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至初秋这一段时间是天气最难熬的时候, 日头毒!道路两旁有栽树,只是即便是这些茂盛的树木, 在这个季节里也显得蔫嗒嗒的, 被太阳炙烤, 晒出一种草木的浓烈味道。
这个时候即便是苏州的大街上也没有几个行人的,买东西的人没有,卖东西的人也无。做小本生意的倒不至于这样讲究,见太阳大就不出来了, 只是没有客人的话出来也白搭。还不如这时候养好精神, 准备夜市呢!
这是个没有宵禁的朝代, 相比起白天, 夏天的夜晚显然舒服的多。白天的时候大街上看不到一个人, 等到了傍晚, 那就是人最多的时候了,车水马龙, 能将整条大街挤得水泄不通。
在这个季节里,一日之中除了晚间舒服, 也就是清晨一会儿了。从天刚开始蒙蒙亮,到太阳升高到斜上方, 带来一阵一阵的燥热之前。这之间有清润的风带来清新的空气, 气温恰到好处, 外面的世界也不算吵闹,只有逐渐热闹起来零星声音。
因为到了古代,也没有手机可玩, 连翘的作息一般情况下规矩的可怕。划算成后世的话,大概晚上八九点就睡了。这样的情况下,她就是再贪睡,到了早上六点钟也会自然醒的。
这个时候已经天亮了,连翘穿着一身白色的中衣站在脸盆架前洗漱。旁边春儿找出了一套衣裳给她搭在了屏风上:“小姐今日穿这身杏色的罢!”
连翘胡乱点头,咕嘟咕嘟将嘴里带着牙粉的水给吐了出去。洗漱完毕正在屏风后面换衣裳,小丫头晚秋进来了:“小姐,今日的报纸...还有几封信,小虎都给拿来了。”
连翘隔着屏风正‘悉悉索索’穿衣服,道:“就放在梳妆台上就是了——让云嫂今早捏一完菌子馅儿的馄饨出来,忽然特别想吃这个!”
晚秋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然后就下楼去了。和她刚来的时候不一样,那时候她上下楼都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毕竟这是一座木制楼。但是现在,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她变化的很快,已经完全不是当初野丫头的样子了。
连翘出来,一边让春儿给她化妆梳头,一遍看自己定的那些报纸。除了自己常追的几个连载,其他的都是哗啦啦地过的。
梳头化妆并没有耗费多长的时间,所以报纸和信件自然是带到楼下饭桌上继续看。一边吃早饭一边看报纸,享受一整日最舒服的气候,没有比这更越快的时间了。
等到一大叠报纸全都翻看完毕,连翘忍不住抱怨道:“如今的报纸也是越来越无聊了,除了我平常看的几部,其他的内容都没意思透了!”
说着也不管报纸——这些报纸都会有春儿收拾,按照日期和报纸不同分门别类地放好。连翘偶尔也会做剪报,这样方便她使用。
连翘只带着几封信回了书房,找到一把纤细的裁纸刀,小心地裁开了信封。一般来说,如果是普通读者来信,只会寄到报馆。如果是寄到她家里,那就是朋友的来信了。这时候通讯不方便,写信是最主流也差不多是唯一的方法。连翘如今每日收信许多,上午读信都成了一个固定活动了。
看了前头几封信,都是一些邀请或者问候的信件,有些需要回,有些没必要回。直到最后一封,上面的落款让连翘挑了挑眉,迅速地拆开了信。
这信不是别人的,正是连翘来苏州之前就有信件来往的那位‘沈金玉’的。
话说当初这位大哥给连翘送了极其昂贵的字帖,真是将连翘惊着了。后来连翘将字帖退回,对方又寄来自己写的字帖,连翘这才收下。话说如今连翘还用着对方的字帖临帖,看到他的的字迹,真的是十分熟悉了。
两人原本就很相投,连翘觉得对方走南闯北,甚至去过海外,实在是让人羡慕。对方则是觉得连翘的见识不同一般,是个有真才实学的人。于是通信,一来二去的,越来越熟,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已经将对方当成是朋友了...放在后世,这就是笔友了。
这封信大概说明了他刚刚从广州回苏州,问了一下连翘的好。然后就提到了最近流行的一种表演——说书艺人和摆弄乐器的艺人合作说书,这种显然丰富了说书艺人的表演,比只有一块惊堂木强多了。所以虽然贵一些,还是有的是人捧场。
‘沈金玉’听说这种表演是从连翘家花厅的一场读书会弄出来的——‘西湖客’说书,‘乔琏’弹琵琶!对于粉丝们来说,这简直就是梦想中才会有的事情!
这原本只是一个逸文,连翘和许文华都是比较传奇的人,身上逸文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个。但是逸文这种东西的影响并不会因为两人的不在乎就不存在了,事实上这件事以一种飞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苏州,并且有向外扩展的趋势。
相比起其他的逸文,这次的逸文显然更有生命力,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这次的逸文不仅仅只是逸文。真的有人尝试了一下这种表演形式,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还是很强大的,就算没有人现场看过连翘和许文华是怎么做的,但根据在场人的描述,还是摸索出了要点。
到现在,接受新东西很快的苏州已经将这种表演形式当成了新潮好玩的东西,备受追捧。而且这种追捧并不是一时的,因为大家发现这样的表演形式真的比之前好,而不是连翘和许文华明星效应而已。
甚至有精通音乐和评书创作的人,已经尝试着创作评书的时候给标注各处该用什么配乐了!如果这些延续下来,评书艺术将迎来一次大变革!
评书虽然也属于卖艺的行当,下九流里头,但是说评书算是所有卖艺中比较高层次的,所以说书艺人才会有‘说书先生’的称呼。不管怎么说,一次逸文影响了这样一个行当大变革,这怎么也不能算是小事了。
沈金玉的性格用后世的话来说其实是有点‘天然’的,一本正经地将这件事讲出来,倒是把连翘给逗笑了。
在信件的最末尾又提了一句,他从广州来,贩了一大批上等珍珠、玳瑁、珊瑚之类的好东西。拣除了一匣子上等的,明日就给她送过来。
最开始书信来往的时候‘沈金玉’,其实也就是沈钰,他当然不知道‘乔琏’是个女子。不过后来乔琏是个女子的事情满天下都知道了,当然也就不差一个他了。
一开始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沈钰是真的很惊讶...虽然以他的个性,就算惊讶也看不大出来。这世上不是没有独特的女子,但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中,那种女子终究只是少数。
沈钰属于正经的公侯府邸的少爷,以他的家世层次,见过的巾帼不让须眉并不算少。然而即使在这些人当中,连翘依旧是特别的那一个!那些脂粉堆里的英雄都很有本事,强出男子百倍。但是她们的本心都会不自觉地带出女子特有的‘卑弱’——这不是她们的错,只是她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而已。
一个人是没办法摆脱自己成长的社会环境的,无论再怎么独特,一言一行都会被曾经经历的东西打上不可磨灭的印记。
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下,也有自强自立的女子。但是在面临一些事情的时候,她们依旧会将自己放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上。
《红楼梦》中的‘凤辣子’足够要强的一个人了,要说平日面对丈夫贾琏也算是非常强势了,从来没有唯唯诺诺过。但贾琏一旦认真硬气起来,她又有什么办法?该纳妾的时候纳妾...要打人了她也只能向老祖宗求救。
丈夫做的再不对,她也没想过因此就要和对方闹翻了。
她再强势,也没有这种心思。这不是屈服于男人,而是屈服于这个世道。
但是每次沈钰和连翘通信,就会觉得从头到尾的新鲜。原本只是为她的才华新鲜,她怎么好像什么事都知道?后来知道她是女子之后就更新鲜了。信里的每一句话透露出的那种洒脱、自强、自信,放在男子身上都算是出众了,放在女子身上简直不能想象。
沈钰并不是迂腐的人,不存在知道‘乔琏’是女子之后就不同她交往了。不过之后送的礼物就开始变化,增添了很多女子的东西。
这可能是沈钰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出身真正的贵门,平常朋友、亲戚之间送礼简直是本能。再加上后来到处行商做生意,每次回来肯定是要带一些‘土特产’的。放到‘乔琏’这里,送个礼物就成了很平常的事情了。
一开始因为连翘退过他字帖的缘故,他特意按照连翘的要求,不送太名贵的东西,这里的土特产就真是土特产。每到一个地方,若是当地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想起来了总要给连翘寄一份——其实这里送东西是顺带的,主要是沈钰想要和连翘通信。
人总是喜欢和灵魂高度一致的人交流,这是本能。沈钰自己平常并没有什么能够交流的人,身边伺候的是仆人,谁敢和他这个主人推心置腹?就是有,也没有那个见识。至于家中的女人们,母亲也好、姐妹也罢,见识都局限在闺阁,说不到一起去。
至于兄弟,见识是强一些,但沈钰并不傻,那些庶出的兄弟们,要么就是被养废了,没甚好说的。要么就是精的要死,和他结交都有自己的小九九...他基本上不太和兄弟们交往。
最后唯一嫡出的兄长比沈钰大了很多,如今也入朝为官了,两人说不到一起去。
至于朋友,圈子里不学好的纨绔子弟倒是很多。偶尔有几个聊的来的还能交流,但也远没有达到‘乔琏’给沈钰的感觉。
沈钰虽然没有和乔琏见过面,但两人通信已经满满一匣子了。沈钰将这些信都留着,时常拿出来翻阅一番,每次读信都会有新的感受。
他常常觉得和对方进行交流的时候很多事情不用说,对方都明白。很多事情可以一直说,怎么说都不会心烦。
这种交流是愉悦的,好像可以说一辈子!
所以所谓送礼物,其实就是为写信找个开头而已。不然的话,对方是个男子也就罢了。是个女子,老是这样勤密地写信,总感觉不太好。
礼物送的越来越贵是后来的事情了...一开始只是比较贵的礼物,连翘不会不知道对方真的很有钱,这种礼物对对方而言恐怕是很普通的东西了。也不好为了这点东西郑重其事地回信退礼物——于是干脆回赠了差不多价值的礼物。
当然了,也是因为当时对方寄来的那一块布料太美貌了,根本没办法拒绝...据说是鸟类的羽毛织成的,真是好看,足够她做一条裙子了!
有一就有二,东西送的越来越贵,连翘也懒得退回,反正确实都是好东西,是她一个女孩子难以拒绝的好东西。反正只要回礼就够了,回一些价值差不多的礼物,也就没有欠人人情的感觉了。
这次说什么珍珠、玳瑁、珊瑚的,连翘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准备照单全收。唯一心烦的事情也不过是回礼而已...真烦啊,不能直接回银子,得想想有什么有品位的礼物!
她又不像对方满世界乱跑,各种珍贵有趣的‘土特产’一大堆,她只是苏州整日不出门的宅女啊!
不过看到落款之后似乎匆匆加上的一句话,连翘倒是没有这种烦恼了,因为有别的事情要苦恼了。
“若乔琏先生有空,这两月间或可一见。”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