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造假一时爽, 穿帮...也到不了火葬场的地步。
这事将来真的对起景来, 估计也要等到省亲前的二六探亲之时。
那还得抓紧将正事说完了,才会提起这个。而且还是想起来了,话赶话才会提起来。
绯歌之所以敢这么干, 一来是她早就有这个想法, 于是弄了个小册子带在身上,与元春在一起消磨时间的时候, 偶尔不动声色的将话题往这上面转。
元春只要提起一星半点, 绯歌便立刻掏出小册子记上一笔,一边说一边记,也叫元春知道她有这么个本子,本子上记的还是她们说过的话。
而字迹这种小事...绯歌的字有自己的风骨,最擅长行书。在元春身边多时, 簪花小楷这一类元春练习得多的,也能写一些。
元春未进宫前, 除了给凤姐儿和迎春探春留了一点东西做纪念,其他的东西几乎都给绯歌留下了。然后绯歌一感动还巴着元春给她写了封信。
理由是念着信就仿佛人还在她身边一样。
元春哪见过后世这种直白的感情表达方式,一听这话也有些触动, 提笔写信时, 开头就是‘吾妹’......
封面上的字, 就是为了引王夫人注意的。而里面,尤其是绯歌念过的册子内容,绯歌没打算给人看,而这满屋子的人也没谁想要接过来看一眼......
话说回来, 绯歌和元春是真的差不多将府里的人都谈了个遍后,绯歌又故意抱怨了几句迎春奶娘打着迎春的名义去大厨房如何如何。
至于将来屋子留给林妹妹这个,到是绯歌自己加上去的。
那碧纱橱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别说林妹妹,就是她都觉得憋屈的紧。
空气不流通不说,还不隔音。吵杂烦人跟本不是个睡觉休息的地儿。
这屋子的事,绯歌准备去找王夫人报备一下。理由嘛...到是可以往赵姨娘身上贴一贴。
王夫人知道这件事了,她就不算‘假传圣旨’。但贾母不知道‘内情’,说不定到时候照样不耽误林妹妹住进去。
话说回来,绯歌就觉得贾家这边是真的没将林妹妹当回事。巴巴的将人接来,屋子都没收拾出一间来。
也是人干事儿。
反正绯歌干这单买卖,差不多又是一类小碰瓷。只要不认真对景起来,便不会发现绯歌在这里干的那些偷粮换柱的事。
这就好像影视剧里的官老爷审问偷盗犯人同伙用的那种小技巧,玩的就是一种错层认知。
再一个,绯歌认真算过了时间。她发现她在荣国府暂住的时间怕是不会太长。
她今年九岁了,宝钗四岁。元春省亲那年,宝钗正好过十五岁生辰,而她苏绯歌却已经是二十高龄的老姑娘了。
在普遍十几岁就出嫁的年代,二十岁...摸了摸自己嫩滑的小脸,绯歌知道自己定是等不到那个时候和元春对景的。
既然她都不能在那个时候留在荣国府,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_→)
绯歌往年是跟着元春混的,如今元春进宫了。绯歌便将琵琶,古琴这类玩意都收了起来,偶尔也会练一练指法,却不会再在人前摆弄了。
她开始跟着老太太晨起聊天,下晌打牌,就寝前再来个怀古忆当年。
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规律,直接提前步入夕阳红队列。
不过跟着老太太也有好处,贾母是一个非常具有审美品味的人,同时也是一个非常会享受生活的老太太。
绯歌主张及时享乐,这位也是这个调调。娘俩败起家来,都带着精致不俗,开天辟地......
与此同时,老太太还是个手上散慢的。绯歌自打跟在贾母身边后,得到不少衣料首饰,或造型可爱,或清雅别具韵味,或贵气不俗。打扮起来比这府里正经小姐还要富贵三分。
就连小红这个绯歌名义上的丫头也都有了长足进步。
梳得一手好头,做得一手好针线......就像为绯歌量身订做的造型设计师一般。
贴心得不要不要的。
春天的时候,荣国府送走了金疙瘩贾元春。秋天的时候便将珠大奶奶李纨迎进门了。
虽然姓苏,但只要打听一下,便知道绯歌是贾珠的同族堂妹,而不是话本里各种身世虎视眈眈的表妹。
李家提前就打听过荣国府这边的事,所以婚礼第二天行家礼时,绯歌和迎春姐妹是一样的礼。
绯歌不同于迎春姐妹年幼,没有多少体己。有贾母和王夫人的面子在那里,绯歌便大手笔的准备了一份贺礼。
用黄金打造的一套十二生肖摆件。
小巧精致,逗趣可爱。配上绯歌那句‘一年一个,十年一打’的话,到也让人捧腹一笑。
......
自打李纨嫁进荣国府,时间就像开了闸门似的,尚未有所觉间便已经过去了许久。
李纨在家时也是当大家主母来教养的。所以入府没多久,王夫人便带着李纨管家理事。
李纨说话做事很有分寸,也有一口不逊于凤姐儿的好刚口。此时刚刚成亲,人比花娇,又是长媳长嫂的身份,看起来气度和气势都不一般。
绯歌见此,不由又想到那个张扬不可一世的琏二.奶奶。
李纨出身读书人家,自是读了不少书。她读了书,又学了大家主母的手段...绯歌想若贾珠还活着,凤姐儿兴许除了在狠毒上能跟这位斗一斗,其他的绝对完败。
在小事上,王夫人可能会偏心自己侄女,但在大事上,尤其是大房和二房的事情上,王夫人会偏着谁一目了然。
到是可惜了。
本来这样的人跟绯歌也没多少交集,绯歌心里还挺同情这位年纪轻轻就要守寡。但奈何这样的心情压根没持续多久就彻底消失了。
一个跟着婆母学管家,正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时候。一个将荣国府的大厨房当成自己的领地,时常给自己开小灶。
矛盾就出现了。
绯歌当初会整出那个小册子,就是想要在元春离开后,更加名正言顺的吃喝玩乐罢了。
她在大厨房吃肉,大厨房的人跟着她喝汤,本就是互利互惠的事。李纨拿大厨房的成本开刀,一下子就惹了众怒。
无论是在荣国府还是在其他地方,像李纨这样刚刚嫁进门的新媳妇,哪怕是长媳长嫂的身份,也要跟府里的世奴打上几个回合,否则压根压服不住他们。
李纨觉得荣国府的生活太过奢靡,想要勤俭一回。然后...绯歌一耸肩,转头就跟老太太和王夫人说过两天是苏外公的祭日,想要去观音庙做三天法事。
绯歌不担提了法事的事,还提了这几天要住在观音庙的话。
贾母和王夫人都是做母亲的人,自是喜欢孝顺的孩子。听说绯歌要去做法事自是没有拦着不让去的道理。
不但同意叫绯歌出门,还另安排了人跟过去侍候。
因绯歌身边的小红是林之孝的闺女,所以这次去观音庙便由林之孝俩口子跟着。
绯歌一早就看出来林之孝俩口子对小红的安排。家生子进门当差是规矩,他们俩口子又是谨慎惯了的人,因此也不敢不叫小红进府。
小红进府前,林之孝俩口子还告诉她一定要低调,最好不要让人知道她的身份,以免被人利用,或者再进了主子的眼,被留在主子身边侍候。
在林之孝俩口子的想法里,先叫小红在府里做到十五六岁,然后在府里丫头配小厮的时候,趁机将闺女接出府外嫁去。
不想最后却叫绯歌一眼将人挑走了,有些事情便也瞒不住了。
绯歌在将小红要到身边后,也见过两回林之孝家的。察觉出她的意思后,绯歌便做了一回无本买卖,卖了一个好人情。
她让小红每天晚上回家去住,早起和父母一道进府当差。需要跑腿的活计,也叫小红支使院里的粗使丫头,事后拿铜板当报酬。
因投桃报李以及小红和绯歌的主仆关系,林之孝俩口子也时常给绯歌开些方便之门。
由他们跟着出门打点外务,绯歌自然放心。
于是在李纨磨刀霍霍向大厨房时,绯歌直接带着小红坐着马车去观音庙了。
林之孝提前在观音庙里订了个小院子,又提前与庙里的和尚对法事的事进行了沟通。
等绯歌一行人到的时候,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这次出门,绯歌除了带上小红外,林之孝家的还安排了四个粗使丫头,四个粗使婆子跟着,而林之孝那里也带了几个小厮。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谁家的大小姐呢。
自打认亲那回来了观音庙,绯歌正经许久没来过了。虽然感觉过去了很久,但绯歌路过许家之前那个小院时,还是不由驻足看了几眼早前四方人马械斗的地方。
也不知道那只小家雀现在如何了?
信王府里的小郡主过得不好不坏,虽然小皇子仍然下落不明,太后和皇帝仍然势如水火,但太后还是将部分注意力放到了信王府里。
皇帝等人都认定是太后干的,但太后干没干她自己心里最清楚。为了给自己洗刷冤屈,太后便派了人去了信王府。
信王府这里...话说信王也挺倒霉的。
前朝复国党,睿亲王遗部九星旗,当今手下隐元星部,如今又加上太后的人...啧啧啧,比皇宫还热闹。
本来就不是多乐意抚养睿亲王遗孤了,然后整个王府一波一波,明里暗里的眼线,让信王觉得和女人办事的时候都有人盯着他数数......
可他能怎么办?
都是得罪不起的主儿,只能装聋做哑了。
╮(╯▽╰)╭
被重重封锁监视包围的小郡主不是傻子,自是有所查觉。每天活在那么多人的监视下,神经都有些衰弱了。
所以说那日子虽然养尊处优,但论起舒心的程度却远远不及绯歌。
不过谁叫这是她亲娘为她选的路呢。
小郡主是实打实的九岁小女娃,和绯歌这种苏家教育出来,喜欢冒险和玩聊斋的多彩莲花还不一样。
于是一个老实的呆在信王府由着各方人马丧心病狂的监视,一个则乐不思老鼠的蹦跶着。
大厨房那边的人要给李纨下绊子,府里的人又都知道她长驻大厨房。这个时候躲出来,真心不是坏事。而且...说不定还能看一眼许家那个长得极赏心悦目的小和尚呢。
绯歌也想不明白,这去这么久了,她怎么还记得那个小和尚。后来想不明白,也懒得再想了,只将这一切都归在她的颜粉本性上了。
偶然被绯歌提起的许颢此时正坐在住持对面,一边看住持用滚水泡茶,一边怔怔的出神。
原来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吗?
但...那又如何。时间于出家人来说,重要吗?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仍然有加更吧,不过还是不会太早,大家不要等,明早起来再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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