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太子雄赳赳气昂昂地上岸的时候,女娃正在跟穷奇较劲。
这玩意穷凶极恶,在凶兽中也是极其讨厌的一种,不光吃人,还喜欢吃任何一种生物的幼崽,女娃这回就遇到一只成年穷奇在撕咬一只浑身雪白的异兽幼崽,那幼崽还没咽气,在穷奇的血盆大口下无力地挣扎,凄凄惨惨地叫着,浑身毛都被血染红了。
孤身一人的女娃出现在穷奇视野里后,穷奇一开始是不放在眼里的,一边撕咬着幼崽,一边铜铃大的凸起眼球恶狠狠地锁定女娃——这么个白白嫩嫩小不点,看着就好吃,塞完牙缝后还能美美地吃一顿!这么想着,穷奇发出兴奋的嚎叫。
可惜,这回穷奇是踢到了铁板,蛮荒的食物链中,穷奇站在了没有神力的普通人类的上游,而女娃,身为神族,又在它的上游。
没有带着一帮子小后腿的女娃,根本不会把穷奇视为对手,凶兽就是凶兽,哪怕它和神兽一样身具异力,但神兽具有和其他生灵沟通的智慧,而凶兽却完全被本能所主宰,横冲直撞,蛮横蒙昧,想杀死它们并不困难。
眼前这只穷奇已经成年,个头却比野牛大不了多少,在穷奇中也算不上实力强大,女娃对付起来绰绰有余,甚至都无需动用法器,光凭一双拳头,就足够了。
当龙太子眼睁睁看着女娃举着那双冒着火焰的小拳头,一拳一拳把穷奇的脑袋砸扁,砸得血肉模糊,活活砸进地里,简直有点怀疑龙生,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挺起的胸膛不由得内缩了——
似乎,仿佛,女娃已经将炎气练成了实质的火焰,杀伤力直线上升,可他还没能凝结出冰盾,挡不住这燃烧的拳头啊……
怎么办?他居然对那只穷奇产生了同情心,莫名地感觉女娃那拳头就跟砸他身上似的,女娃变得更凶更狠了,他是不是有点高估自己了?
可怜龙宫小霸王,遇到了姜水部落的小霸王,就好似遇到了天敌,还是那种克星式的天敌,也不知是不是前世欠了债,今生便被死死地压了一头。
女娃朝龙太子藏身的地方瞥了一眼,她顺手抓起一把乱糟糟的野草,把拳头上的血迹擦干净,心里毫无波动——哦,那股子八百里外都能闻到的海腥味,顺着风飘过来,简直不能再明显了,所以她才觉得这小子是个智障,光长个子不长脑子,连隐藏行迹的方式都如此拙劣,十年如一日,要不是龙宫里给他撑腰的太多,他早就被弄死了。
她看都没看死掉的穷奇一眼,穷奇虽然长得像野牛,可浑身是刺,肉腥臭难闻还有毒,哪怕是缺衣少食的蛮荒人类,也绝对没法入口,不过对于食腐野兽而言却是不错的大餐,等她离开后,保管不要一天,这穷奇就会化作一堆野兽的粪便。
女娃转身要走,又停住了,咦,那团浑身是血的崽子在蠕动,好像没死?
她上去拎起了那团有气出没气进的崽子。
“这是……”
女娃挑了眉头,她之前就注意到了这只落单的幼崽,也发现它被穷奇盯上了,这才跟着它们,管了一回闲事,没想到居然碰上了难得的吉兽,还是一只落单的吉兽崽子。
“你你你小心点,”龙太子躲在树后,抱着树干,露出小龙头,支支吾吾地道,“快救他,那可是白泽,能预测吉凶的白泽,有了他,你们族里就不怕遇到危险了。”
“白泽崽子怎么会出现在大地上,还出现在穷奇山上,嫌活得太长了吗?”
女娃揉了揉小白团,往他嘴里喂了点灵泉水,如果是白泽,那倒确实不能随意安置了,白泽不仅是神兽,还是能开口说话的神兽,与龙族、凤族、麒麟族齐名,待到一定年纪,也能化为人形,不能当作普通没开智的异兽对待。
“前段时间神山上白泽跟凤族争地盘打架,白泽赢了,但是凤族也把许多小白泽扔了出去,这只估计就是这么流落出来的。”
龙太子毕竟是龙族,蛮荒的白泽和凤族都是神兽,但却水火不容,经常闹矛盾,凤族和龙族又是天然的对手,所以龙族和白泽倒是关系不错。
这次打架龙族当然是站在白泽这边的,白泽族丢失了好几只小崽子的事情,龙太子也听父亲说过,不过,看眼前这小崽子的惨状,如果其他小崽子也是落入了穷奇的地盘,那估计也都凶多吉少了,啧,这下子,白泽和凤族的仇结大了。
“既然是你认识的,你把它带回去?”
女娃把小崽子递给龙太子,龙太子头摇得像拨浪鼓,“不不不,初生的白泽能力不强,没法在海里生活,还是你先养着吧,如果他父母找来了,你可以跟大白泽要些好处,要是他没父母了,你好好养着,对你们部落有好处。”
好吧,打了这么多年,也算打出了感情,龙太子这番话说得还算真心,女娃考虑了一下,毕竟是白泽,传说中的瑞兽,性格也颇和平,能说话能沟通,应该不会给族里带来什么麻烦,养就养呗。
“看在你识趣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你偷偷摸摸出现在姐姐的地盘上了,再不走,就当你是来挑衅我的!”
龙太子……
骂骂咧咧还不敢大声,龙太子灰溜溜地溜回了沙滩上,看到一群姜水部落的小孩在沙滩上捡贝壳海螺,也不敢像以前那样作弄他们了,他是打不过女娃,但不代表他没见识啊,现在的女娃,一个打他十个都不过分,他——还需要再忍辱负重一段时间!
女娃抱回来一只濒死的小白兽,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除了姜。
就算白泽偶尔会出现在大地上,也不是所有人类都见过,大家都当这是女娃准备驯养的幼崽,这小东西怪好看,看着就是猛兽级别,要是能当坐骑就更好了,有人还跑去和女娃打招呼要预订一只。
姜从女娃这里得知白泽崽子的由来,也没有反对女娃养它,只当这小东西和女娃有缘,成年体的白泽虽然强大,但自古以来,也不是没有神灵以白泽为坐骑和灵宠,“白泽毕竟是神兽,如果能和你结契就更好了,但必须要它自愿才行,你还可以把它养在你的药王庐里。”
女娃听了,心中一动,她已经可以确定,药王庐以后都将会生生世世跟着她,无论她穿越去哪里,那如果将白泽养在里面,白泽会不会也跟着她轮回穿越呢?
大约是求生意志强烈,小白团到底还是挺过来了,软软蓬松的一小团,女娃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总觉得这小东西除了额头上两点像被打肿的小鼓包,其他地方都很像小狗,一点也不高大上。
“谢谢姐姐救了我。”
奶声奶气的小白团子真是戳中了所有女性的心,别以为蛮荒的人类就不懂审美,至少听訞和瑶姬都非常喜欢小白泽,听訞每天都给它梳毛,瑶姬贡献了许多充满灵气的灵植喂它,反倒是将它救回来的女娃,好似只是随手施为,并不放在心上,每天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完全没给小白泽过多的关注。
小白泽养伤的期间,女娃也没闲着,部落里大家都忙着收获地里的种子,那些兔子长得太快了,很快就又生出了一批小兔子,养殖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分散着养已经无法满足兔子的生长速度,听訞从姜水部落的妇人中挑了两个年轻力壮的,接手了养殖事宜。
而驯养野鸡的事业还在进行当中,野鸡不像兔子好养,减了的羽翅还能再长出来,一不小心就让它飞跑了,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剪掉它们的羽翅和尾羽,直到将它们彻底驯服为止,目前野鸡都不舍得宰杀,但野鸡蛋的收获已经让大家很满意了。
等小白泽伤好到可以蹦蹦跳跳的时候,姜的隔壁一块长条状的空地上,多了一所四四方方的小房子,灰黑色的瓦片像鱼鳞一样排列得整整齐齐,暗青色的砖墙,又结实又漂亮,厚重的木门和窗户露出木质纹理,整座小房子,放在一群棚屋当中,就宛若鹤立鸡群,别提多显眼了。
姜和听訞都进去感受了一下,尤其是听訞,挺着肚子的听訞格外喜欢这栋小房子,她没去过神域,并不知道丈夫在那里的住所是什么模样,这座漂亮的小房子,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比起总是漏风漏雨的棚屋,让人感觉格外温暖安心。
“如果承能出生在这样的房子里就好了。”听訞憧憬地道。
蛮荒的女性没有坐月子这回事,有的甚至会把孩子生在野外,但无论是多么强悍的体质,在最初婴孩出生那几天,身体受到的损伤是真切存在的,该失去的血也会照常失去,整个人变得比平时虚弱难受,如果能安安稳稳地躺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生孩子,那该多好啊!
人的欲望总是无穷无尽的,而欲望也并不都是坏的,有欲望才有前进的动力,才有推动社会发展的契机,从野外挪到山洞里,从山洞换到棚屋,人类的智慧,决定他们总是一步一步让自己生存起来更容易更舒适,而今,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又一种全新且更好的生活方式,没有人会拒绝。
“棚屋可以遮风挡雨,但到了下雪的冬天,挡不住那寒冷的气流,还有饥饿的野兽,如果盖成这样的房子,大家的安全就更有保障了。”
小房子不大,但每个区域都分割得特别清晰,尤其是厨房、卧房和仓房,备受大家称赞,后面还圈了个小院子,正好将野鸡和兔子养在里面,看起来井井有条,舒适极了。
姜水部落里的族人们一个个在小房子里参观完毕后,迅速加入了热火朝天的大基建行动,一排一排一模一样的房子靠着第一栋小房子建起来了,正好启那里陶具烧得差不多了,正好腾出窑洞,开始烧制砖瓦,两个窑日夜不停,总算能供应起姜水部落的需求,被姜水部落挖成深沟的泥坑,姜带人修修整整,然后引来了河水,顿时就变成了姜水部落外面天然的屏障,至少能挡住大部分野兽的攻击!
这条人工小河通水的那天,姜水族人可兴奋极了,足足狂欢了三天,尽管他们不会说什么漂亮动听的话,但人身一天天变得安全,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好,他们却是感受最深的,庆幸他们姜水拥有首领和少首领,庆幸他们是姜水部落的人!
新加入的人们当然是最后分到砖瓦的,但他们并没有异议,姜水部落越强大,就意味着他们会过得更有盼头,所以他们反而对姜水部落更加信任了,他们艳羡着早早分到砖瓦盖房的族人,每天热情地去帮助那些分到砖瓦的族人盖房,同时也为自己成为姜水部落的人而感到万分自豪!
女娃再一次充当了潮流的先锋,以一己之力,锤实了族人对部落的忠心!
小白泽随着女娃住进小房子的头一天,就忧心忡忡地做了个不大不小的预言,“姐姐,等地里所有的植物都收获,等山坡上的草都枯黄,在天上还没有降雪前,轩辕部落会派使者来,向你求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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