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程立坤从沈大队长家搬出来之后, 他跟大丫已经很少见面了, 这次从家里回来, 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他挎包里的那一条红纱巾, 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呢!
这红纱巾当初买来的时候是鬼使神差的, 如今要不要送出去, 倒成了程立坤心中的一道大难题了,送,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名义, 而且又怕引起别人的误会,不送,留在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当初怎么就买了呢?
大丫倒是落落大方:“程知青, 这么巧,你也去公社小学?”
“是啊, 我去找这里的老师要一点粉笔头,你呢?”
“我是去上夜校的。”大丫说,“公社给我们开了扫盲班, 我已经上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认识好多字了呢,报纸上的话一般都能看懂了。”
从去年开始, 公社为了提高社员们的文化水平,尽量降低文盲率,特地在公社小学开设了扫盲班,教认字和一些普通的算数, 跟小学的课程差不多,本公社的社员,谁都可以来上课,只要事先过来报名就可以了。
沈大丫本来是没打算来学的,从小她妈就教育她,女孩子不需要认识字,只要会干家务能干农活,身体好能生养就是好姑娘了,别人家都抢着来求呢!
可是自从遇上程知青,芳心初动,又被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沈大丫开始对她妈的话产生了怀疑,她是继续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等着别人来挑,将来继续围着锅台孩子转,做一辈子的农村妇女呢,还是努力提高自己,将来遇上喜欢的人的时候,也有竞争的能力?
沈大丫犹豫了几天,又有一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一个她从小一起玩的好姐妹,因为去上夜校学习了文化知识,刚好遇上县城一个单位的食堂招工,招的是勤杂工,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报名了,没想到居然给招上了,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工资也比不上正式的职工高,而且勤杂工这个岗位比较辛苦,每天早上五点就要上班,晚上还得等到做完宵夜洗完碗才能走。
这对城里人来说可能是个苦差事,所以才能轮得到她,但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无异于鲤鱼跳出龙门了,就算工资不高,活儿也辛苦,但单位提供宿舍,不需要住在家里天天被她爹打,被她娘赶着做各种永远没完没了的家务,每个月还能按时拿钱,那姑娘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找沈大丫报喜,并且鼓励她也去学习,哪怕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单位招工呢,只要先做好了准备,有机会的时候才能牢牢把握住啊!
沈大丫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极了。
于是也决定要去上夜校,她把这个决定跟她爹沈大队长说了,他爹是肯定赞成的,瞧瞧人家谢知青,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妹妹呢,小姑子而已,都舍得花大钱送去县城上中学,自己就这么一个姑娘,上个的夜校难道还不让上吗?
沈大丫她娘满心不情愿:“夜校有什么好上的,识字有什么用?可以当得穿了还是当得喝了?你当甩手掌柜去上夜校了,哦,一大家子的家务就留给我一个人干,你是想累死我啊?”
沈大丫急忙说:“不会的,我一收工回来就赶紧做家务,家里的饭归我做,会把自留地都打理好,猪也喂好,洗澡水也烧好,不会当甩手掌柜的。”
见女儿委屈的样子,沈大队长把自家婆娘大吼了一顿,骂她是不是生了个闺女就是用来当牛做马使的,她娘才不再说什么,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她去上夜校这事。
自从上夜校以来,沈大丫觉得她的人生就掀开了一个新的篇章,虽然辛苦了很多,但每学习一点新的知识,都能让她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给他们上课的知青们,不但会讲授课本上的知识,还会给他们讲大城市的生活,讲祖国山河的美丽,讲报纸上的时事新闻,讲历史的波澜壮阔,这一切都让沈大丫发现以前的自己实在是太浅薄,太孤陋寡闻了,原来姑娘家也并不是只能在家里做家务生孩子的,原来姑娘家也能够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眼界开阔了之后,沈大丫整个人也变得更加开朗起来,什么程知青,现在对她来说一点儿也不重要了,她现在最希望的,是去寻找人生中属于她自己的意义。
因此在再次面对程立坤的时候,她的态度是落落大方的,反而是程立坤,显得有些不太自在,大概可能是挎包里的那条红纱巾给他的压力太大了。
“夜校?你现在在上夜校吗?”
“对呀,不管暂时用不用得上,多学点知识,总是没有坏处的。”
“啊,对,你说得对,上进是件好事,你加油啊!”
沈大丫点点头:“嗯,我会的,程知青,我不跟你说了,我去上课了,再见!”说完挥了挥手,小跑着进了课室,反倒是程立坤站在外边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摇摇头,苦笑一声,抬脚走了。
程立坤刚开始给社员们上课的时候,社员们都存着抗拒之心,也不愿意仔细听,但架不住他心诚,坚持一定要把大家都说服为止,也不知道他费了多少口舌,花了多少时间,终于大部分社员都接受了他的说法,愿意承认原来的水利工程确实是有问题,为了将来大伙儿的利益着想,就算辛苦一些,现在也应该重新修建的。
程立坤所做的一切努力谢华香都看在了心中,不由得大为佩服,他这个人果然不简单,不愧是程东健的儿子,扪心自问,如果是换成她自己,她也是做不到的,从骨子里来说,她还是有点儿自私,只想让自己一家人发家致富,却并没有这个耐心带着全大队的人一起的。
但这个社会的发展,不正是需要更多像程立坤这样的人吗?
所以像这样有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的贡献这么大的人,更不能让他死了呀,谢华香每次看见程立坤,都忍不住要提醒他一下要注意避火,程立坤本来是不怎么放在心上的,但她说得多了,总会造成一些影响,就明显的就是,他每次自己生活做饭的时候,心里都会咯噔一下,然后下意识地把周围的柴堆挪得比灶眼远一些,免得弹出来的火星把柴堆给引燃了。
做完之后他又觉得好笑,怎么还真把那家伙的胡言乱语当真了呢!
没过几日就是正月十五了,农村人没有那么多做花灯之类的讲究,该吃的也都在过年的时候吃完了,正月十五最重要的,是要吃一碗汤圆,象征着这一整年都能团团圆圆的意思,等到吃完正月十五的这一碗汤圆,这个年才算完整地过完了。
谢华香是吃甜汤圆长大的,最常见的是黑芝麻馅,还有花生炒香以后碾碎,加上黑芝麻和白糖拌匀,十分香甜可口。
但是问了沈丽华,她一脸茫然:“汤圆还可以有馅的吗?”
主要是家里以前确实是太穷了,过年的时候能弄到一点糯米就不容易了,馅料什么的就不要想了,磨成粉搓成汤圆,都是实心的,就这么煮熟了,也不放糖,对于常年吃不饱的人来说,也已经算得上是一道美味了。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沈丽华已经是吃惯了好东西的人了,这样寡淡无味的糯米团子,就显得有些不够看了。
她认真地想了想:“那可以做火腿馅的吗?”
“没问题!”这对谢华香来说都不算事儿,作为一个有追求的厨师,她对于南北美食差异向来是兼收并蓄的,汤圆是咸是甜有什么关系,只要好吃就行。
为了从外表就可以分辨出汤圆的口味,谢华香还特地把汤圆做成了不同的颜色,分别用红萝卜、南瓜、菠菜和紫色的红薯磨成浆,分别跟糯米粉拌匀,做成橙色、黄色、绿色和紫色的汤圆,再加上原色的白色,就是五色汤圆了。
内里的馅料也是大有乾坤,有芝麻馅、花生馅、火腿馅、鲜花馅和鲜肉馅,又甜有咸,吃的时候各取所需。
不过他们家里的这些人都不是挑食的,不管是那种味道,对他们来说都是无上美味,当然是恨不得每种颜色都尝遍了的,谢华香足足煮了一大锅,才一端上桌就被哄抢一空了,吃完还嚷嚷着不够。
按照往年的情况,过完年就进入了潮湿的阴雨天气,很少能放晴了,但今年的天气特别好,总是阳光灿烂的大晴天,原本大伙儿还挺高兴的,谁不喜欢好天气啊,总是下雨连衣裳被子都是潮潮的,带着一种怎么也干不透的霉气味。
还是晴天好啊,天气不冷不热的,干起活来也爽利。
可这晴天持续的时间太长,大伙儿的心里就开始嘀咕起来,首先肉眼可见的是河里的水位低了,地里也开始干涸起来,往年这个时候哪里用得着挑水浇地的,光下雨就足够了,他们还要担心地里的庄稼会不会涝着。
可是现在,得一天两顿地浇。
安吉大队原本费心修建的水利工程,设计不当的弊端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他们大队的干旱程度明显比别的大队要严重啊!
这时候社员们才是真心地佩服起程立坤来,跟着他进行改造工程的积极性也更强了,可这毕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解决得了的,谁能想得到这一场干旱会来的如此来势汹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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