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一路走来,心里想的,嘴里念的都是那道‘侉炖驼峰’,咽了咽口水,仿佛冬笋和火腿的味道还留在齿间。于是绯歌脚步都带着几分急切。
“怎么才来?”抱琴见绯歌走进院子,状似急切的走到绯歌跟前,附身对着绯歌咬耳朵,“你做事也忒没章法了些,老太太和太太那里我没有办法,大姑娘这里已经帮你说过情了,你进去后小心应对,大姑娘不会......”
话落还一脸担心宽慰的拍了拍绯歌的小手。
绯歌低头,神色莫名的看着两人相叠的爪子,心中不由更加坚定了远离厨房,不动针线的决定。
瞧瞧,瞧瞧,还是一等大丫头呢,那双手还没她这个三等丫头的细嫩呢。
舔了下双唇,绯歌心忖,许是她为奴为婢的茧子都长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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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她这靠嘴炮忽悠磨厚的嘴皮子也不知道能不能从本质上改善一下她的薄情体质?
呃...要真能这么算,那修脚的岂不是......
瞬间将脑补出来的画面拍出脑外,绯歌一边往元春房间走,一边一张小脸可严肃的对抱琴点头,“抱琴姐姐不要担心啦~,咱们府上是百年的积善之家,上到老太太下到姑娘小爷,哪个不是良善好人?府上重孝道,我也没懈怠差事,主子们又怎么会怪我呢。”
抱琴抽了下嘴角,真心想问她,站在主子门外拍这种马屁真的好?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苏绯歌。
啧,绯歌要是知道抱琴是这么想她的,那她一定会告诉抱琴,对于爱一定要说出口的现代人来说,这就不算事儿。
从小到大,从我爱你到我爱死你了,绯歌都不知道对多少家人朋友和多少可歌可敬值得尊敬的人们说过我爱你了。隔着房门表白一公司小领导,小菜一碟。
就是不知道房间里的元大姑娘有没有被这直白的热情吓到?
元春没吓到,不过却被绯歌的热情囧到了。
等绯歌进了屋子,元春只坐在椅子里不紧不慢的喝着手上的茶。
慢条斯理的轻轻吹几下,浅浅抿上一口的那种。
请安问好,然后低垂眼眸,安静的站在那里等元春发话。
“一直知道你与旁个不同,今日方觉出个中由来。”
绯歌眨眨眼,一副没听懂元春这话的样子,“旁人不是家生子,就是被父母爹娘家人送进府里享福的,唯独绯歌跟着个丧天良的拐子走南闯北,风吹雨打......若不是太太慈悲,老太太慈祥买了绯歌进府,绯歌说不定就真的病死了。”
就绯歌这容貌和最适宜调理的年纪卖到哪里去都比卖到荣国府里当丫头值钱。
可谁让绯歌有心机呢。
瞎眼婆婆眼瞎心不瞎,当初没有弄死绯歌,也不会用心照顾她。年纪小小的,不敢上井台,更不敢上灶台。所以绯歌小脸灰灰的,衣服脏脏的,头发也是不会梳的鸟巢状。
一种原始的凌乱邋遢美。
被拐子拐走后,拐子也没怎么给绯歌收拾。当然了,年纪大一些了的绯歌也不敢收拾自己。
就那么邋遢的过了两三年,他们又回到了京城。一到京城,绯歌就病了。
看病要花银子,拐子哪舍得。抓了几副药见绯歌一直没好,也就泄气了。
绯歌觉得之所以病了是因为长年不讲究卫生,最后将自己埋汰病的。再加上路上辛苦没有休息好,她又有些‘娇气’。干干净净的收拾一回,再吃点好的,这病一准就好。所以那个黑兮兮,苦死人的汤药...绯歌学着桃园结拜的样子祭了天地。
拐子怕将‘货’砸在手里血本无归,急匆匆将绯歌卖了,这才堪堪讨回了些那两三年跟团游的旅行费用。
这一卖拐子还没说什么呢,绯歌就伤心了。
荣国府财大气粗,只给了她十两银子的卖身价。虽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了,但这身价竟然比花珍珠少了整整五两呢。
想到这里,绯歌就是一脸委屈。
掉价了哇。
到底是闺阁少女,元春这会儿心肠还很柔软。听到绯歌这话,心下同情,遂又问起绯歌幼时记忆。
“那时太小,好多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家里有颗极高的枣树,爹爹经常不在家......”歪着头,绯歌毫不心虚的将早前就编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也罢了。”绯歌话毕,元春淡淡点头,“咱们府上还有几分体面,回头叫周瑞去衙门走一趟,请衙门里的大人们多费些心也就是了。”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寻亲这种事,派个府上的管事去说一声,总比一个小丫头有用。
一听元春这么说,绯歌只得扬起一张感动的小脸朝着元春跪下磕头谢恩了。
我嘞个去,姑娘她这双膝盖多金贵呀。你们老贾家可是占了大便宜了。
“姑娘大恩,感激不尽。绯歌之所以会鼓足勇气去衙门,还要多亏了姑娘。”
“我?”元春闻言,一脸的诧异。放下茶杯,拿着帕子看绯歌,“那你且说来听听。”
绯歌不等元春叫起,应了一声‘是’便自然的站了起来。微微抬头,对着元春献媚的笑了笑,便口齿清晰的瞎忽悠:“那日在门外听到姑娘念了一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则亲不待。’。这话听得人无端心酸想哭,巧的是绯歌以前在汉中的时候也听人说过这话。”
“只因为这句话?”元春轻笑出声,隔空用手点了点绯歌。
“咱们府上最重孝道,主子们又都是天下难得的好人。常言道,积善之家必有余荫,婢子以前不敢想,如今便想借着侍候主子们沾上的这点福气.......当日行至汉中,借宿那里的村子,村人最重孝道。那村子还有个习俗,就是家中女儿远行前要用自己手中的私房钱为家中父母准备一道侉炖驼峰。
骆驼自古便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其性温顺,其志坚毅,吃苦耐劳,又极能忍饥耐渴。因它这种秉性,时常能够绝处逢生,走出逆境......再有驼峰又长于骆驼背上,与背肌相连。其形状更似母峰。孝女侍奉亲长吃用驼峰,既有羊羔跪乳,乌鸦反脯之意。又有遇难呈祥,否极泰来之福愿......”
反正叫元春花私房买驼峰,回头进宫时二太太一定会再加倍补贴她的,左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的事。
顿了顿,绯歌又抿唇小声说道,“咱们府上的主子仁厚,婢子这两年得了不少赏赐,前儿在心里算了一回,再等几年就够买上一对驼峰了。哪怕只是偏僻乡语民俗,也想未家人做些什么事。只可惜就算攒够了银子也未必能...”她的王爷老子早就不在这世上了,亲生的老娘也回了故国。
一般绯歌提出来的新鲜吃食,绯歌都要去尝尝味道,看看是不是她说的那般。二来贾母喜欢摆婆婆谱,吃饭都要儿媳妇侍候老佛爷似的侍候她。
也就是说这位老太太用膳,那是从来不用自己动筷子夹菜,自有丫头和儿媳妇布菜。
一等大丫头是副小姐,得宠的丫头吃穿用度比主子姑娘还为优厚三分。自是不会吃老太太用过的剩饭。
老太太院里的二等丫头也都是有身份的,所以贾母每天一大桌子的膳食几乎都便宜了三等丫头。
所以真要是做了绯歌喜欢的吃食,绯歌可以在贾母饭前饭后吃上两顿......
一顿先吃,一顿更像自助餐的团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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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听了绯歌的话,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一出生就过着金尊玉贵的生活,元春压根就没想过这世上会有一种人会这么理直气壮的为了一口吃的就败她家的银子。
此时元春的心思都被败家丫头勾住了,心里一边想着抛家舍业的进宫,一边想着做些什么表达一回养育之恩......
作者有话要说: 败家语录一
绯歌对贾母:一把年纪了,有今天没明天了,再不享受就没机会了。走过路过,吃过玩过败家过,人生才是圆满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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