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然是苦苦劝说, 把他所见所闻全都托出。
然而他说的那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 就是他自己都不敢信, 更何况从腥风雪雨中厮杀而出的新皇?
“宋卿莫非是顾念侄孙女婿才这么说?未免夸大其词!”
新皇望着宋琅的眼神似笑非笑,
宋琅头中嗡的一声,果然是阳谋之计。
宁王为何要给他看那些, 就是知道他一定会向新皇禀报,但以新皇的为人,刻薄多疑,自然怎么可能相信那些, 比起那个来,新皇只怕更愿意相信宋琅说不准是收了宁王的好处, 或者是顾念着宁王妃是血亲侄女……
“宁藩狂妄, 目无君上,若是轻易放过, 岂不是以为朝中无人,更添妄想?”
新皇见宋琅还要说话,便挥挥手, “宋卿奔波辛苦, 且回府中歇息去!”
此后数月,新皇调集大军, 开始征讨宁地……
五年后,宋琅与原歌,戎装飒爽, 骑在一黑一白两匹高头骏马上,进了皇城。
跪地迎接的降臣与宫人,偷眼瞧过去。
都有些个恍惚。
这两个,究竟哪个才是宁王啊?
若论个头吧,那个穿黑衣的像。
若论气势吧,那个穿白衣的更威风啊。
可不管怎么说吧,不管哪个才是宁王,这身边跟着平起平坐的人,又是怎么回事?
有那稍知道的多一点的,就悄悄给旁人普及。
“据说那个个头高的是宁王妃,最爱男装,因此打扮成了这样,倒让人认不出来了。”
“宁王妃……”
宁王这口味也太独特了吧?
不过这句话就没谁敢说出来了。
走进奉天大殿,最高王座赫然在目。
原歌走上前去,摸了摸那上面的雕龙,侧头朝着宋城微微一笑。
“看,这是咱俩打下的江山!”
两月后,宋淑从轿子里下来,正好瞧见等在勇平伯府二门处的宋慧,姐妹两个虽然不是嫡亲的,但也是从小一起长大,久别重逢,还是忍不住抱在了一起,感慨落泪。
等进入内堂之后,宋淑才迫不及待地抓住宋慧问。
“大姐姐,宋福,她,竟真的要做皇后了?”
她接到宋慧的书信,让她火速进京,她简直都不敢相信。
这两年朝廷在和宁地打仗,她在夫家那都是夹着尾巴做人的,生怕被连坐。
而宋家祖宅还的确受到过一次牵连,整个祖宅都被一把火烧了。多亏祖母罗氏早就过世,不用亲眼看到这些。
却没想到,原本没人看好的宁地,居然能将朝廷打得节节败退,最后只能开城出降。
宋慧点点头,眼中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千真万确!”
先前王家也受了些牵连,被夺爵贬为平民,赶出伯爵府,表歌和舅舅都被充军到千里之外,她和舅母,母亲等人只能回王氏老家,带着孩子们艰难过活。
日子过得清苦之时,她舅母还大骂她是丧门星,要不是她,王家也不至于这样惨。
然而风水轮流转,她是再也想不到,宁王还能有今日!
三妹妹还能有今日!
现在,婆母对待她,简直仿若亲生女儿,她浑身就没有一处不好的。
还有许多贵族世家上赶着送礼上门套近乎,王家的门房都肥了。
实在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天呐!”
宋淑激动地叫了起来。
她要出头了,她的儿女们也要享福了!
有个做皇后的堂姨是个什么感受?
她终于可以把家安在京城了!
宋淑来时仓促,并没有合适的穿戴,也没来得及带上自己家的孩子们。
宋慧把自己新打的首饰和衣裳借给了她。
“还不还都成,反正若是三妹妹有赏赐下来,咱们这些衣裳首饰都要换换了!”
按照通知定下的时辰,两姐妹坐上轿子,进了皇城。
然而接见她们的却是一个身着锦衣常服的英俊青年!
“大姐姐,二姐姐,不认识我了?”
宋城朝着两位堂姐微笑着,这两位猛地看到他的表情当真是惊愕得一言难尽。
“三,三妹妹?”
眉眼虽然有点相似,可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而且虽然听说三妹妹常穿男装,但这完全就是个男人啊!
那嘴唇上头,还长出了小胡子!
“两位姐姐,一向还好吗?”
几年不见,两个小丫头都成熟了。
宋慧和宋淑都面面相觑,这连声音都是纯男人的了!
“三妹妹,你真是三妹妹吗?你怎么变成了这样了?”
“你们三妹妹,本来就是三弟,当年……”
宋城还没开口,被侍女们搀扶着的郑氏从内堂走出来,向侄女们说起当年秘密。
二人听得目瞪口呆。
三婶婶可真是个狠人,这么大的秘密,居然能瞒了这么多年!
还让三弟给嫁到了宁地……等等!
“但是,宁王,他……”
郑氏眉眼弯弯,心满意足,“宁王实则是女子……”
当初奸人使坏,没想到坏事成了好事。
所以说这就是老天都帮忙啊!
两个人听得更是风中凌乱。
“宁宁王是女子……”
这要不是从郑氏,宁王的岳母口中说起来,别的人要是敢来这么一句,怕不要是掉脑袋?
“没错,等登基之日,宁王便会召告天下……即位为女帝。”
宋慧宋淑二人郑氏说前一句的时候,目光都禁不住地闪了闪……等听到女帝二字,都有些头脑发懵……女子为帝啊!
郑氏当然知道她们之前在想什么,其实就是她,有时候也闪过那么一丝丝儿的念头。
不过很快就被自己给打消了。
千古一帝,女子为皇。
这江山,归根结底,还是宁王打下来的。
郑氏只希望,这两人,能尽快地生个娃,甭管男娃女娃吧,有奶声奶气地管她叫祖母的就好。
七日后宁王登基,国号为宁,女子为帝,宁朝三百年,从此开启。
宋慧宋淑这两个,自然也跟着飞升,都被封为了国夫人,连带着夫家和儿女,都富贵之极。
宋家二房之前就已经投靠宁地,这五年里也立下了不少军功,新朝加封功臣,被封为忠勇侯,所赐府第正是当初的富阳公府。
而宋琅,早在两年前就忧惧而死,只留下公主和一双儿女,新朝建立,他们便都成了平民,辛苦渡日。
往日的仇怨,也都随着当事人的过世,而渐渐散去。
宋家二房和大房恢复了来往,宁家二房在当初的富阳公府宋氏宗祠内开祠拜祭。
郑氏和王氏,还有两位外嫁女都聚在了一起。
拜祭完毕,郑氏就问两位侄女。
“当年你们新婚出嫁的那个如意银球可还在?”
宋慧宋淑都是一头雾水。
“在的吧,婶娘怎么问起这个?”
那东西又不值什么钱,而且还是要压箱底的,就怕被调皮的孩子们翻出来看见。
王氏想了想,问,“莫非那里头有什么?”
郑氏坦然相告,“里头有国公爷绘制的藏宝图一份,城儿找到图后,就给了今上,今上派人出海按图寻宝,果然找到许多金银,合计能有一百五十多万两。”
当初宁王能迅速发展搞建设,其中也有这份银子的功劳。
王氏神色变幻,叹了口气。
“国公爷是坚信宋家能出一位凤凰命的女子,所以提前为她做准备呢!”
同样的,三个孩子出嫁时都有这份图,但发现这个秘密的只有宋福。
可见富贵贤愚,都是命啊!
但往细里想想,当初宋家为何会遭来灭门之祸,说不准也跟这笔巨额财富有关啊!
果然郑氏随后就说出了真相。
“当年投毒的幕后之人,其实就是太上皇!”
宋家失势的时候,真相自然是死也求不到的。
但如今改朝换代了,不知道多少人都想通过巴结宋家来讨好新皇呢,多少年前的线索,都是上赶着送过来。
宋城没费什么力气就弄清楚了来龙去脉。
原来当初老富阳公长了一双善于发现财宝的眼睛。
他靠着这个本事为皇帝的钱袋子饱满那是出了大力。
但富阳公又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还惦记着那个凤凰命之人呢。
眼看着他亲女儿也没嫁给贵人啊,那当然心有不甘了。
所以就有可能是孙女或是曾孙女了。
老富阳公就趁机在乱中藏下了一笔巨银。
但很不幸的是,老富阳公这点异动后来被皇帝有所察觉。
但富阳公做的手脚又很干净,皇帝只是怀疑又没有证据。
这才种下了大祸的前因。
众人听了都默然。
这还能说什么?
总之,一饮一啄都是天定吧!
原歌在二十八岁的时候,生下了长子。
她身为女帝,开枝散叶虽然重要,但女子生产本就是过鬼门关,就算是如今医学昌明,孕妇生产九成多都能平安,但没人敢多嘴劝女帝冒风险。
因此这位儿子,名正言顺地就是太子。
不像前朝太上皇,生了一堆儿子,任其乱斗,这位太子打一出生,就是原歌和宋城两个人一齐教养大的,严母慈父,课程无数,总算是平平安安地长大了。
原歌六十岁的时候,就彻底的交班放权,之后就和宋城两个人云游四海,做一对逍遥自在的闲云野鹤……
“宋城,宋城!”
耳边响起焦急的喊声,宋城迷糊了足足有三分钟,才算恢复了意识。
一睁开眼,就看到面前凑近来一张大脸。
宋城吓得双手一挥,就把对方给推到了一边。
“你干嘛!”
宋城弹跳起身,双脚落了地,这才发现自己身在一间茅草屋里,穿着身洗得褪了色的旧军装。
光着一双脚,但这会儿脚上丝丝抽痛,宋城低头细看,这一双脚黝黑皴裂,脚上带着泥,裂纹里还渗着血,根本没法看!
而在他面前的,是个年轻男人。
这人头发理得很短,穿了身深蓝色儿的旧衣裤,上衣窄小紧巴,胳膊肘上还打着两块补丁,下裤却是肥大宽松,一看就知道穿的别人打下来的。
这人面黄肌瘦,显得两只眼睛就大得吓人,可想而知,刚刚把宋城给吓得够呛了。
“宋城你高兴傻了!不会连我都不认识了吧?”
那人被宋城推得差点摔倒,本来激动兴奋的劲儿都被泼了凉水。
他说着就从旁边的破木桌上拿起一封信,冲着宋城直挥舞。
“就算是省报社录取了你写的中篇,你也不至于激动得傻了吧?”
又伸手摸了摸宋城的脑门。
“也没发烧啊!”
就这在这个时候,忽然传出来一阵叽哩咕噜的声音。
这是肚子饿的声音……
而且还是两个肚子同时发出来的!
宋城除了在原本的世界里,在小时候饿过肚子之外,后来他能挣钱了,就没尝过饿肚子的滋味了。没想到突然来到这个世界,刚睁开眼,就先享受到了这种感觉!
“咳,我就说是饿的吧,他们还非说不信!小玲还哭着跑去给你叫王大夫去了!”
青年揉着他自己的肚子,一脸深有体会状,“你先坐坑上缓缓,我去看看厨房有什么吃的没有?”
青年揉着肚子就出去了,最后那句话说得就很没底气,要是有吃的,他也不至于肚子咕咕响了。
还别说,宋城这样站着,真的有点头晕眼花。
这明显是血糖不足的表现,宋城赶紧扶着坑坐下,这一坐,才发现摸了一手的灰。
原来他之前躺的是个土炕!
宋城又拿起之前青年在他眼前乱甩的信件。
上头果然写着XX省人民日报。
邮戳就是来自省会的,上头还有日期。
他的目光扫过日期……瞬间明白了。
他倒没穿越到贫困的外国,而是穿越回了几十年前的平行时空。
正是华国的困难时期。
他是一个下乡的青年。
他现在的位置,大概是在某中西部省份的边远乡村里。
原身也叫宋城,他倒不像是同一个生产队的其他青年,来自五湖四海,京城海城什么的。
他是从附近的县城乐县来的。
乐县也是个不大的县城,县城里的人去了京城,那也是要被当成乡巴佬的。
不过再怎么样,县城的日子,也比村子里好过多了。
原身高中毕业以后,就响应号召下了乡。
倒不是他觉悟有多高,而是原身家里孩子多,他亲爹亲妈生了三个孩子,他是老二,亲妈三十岁就过世了,一岁的老小就送了人,他爹又娶了个后妈,后妈带来了两个孩子,合一起就是四个,之后亲爹后妈又生了两,这样宋家就有六个孩子。
而且关系还特别的错综复杂,同父同母的,同父异母的,同母异父的……
而原身家就住在城南的小巷子里,一处杂院两间房,得住下这么多的人,那真是每天的日子就像是在打仗。
原身之所以能上到高中,完全是因为原身爱学习,而且高中可以住宿又不收学费,原身还能帮着老师抄写点资料挣点口粮钱。
原身是实在不想在那个乱七八糟的大家庭里呆了。
所以在火柴厂工人和下乡两个选择里,选了下乡,把工人的名额让给了他亲大哥。
然而没想到下乡之后的日子,比在城里还不好过!
开头两年,原身去的村子生活过得还挺不错的,虽说农活重一点儿,可伙食还是不错的。
五谷杂粮的都能吃到饱,偶而还能跟着伙伴们去山里套个小猎物,烤来解馋。
到了年底,队里把养的猪和羊都杀了,每家都能按人头领到份额肉,比如说一人三两的话,原身就能分到三两猪肉,三两羊肉。
原身还能往县城家里捎上一点做贴补。
可自从去年开始,就逢着了大旱天气。
去年粮食就大幅度减产了,今年又是一样。
吃的越来越差,可不就把人都饿瘦了。
不过好在他们这个福来村挨着山,山脚下有河,再怎么样都能捞摸点吃食,不至于饿死。
但大环境都是缺粮少食的,让人都有了种精神官能的饥渴,每吃完了上顿,就惦记着下顿,总觉得胃里是个深不可测的无底洞。
原身想着城里家人能支援他一点,好不容易抽了空,跑去看他刚成家一年的大哥。
就看着他大哥家的锅里,煮的是一锅清得见水的玉米糊。
看得他把自己怀里揣着没舍得吃的半拉窝窝头给放在灶台,扭头就走啊……
穷则思变,变则通。
原身就觉得,他之前想的在村里干上几年,做出什么成绩来,就可以回城的想法,好像是行不通了。
没看他哥家的日子都过成什么样了!他大嫂还怀着呢,都吃不饱饭啊!
他不如就在这村里扎下来算了。
反正离着县城老家也不远。
原身就向村里姑娘小铃表达了爱意。
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说话都比较含蓄了,原身就给小铃写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也都是什么夸奖“你下地锄草的活干的比其他姑娘都利索”“你唱歌的声音也最好听”之类的,总之这是一封吹爆彩虹屁但是半个字都没提到表白的。
但小铃姑娘却是秒懂了。
小学毕业的她文化程度虽然不如原身吧,但也是村子里姑娘文化程度前百分之九十的了。
好多人只上了三年小学就回家干活了!
收到人生第一封情书的小铃姑娘,就被原主给拿下了。
男未婚女未嫁的,而且也不用担心隔得远男的会跑,比如那些外地城里青年,家离得那么远,将来万一政策不一样了,他们就拍拍屁股回城了,留下村子里的姑娘怎么办?
小铃姑娘家里的条件在福来村算是很好了。
她爹老原是大队的支书,她家就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哥哥比小铃大好几岁,已经成家娶了媳妇,还没分家,一家人正好是没啥负担,都是青壮劳力的时候。
原身宋城跟小铃谈起了对象以后,伙食水平一下子就上升了。
原身就不用在青年居住点里吃那个难吃的大锅饭,经常的可以和小铃回家蹭点原家的饭。
倒不是说老原以权谋私啥的,村子里住得近,谁家有点啥都能看得见,想谋私也不容易,而是毕竟守家在地的,能弄到吃食的办法多,而老原老婆手又巧,同样的野菜,城里青年们做出来,就是又酸又苦吃多了还跑肚拉稀的。
而老原老婆则一焯一拌,撒点盐粒子都吃起来清爽得很。
夏天哂干菜,冬天发豆芽,原家总能想办法来糊弄住嘴,这对于原身来说,那可真是太美了。
原身在老原家蹭了一年的饭,这脸上也有肉了,干活也有劲了,脏衣裳都有小铃给洗了。
原身的日子过美了,甚至还能弄出点东西给城里他大哥送,比如说三五个鸡蛋啦。一包嫩野菜啦,河里摸的小鱼干啦!
原身有了空闲的时间,就用来发展自己的梦想和爱好了。
之前说了,原身是个爱学习的,在这个时代算是文化人。
而原身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
原身的语文老师,就是曾经给过原身抄写活的那位,就曾经让原身抄过不少诗集,散文集之类的,原身抄的时候都会尽量多抄一份自己留下,不过可惜的是他在县城的家里只有一个铺盖是他自己的,藏在铺盖里的手抄本,都被他那些兄弟姐妹们摸出来,拿去换了糖人儿了。
这也是原身愤而下乡的原因之一。
好歹听说知识青年们在村里还能一人一个床呢!
原身曾经去过语文老师的家,老师家里有一间房,是单独拿出来做书房的,多少奢侈!
书房的书架里整齐地摆着至少有几百本书。
里头什么都有,他就经常借机会在老师家里看书。
只要是文学相关的,他都喜欢得不得了。
什么诗歌,散文,……有的最喜欢的,他都看过了十几遍,不说倒背如流吧,说个差不离还是可以的。
原身之前不是一直没条件吗?
现在有了小铃在生活上帮助他,有了空余的时间和填饱的肚皮,他就开始写作了。
之前他只是写首小诗,写篇生产大队积极生产的通讯什么的,往乡里的通信站投投稿。
诶,大概是竞争的人少,他几乎是写一篇就能中一篇。
每一次被选中,都会得点纪念品什么的,有时候是一块毛巾,有时候是一个搪瓷缸,或者是一支钢笔,一个塑料封皮的日记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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