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的时间,足够黄河两岸恢复郁郁葱葱,有白锦亲手种下的密林,也有百姓自发种植的,东一块西一块打补丁一般的小树林,地上则被滚滚草铺满,成了绿油油的碧毯,覆盖了曾经一眼望不到头的黄色,和活力满满的树苗一起,给人们带来了无限希望。
洪灾的阴影逐渐从日渐安定的百姓头上消散,而白锦亲自督建的新城,成了都城西北方向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
“大公子,今年第一批玉米已经成熟了,官仓的储粮比预算多收了七成,边境将士今年冬天的粮草有着落了,而且因为免了赋税,百姓们也能吃饱饭,陛下高兴得很,就打算御驾北巡,安抚安抚灾区的官民。”
经过两年新城里里外外一把手的历练,无论是政务、民生、经济、军事都靠他调拨规划执行,曾经不过挂着刘彻伴读实则得不到真正重用的韩嫣宛若脱胎换骨,再不复王孙公子的风流轻佻,整个人黑了好几圈,气质也坚毅沉稳多了,这种每日里被各种繁琐的事务消耗掉所有精力的生活,和他向往的征战沙场马革裹尸的痛快完全不同,却打心底让他感到踏实笃定,仿佛终于找到了自己立足于世的底气。
原来,身为庶子不得不给嫡子让路,被家族当做废物供着只为了血脉流传,这并不是他的宿命,脱离原生家族的束缚,不再固执地以为只能走武勋之路,他还是能挣出一条别的康庄大道来。
前半生醉生梦死,后半生醍醐灌顶,从佞臣,到能臣,他庆幸醒悟得早,庆幸跟对了大皇子这位主人。
白锦眨了眨眼,他还挺喜欢如今这生活,一点一滴,都是从细节上完善,从微末处发力,每一点付出,回报的不是泼天的财富,强横的权势,而是一颗颗纯粹的真心,一张张真诚的笑脸,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更让他有成就感,比起前世建起庞大的海上王国带来的刺激感充实有力多了。
这馆陶的生活水平好容易上来了一点,陛下这一北巡,一个处理不当,那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了,但若是运用得当,那……
“父皇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既然这样,我们自然不能怠慢,你把你手头的活分给下面人,亲自带人去迎接父皇,为了让陛下一路过得舒坦点,你这样……”
刘彻还不知道白锦在打他的主意,两年的时间,也足够让一个想娃的父亲,想方设法找出理由,安排了一场巡游,顺便把离家的崽拽回去。
玉米的种植,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震动,白锦提供的自然不是经过改良再改良的优化品种,而是牺牲了口感纯粹以产量为重点优化方向的粮种,区区几粒种子,待到丰收时,收获的便是沉甸甸压弯了秸秆的玉米棒,还有附带的大捆大捆甜丝丝的秸秆,磨碎了甚至也可以代替一部分粮食的玉米芯,这是怎样的神仙收获,简直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欣喜若狂!!
尤其是刘彻,现在国泰民安,武将有他发掘并培养了好几年的卫青,粮食有儿子提供的新粮种玉米,完全满足了士兵和战马的双重需求,他心心念念很多年的打败匈奴,一雪前耻的愿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
这个臭小子,真是他的天降紫薇星!!!
喜滋滋的老父亲在巡视找儿子玩的路上,便看到一波一波全国知名的大商贾从四面八方而来,有的名气大到连刘彻都听说过,比如那个一路给队伍顿顿不落地贡献美食的大商人,分明就是淮南王的内史,光诸侯国出来的大商人就有七八个还有大汉境内那些豪商,这群人鞍前马后,无一不考虑在巡视队伍之前,简直是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殷勤之态度,让刘彻啧啧称奇之余,也是满头雾水。
最后还是随行的霍去病转了一大圈后,面色古怪地来到刘彻的御前。
“你是说,这所有的商人,凡是供奉过朕的商品,全部都可以进入新城商坊售卖,不但免税三年,还可以参与新城周边的建造——这臭小子,主意打到朕身上来了!”刘彻简直气笑了。
刘彻是何等智谋,他纵然不是很懂白锦这一系列操作的关窍,却足以看出其化腐朽为神奇的核心本质——从一无所有到建起一座盘踞西北的崭新城池,光靠白锦那少少的零钱能盖得起来一小段据说厚实高大的城墙吗?
刘彻捉摸不透白锦的手段,但不能不称赞这手段的漂亮干脆,在一个铜币外债都没欠的情况下,一座八街九陌的繁华城池拔地而起,其欣欣向荣的程度不逊于任何一座老牌城池,刘彻反思,换成是他自己,他有这等手段吗?
——没有!
而阿锦今年才多大?如今,那个让刘彻格外不舒服的念头,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晰,他想自欺欺人都不行了——阿锦,可能是觉醒了宿慧——所以,他才忍不住问,你还是我的儿子吗?
必须要见见这小子,搞懂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行事全无顾忌,是不怕自己忌惮吗?还是说他已经有了别的打算,俗世的种种勾心斗角利益牵扯,便不放在心上了?
刘彻的御驾已到达馆陶境内,为这块曾经荒凉的土地带来了惊人的名人效应,白锦给了百姓们安稳的住所,糊口的粮食,这只是基础的生存条件,要想在生存的基础上进一步生活,活得好,就不能只满足以自给自足的农耕,而随着刘彻入境的各大商贾,为这座崭新的城市带来了白锦最想要的活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如果说前两年经过白锦的努力只是涓涓细流,那到了今天,就正式形成了良性稳定的社会链,一环扣一环,蓬勃火热,一下子就点燃了这座城市!
而刘彻本人,却是优哉游哉地摇着扇子,领着卫青霍去病等几位心腹,脱离了正在夯吃夯吃赶路的大部队,先一步静悄悄地进了新城。
他们运气好,一进城,就遇到了白锦,白锦真没想到他爹这么不靠谱,居然干出微服私访的荒唐事,历史上的刘彻虽然渣,但他并不随心所欲,一言一行,都还是挺符合帝王排面的,这也是白锦对他爹根深蒂固的印象。
白锦盘算着亲爹估摸还要两三天才能到达新城,而这边的所有迎接招待工作都安排得毫无纰漏了,他总不能这几天就干等着吧,到时候提前一天出城迎接,他还有两天空闲时间呢!
他小小一个人,赶着一驴车树苗,颠颠地出了城,驶向黄河边,去补那些百姓栽种的小树林里的枯苗了。
他自己种的自然能保证每棵都活,但百姓种的,哪怕树苗再易活,还是会有那么几棵不明不白枯了的,齐齐整整的林子里露出一个两个枯树,别提多难看了。
这新城内外,就没有不认识他的,见他一个人赶着车出城,知道他的本事,也不担心,打了个招呼后便各忙各的了,显然白锦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模样出城。
刘彻站在酒肆二楼,面色复杂地看着他单薄却笔直的小小背影。
两年多不见,刘彻上唇和下巴都养起了胡须,尤其是下巴,一把顺滑乌亮的三寸美髯,修剪得整整齐齐,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格外威严肃穆,深沉凛然。
而白锦,也再不是刘彻心目中漂漂亮亮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童了。
哪个小仙童梳着高马尾,穿着蓝不溜秋的短杉,蹬着小布鞋,浑身上下一件金玉配饰皆无,一寸纱衣都不着?这光从背影看去,根本认不出来是金尊玉贵的大殿下,倒像是街头巷陌最寻常的贫家小童。
“跟上去。”刘彻沉声道。
等到沿着车辙找到岸边的白锦时,他已经扛着树苗进了林子,林子里也并不安静,不时有人和他打招呼——青壮年种地,小孩子去读书,闲在家里的老弱妇女便在这边圈了地养了家禽,养得倒也红红火火,也算是家庭的副业创收。
这林子才种下没两年,树苗矮矮的,滚滚草碧翠碧翠,一小团一小团绒呼呼,不时跑过一两只矫健的家禽,有鸡也有鸭,那些死掉的枯枝早就被百姓们捡回家当柴烧了,枯枝所在的地面又恢复了平地,白锦伸手朝那个位置凌空虚抓再往旁边一掀,他虚抓的地面便多了一个大坑,泥土自动翻滚涌起,簌簌地从坑里翻滚到坑边,白锦顺手把树苗往里一插,随手一推,搞定。
刘彻简直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何种滋味,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儿子,如今不但在挖坑,种树,还用的是法术,动作还这么熟练?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