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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023 我与城北云公,谁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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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后来不死心地又打了好几个电话, 然后惊恐地发现,大家居然都很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被陆总金屋藏娇的这个设定,而且这些人甚至还半真半假地向云城表达了羡慕之情:

“我跟你说, 也就是陆总不喜欢哥哥这样的, 不然金屋藏娇哪里还轮得到你?”

“就是!哥们, 你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城哥, 我要是你啊, 我就乖乖躺平。不是有句话嘛,如果不能反抗,就躺下来好好享受。我看陆总也不是那种不懂怜香惜玉的人,要不城哥你稍微顺着她一点,这样她也不至于天天用金链子锁着你……”

“我们所有人的梦想都是靠脸吃饭,只有城哥你,真正地实现了这个光荣而伟大的梦想。”

……

云城觉得眼下这个世道真的是彻底变了, 至少已经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单纯的世道了。

反正直到这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云城都还没办法接受自己作为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居然会被陆总金屋藏娇的这个剧本。

但陆总显然已经很好的接受了这个设定, 正在淡定地喝着一盅玫瑰花燕窝。

云城很早就发现了, 陆与书吃东西的姿态跟她的坐姿一样优雅, 知性,她咀嚼的时候,就像猫一样安静。这样一个把教养刻到骨子里的女人,云城真的想不通别人怎么会相信她会做出金屋藏娇……而且还是藏一个男人这么离谱的事情。

陆与书能感受到云城打量的视线, 也知道云城大概还陷在那个离谱的谣言当中无法自拔, 但当着孩子们的面,她什么都没说。直到两个孩子吃完退到客厅去看电视了,陆与书才主动开口:“你想说什么, 直接说吧!”

云城微微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忿忿吐槽:“你说这些人脑子都是怎么想的?我堂堂七尺男儿……”

陆与书:“说重点。”

云城:“陆总,你愿不愿意配合我,演一出妇唱夫随的戏码?我要让那些人都睁大狗眼好好看看,这个家里到底是谁做主。”

陆与书想了想,说:“可以。前几天我收到了一个慈善拍卖会的邀请,时间是这周六晚上7点,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云城用力一拍大腿:“就这么说定了。”

类似慈善晚宴这种活动,每年都会有,不过一般的晚宴,陆与书都不会参加。也就这一次晚宴的举办方是她多年好友,所以她才答应下来。

至于云城,其实是第一次参加类似这样的宴会。

毕竟之前在云家,轮也轮不到他出席。

为了出席这次的宴会,也为了辟碎那个离谱到极致的“金屋藏城”谣言,云城这一次打扮得比回门那一次都要精致张扬。他特意穿了一套手工缝制的黑色晚礼服,礼服的后摆是燕尾形状的,前襟处则用金线缝了祥云和花纹,再配上合适的妆容和发型,精心打扮过后的云城好看得宛若一个星光熠熠的巨星,又或者是一个真正优雅的王子。

相较于云城的精心打扮,陆与书只是随意在衣柜里挑了一件专门用来出席晚宴的黑色长裙。不过为了搭配这条纯黑色的长裙,陆总特意化了个大红唇,戴了一串水滴形状的项链。她本来气势就足,红唇一画,跟下一秒就要登基的女王似的。

云城站在旁边,莫名就觉得这个状态不太对:“你这个嘴唇是不是化得有点太红了?要不咱还是换一个稍微朴素点的颜色?”

陆与书扫了云城一眼,从善如流:“那我化个黑色的?”

云城想了想陆与书穿黑色长裙画一个大黑唇的模样,脑海里莫名就浮现出了“黑寡妇”的形象。画个大红唇顶多是显得气势十足,这要真画个大黑唇,只怕下一秒真的是要吃人。

于是云城非常识相地改口道:“不,不用了,红唇挺好的,挺好。”

陆与书红唇轻启,微微一笑:“我也觉得挺好。”

-

这种慈善晚宴为了吸引人气和关注度,基本上都会请些明星过来。所以现场不止设置了走红毯环节,还有签名、拍照和现场直播等各种各样的方式。

陆与书不是圈内人,又素来行事低调,所以前面的这些环节她一律都不参加。

直到红毯结束,内场灯光即将熄灭,她才跟云城姗姗来迟。

陆与书的好友,也就是这场慈善晚宴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徐凛遥女士已经早早在内场入口等候,看到陆与书和云城出现,她下意识地先打量了云城一眼。

其实她早就对陆与书这个新老公充满了好奇,早就听闻这男人貌若潘安,俊美非凡,如今见到真人,发现果然名不虚传。

徐凛遥打量完,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然后才伸手抱住了陆与书:“亲爱的,谢谢你来捧我的场!”

陆与书伸手回抱住她:“咱俩之间,不需要说这么见外的话。”

徐凛遥点点头:“好!不说。等忙完这阵子我请你吃饭,到时候你跟你的帅哥老公一起过来。”

陆与书没有第一时间答应,而是直接偏头看了云城一眼,云城一开始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陆与书这一眼的用意,最后还是作为陆与书闺蜜的徐凛遥女士率先反应过来,又补了一句:“可以吗,云少爷?”

云城一边在心里美滋滋地想着“原来这就是当家作主的滋味吗?果然很爽! ”,一边骄矜地点了点高傲的头颅:“可以。”

-

徐凛遥给陆与书和云城安排的座位在第一排的正中央。

云城坐下之后随意扫了两眼,发现坐在他们这一排的,除了那些特别有名的大明星,就是一些跟陆与书一样一看就非常霸道总裁的总裁脸。

果然名利场就是名利场,名不虚传。

说是说慈善晚宴,其实就是一场慈善拍卖会,拍卖所得会用来救治那些身患癌症的小朋友。至于拍卖会上竞拍的拍品,基本上都是各位大佬们私下主动提供的。

其中陆总最大手笔,她提供的是一颗价值连城的粉钻。

陆与书倒是没太关注身边坐着的都是谁,只是问云城:“待会是你来举牌竞拍还是我来?”

这确实是一个好问题,云城觉得很有必要仔细斟酌。

他一开始其实是想自己举牌的,因为这能凸显出他一家之主的气势。

试想一下,到时候只要是陆总看中的东西,他都毫不犹豫地举牌拍下来送给陆总,那外面那些关于他被关起来了的谣言不就不攻自破了吗?

但他观察了一下,发现现场只要是男女一起的,基本上都是女方举牌。因为一般男女双方共同出席这样的慈善活动,都是男方负责出钱,女方负责出力。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男人花钱哄佳人开心。

于是云城当机立断地决定把竞拍的牌子交给陆总:“你来!”

陆总也没推辞。

她来这种活动,就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花钱。所以只要台上出现竞品无人竞拍的,她都主动举牌拍下来,争取不让流拍。

最后云城都看不下去了:“你拍这个干嘛?”

陆与书困倦地掀掀眼皮:“我刚拍了个什么?”

“你拍了一双签名球鞋,55码的。”

陆与书:“……”

云城:“……”

云城觉得陆与书这么拍下去不行,于是怒而决定自己举牌竞拍:“算了算了,我来拍。待会你要是看到什么喜欢的东西,你就告诉我,我来替你竞拍。”

陆与书其实就是随便拍拍,真要说有什么喜欢的,确实是不太挑得出来。不过做慈善嘛,愿意花钱就行,喜欢不喜欢这些藏品根本也没那么重要。

云城最后举牌替陆与书拍下了一盆翡翠兰。叶似荧光,花红如火,交相辉映,恰如其名。

其实云城一开始本来是想拍下那个粉钻送给陆与书的,不过他刚准备举牌子,就被陆与书拦住了。

云城当时还挺疑惑:“……怎么,你不喜欢钻石啊?”

陆与书:“喜欢是喜欢,但自己送出去的东西,我暂时还不想再自己拍回来。”

云城:“……”

因为这场拍卖会是有直播环节的,所以虽然陆与书跟云城两个人错过了前面的所有露脸环节,但等到拍卖会正式开始之后,他俩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了镜头上。

其实最初的时候,在网上蹲直播的观众和网友们并没有把关注焦点放在云城和陆与书这一对身上,毕竟今天来参加这场慈善晚宴的嘉宾们有不少是他们喜爱的明星,大家肯定会更关注明星而非素人。

不过当陆与书出现在镜头上,淡定地一次一次举手竞拍的时候,大家的关注焦点很容易就放在了富婆姐姐身上。

“这谁啊?好有钱!”

“我感觉她拍这些东西比我买菜都要简单随意,我买菜都还要挑挑拣拣讲讲价呢,她拍起来连看都不看,我甚至怀疑她压根都不知道自己竞拍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果然是有钱任性,啊啊啊啊,富婆姐姐我好爱!”

“别问,问就是姐超有钱!别来沾边!”

后来竞拍的牌子被云城拿到手里,于是镜头又开始对准了云城,于是这一下子,直播间的观众们的视线便不可避免地又被云城吸引住了:

“这是哪个明星?一分钟之内,我需要知道他的全部信息,包括三围和鞋码。”

“富婆姐姐喜欢帅哥,我也喜欢帅哥,四舍五入我等于富婆姐姐。”

“啊啊啊啊啊,这个颜……突然感受到了富婆姐姐的快乐!”

……

网上纷纷扰扰现场的陆与书和云城是毫不知情的,因为两个人都不会特意去看网上的评论,也没想过自己参加个慈善晚宴就会引发热议。他俩只是淡定地完成了这场拍卖秀,然后就离开了活动现场。

回去的时候,云城跟陆与书是坐的同一趟车。

云城一上车,就美滋滋地给自己的好朋友打电话。

先打开民宿老板。

因为辟谣就要从谣言传得最离谱的那个人开始辟起。对云城来说,最离谱的谣言不是他被陆与书关起来了,而是他被陆与书关得都快要精神不正常了。

民宿老板接到云城的电话时,正在帮顾客修灯。开民宿的人,名义上是老板,实则就是搬运工、修理工、司机和会计。反正什么都可以不精,但什么都要会一点。

云城:“我跟你说,我今天带着陆与书去参加了一场慈善拍卖会,我还给她送了一盆翡翠兰。”

民宿老板:“哦!”

云城:“就哦?你这反应未免也太平淡了吧?我都说了,是我,带着陆与书,去参加了一场慈善拍卖会。是我,拍下了一盆翡翠兰,送给了陆与书。”

民宿老板:“所以呢,需要我给你鼓掌说你真棒棒吗?”

云城:“……”

这都什么朋友,要不干脆还是绝交算了!

-

云城和陆与书虽然引起了观看直播的网友们的注意,但他俩毕竟不是公众人物,所以倒是也没有在网上引起特别大的轰动,就算短暂的在微博热搜上停留了一会,也很快就被那些来参加直播的明星们的热度给挤了下去。

不过虽然没在热搜上呆太久,但云锦和金长空这天晚上都从各种渠道听闻了陆与书和云城一起去参加了慈善拍卖会的事情。

两个人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而且这两个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点还都出奇的一致——他们都觉得云城给陆与书灌什么迷魂汤了,不然为什么陆与书不管去哪都带着云城?

金长空尤其觉得意难平。

因为当初他跟陆与书结婚的时候,别说是一起参加什么慈善晚宴了,陆与书甚至压根就没跟他一起在公共场合出现过。虽说两个人刚结婚没多久陆与书就怀了陆恕,但比起如今颇为“受宠”的云城,金长空甚至觉得自己从未真正得到过陆与书。

毕竟陆与书既没有陪他去旋转餐厅吃过什么烤肉,也没有陪他去参加过什么慈善晚宴,更从来没有跟他一起传出过什么金屋藏娇的桃色|绯闻……

金长空简直想不通自己到底输在哪儿。

心情郁卒的金长空不小心就多喝了几杯,然后一喝多,就愈发失态,抓着身边的朋友就一个劲地催问:“你说我跟城北云公,谁帅?”

对方:“……”

城北云公是谁?锦州还有这号人物。

金长空:“你说啊,连你都不肯回答我这个问题吗?”

对方:“你帅,你帅,你天下第一帅。”

金长空长叹一声:“你别骗我,我心里很清楚,我是比不上城北云公的。他不就是那张脸好看,有什么了不不起。狐狸精!男狐狸精!!!”

对方:“……”

金长空喷着酒气,往桌子上一趴,低低呢喃:“呵,女人!嘴上说得再好听,到头来,还是只喜欢男狐狸精。”

对方:“……”

云城这天回去之后,连夜把他拍卖的那盆翡翠兰交给了宁伯,宁伯本来都快睡着了,一看到这盆翡翠兰,瞬间就不困了:“哎呀,这是盆好兰花啊,小少爷您这都是从哪弄来的啊?”

云城一脸得瑟:“这你就别管了,反正你只要跟着我,我保证你有养不完的极品兰花。我都打听过了,兰花里面还有一种叫鬼兰的,开起来也特别好看……哦,对了,还有一种叫素冠荷鼎的,据说也特别珍贵……”

宁伯捧着那盆兰花爱不释手,不管云城说什么,都疯狂点头。

陆与书站在门口,看着云城和宁伯头碰头讨论兰花,忍不住轻轻笑了一下。

她以前从来没想过会过这样的生活,没想过自己会嫁一个比自己好看的老公,会拥有一个花园一样的院子,哦,甚至也没想过自己还会有一个像舟舟这样乖巧可爱的女儿。

但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生活还可以,至少比她想象的要好得多。

她倒不是说有多喜欢云城,但跟云城这种头脑简单,又实在美貌的男人待在一起,确实会让人放松。

你看,不过是一盆兰花而已,他就能献宝似的找人聊上半个钟头。

因为在宁伯那儿耽误了一会,所以他们回到住处的时间比他们车子开进别墅大门的时间晚了半个小时。

他俩一进家门,舟舟就跑了出来:“爸爸,陆妈妈,你们回来啦?晚上阿姨给我们做了凉粉,我特意给你们留了两碗,你们要不要尝尝看?”

云城:“我不吃!我一个堂堂七尺男儿……”

陆与书:“好啊,谢谢舟舟!”

云城:“……”

家里的阿姨很快端来了两碗凉粉,晶莹剔透的粉,上面放着各种新鲜的水果,还有绿豆,红豆,薏米等配料,吃下去清清凉凉,正好能缓解暑气的燥热。

云城一开始确实是很傲气的准备不吃,但后来看陆与书吃得很香,他最终也没忍住尝了一口。结果尝完以后,发现确实是好喝,不是那种特别甜腻的感觉,而且带一点微微的甜,又带一点冰粉的清爽。

两个人吃冰粉的时候,云舟舟就双手捧脸坐在旁边巴巴地看着。

陆与书吃两口,忍不住喂她一口,然后吃两口,又喂她一口。

就这么亲亲热热的分完了一碗冰粉。

云舟舟觉得这是她吃过最好喝的冰粉,比她晚上吃的那碗还要好吃。以至于她吃完以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陆与书看她这样,好笑地问道:“要不要再来一碗?”

云舟舟:“不用了,我想吃的其实不是冰粉。”

陆与书:“那你想吃什么?”

云舟舟没说话,她说不出口。

其实她根本就不想吃冰粉,她就是想跟陆与书吃同一碗而已。

因为她觉得里面有妈妈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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