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凯目光疼痛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色,自问自答:“是因为我心疼心儿,因为你们的贪心,让小小年纪的她,承受那么多不该承受的欺辱。”
“她内心太黑暗太压抑了,没有人诉说,就把我这个植物人当作倾诉的对象,发泄她内心的积怨。”
“我在阿初回来后,听到她说要像六年前一样,再弄死阿初一次,情急之下才苏醒,我担心她知道我是被她的话刺激到苏醒,会除掉我,所以假装继续昏睡。”
“让照顾我的护士买来录音放在床下,监听着你们每天来看我的对话,而你们对我这个植物人儿子知无不言,让我很快就掌握了你们的犯罪证据。”
“只所以不揭发你们,是因为你们是我的亲人,我始终做不到揭发你们的恶行,现在陆晋辉和心儿因为他们的贪心自食恶果,你从前做的那些事,我就当没发生过。”
“你若是再执迷不悟,做一些伤害阿初的事情,就别怪我不孝,将你做的那些恶事举报出去。”林凯目光认真的道。
听到女儿说的那些话,唐玉如也觉得陆心儿的心很可怕,居然连自己的亲哥哥都想除掉。
为她报仇的心思没有那么强烈,再加上儿子态度坚决,她这个时候也不能再说报仇的事情。
“阿凯,报仇的事情我可以不提,但有一点,你必须要做,你是陆家的血脉,你要认祖归宗,拿回属于你的那一份。”
唐玉如谋划了大半生,最后落到丈夫女儿互相算计而死,她已经失去太多,不想晚年还过着拮据可怜的生活。
“我知道你害怕过苦日子,你放心,我不需要冠上陆姓,也不配冠上安姓,就这样用改编的林姓,也能让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可你终究是陆家子孙,应该回陆家拿回属于你的一份,为什
么不认祖归宗,把你的那份便宜别人?”唐玉如不满的问。
“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有一个婚内出轨的母亲,更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一个私生子,回到那个不再是人人羡慕的所谓豪门,除了遭受世人嘲讽的目光,对我没有一点好处,你要是还想在我身边颐养天年,回陆家的事情以后就不要再提。”林凯态度坚决的命令。
“好,我知道了。”唐玉如嘴上这样回答,但心里实在不甘心。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儿子要是回陆家,肯定能分一笔不少的钱。
只要有钱,被人嘲笑几下又何妨,面子能当饭吃吗?
因为林凯的警告,唐玉如没有闹,陆家给陆心儿和陆晋辉低调举办了一场简单的葬礼,两人被葬在富人墓陵。
陆老爷子因为白发人送黑发人,被打击的一病不起,公司群龙无首,股东纷纷请求陆励行回到陆氏集团主持大局。
陆励行在短短不到三年时间里,打造一个千亿集团,他的实力有目共睹。
有陆励行坐镇,陆氏集团一定可以度过这次难关。
病床上奄奄一息的陆老爷子也用虚弱的声音哀求陆励行回去,帮助陆氏集团走出困境。
陆励行虽然很不想再回去,但看着病床上憔悴苍老的爷爷,陆励行觉得让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打理那么大的公司,实在不孝,无奈之下,点头同意。
陆励行愿意重回陆氏集团,最开心的人莫过于陆励行母亲席美淑。
陆励行父亲陆晋文因为争夺陆氏集团总裁之位而死,陆励行成为陆氏集团所有人众望所归的掌权人,完成陆晋文未了的心愿。
对深爱陆晋文的席美淑来说,也是帮她实现愿望。
陆老爷子病情严重,席美淑主动请求到寺庙给陆老爷子吃斋祈福半月。
陆励行回到陆氏集团收拾
残局,每天都很忙。
因为陆心儿公司退出梦幻王国项目,林初多了很多工作要做。
每天下班后到医院看望安以沫,陪她吃晚饭,直到安以沫身体恢复好出院,她才有时间和陆励行吃顿晚饭。
不用担心陆心儿父女捣乱的日子,一切工作很快步入正轨,一晃眼,平静而又忙碌的半个月时间过去了。
这天下午,林初准备下班的时候,接到陆励行的电话。
说他在楼下等她一起吃晚饭。
这些天陆励行每天很忙,两人一起吃饭,都是各自到约定好的地点。
今天陆励行来接她,让她有些意外。
挂断电话,林初拿出化妆包补了一下妆,画了一个清新淡雅的妆,拿着手包走出办公室。
刚握住门把首,单反玻璃门从外面推开,看着妆容精致,眼角眉稍掩饰不住幸福笑意的林初,楼烨琥珀色的眸子一深。
“又和陆励行约会,从你回来,想和你吃顿饭真不容易!”楼烨有些无奈的道。
“我们不是经常一起吃午饭嘛,找我有事吗?”林初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问。
“没事,你去约会吧!”
“真没有事?”
“你觉得还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是我不能搞定的吗?”
在林初眼中,楼烨聪明睿智,无所不能,还真没有工作上的事情需要她帮忙。
“你比我聪明多了,都是你帮我搞定我搞定不了的工作。”林初眼睛笑成月牙状,对楼烨充满了信任。
这一路,她的人生虽然很坎坷,但林初不得不承认,她也是幸运的那个人。
一走坎坷,一路总能遇到帮助她的贵人。
人生最迷茫无助的时候,遇到给她坚强后盾的韩庭默。
人生需要成功历练的时候,楼烨教会她职业生存的能力。
以及苏毅,凌澈他们,给她家人一样的温暖呵护。
“快
去安心约会吧。”
林初羞涩一笑:“那我先下班了。”
楼烨看着林初高挑纤细,气质出尘的背影,眼中闪过一抹苦涩的痛。
他找她真的没有什么事情,只是想和她吃一顿晚餐而已。
像从前一样,看着她和三个孩子肆意爽朗的笑声,面前再平凡的食物,都变成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自从来到临城,他每天都食不知味,很孤单很寂寞……
……
林初一走出公司电梯,就看到一群公司的员工围站在里面的玻璃墙前窃窃私语。
“陆励行怎么来我们公司了?还拿了那么大一束花,是把花店都搬来了吗?”
“有钱人的品味也太刁钻了吧?”
“你懂什么,那叫舍得花钱,不像你这个穷鬼,给女朋友买束花,都要犹豫好几天。”
“就是,陆总把所有话都抱来,让收花的人挑不出毛病,多聪明啊。”
“陆励行是来等我们林总监的吧,看陆总这阵仗,六年前的瓜要迎来甜蜜大结局了吧?”
“哇,陆励行长得也太帅了吧,都已经36岁了,还是那样俊美无双,岁月是把他遗忘了吗?”
因为是单反玻璃,外面的陆励行看不到里面的人正肆无忌惮的打量他,评价他。
听着众人的议论声,身为当事人之一的林初在后面轻咳了一声。
众人回头看了一眼林初,立刻四散着离开。
而没有了众人视线的阻挡,林初看到站在一辆黑色布加迪面前,手里捧着一大束不同颜色,不同花种,包装也很简单的花,像个雕塑一样站在车前的陆励行。
林初嘴角不由抽了抽,难怪吃瓜群众怀疑陆励行的品味。
就他那满满一怀抱的杂种花,她看到了也要说一声,哇塞,这品味绝了。
林初走出自动门,看到林初后,陆励行冷酷的眉眼立刻绽放柔软
温和的笑容,在桔色阳光的照耀下,瞬间柔软了这个炽热的盛夏。
虽然他手中的花多少有些影响他的颜值,但他英俊无瑕的神颜,还是让人看了不由心生一抹沁心的凉意。
“来的路上,看到一个年轻妈妈身边跟着一个三岁的小男孩,怀里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小女孩在路边卖花,觉得可怜就让她把花全包了下来,希望你不要嫌弃。”陆励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陆大总裁这么有爱心,我开心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嫌弃呢,这么多花种类,我拿回去插在花瓶里,一定很好看。”
林初开心的接过那一束由玫瑰,百合,满天星,蓝色妖姬,郁金香,富贵竹组成一大束的花草。
看到林初收到一束杂花也一副孩子般的开心笑容,一点也没有觉得不被重视和尊重,陆励行眼中的宠溺更浓。
“上车吧!”陆励行打开副驾驶座,温柔的道。
林初往车里坐的时候,发现由于花束太大卡门,坐在坐位上更是不舒服。
“要不先把花放在后备箱吧?免得抱在怀里磕坏了。”
“当然可以!”
陆励行走到后备箱,打开后备箱门,林初看到后备箱里静静躺着一束包装非常高档的红玫瑰花。
“不是有小束的花吗?怎么拿着这么大的花站在这里等,也不怕被人笑话你没品味。”林初苦笑问。
“我觉得这束花里包含一个女人对家庭对孩子无私的爱,更有送人的意义和温度,而且我不在乎别人眼里的我是什么样,我只要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就好。”
听了陆励行的话,林初虽然很感动,但还是假装生气的问:“你看到带孩子的女人就想帮人家,说明你心里很喜欢孩子,我们还是……”
后面的话不等林初说完,就被陆励行抢先一步,低头以吻封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