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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7 章 迎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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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六,钱致徽大婚。

迎亲队伍一早就出了钱府,鞭炮声,锣鼓声,一路响个不停。

擎烛之人在前开路,新郎官打扮的钱致徽骑着高头大马,燃烧的火火照亮了他的脸,但见他剑眉飞扬,容光焕发,一眼望去说不出的英武挺拔。

随行的迎亲队伍亦引人瞩目。足足八位风格各异的年轻郎君,各有各的风采。

队伍中年龄明显最小的少年人,更是引得大姑娘小媳妇频频探头去看。除却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新郎官,他就是全场最靓的崽。

有家中女儿恰在芳龄的人家,已经殷切地打听起来。

——这少年人出自哪家哪户?可有婚配?若是合适,倒可与自家做个贤婿。指不定将来还能得个仙童似的外孙儿呢!

谢拾对众人的“觊觎”一无所知,帮着散喜钱的他只感觉应天府的老百姓们实在是过于热情了,还是说这就是喜钱的魅力?

迎亲队伍在城中穿行而过,一路抵达林府,钱致徽下马,恭恭敬敬等候在门口。

此时的林府中早就忙碌起来。

林家二姑娘一身凤冠霞帔,于祠堂含泪拜别父母,便依次由母亲、伯母、大嫂等长辈一路送到中门之内。

隔着中门,她听见隐隐传来的赞叹声:“好一对神气的大雁!”

原来是新女婿被请进门来了。

钱致徽献上的是一对矫健又美丽的活雁,用彩绸扎在一起,一看就知道男方对这桩婚事是极用心的,如此女方脸上也有光。

围观的人群中不断传出赞叹声。

林大人黝黑方正的脸上明显浮现出满意的笑容,林夫人看女婿的眼神也和蔼非常。

沐浴在岳父母慈爱目光中的钱致徽下意识挺直了胸膛,几乎与中举一般得意。直到新娘子上了花轿,他脸上都没断过笑容。

见状,迎亲队伍中的严元浩朝谢拾投来啧啧称奇的目光:“听钱兄说这对活雁是你帮他捉来的,不想谢兄还是文武双全。”

“文武双全称不上,我只是箭术略有所长。”谢拾望着眼前热闹的迎亲场景,嘴角的弧度不知不觉越扬越高,他有些不好意思,“谢某身无长物,到应天府才知晓钱兄大婚,思来想去,唯有以此物相贺。”

他倒是也想送些别的贺礼,然而一来准备不足,二来自身财力一般,与其买一份普普通通的礼物,倒不如发挥出自身优势,于是便想办法去捉了一对活雁来。

不得不说,这颇费了谢拾一番心思。且不说这个时节大雁难觅,只说找到之后如何伤而不杀,将之活捉,就令他煞费苦心。

他又特意养好了才送出去。

……这一回可算积累足了捉活雁的经验,以后成亲都用得上。

谢拾不曾道出其中不易,钱致徽却并非不知——这份礼物蕴含的心意,他记下了。

谢拾与严元浩低声交谈时,自以为待在一边并不起眼,殊不知他简直夺尽了光彩。

林夫人眼睁睁看着女儿上了花轿,再也忍不住侧过头,将微红的眼眶掩藏在衣袖之下。待得重新放下衣袖,就见迎亲的队伍整肃起来,钱致徽骑上高头大马走在前面,谢拾与严元浩八人紧随在队伍两侧。

火光照亮长街,照亮了少年转身而去的侧影,同样的动作由他做来仿佛美化数倍。

眼眶微红的林夫人不由一呆。

“这孩子生得可真好……”况且又是二女婿特意邀来迎亲的好友,绝非绣花枕头。

家有一儿四女,随着女儿们陆续长成,这几年来几乎看到俊秀后生就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家女儿配对的林夫人犯起了老毛病。

她一把逮住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儿子,随口问道:“应天府何时出了这么一个钟灵毓秀的人物?你可知道这是哪家的儿郎?”

林承宗还沉浸在送走二妹妹的伤感与不舍之中,冷不丁就听到亲娘问出的这句话。

他哭笑不得地打出一个问号。

……二女儿前脚出了门子,后脚就惦记着把三女儿也送出去了?这可真是亲娘啊!

·

谢拾自然不知道他这一趟迎亲便凭空多出一堆“岳父岳母”。

迎新娘子归府时已是黄昏。

不多时,一套仪式完毕,钱府外厅和中堂便分别为男女宾客设好了宴席。

虽然不是主角,但大半天折腾下来,作为帮手的谢拾深觉心累,实在不愿再应付交际。他索性一个人窝在边上躲起了懒。

胖狸猫不免笑他帮忙都只帮了一半,按理来说,还有帮新郎挡酒招待宾客的重任。

谢拾振振有词:“钱兄可还有七个好兄弟呢,替他挡酒尽够了,哪里用得着我?”

何况他年仅十六,平日饮酒亦不多,真上了酒桌,究竟谁需要帮忙挡酒都未见得。

边吃酒吃菜,谢拾边在意识中同胖狸猫评点菜肴风味。钱家特意请了好几位知名酒楼的大厨来帮忙,令他大呼这一顿痛快。

“谢兄教我好找,原来在这里躲懒!”

宴尽时,严元浩终于得了空闲找过来。

今日他算是帮钱致徽挡酒、招待宾客的主力军,一晚上不知喝了多少酒水入肚,此时走起路来却依旧如履平地,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看着与平常无异,眼神清明如初。

这份酒量在谢拾看来着实惊人,他大受震撼,感慨道:“严兄真是酒中豪杰!”

严元浩平生最自豪的三件事便是:善抚琴,善钓鱼,善饮酒。听了谢拾的话,他爽朗地笑出声:“谢兄慧眼如炬,若论酒量,严某活了二十年,不曾输过谁。”

他打开话匣子,道出至少十来种美酒,其产地、口感、最佳饮用时节都如数家珍,到后来,甚至谈及与酒相关的名人轶事。

……暂时无用的新知识又增加了。

谢拾耐心听着,自觉见识大增,还不忘对胖狸猫吐槽道:“若是酒肆老板都能有这份口才,就不必担心酒卖不出去了。”

——听得他都心动了好吗?

而谈兴大发的严元浩终于回过神来,一拍巴掌,懊恼道:“差点忘了正事!”

他神色一正:“好教谢兄知道,你托我的事已经办妥,这是新出的《金玉录》。”

严元浩递过一份精美的书册,只见封面赫然印着三个雄浑厚重的大字——金玉录!

谢拾好奇地接了过去。

翻开封面一看,他诶了一声。

与此同时,意识中的胖狸猫瞪圆了猫眼集,打出一个6:

[好家伙!首尾两篇都是宿主你的文章。目录一眼扫下来,宿主的文章占了近半。知道的是《金玉录》,不知道的还当是《致知集》呢!]

[……不对,《致知集》都没这么离谱,至少不可能让宿主的文章一期占一半!]

谢拾起初亦大吃一惊,转念一想又平静下来:“毕竟是积累许久的存货,至少相当于好几期《致知集》的稿子叠加罢?如此看来,很是合理。”

他这人最不缺乏的就是自信。

既自信于《致知集》不输《金玉录》,也自信于他的文章能登上前者就能登上后者。

严元浩将《金玉录》递出之后,便悄悄观察谢拾的脸色,本以为能看到少年变脸、大吃一惊的有趣反应,没想到却只在谢拾眼中看见一闪而过的惊讶,不过转瞬,便只剩了然于心的平静与理所应当的坦然。

他在心中“啧”了一声,又觉得这没毛病:不愧是凭才华折服“江南三杰”的人物!

“下月十五,横渠文社将于雅园举行雅集,谢兄若有余暇,不妨往雅园一行。”

又说了两句,严元浩终于道出来意。

果然敲门砖相当有用,来到应天府这么久,第一次收到文会邀请的谢拾毫不犹豫应了下来:“在下正想一会江南才俊。”

严元浩高兴地笑了起来:“那太好了。谢兄不知,许多人都迫不及待想见你呢。”

——譬如江南三杰中的另外两人。不曾见过谢拾,他们已经自发替谢拾安利起来。

——托他们的福,谢拾的名声正以恐怖的速度不断传扬开去,眼看就要响彻江南。

当然了,就算他们没有如此卖力地逢人就夸。一期《金玉录》也足以让谢拾扬名。

·

半个月后,谢拾持请帖如约而至。

雅园是一处建在玄武湖附近的私人园林,向来是横渠文社在应天府的聚会大本营。

园中栽有一片杏花林,二月杏花开时,望之如云,春风一来,又似漫天飘雪。故而横渠文社常于春分时节举行“杏花宴”。

除却文社中人,收到杏花宴请帖的不是才名远扬的青年才俊便是德高望重的名士。

谢拾对本地人来说是一张生面孔。

然而,当他出示请帖,得到的却是门童非同一般的礼遇:“谢老爷这边请——”

当下便有一名门童亲自将他迎了进去。

举人被称呼为“老爷”属于世俗常情,然而一直不能习惯的谢拾只觉得怎么听怎么怪,他带着石头入了雅园,没走多远,便与闻讯而来的严元浩一行三人迎面相遇。

生得一张圆圆娃娃脸的严元浩居中,他左手边的青年瘦高个,英俊的脸上嵌着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不笑时予人以严酷之感;右手边的青年五官端正,身形十分符合唐朝丰腴之美,未入仕便有了大官的气质。

三人笑着迎向谢拾,严元浩主动开口介绍道:“谢兄来了,我来为你介绍,这是谢晖,你们俩还是本家呢。这是江博物。”

他左手边瘦高个的谢晖,与右手边生就一副官相的江博物,双双举手与谢拾一揖:“谢知归文章动江南,久盼与君一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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