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凝香把院子简单布置了一下, 就正式在黄铜胡同里安家落户,开启了平常的生活。偶尔也有人问起王凝香的来历,杜珍娘便说, 她是远方表妹,过来投亲的。
沈氏本来就是大宗族, 七拐八拐的亲戚, 自家都认不全, 所以也没有多想,反而看着王凝香性子好,有年轻妇人邀约着一起出门闲逛,打发时间。
这些妇人家境小康, 不至于为了钱财发愁,但是也够不着奢侈品,买东西还是需要货比三家, 精打细算,跟她们相处, 王凝香反而觉得自在极了, 很快就适应。
杜珍娘还常常带着她学点东西, 念书认字, 王凝香都认真学着, 沈知汝偶尔还会去报告学习进度, 她们三谈的高兴起来, 还会秉烛夜谈。
挤的沈齐只能抱着枕头去跟儿子睡。
沈知澜安慰他, “救人一命, 胜造七级浮屠,爹你开解人心,咋样都能当个两级, 级浮屠的,行善积德嘛。”
沈齐想了想又振作起来,“是这个理,况且宗令大人那边,还对我有个好印象呢!”一想到这个,他就跟打鸡血一样。
沈知澜已经熟练的拉好被子,“快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梦里什么都有。
他们早起也不是为了别的,而是次日皇帝的御驾就要到京城了,不管会不会通知到他们,至少他们要先候着,今夜格外寂静。
等到午后时分,御驾才缓缓靠近京城,旨意提前发出来,让文武百官不用迎接,免得扰民。
但正阳大街上难免聚集了许多百姓观看,看着高头大马拉着的马车进了皇城,也不知道会激起多少波澜来。
比如应王褚王和恒王,一想到皇上出京所为何事,就心头火热。虽然他们跟皇上一向不睦,但血缘关系最为亲近,舍他们其谁?
而留守京城的楚相和展相,恨不能弹冠相庆,总算,能做主的人回来了!也省的他们日日战战兢兢,提心吊胆。
皇上一回到皇城,大概休息了半日,就雷厉风行的把积压下来的事务处理了,分发到各部让他们依例照办,这时,楚相才小心翼翼的提到神威将军失踪,他的女儿屡次提出想要去边境寻找的事。
姜晟这段日子,把能主事的人骚扰个遍,比麦芽糖还缠人,只为了让她能够领认去边关。诸位大臣虽然心疼她丧兄之痛和父亲失踪的苦楚,却不能轻易答应。
毕竟她是个女子,带兵出阵成何体统?
皇上沉吟一阵,“但是楚卿,你还是在朕面前提到了此事,说明姜家女儿确有过人之处,对吧?”
楚相小心抬头,“姜家姑娘武力值惊人,一个人单挑一十个御前侍卫,不落下风。”
皇上笑了,“楚相一向言辞谨慎,恐怕不止是不落下风这么简单吧?”
楚相笑了笑,何止啊?那一十个青年简直被姜晟按着打,打的毫无招架之力。要不然楚相这么会轻易开口?
“也好,既然楚卿开了口,朕也就给她一个机会,御前比武!”
“是!”
姜晟得知消息后,在自家的练武场畅快的练了一场鞭子,她知道,能不能继承父亲和兄长的愿望,就看她这次的表现了。
只能赢,不能输,还要赢的漂亮!
御前比武的消息刚开始只在小范围内流传,没过几日就传的人尽皆知,街头巷尾人人都在议论此事,大伙儿虽然觉得姜姑娘是忠良之后,但柔弱女子怎么能打得过常年练武的男子呢?对她并不看好。
沈知澜听到这个八卦时,特意在系统里翻来覆去,逐字逐句的看,都没找到类似的信息,上面只写了姜晟成功获得许可,带兵去寻父亲。
或许是这个消息不太重要,所以就没写,他想。
但这场御前比武会传的这么沸沸扬扬,肯定是有人暗中推波助澜,想要搞事,希望姜姑娘真的能够逢凶化吉,一往无前。
比赛正日,皇上特意从御前侍卫里挑出了个出挑的好手,等着跟姜晟比试,这五个人也听说了姜晟的事迹,摩拳擦掌等着一雪前耻。
也让姜姑娘知道知道,御前侍卫不全是吃干饭的。
面对个对手,姜晟只是露出淡淡的笑容。
两个时辰后,个对手都败下阵来,只有姜晟站在擂台中央。
她浑身是汗,气喘吁吁,却握住家传的长枪挺立正中,不肯露出一点颓废。
“好!”皇上带头鼓掌,四周才响起如雷的掌声。
不得不鼓掌啊,姜姑娘打的是真漂亮!完全是战场上将军大开大合的打法,挥洒自如,举重若轻,要不是她年纪还轻身形还未长成,必定能赶上父亲昔日风采。
皇上看了这场,心痒难耐,挑起旁边武器架的一柄长剑,“我来会会你!”说着就下场了。
把个御前总管惊的够呛,皇上虽练过武,但只为强身健体,怎么非要跟人家武将后人比较呢?
但下了场后,总管徐海才稍稍安心,皇上经验老到,姜姑娘心里有数,打的花里胡哨有来有回,但并不危险。
打足了两刻钟,皇上这才往后退了步,意犹未尽的说,“不打了不不打了,再打下去你要输的。”他胜在经验丰富,姜晟已经打了场气力不济,赢了也没意思。
姜晟退后几步,努力平和呼吸,刚才这一场,打的比前场都费力,皇上的招数实在太难缠。
皇上扔掉长剑,突然宣布,“姜晟!”
“臣女在。”
“着你前去碧峰关,领一千精兵,寻找神威将军的踪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姜晟抱拳行礼,“是!”
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引的朝堂议论纷纷,毕竟是前所未有之事,怎么能够让一个女子领兵呢?
面对各种争议,皇上只是狡猾的说,“姜晟没有领朝廷俸禄,也没有担任任何官职,只是出去寻找父亲而已,她的兄长已经
为国捐躯,难道连这点优待都不可以吗?”
“可怜他们满门忠良啊,想要去找到父亲,这点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朕成什么人了?”
这话没法答,答了就是要让皇上做不仁不义之辈,大臣再什么腹诽,姜晟也已经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去碧峰关。
韩相望着高台上安坐的皇上,不知道他又在打什么主意。
而实际上的皇上:仗着没人看见,缓缓翻开自己的天书。
天书的前半部分,那些前朝旧事已经被他翻来覆去的看了百来遍,但是后文,始终没有出现。
直到他跟姜晟碰面后,才察觉到上面又有新的字迹出现。
焱史-列传之姜晟。
姜晟者,神威将军次女也,少时即有伟力,同龄者常有不及。及七岁,曾对父兄曰,愿为父座下一小将,效犬马之力。父笑曰,固所愿也。
既长,年十五者,率军前往碧峰关,大战■■■■,且胜.......
剩下的字眼依然被金光遮住,人眼不能看清,惹的皇帝心痒难耐,迫切想要知道到底是跟谁打了胜仗。
是那个常年扰边的布谷族吗?还是那个抢了东西就跑的录马族?想当年,他都打到录马族的中心腹地了,偏偏因为战马没有录马族的健壮,愣是让他们趁机跑了!真真让人扼腕呐!
只要能够打胜仗,他才不管那么多。
皇上心满意足的把天书阖上,准备到时候专门给姜晟一道密令,准她见机行事。
唉,天书这东西,真是一个大大的宝贝,只可惜宝贝有它的脾性,想显字就显字,不想显字,怎么折腾都没法子,只能顺其自然。
说起这个,皇上便想起位列在本纪一栏的沈知澜来,也不知道最近又在折腾什么新玩意。
要不要去看看呢?
正想着此事,宗令就入宫觐见,试探着问起,这些旁支宗室该如何安顿。
人已经到京城了,自然要处置好,到底是骡子还是马,该迁出去遛一遛。
宗令是宗室长辈,此事正在他的管辖范围,皇上沉吟道,“朕其实,有想要改革宗室制度之意。”
惊的宗令一下子站起来,颤声道:“这可是太,祖当年立下的规矩,焱朝既在,宗室永存,皇上这是要冒天下之不韪,违背祖制啊!”
“您先别急,先听朕说完,这只是一个设想而已。”皇上亲自端了茶水过去,让宗令平心静气,这才继续说道:“大家同宗同源,血脉相连,朕自然不想做什么狠心人。只是这禄米的制度,苦了旁支,也苦了百姓。”
他讲这次出巡的见闻一一说来,“天下承平,米粮价格就年年都涨,涨到现在,同样的银子,在太祖年间能够买到一百石米,现在只能买到五十石!无形中等于缩水了一半,靠着这些禄米,旁支宗室过的束手束脚,偏偏还要守着朝廷和国姓的荣耀,硬要打肿脸充胖子,背后借贷度日者,买卖儿女婚事者,数不胜数。”
“而另外一边,藩王掌握了大量的田产地产,朝廷不能去收取他的税赋,执政官还要看藩王的脸色过日子!在英州,英王竟然占据了七成的地皮,导致万名百姓流离失所,不能耕种,只能卖身为奴!”
说到这里,皇上冷笑一声,不屑之意溢于言表。
宗令总算明白为什么英王挨了训斥,还被褫夺了封号,在家思过,前英王世子正在拼命走关系,都找到他头上来了。
藩王偶尔霸占一点田产,干点坏事,宗令可以睁一眼闭一眼,但不能容忍他们,掘大焱的根子!大焱要是倒了,谁也别想好过,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呢?
宗令打算回家就去,把前英王世子的礼物当街扔出去,让他自己慢慢琢磨去。
皇上气愤过后,又继续说,“旁支宗室的日子过得苦,又没有开源,所以朕要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让他们能够过得更加富足,也能为了国家做一点贡献。”
“诺,茂王有个旁支的孩子,就挺有意思的,自己在家琢磨着怎么孵鸡蛋,还真让他折腾成功了,现在茂州到处都是养鸡养鸭的农户,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等到了年底,朕特意弄几只鸡鸭过来,请伯父尝尝。”
他说的宗令心头火热,又忍不住说,“臣也发掘出几个旁支中的人才,打算让他们进宗人府任职,先担任笔帖式,看看他们有多大的能耐,说不定可以做个例子,代表。”
“喔?”皇上很感兴趣。
宗令便说了起来,本来他进宫也是为了提此事,过过明路,这下一并说了。
皇上听到沈齐的名字,好小子,哪儿都有你是吧?但他并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对着宗令笑道:“您办事我放心,尽管放手去做吧。”
说的最后宗令满意而归,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前英王世子的礼物扔了,有眼色的人自然知道,
这趟浑水不能沾。
*
沈齐有班上啦!
消息传到沈齐耳中时,他兴奋的差点把床踩塌了,一连转了个圈圈,见人就抱,都无从宣泄他的激动。
沈知澜作为被抱最多的人,生无可恋中。
上班有什么可高兴的?但凡上过班的人就不会高兴!哼!
沈齐一阵乱拱,“全靠你这个小福星!要不是你想法子敲开了宗令大人的门,我也没有这个机会!”随后又是一阵亲热。
“还是靠爹自个的努力,要不是你入了宗令的眼,也没有这样的机会。”沈知澜努力的把手抽出来,“为了不辜负大人的期望,你先去多看两遍律例,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吧。”
“好!”沈齐兴冲冲的钻进房里,全心全意的看书了。
获得上班殊荣的,只有沈齐跟沈峰,刚到黄铜胡同替他们引路的人,来传话的说职位,所以只挑了两人,日后再有空缺,定会通知的。
但谁都明白,肯定是某些地方入了上位的眼,这才能有这个机会。
而他们这些不大不小的孩子呢,也被允许到京城的宗学继续上学,跟着名师上进。
沈知澜的潇洒幼年生活,终于结束了。
王凝香为了感谢这段日子杜珍娘的照顾,提出替姐弟两缝个书包,她的手艺自然不错,实用又好看,但是沈知澜不好意思的说,“我能不能自己选样式啊?”
“你想要什么花样呢?但凡我会的,都可以。”
“不,不是样式,而是做出两个夹层来,夹层中间再夹上一层浆糊糊过的厚纸板,这样书本和东西装在包里,不会到处乱跑,撞的软软塌塌的。”沈知澜比划着,他还是更喜欢这种有点形状的包包。
王凝香一点就透,很快就领悟到这种包该怎么做,她又手巧,做的跟现代的书包相差无几,格外好看。,新m.. ..大家收藏后就在新打开,老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会打不开的,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