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甄士隐带着封氏还有两个丫头跟着镖局的人以一种破釜沉舟的姿态上了京城。
绯歌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 脑子有一瞬间的短路, 怀疑自己听错了。
甄士隐没出家, 这一点绯歌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的。
但绯歌没想到甄士隐竟然会因她一封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信就带着人上京...弄得绯歌措手不及的同时,也有些感触。
当初她不过一点小毛病, 亲王爹就非让那个跳大神的在她屋里跳了三四天。
甄家夫妇明知希望渺茫,却不肯放弃任何希望。
想来天下父母泰半如此吧。
按绯歌最开始的计划,她原本只想接甄封氏一个人上京城。
她不方便经常出府, 还特意请了镖局的人帮忙租了一处小院准备安置她。
若封氏来了,便先安置在那里。若封氏不来, 暂时不买房的绯歌也可以在府外有个落脚地。
狡兔三窟嘛。
小院不大, 正房两间,左右各有一间不大的厢房,挨着院门处还有一间倒座房可以当柴房和灶房。
房前空地不算大,倒有一颗老树立于院中,不过夏日乘凉罢了。
难得的是院中自带一口甜水井, 用水很是方便。当初租房的时候, 便想着安全和住着方便,这一点绯歌在租房时便特意强调过。
如今甄家四人都被镖局送到绯歌提前租好的那个小院子, 而镖局也在等着绯歌付尾款。
这带一个人上京和带四个人上京城, 价钱可差太多了。
绯歌最近一直住在庄子上, 见准备的银子不够,便又跑了一趟当铺,当了两件元春和贾母赏她的精巧首饰。
她不是没想过去王家或是回贾家来个劫富济贫, 但她不敢呀。
她前脚拿了,后脚那些侍候的丫头小厮就得遭殃。
为了几两银子就连累无辜,这种事情就是多彩莲花也做不出来。
......
“你就是苏姑娘?”甄士隐年近六旬,倒也并不需要避讳什么。见绯歌上门来,直接与其相见。
绯歌记得书中说过甄士隐和林如海一样都是年过半百才养下一个闺女。此时一见甄士隐,发现他比自己想像的还要苍老。
再转头看向一旁殷殷期盼看着她的封氏,绯歌鼻头发酸,不禁心忖,这几年他们到底是怎么熬过下来的。
“我是苏绯歌。正是我请镖局的人捎的信。”
“那姑娘可知道我家英莲现在何处?”不等甄士隐说话,封氏便急慌慌的问道。
“我与英莲原是落在一个拐子手里,只几年前我病了一场,那拐子担心我熬不过去,便提前将我卖掉了。”绯歌想了想摇头,“我只知道那拐子会带着其他人一路南下,先找一僻静之所教养,过几年再卖出去。”
顿了顿,可能是面前这对老夫妻让绯歌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她咬了咬牙决定再说点什么,“数月前,先父托梦于我,说我大难缠身......”还是先人托梦这个理由不着边际也不怕被人怀疑。
毕竟梦这种东西,你没证据不是。
绯歌之父托梦说绯歌将有大难,并且还说了唯一可避祸的办法。为此还说了一些英莲的家事用以取信甄家。并言只要他们肯帮忙,她父亲愿意用他们家列祖列宗积下的阴德帮忙找到英莲。
“...拙夫妇尚不知姑娘身份,不知姑娘是?”绯歌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再加上绯歌说的一些事情还就只有甄士隐知道。
比如说某日遇到一对疯疯癫癫的僧道,再比如说资助贾雨村这种从不曾与外人说起过的小事。
虽然心中仍是疑虑丛丛,但哪个疼爱孩子的父母都宁愿相信那些会带给他们希望的事情。
哪怕那些消息,那些希望极为渺茫,也极为荒缪。
“我记事早,很多事情都记得。我父亲在我一岁时就薨了,生母不容于宗族已经被接回了故...家。三岁时被拐后,便一直跟着拐子四处游走......”
薨?
绯歌简单的说了一回自己丰富多姿坎坷多舛的人生经历,封氏自动代入英莲,听了眼泪汪汪,心疼极了。倒是甄士隐却注意到绯歌说了一个极少见的字。
薨同轰,为诸侯王之专用。诸侯之死,虽不如大山崩塌一样震惊天下,但是也如小山塌陷一样有轰轰之声。唐时便规定,除诸候亲王,唯三品以上者可称“薨”。
甄士隐是真名士,禀性恬淡。加之他自尊自重,绯歌进来后,只抬头匆匆看了一眼,此后说话皆未再看向绯歌的脸。
此时听到这么一个有些不一般的词,甄士隐不由抬头去看绯歌。这一看,就是一惊。
这等容貌岂是普通人家能够养得出来的。
能用‘薨’字...怕是大有来历。
睿亲王将绯歌当心尖似的疼着,拳拳父爱,重如泰山。绯歌今日见了甄氏夫妇,一不留神便忘了遮掩和下意识的不愿意委屈睿亲王。
此时绯歌尚不知道自己露了什么马脚,封氏压根没听出来,甄士隐心中惦记女儿,也无心他想只继续问绯歌,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竟然让先人九泉之下都不能安息。
这话说出来,羞耻度还挺高的。绯歌脸上出现一抹难堪,抬头看了看面前这对年纪不轻的老夫妇,并不想拿假话骗他们。
脚尖在地上前后蹭了两下,绯歌才一脸不自在的将早前和凤姐儿结怨的事说了。
听罢,甄士隐和封氏都有些不齿凤姐儿歹毒,遂问道,“苏姑娘是想要让我夫妇扮演你的家人,为你赎身?”
“非也。”绯歌摇头,摸了摸自己的脸,一阵苦笑,“这么一张极易招惹是非的容貌,除了那等候门旺族不显,可以庇护一二,去了哪里皆不过招灾罢了。”
不说甄士隐夫妇庇护不了她,她本身也不想给这多灾多难的老俩口添麻烦。
甄士隐抚须无言,转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老妻,这才叹了口气问道:“那姑娘不妨直言,只要不违反道义良知,甄某自当配合。”
绯歌点头,直接将在脑子里转了无数回的计划道了出来。
绯歌的想法很流氓的同时,故事也极具戏剧化。
南边的苏老爷只有一个女儿,十年前,带着女儿来京城走访时,遇见了贾氏子弟贾效。
然后因缘巧合之下,贾效就对苏家姑娘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了。
苏老爷是要替女儿招赘上门女婿的,自然不会同意将女儿外嫁出去。于是乎,这位效大爷便瞒了身世又一派诚意的说要入赘苏家。
苏老爷是读书人,心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看他这么有诚意,便同意将他招到家里做上门女婿。听说他根基在京城,便也在京城定居了。
这位效大爷谎称自己在通州有间铺子,时常要去通州。于是几年间这位效大爷两边住着竟无一人发现这位不但停妻另娶,还将自己入赘出去了。
一直到苏家的小姑娘被拐,苏家人分寸大乱之时急着去找姑爷,这才发现了真相。
本以为是招了个上门女婿,不曾想竟是让自家女儿给人做了外室。
苏老家普一知道真相就气得吐了血,气急攻心之下便下了世。
苏家姑娘又气又恨,又急又痛,在与贾效一番对峙之下被贾效失手推倒......
总之最后就是苏家父女都没了,贾效收拾了一回苏家本就不多的家产遣散了下人,然后这位没多久也死了。
“......这不过是权宜之计。我仍然是苏绯歌,苏家两条人命在那里摆着,我总不会跑到贾家去认祖归宗。但我身上到底流的是贾家的血,哪怕不姓贾,光是这份血亲也能让我不受...烦扰。”
这个时代姨表亲,姑表亲都可以结亲,唯有这堂亲宗亲,哪怕出了五服也是万万不能结亲的,不然就是坏了人/伦纲常。
而且律法里还有同姓不婚这一条,可见古人对血脉宗族的重视。虽然她坚持不姓贾,可能不受这条律法保护。但一个跟亲老子置气的小姑娘的坚持就真的能改变她不是贾家人的真相吗?
只要世人都知道她是贾家人,姓什么重要吗?
到了那时,姓什么真的不重要。
(ˉ▽ ̄~) ~~
拉大旗扯虎皮式的碰瓷,这事只要操作得当,还真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
不但解决了绯歌当前的麻烦,也为绯歌的真实身份做了掩护。
找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日子来个认旧主,将绯歌的身世公布于众。贾家那边知道了绯歌的身世,赎身什么的就再不用提了。因着苏家父女间接或是直接死在贾效手里,再加上贾效当初是停妻另娶瞒了身份上门入赘的,所以于情于理贾代儒这边都不占理。
因中间隔着这么大的仇怨和原由,绯歌不认贾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若不是还查了一回贾效的原配,绯歌说不定都会将她被拐子拐卖这事推到那位身上。
灵感还来源于凤姐儿接了尤二姐进府的那招借刀杀人......
(→_→)
说了一车轱辘话,绯歌端起一旁的茶杯喝了半杯水后,又继续说道,“我原本是想请甄太太冒充一回苏家下人,如今...”怕是不妥了。
“无妨,此事还需从长计议。”甄士隐面露犹豫,问道,“那位贾效?”这么败坏一个死人的名声好吗?
绯歌垂眉,声音轻浅至极,“一饮一啄,结因种果。”
她会试着去救贾瑞,如果贾瑞真的该死,那她会帮忙赡养贾代儒夫妇终老,只当做这次给死人泼脏水的偿还。
“我观姑娘也是聪明人,定然知道此计并非长久之策。”甄家虽不曾大富大贵,但权贵人家的行事作派他也知晓一二,光面前这小姑娘的容貌,荣国府便不会放着不用,“可想过此事过后如何自处?”
真有了这份‘血亲’关系,将来定会拿她联姻攀附权贵。
大观园还没逛一回,她怎么可能会在那之前离开荣国府呢。攀附权贵什么的...那时她都多大了?
贾家旁的都需要担心,就是结亲困难这一点,嘿嘿~
而且等过几年风声过去了,她自然不必像现在这样藏头缩尾。
“想过。”绯歌声音坚定带着某种笃定,“六年后,我会跟你们一起南下寻找英莲。等找到英莲后再做安排。”那时候你们是上京也好,留在扬州也罢,这场交易就彻底结束了。
黛玉是六岁进府,之后贾雨村去金陵上任,第一个案子便是薛蟠打死人那件。
她只要想办法挤进接黛玉的贾家仆役里,便可以呆在南边等着事发。当然了,她所说的事发是提前盯住冯府,而不是等薛蟠打死人的那个时间段。
你说黛玉不进荣国府,贾雨村就不会进京?
不不不,当初贾雨村送黛玉进京不过是顺便为之。所以哪怕黛玉不立时进京,贾雨村也会照着他本来的想法进京的。
至于林如海会不会仍是写一封举荐信给贾雨村,那就得看...绯歌视线落到甄士隐身上,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甄士隐对贾雨村的印象极好,到了扬州找机会让二人见一面,再想办法将甄士隐引到林如海面前,林如海本就对贾雨村印象好,再加上甄士隐这位真名士的推崇,想必那份举荐信必不会少了。
只要将黛玉进京的时间拖到贾雨村金陵上任后,且看贾雨村如何断这个案子了。
不过如果冯大倒霉蛋没被打死,英莲就找到了。没了薛蟠什么事,想来也不会让贾雨村左右为难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大家晚安!
看到大家都在问绯歌以后会不会成为平儿。绯歌虽然一直在作死,但是作者是亲妈不会送她去死的。
当初开这本书的时候,主角就定的是平儿。本意是想说如果绯歌没有胎穿过来,那么原著里的平儿就是这样的人生和来历。毕竟她没有记忆,不可能知道自己曾经的身世。
原著里的平儿聪慧,跟着鸳鸯他们自小长大,说不定就是凤姐儿时常到荣国府小住,贾母将自己的丫头送给了凤姐儿,就像将翠缕送给史湘云一样。不是红楼梦中人,咱们谁都不知道真相如何,但不能否认这个可能。丫头在主子眼里,其实还不如小猫不狗尊贵,看着顺眼,送就送了。到了凤姐儿身边,重用了就带着一道出嫁,不受重用自有不受重用的安排。
然后女主来了,她从一开始就改变了自己在荣国府的生活方式。所以她既不妥贴也不会侍候人,只能当个高级玩物,不过也让她进化到了阿狗阿狗同一个地位。
至于说容貌,相由心生。哪怕只当了短短一年的郡主,但那一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再加上她在现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她哪怕知道自己身处的环境,但也不愿意让自己变得低微。气度气质这种东西就体现在这里了。
现代娇娇女+短期小郡主生活养成的心态,不好改,而绯歌也不想改。旁的不说,就想想咱们自己的性子就能知道她在别扭什么呢。
而且一个时刻想要坑死皇帝一家的人,又怎么可能有正常的心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绯歌的思想里有严重的得过且过,及时享乐的观念。其实作者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
说句本不应该在这里说的话,毕竟前几天发生了些事情,现在说这些有些不合时宜。
作者有位朋友,也不算多要好的关系吧,她喜欢对未来做各种规划,并且还付诸于行动。最后意外比明天先到了。当初开文的时候,作者就想到了她,然后便有了些不算感悟的感悟吧。
.
得过且过也许不算多好。但及时享乐,其实也没那么糟糕。
.
感谢在2019-12-03 12:30:54~2019-12-04 01:24: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夭 3瓶;寒亭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