到这里,探春就是想要拿这批货在这里贩卖。

当然了,若是能够合理的运用这批货,然后将南边稀罕的药材和皮毛都贩卖回去,就更好了。

有些人其实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好比请探春过来贩货的霍家大家主吧。

这位早年去京城遇见过一回探春。

当时就对这位长的娇弱的中原千金上了心。

有着中原千金的娇艳,还有着在女人身上少见的飒爽英姿。其实在西北,这样性格的女人也不少,但容貌和气度上却没有一个比的上探春的。

再有探春精明强干,做得一手好生意,也是一般女人比不了的。打听了探春的出身后,无论从哪一方面这位霍大家主都觉得这位就是他要找的女人。

然而,他却知道就算是他想娶人家,人家也未必肯嫁他。尤其是她发现探春不但精明喜欢做生意,她还野心勃勃的想要建立一个属于她的商业帝国时。

这样的女人,比玫瑰更炙烈,也更让人移不开视线,甘愿臣服......

霍大家主也算是年轻有为,虽然再有个两三岁就进入而立之年这事让人觉得他已经是个老男人了。

但不得不说,这位的长相,就算是绯歌那等被许和尚养的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位也是型男那一类的。

霍大家主很高,西北男人普遍都高,但霍大家主却比西北男人还要高一些。贾琏在这位霍大家主面前,能将他衬托着小鸡崽......

至于探春,在霍大家主身边一站,颇有点小鸟依人的即视感。

不过是人更高大,小鸟更小。

带着点少数民族血统的霍大家主,眼睛尤其好看,深邃的眼神看向探春时,还带着几分深情。

当然了,看向旁人,好像也有那么点深情的意思。

渣蓝的即视感。

之前就说了,西北之地,民风大多彪悍。抢亲这种事情早就屡见不鲜。

然而霍大家主却知道就算他以做生意的名义将人弄到西北,也不可能让探春这样的女人屈服。

不过到了西北,就是他的地盘,让探春发现他的好也未尝不是一条捷径。

于是接风宴弄的很隆重不说,霍大家主还放下身段亲自陪着探春姐妹在这西北闲逛溜达了几天。

看看日出,看看被红色植被覆盖的沙漠红海,然后再陪着在沙漠深处一片不算小的林子里打猎寻找只有这里才有的红眼赤狐。

其实西北的皮毛不及东北关外的好,但西北沙漠腹地有的几种药材是整个天.朝都没有不说,就是那个红眼赤狐也是只有这里的小林子才有的。

这样的赤狐皮子珍贵极了,运到京城,只一张皮子就可以让探春赚到心花怒放。

探春带来的南货,一部分卖给了这位西北霍大家主,一部分在这里租了间铺子摆在铺子里做个短期销售。

价格自然是比卖给霍家的高上几成。

等和这位霍大家主定下长期供货合同后,探春便准备带着自家玩的有些乐不思蜀的妹妹回家了。

探春忙探春的,惜春带着丫头侍卫和霍家的一个长随管事自己玩。西北这边早晚温差大,衣饰也和中原不一样,惜春没几天就换下了她那身中原骑装穿得跟西北的小姑娘差不多样子了。

西北这边的姑娘比中原姑娘更开朗,少了许多规矩的束缚,看起来活泼自在又自由奔放。

惜春的规矩是绯歌教的,此时遇到西北的姑娘可以想见有多一见如故了。

今儿约了这家的姑娘去骑马,明儿约了那家的姑娘去采药材。回头遇到赶集了,也拉着新认识的朋友去买那些她在京城常见到都不稀罕的玩意。

刚来时还记得做护肤的惜春,每天累得要不是丫头们侍候的尽心都不记得睡前洗脸这回事。

好在惜春底子好,还是那种怎么晒都不会黑的皮子,不然等探春忙过来再看她妹妹时,绝对以为看到了一颗小煤球。

还得用棍捅,硬的是煤,软乎的才是她妹妹。

(→_→)

离开的时候,霍大家主到是隐晦的提了几句。探春又不是傻子,那霍大家主这阵子忙前忙后的陪着,货的价钱还让利那么多,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人家什么意思。

可惜了,咱们探春姑娘就没想过给她谁当家做主,相夫教子。当那只能活在内宅,管着家里屁大点琐事,和一群女人争宠的大家主母。

她也不是不想嫁人,不过嫁人后,如果她主外,男人主内,并且她娶的那个男人能够按着女人的三从四德守规矩的话,她也是可以考虑的。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羞耻度太高,但不得不说,探春到底不是那等吞吞吐吐,不干不脆的人。

于是她说了,认真的,正经的,严肃的说了。

再然后霍大家主的第一次心动就彻底胎死腹中了。

他好像做不到探春的择偶要求......

不过让霍大家主没想到的是他这边战绩败北,他那位继母所出的异母弟弟却跟惜春看对眼了。

霍老爷子去的早,他的原配去的就更早了。

原配是生霍大家主时难产没的,然后霍大家主的外公为了不跟霍家断了关系,又将自已的小女儿嫁了过来。

继母是自己姨母这事,霍大家主还没来的急感慨什么时,姨母兼继母的这位霍夫人也步上了她姐姐的后尘,同样死了难产中。

留下一个比霍大家主小了三岁的弟弟,以及死都不敢再将女儿嫁到霍家的外家。

后来霍大家主不满十五的时候霍老爷子也去了。于是这位家主就带着自己弟弟和霍家的忠仆一道生活。

和经商的霍大家主相比,他弟弟更喜欢读书,而且这书读的也还极不错。

那就读吧。

自古官商勾结,哦不,是官商互帮互助,各取所需。家里出个当官的也是好事。

霍家弟弟读书科举,最后还成功考上了举人,这不得不说是霍家满门的骄傲。

然而这位骄傲的霍弟弟却倒霉催的摊上事了。

他被一场科举舞弊连累了,哪怕这跟他并没有关系。可惜当地的那一届举人都被打上了耻辱柱。

于是早就到京城准备春试的霍弟弟在辗转听到这种消息后,便又不得不回西北了。

再然后就碰到了他在京城的邻居......

作者有话要说:告诉大家一个小常识,在沙漠里或是从沙漠里出来一定不要立时就擦眼镜,沙漠里细小的沙子一个不注意就会刮伤镜片。回到住处,用水洗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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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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