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 差不多快六点了,之前您和郁氏的郁副总约定了六点半见面, 司机已经准备好了, 您看是不是该出发了。”
原身的秘书苏茜在办公室门口纠结了许久,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办公室的门。
刚刚她可是亲眼看到邵南风气冲冲地从总裁办公室离开的,虽然办公室的隔音效果很好,让人听不清他们在里面交谈的内容,可是光想着刚刚邵南风的表现,就知道俩人绝对是闹不愉快了。
苏茜来到原身身边的时间不长,从她在木氏任职那天起,陪伴在总裁身边的男人就只有邵南风一人, 虽然旁人总说邵南风是个吃软饭的, 配不上她们家总裁, 可在苏茜看来,俩人却是再般配不过了。
她家总裁从小就接受最严苛的教育, 性子果决了断,又刚又硬, 并不是个每个男人都能够接受这样强悍的妻子。
如果选一个家世相当, 且同样出色的另一半, 苏茜觉得, 那样的生活虽然做到了双方能力上的平等, 可生活也容易和工作混合,俩人针锋相对的几率也会比寻常夫妻来的高。
邵南风就不一样了,在这段关系中, 他处于弱势的地位,但他足够懂得用自己的弱势来寻求总裁的怜惜。
或许是因为年轻的缘故,邵南风的性子总是带着一股不羁和嚣张,偏偏总裁也乐于宠着他,苏茜觉得,只有和邵南风在一块的总裁,才偶尔会露出那么一点小女人的娇气。
在总裁这个位置上,早就不需要靠联姻更近一步了,她不必将自己的婚姻当做筹码,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她喜欢的人或物。
小白脸软饭男都好,苏茜觉得只要是能逗自己开心的,就比任何外在的条件更有优势。
再说了,邵南风那张脸在小狼狗届那也是翘楚,换做她是总裁,哪里还管得了家世背景啊,死命宠着,就是让她做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她也愿意啊。
隐秘地咽了咽口水,苏茜眼神幽幽的看着不远处的总裁,怎么有些人的命就那么好,不仅拥有良好的出生,还配对了足以匹配身份的大脑,再加上盘正条顺,简直没有烦恼的地方。
唯一要说什么烦恼,可能就是追求她的男人太多,到底是选择乖顺可爱的小狼狗还是选择门当户对的贵公子。
这样幸福甜蜜的小烦恼,她也好像感受一下啊。
可惜现如今她能够感受的烦恼也就是早餐的煎饼果子到底是加两个鸡蛋,还是多加一分火腿肠。
“出发。”
木歆揉了揉刚吸收完记忆有些酸痛的额头,思考了片刻后又追加了一句:“去帮我定——算了,到时候我自己去看。”
正想说让苏茜帮忙定一块手表,可又想着这会儿邵南风才刚被她气跑,送了手表他未必会接受,还不如暂时冷冷和对方的关系。
有时候松比收更重要。
“好的总裁,我这就去通知司机。”
苏茜点了点头,然后恭敬地退了出去。
*****
见面的酒店是郁斯年定的,这是一家开办了三十多年的意大利餐馆,以前因为原身喜欢吃意大利菜的缘故,她和郁斯年时常在这儿吃饭。
或许是为了勾起她的回忆,郁斯年将自己回国后俩人的第一次约会,定在了这家酒店。
“你最喜欢的伊贡米勒雷司令。”
分开近五年,郁斯年还记得当初原身最喜欢的葡萄酒。
比起红酒,原身更喜欢甜白葡萄酒,伊贡米勒雷司令享有“德国雷司令之王”之美称,这款酒只在葡萄条件极好的年代酿造,且酿造的那一年,出产保持在200瓶至300瓶,价格昂贵,每一瓶的售价约在七万人民币,可以说是甜白葡萄酒里价格最高的。
它的口感偏甜美,酸度和甜度保持在一个极为恰当的平衡点,品质极优。
除此之外,这一餐从前菜到最后的甜品,也统统都是曾经的原身最喜欢的,也就是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似乎都没有忘记过曾经和她在一块的记忆。
然而,人都是会变化的,五年前原身喜欢的东西,未必是现在的她依旧喜欢的口味了。
用餐的过程中,木歆并没有太多交流的兴趣,当年郁斯年解除俩人的婚约不告而别,原身的心里是带着怨恨和不解的,这会儿即便重逢了,她的表现也绝对不该是热情欣喜的。
作为木氏的继承人,现在已经全面接管木氏的女人,她早就没有了曾经的青涩与冲动,加上时间真的是增加距离感的最好良药,即便原身对他有情,时间和距离所造成的生疏以及原身的自尊自傲,都不允许她主动向对方开口。
“我记得以前你最喜欢吃这里的鲜虾芦笋意面。”
看着木歆面前几乎没有动过的意面,郁斯年挑了挑眉,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五年过去了,他的模样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大概就是更成熟,更稳重了,五年前的郁斯年还有几分浮躁,这会儿即便木歆保持沉默,他依旧能够态度温和地寻找话题,光凭这份忍耐力,就足以证明他在国外这些年的长进。
说实话,看到郁斯年真人的时候,木歆还真是吓了一跳。
撇去发色,打扮以及气质,郁斯年和邵南风的下半张脸简直一模一样,尤其是那一张微薄性感的嘴唇,唇形线条勾勒一致,连抿唇时的动作,都如出一辙。
但即便两人的样貌像了六七成,但凡熟悉俩人的人都不会将他们认错,因为他们差别最大的地方在于眼睛,而眼睛恰巧就是最能显露一个人内心世界的存在。
郁斯年一头黑发,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他穿着手工裁缝的西装,衬衫纽扣系到了最上面那一颗,将他精壮健硕的身材遮挡的严严实实,颇有一种制服诱惑的感觉。
如果说邵南风是一杯酿造的不够成熟,略带酸涩的新酒,郁斯年就是一杯经过娴熟的酿造工艺,更适合回味的陈酒。
“南风对虾过敏,和他在一块久了,我也养成了不吃虾的习惯。”
木歆说的很是随意,似乎并不介意在曾经的未婚夫面前诉说自己的新男友。
“邵南风?”
看似疑问,实则笃定。
郁斯年放下手中的刀叉,神情略带冷凝地看着木歆。
“我以为你不该会喜欢那样闹腾的孩子。”
郁斯年从头到尾就没有将邵南风当成过自己的对手,在他看来,那就是自己不在的时候,木歆拿来排遣寂寞的存在,现在他回来了,那个赝品也该功成身退了。
“人的爱好总是会变的,就好比以前的我最喜欢喝伊贡米勒雷司令,而现在的我更爱香槟。”
木歆面前摆着的菜肴几乎都只动了两三口,可以看出这些菜肴并不完全符合她的心意。
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郁斯年想要重新追回她,可是对她的记忆却还停留在最初,根本就没有费心思调查过现在的她。
到底是因为他觉得原身就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品一样,还是根本没有将她真正放在心上。
这两种可能中的任何一种,显然都不让人感到愉悦。
“毕竟我们还是朋友,欢迎回国。”
拿起餐巾掖了掖唇角的位置,木歆笑的矜持,礼貌且得体地向郁斯年伸手。
“我会试着了解现在的你。”
郁斯年怔楞了一下,又很快恢复平静,同样礼貌地伸手回握住木歆的手,没等他做出更进一步的动作,木歆就将手抽了回来,然后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
“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改日有空再聚。”
不等郁斯年拒绝,她就从座位上起来,离开了餐厅。
看着木歆离开的背影,郁斯年露出了几分凝重和玩味。
*****
木歆现如今的住所是市中心一座可以俯瞰整个城市夜景的高楼大平层,房间的门锁只有她自己和邵南风的指纹能够解开。
原以为今天邵南风和她大吵一架,应该会从这里搬出去才对,却没成想等她乘着电梯来到顶楼的时候,邵南风正蹲在门口,就跟被主人抛弃的小狼犬一样。
“歆歆,我错了,我们不吵了好不好。”
邵南风似乎喝了很多的酒,浑身一股子酒气,在看到木歆出现后就高兴的扑了上来.
他的双手将木歆紧紧搂抱住,力气之大,让木歆差点无法正常的呼吸,鼻腔充斥着男人身上荷尔蒙的味道以及浓重的酒味。
“我好喜欢你啊。”喝醉酒的男人一下子倒退了好几年的神智,音调绵软,委屈哒哒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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