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最近苏州界的热热闹闹, 京城就显得沉默多了。不过这也是这些年的常态了, 京城的新闻不多, 报纸上提起业界, 常常说的也就是几个作者的轶事罢了,别的不爱提,主要是提了也没有读者关心。说到底报纸是做给读者看的, 当然是读者导向型。
京城界,绝对称得上大佬的白明星最近都快忙昏头了——前年他和宋志平, 还有另外一位圈外人士, 合办了一份报纸。如今这份报纸已经到了关键时期,需要延伸出新的子刊了。这个时候正是需要他们这种有人脉的人上下打点, 偏偏宋志平不在,于是全都落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宋志平不在京城, 这是一件知道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江湖传闻,宋志平春天里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京城了, 对外宣称的理由是想再来一次访友之路。当初他还没有如今地位的时候,因为这样那样的考量(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开拓市场,结识天下英雄), 满天下跑过一趟,将当年各地界的优秀人物见了个遍。
而现在, 算是重走这条路, 见见过去的老朋友,再看看这些年新出的后起之秀。
这件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 正经引起过关注,但是热潮过去之后也没有反复提就是了。
这件事当然算是大事了,毕竟宋志平也算是界登顶人物了,他这样的人一举一动都不是小事,报纸是很乐于报导的。何况这次也不是吃饭喝水睡觉这样的小事,正正经经的是一件大事呢!若是操作一番,也算是文化界的大事了!放在会炒作的人那里,全程都会有报导,非得霸占头条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在之后的时间里持续刷存在感。
实际上当年宋志平第一次游历天下的时候就是这样!宋志平一直是一个很会自我炒作自我包装的人。别的作者或许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但是宋志平的话,放在后世他就是一等一的广告人!
但是偏偏这一次,在他地位更高,更加受人关注的时候他没有选择那样做!甚至没有太过于联系报纸报导这件事,报纸之所以刊登了这个消息,更多的是因为知道这件事后的主动报导。
毕竟这也是件大事了...
业内有人猜测是他这次自矜身份,吃相变得好看了...业内虽然有不同俗物的人存在,却也有十分精明的人。宋志平当年的一通骚操作,就算那之前大家想不到,看到之后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而现在,他再来一次游历天下,如果还像当年一样。嗯...考虑到他如今地位不同,恐怕大家都要觉得腻味了。
这么想倒是没有问题,但问题是这样想也没办法解释宋志平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点跑去游历天下啊——要知道,这样搞根本没有好处呀!看现在就知道了,随着宋志平离开京城时间越长,他的存在感越稀薄。也就是连载的时候大家才记得,原来京城还有这样一尊大佛!
而真正同宋志平走得近的朋友就知道,事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只能说刻板印象害死人,宋志平往常无利不起早,精于策划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以至于这个时候他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大家都不能想得简单点。
白明星好不容易将报纸的事情跑下来,回头和梁百岁喝茶的时候就忍不住抱怨道:“如今这报纸总算是能赚钱了,但这钱赚的可不容易!早知道当年就应该听一个朋友的话,投钱做生意。我那朋友如今的生意也做的极好...当年和他合伙是不会亏的,关键是轻松!”
白明星这人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他这个实打实的作家富豪榜前列的人物还得想办法在别的地方赚钱,搞搞副业啥的。但同时,他这个人就喜欢轻松、玩乐的活着。虽然办报纸的事情忙的不多,也就最近真的让他忙了这样一把,还是让他有些抱怨起来。
对于白明星的毛病,梁百岁是知道的,也不寻思对他说教了——根本没用,且不说白明星长这么大,思维方式什么的早就定型了。就说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受追捧的人物,早就被人宠坏了...不太容易听得进别人的劝告。
不过梁百岁自己也很清楚,这就是大哥说二哥罢了。做到他们这个地步的作者,大多是很以自我为中心的,绝对不能被作者、被评论家们、被同行,甚至被流行风尚带跑路子,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有自己的想法。
这在写的时候是值得称赞的性格,但在生活中就不会很讨喜了。可是人就是这样一个整体,总不能写的时候需要这个性格,于是就保留,生活中不合适就丢弃——又不是人格分裂,谁能轻易做到呢!
所以梁百岁只是开解道:“赚钱都不容易,真的去和你那朋友做生意去了,也得担心。相比之下,做报纸已经算是容易的了,好歹这一行的水深你是知道的,真正捏在手上也算得心应手。”
白明星不是不明白这个,只不过是想抱怨抱怨而已。这时候听梁百岁这样说,也就不多话了,只是忽然道:“还是志平离开京城太匆忙...我就该拦着他,至少秋天再离开!这样一来也不会是我一个跑这些事了。”
“呵呵...”梁百岁轻笑,摇头:“这件事能拖到秋天吗?不能的!宋兄在别的事情上足够果敢,唯独这件事拖泥带水到了极点!好不容易这个时候拿定了主意,那自然是再不能等了!”
“他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也就罢了,待他拿定了主意,那必然是一个月,一天,甚至一个时辰都不能等了!”
听梁百岁说的坚决,白明星摆弄了一下茶杯,似乎有些茫然:“说实在的,这件事我一直不太懂...”
“谁让你这个人一向在这些事上迟钝呢!”梁百岁老神在在。
“宋兄当时以为自己能放得开,结果时候过得越久越是知道,当初就应该拼死一搏——倒不见得当初拼死一搏就能赢,而是连拼死一搏都没有,现如今回想起来该怎么想?他只会日日夜夜地想,如果当初做些什么是不是就有机会了!正是这般的后悔让他一刻也不能等了。”
梁百岁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白明星,白明星明明是和宋志平走得最近的一个朋友,当初和连翘也是极为交好。可就是生就了一双拙眼,有一些事情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等到后来连翘都离开京城了,这才听别人说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对此,梁百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宋志平离开京城是春天里,这件事其实没有什么征兆。就是某一天大家聚会,赏评最近天底下风头正盛的,当然了,主要还是京城这边的。
不知道怎么的,翻出了去年做赏评时记录各种评语的册子。这个册子翻到上一年春天差不多的时候做的录入...当时执笔的人是连翘,连翘的字在行内算是不错的,虽然不是什么大家,但是看得出来她读书的时候是个听话的,基础扎实,后来又多有练习——至少比行内大多数一笔快认不出来的草书要强不少。
为了赶稿,大家的字迹多少有些草。
连翘的字体是很常见的簪花小楷,女子用这种字体很多,男子有的场合也会用。而连翘的簪花小楷有一个最大的特色,那就是字形偏小偏圆。看的久了,总觉得是一个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在素白纸笺上乖乖巧巧的样子。
第二日宋志平就宣布要去游历天下了,作为全程见证了这件事的人,梁百岁哪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
也就是白明星还要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白明星听梁百岁说起这些——他本人在男女之事上向来没心没肺,家里有一位贤妻,美貌妾室也有好几个,再加上别的莺莺燕燕,可以说是塞满了后院。实际上,他根本不能理解那种心情。
他在故事里写狐仙鬼怪,偶尔也要写一下男女之情,就是香艳迷离的那种...但在现实生活中就呵呵了。
“何至于如此!?”他最终也只能叹息。
“何至于如此。”梁百岁重复了一遍他的话,无奈地摇了摇头:“怎么就不至于如此了!连小姐在她的本子里也曾经写过,人生在世,一人总归是要为另一人受苦的。此苦不能解,解不了!也只能说是冤孽了。”
说这个话的时候梁百岁想起了一些东西,在他的少年时代也曾有过一样的事情。那时候他还一文不名,心里有钟情的女子...然后这个故事没有然后,毕竟生活不是本子,总能得偿所愿。
越是经历地越多越久,就越是知道真情可贵!如果可以用此时自己的全部财富、名声、地位,换到曾经求而不得的女子,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宋志平本身的犹豫让他吃惊,在连翘离开京城的时候他毫无作为——在当时,梁百岁冷漠地看着这一切,他心里早就知道宋志平一定会后悔的!这几乎是不用怀疑的事情。而作为朋友的他本可以提醒,最后却什么都没有说。
有些事情旁人是不能提醒的。
梁百岁觉得宋志平运气真的很好,即使前期犹犹豫豫,错过了最好的机会。但到底没有一坏到底,在一个还算可以得时机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正如梁百岁判断的,并不是说宋志平现在去做些什么就能够得偿所愿,而是有些事做了和没做是有区别的。
如果做了,然后失败了,那只是求而不得的怅惘。如果什么都没有做,那么每当回忆起这件事,就会忍不住去假设,忍不住自责、后悔、藕断丝连。
在连翘还没有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来得及...而在那之后,说这话的机会都不会有了——说了又怎样,会忍不住设想,是不是自己来迟了才这样的!
“他如今跑到苏州去,也不过是还当初的账而已!”梁百岁说这个话的时候几乎有些不忍,作为一个在这些事上足够敏锐的人,他其实早就已经窥见这是一场徒然。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