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外的雨极大,别墅独栋外栽种的园林陷入风雨的水幕,闪电划过,卧室里没有开灯,将女人沉默的背影照得孤单而薄弱。
刺耳的雨声、可怖的雷声,还有男人温柔的声音。
不知是雨声太大,还是雷声太凶,让她的心有瞬间窒息的停摆。
他也听到了她那边的雷声。
“怕打雷吗?”
“不怕。”
方咛是真的不怕。
她不怕黑,也不怕这些雷雨天气。
小时候一个人在家,半夜里被雷声吓醒,狠狠哭过几次之后就彻底不怕了。
她恍惚记得黎一明还活着的时候,也问过她是否害怕打雷。
那时候外头也是很大的雷声,就连黎一明都被惊醒了,醒来后的第一反应是抱紧怀里年轻的小妻子。
他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他也没有松开怀抱。
他说:“你说你不怕,反倒让我没有用武之地了。”
语气听着似乎还有些失落。
在嫁给了他之后,她竟然可以害怕雷声了。
于是方咛立马说:“那我怕。”
急切的改口逗笑了年长的男人。
“这位小小姐,你是在哄我吗?”
低醇的嗓音里有抚慰。
“怕不怕都没关系,怕的话有我在,不怕更好,以后我要是有工作在身不在家,你一个人也可以睡得很香。”
斗转星回,那个感叹自己没有用武之地的男人已经死了,现在问她的是另一个人。
那个男人的儿子。
在听到她说不怕后,黎雅博轻声说:“不怕就好,等雨一停,我就回来了。”
也不知这通催促的电话有何魔力,连老天都听见,接连降雨的栌城终于短暂地放晴了。
跨越大洋的航班降落在停机坪,方咛去接他。
广播声一刻也不肯停的机场大厅,川流的旅客和行李,他一眼就看到她。
盘发挽起,温婉长裙,天鹅似的颈项。
她的身边还站着位同样在等人的女人,不同的是,女人的怀里抱着个小孩。
那个孩子眼睛一亮,忽然叫了声爸爸,接着便从女人的怀中跳出,笨拙而急切地跑向推着行李车的男人。
男人立刻蹲下,张开双臂,将孩子抱起,然后女人也过来了,男人低头,朝女人的发间轻吻了一下。
美好的一家三口。
方咛当然也看到了,目光只是稍稍停留了一阵,便没什么欲望地转开了。
反正这样的家庭关系,是她这辈子也不可能拥有的。
所以干脆不看。
反倒是黎雅博,在上车后,不知怎么忽然提了一句。
“刚刚那个小朋友长得还蛮可爱的。”
方咛回想了一下那个小孩的长相,附和地嗯了一声。
“你觉得他长得更像他爹地还是妈咪?”
方咛摇头:“不知道,我没有仔细看。”
黎雅博笑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知是不是航班数次延误的原因,导致男人精力疲惫,明明栌城已经放晴,但他的心情看上去却不是很好。
方咛本以为他今天应该不会有兴致再跟她做什么了。
然而她想错,分开一段日子,除非不巧她正好经期,否则没有什么能阻止男人昂扬的念头。
“你记得……”
方咛在喘息中提醒他。
男人的动作稍稍一愣,蓝黑色的目光搁浅在她的脸上。
他看了会儿,双臂撑起,从她身上掠过,伸手去拿。
或许是精力都用在了该用力的地方,除了浓重的呼吸,并没有低哑的调情,也没有在她耳边,蛊惑她与他换个方位。
方咛没有在做这种事时还跟人聊天的习惯,于是除了黏腻的撞击、微忍的咬唇,没有交流,空气流动得很热很慢,暧昧而沉默。
结束后,黎雅博第一次没有履行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绅士在结束后应该为女士做的清洁义务,他让她自己去浴室,然后他便去了阳台抽烟。
方咛不喜欢闻烟味,黎雅博对烟也没有瘾,这还是方咛第一次看到他抽事后烟。
等方咛从浴室出来,他已经抽完了烟,理理身上的睡袍,准备回房。
“我身上有烟味,今晚你自己睡,好吗?”
黎雅博知道她一定会说好,但他还是问了。
毕竟这三年来日复一日的同床共枕,并没有让她对他们的共眠习以为常。
果然方咛乖巧地说好。
然而他刚要走,方咛又叫住了他。
男人一顿,回身,轻声问:“怎么了?”
方咛犹豫了一会儿,走到一旁的桌上,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翻折的卡片。
有什么情绪在他眼中划过了,他静静地接过卡片。
方咛主动说:“是拍卖会的邀请函,如果那时候你不忙的话,要一起去吗?”
和上次慈善性质的拍卖不同,这次拍卖会由全球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国际知名艺术拍卖行主办,前几年的邀请函都是直接往黎雅博眼前送,许是今年方咛在拍卖界展露了头角,邀请函送到了她手上。
精美的纸张上,烫金的字体印着此次拍卖会的地址。
——港城。
自从两年前通过媒体发正式和沈司渝分手,黎雅博一直在刻意避免在港城的应酬。
他虽然是港籍,但那里毕竟是沈氏的地盘。沈司渝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沈氏不行。
黎雅博将邀请函重新叠好,还给她。
方咛问:“你不去吗?”
他没回答,反问:“你想我去吗?”
“我如果不想,就不会问你了。”
“……听说到时候会有不少珍品拍卖,我还挺想去看看的。”
方咛垂着眼小声说。
就在她烦恼该如何说服黎雅博的时候,他说:“那就去吧。”
“如果有喜欢的东西,就直接拍下来。”
方咛有些惊讶。
知道他两年都没踏足过港城,还以为他不会轻易答应的。
“还有——”
“什么?”
“……弗朗茨,”趁他好说话,方咛说,“我已经习惯出门的时候是他跟着我了,你能不能……”
不等她试探的口气落音,黎雅博说:“可以。”
“……”
他伸手揉揉她呆滞的脸,语气带笑,纵容至极。
指尖上还残留着像咖啡豆的雪茄味,微苦涩,但还有一点香甜。
“请问这位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没有的话我回房休息了?”
方咛咬唇。
熟悉的感觉又开始在撕扯她的心。
每次接吻的时候,没有,上床的时候,没有。
偏偏这样平静的交谈,她却有。
黎雅博在某些时候,真的像极了他的父亲。
成熟、温和,纵容她的一切。
即使她明白这是父子俩的假象,可她确确实实正处于这种假象的漩涡中。
“其实雪茄的味道,也没有很难闻……”
方咛不知道男人有没有听懂,反正他站着,一时间没有别的反应。
可男人是何其聪明的商人,怎会听不懂。
他没说什么,没有调笑她,而是抬起她的下巴,沉默而用力的吻直勾勾地朝她落下来。
方咛想,就算是给他的甜头。也算是给自己的,毕竟沈司渝说得对,她实在当不起贞洁烈妇这四个字。
黎雅博一直是个讲信用的商人,对女士亦是位有求必应的绅士。
就连弗朗茨都没料到老板会愿意将他重新调回到太太身边。
他无法否认,他确实对太太有过妄念。
柔弱漂亮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的软肋,更何况,太太和老板……
他出身于奥地利在最贫穷的难民营,在生存面前,道德一不值。
一个看上去秀气、干净的女人,背地里竟与男人有那样龌龊的勾当,这让她高贵而不可冒犯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淫|荡了起来,也让他在内心深处兴奋着、幻想着。
幻想或许他也可以,和太太拥有一场风流的交合。
他一直将这种冒犯的幻想藏得极好。
可他低估了同作为男人的雇主,即使隔着镜片,他的雇主似乎也能一眼看穿他。
但弗朗茨还有用,所以黎雅博依旧让他留在了方咛身边,整整三年。
他不喜欢他的宠物狗Bob对他这个主人以外的任何人摇尾巴,但他又需要有人来替工作繁忙的他来照顾Bob。
对于方咛,他同样需要有人能够看住她。
她当然不会对弗朗茨摇尾巴,弗朗茨对她来说也只是一个保镖。
他渐渐无法忍受的是,弗朗茨对她摇尾巴的想法。
即使不明显。
即使他知道弗朗茨压根没那个胆子。
更何况弗朗茨的外表并不差。
他不知道方咛喜欢他父亲,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的父亲长着一张混血而英俊的脸。
黎雅博也是混血,但他的母亲是长相温婉的江南人,所以他的五官上,属于西方的特质并不多,唯有眼睛的瞳色,幽蓝得像一抹不可捉摸的深海。
不过也还是不如弗朗茨那双银灰色的眼眸那么明显。
纯白的病房里,看着病床上满脸苍白的弗朗茨,黎雅博淡漠地望着,通知他可以回到方咛身边。
他微微一笑,直视着弗朗茨的眼睛。
“毕竟你替太太解决了她那个讨厌的生父,她看重你很正常,我要真把你辞退了,她会怪我的。”
“本来想要你这双眼睛,但我想了想,一个瞎了眼的保镖,好像留在身边也没什么用处。”
在弗朗茨惊惧的眼神下,黎雅博伸手,贴心地替他掖了掖被子。
“放心,你那里还能用,只不过以后得多吃点药了。”
透过镜片,他的眼里满是冷漠,语气却温和至极。
男人的温和就只是冬日里的阳光,看着暖,实则照在人身上,只会令人生寒。
他的教养只存在于表面,他打心眼里蔑视一切人和事物。
弗朗茨绝望地闭上眼。除了恐惧外,他第一次如此厌恶男人的眼神。
那种平静而冷漠的眼神,像极了一头面慈心狠的恶鬼,充斥着对人和事物的满不在乎,好像除了他和太太之外,谁的死活都无所谓。
弗朗茨知道,自己必须得回到太太身边。
那是他唯一的活路,也是太太的。
黎雅博说到做到,弗朗茨真的被调回来了。
只不过他是在放了个长假后才被调回来的,一般人休长假,回来后气色应该会变好,但弗朗茨的气色看上去反倒变差了。
硬朗而伟岸的身材似乎看上去也不如以前那么结实了。
弗朗茨解释说自己只是趁着假期抽空做了个肠胃手术。
方咛本想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去港城出席这次的秋季拍卖会,但还是决定再给弗朗茨放几天假,让他好好休息。
维多利亚港的海风一如既往地沁人心脾,港会议展览中心,这场拍卖会最受瞩目的东道主是沈氏。
沈家今天来了不少人,除了现任的少东家,就连那个常在媒体镜头下神出鬼没的沈小姐也受邀到场了。
过膝的女士西装大衣,利落的尖头高跟,笑容松弛,配上她英气而明媚的长相,每一缕飞扬在空中的发丝都透着一股干练和优雅。
沈司渝一向离经叛道,或许是今天家人在场,才打扮得如此正式。
媒体最爱采访她,原因无他,这位沈小姐的情史实在丰富。
沈司渝还在跟记者开着玩笑,又有贵宾到了。
带着闪光灯的镜头转过去。
正装革履的男人从商务车上下来,系上西装扣站定后,朝着镜头微笑。
谁都知道这位是沈小姐的前男友,新的澳城首富,当地最年轻有为的实权企业家,活脱脱的钻石王老五,自从恢复单身后,试图勾搭上他的女人就没断过。
接着商务车上又下来一男一女。
除了最近在社交场展露风头的前董事长太太,以及黎氏那个极少露面的二少爷也来了。
黎雅博当然要带上黎雅,至少在媒体面前,他得做出一副好哥哥要带弟弟出席见世面的样子。
十八岁的黎雅挺拔英俊,身形已经出落得和哥哥一样高,一身考究西装,再过几年,想必也是个会收集女人眼泪的风流贵公子。
而比起让人又爱又恨的前男友和他的弟弟,没人知道沈司渝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那位年轻的黎太太身上。
真是漂亮。
不需要多么惊艳的打扮,这么隆重的场合,简约的盘发,合体的丝绸长裙,她的秀气毫不怯场,干干净净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年轻貌美的贵妇。
从底层爬上来的,能走到今天,还真是了不起。
沈司渝扯扯嘴角。
多么引人瞩目的一家三口。
很快媒体就把标题给拟出来了——
《拍卖会黎太晒两帅继仔,齐人之福真系好顶瘾》
港媒一向缺德,且无所畏惧,纵使本人看到了又能怎样。
怪就怪那个死了的澳城前首富老牛吃嫩草。
……
宾客尽数入场后,拍卖会即将开始,沈司渝借口去了趟洗手间。
约莫几分钟,方咛来了。
沈司渝也不废话,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包药丸递给她。
“等拍卖结束后的酒会,扔一粒这个,让Arthor喝下去,这个忙就算帮成了。”
方咛迟疑地接过药丸。
“这是什么药?”
“你觉得它会是什么药?”沈司渝笑了,“放心,没有味道,他发现不了。”
她朝方咛比了个wink。
“我保证不是毒药。”
……闻名全港的沈氏千金,竟然也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去对付男人。
方咛握着,手心不自觉攥紧。
看出她的犹豫,沈司渝挑眉问:“怎么,后悔了?”
方咛轻声:“这个药,会对人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你担心他的身体?”
“那要不你先替他试试?”
那双画着上扬眼线的眼睛暧昧地划过方咛漂亮秀气的脸蛋,沈司渝歪头,略显思索地说:“我还没跟女人上过床呢,要是跟你的话,也许体验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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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低估了同作为男人的雇主,即使隔着镜片,他的雇主似乎也能一眼看穿他。
但弗朗茨还有用,所以黎雅博依旧让他留在了方咛身边,整整三年。
他不喜欢他的宠物狗Bob对他这个主人以外的任何人摇尾巴,但他又需要有人来替工作繁忙的他来照顾Bob。
对于方咛,他同样需要有人能够看住她。
她当然不会对弗朗茨摇尾巴,弗朗茨对她来说也只是一个保镖。
他渐渐无法忍受的是,弗朗茨对她摇尾巴的想法。
即使不明显。
即使他知道弗朗茨压根没那个胆子。
更何况弗朗茨的外表并不差。
他不知道方咛喜欢他父亲,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的父亲长着一张混血而英俊的脸。
黎雅博也是混血,但他的母亲是长相温婉的江南人,所以他的五官上,属于西方的特质并不多,唯有眼睛的瞳色,幽蓝得像一抹不可捉摸的深海。
不过也还是不如弗朗茨那双银灰色的眼眸那么明显。
纯白的病房里,看着病床上满脸苍白的弗朗茨,黎雅博淡漠地望着,通知他可以回到方咛身边。
他微微一笑,直视着弗朗茨的眼睛。
“毕竟你替太太解决了她那个讨厌的生父,她看重你很正常,我要真把你辞退了,她会怪我的。”
“本来想要你这双眼睛,但我想了想,一个瞎了眼的保镖,好像留在身边也没什么用处。”
在弗朗茨惊惧的眼神下,黎雅博伸手,贴心地替他掖了掖被子。
“放心,你那里还能用,只不过以后得多吃点药了。”
透过镜片,他的眼里满是冷漠,语气却温和至极。
男人的温和就只是冬日里的阳光,看着暖,实则照在人身上,只会令人生寒。
他的教养只存在于表面,他打心眼里蔑视一切人和事物。
弗朗茨绝望地闭上眼。除了恐惧外,他第一次如此厌恶男人的眼神。
那种平静而冷漠的眼神,像极了一头面慈心狠的恶鬼,充斥着对人和事物的满不在乎,好像除了他和太太之外,谁的死活都无所谓。
弗朗茨知道,自己必须得回到太太身边。
那是他唯一的活路,也是太太的。
黎雅博说到做到,弗朗茨真的被调回来了。
只不过他是在放了个长假后才被调回来的,一般人休长假,回来后气色应该会变好,但弗朗茨的气色看上去反倒变差了。
硬朗而伟岸的身材似乎看上去也不如以前那么结实了。
弗朗茨解释说自己只是趁着假期抽空做了个肠胃手术。
方咛本想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去港城出席这次的秋季拍卖会,但还是决定再给弗朗茨放几天假,让他好好休息。
维多利亚港的海风一如既往地沁人心脾,港会议展览中心,这场拍卖会最受瞩目的东道主是沈氏。
沈家今天来了不少人,除了现任的少东家,就连那个常在媒体镜头下神出鬼没的沈小姐也受邀到场了。
过膝的女士西装大衣,利落的尖头高跟,笑容松弛,配上她英气而明媚的长相,每一缕飞扬在空中的发丝都透着一股干练和优雅。
沈司渝一向离经叛道,或许是今天家人在场,才打扮得如此正式。
媒体最爱采访她,原因无他,这位沈小姐的情史实在丰富。
沈司渝还在跟记者开着玩笑,又有贵宾到了。
带着闪光灯的镜头转过去。
正装革履的男人从商务车上下来,系上西装扣站定后,朝着镜头微笑。
谁都知道这位是沈小姐的前男友,新的澳城首富,当地最年轻有为的实权企业家,活脱脱的钻石王老五,自从恢复单身后,试图勾搭上他的女人就没断过。
接着商务车上又下来一男一女。
除了最近在社交场展露风头的前董事长太太,以及黎氏那个极少露面的二少爷也来了。
黎雅博当然要带上黎雅,至少在媒体面前,他得做出一副好哥哥要带弟弟出席见世面的样子。
十八岁的黎雅挺拔英俊,身形已经出落得和哥哥一样高,一身考究西装,再过几年,想必也是个会收集女人眼泪的风流贵公子。
而比起让人又爱又恨的前男友和他的弟弟,没人知道沈司渝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那位年轻的黎太太身上。
真是漂亮。
不需要多么惊艳的打扮,这么隆重的场合,简约的盘发,合体的丝绸长裙,她的秀气毫不怯场,干干净净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年轻貌美的贵妇。
从底层爬上来的,能走到今天,还真是了不起。
沈司渝扯扯嘴角。
多么引人瞩目的一家三口。
很快媒体就把标题给拟出来了——
《拍卖会黎太晒两帅继仔,齐人之福真系好顶瘾》
港媒一向缺德,且无所畏惧,纵使本人看到了又能怎样。
怪就怪那个死了的澳城前首富老牛吃嫩草。
……
宾客尽数入场后,拍卖会即将开始,沈司渝借口去了趟洗手间。
约莫几分钟,方咛来了。
沈司渝也不废话,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包药丸递给她。
“等拍卖结束后的酒会,扔一粒这个,让Arthor喝下去,这个忙就算帮成了。”
方咛迟疑地接过药丸。
“这是什么药?”
“你觉得它会是什么药?”沈司渝笑了,“放心,没有味道,他发现不了。”
她朝方咛比了个wink。
“我保证不是毒药。”
……闻名全港的沈氏千金,竟然也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去对付男人。
方咛握着,手心不自觉攥紧。
看出她的犹豫,沈司渝挑眉问:“怎么,后悔了?”
方咛轻声:“这个药,会对人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你担心他的身体?”
“那要不你先替他试试?”
那双画着上扬眼线的眼睛暧昧地划过方咛漂亮秀气的脸蛋,沈司渝歪头,略显思索地说:“我还没跟女人上过床呢,要是跟你的话,也许体验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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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雅博在某些时候,真的像极了他的父亲。
成熟、温和,纵容她的一切。
即使她明白这是父子俩的假象,可她确确实实正处于这种假象的漩涡中。
“其实雪茄的味道,也没有很难闻……”
方咛不知道男人有没有听懂,反正他站着,一时间没有别的反应。
可男人是何其聪明的商人,怎会听不懂。
他没说什么,没有调笑她,而是抬起她的下巴,沉默而用力的吻直勾勾地朝她落下来。
方咛想,就算是给他的甜头。也算是给自己的,毕竟沈司渝说得对,她实在当不起贞洁烈妇这四个字。
黎雅博一直是个讲信用的商人,对女士亦是位有求必应的绅士。
就连弗朗茨都没料到老板会愿意将他重新调回到太太身边。
他无法否认,他确实对太太有过妄念。
柔弱漂亮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的软肋,更何况,太太和老板……
他出身于奥地利在最贫穷的难民营,在生存面前,道德一不值。
一个看上去秀气、干净的女人,背地里竟与男人有那样龌龊的勾当,这让她高贵而不可冒犯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淫|荡了起来,也让他在内心深处兴奋着、幻想着。
幻想或许他也可以,和太太拥有一场风流的交合。
他一直将这种冒犯的幻想藏得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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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雅博当然要带上黎雅,至少在媒体面前,他得做出一副好哥哥要带弟弟出席见世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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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几分钟,方咛来了。
沈司渝也不废话,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包药丸递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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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咛握着,手心不自觉攥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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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咛轻声:“这个药,会对人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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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法否认,他确实对太太有过妄念。
柔弱漂亮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的软肋,更何况,太太和老板……
他出身于奥地利在最贫穷的难民营,在生存面前,道德一不值。
一个看上去秀气、干净的女人,背地里竟与男人有那样龌龊的勾当,这让她高贵而不可冒犯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淫|荡了起来,也让他在内心深处兴奋着、幻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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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还是不如弗朗茨那双银灰色的眼眸那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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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今天来了不少人,除了现任的少东家,就连那个常在媒体镜头下神出鬼没的沈小姐也受邀到场了。
过膝的女士西装大衣,利落的尖头高跟,笑容松弛,配上她英气而明媚的长相,每一缕飞扬在空中的发丝都透着一股干练和优雅。
沈司渝一向离经叛道,或许是今天家人在场,才打扮得如此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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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渝还在跟记者开着玩笑,又有贵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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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雅博当然要带上黎雅,至少在媒体面前,他得做出一副好哥哥要带弟弟出席见世面的样子。
十八岁的黎雅挺拔英俊,身形已经出落得和哥哥一样高,一身考究西装,再过几年,想必也是个会收集女人眼泪的风流贵公子。
而比起让人又爱又恨的前男友和他的弟弟,没人知道沈司渝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那位年轻的黎太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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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多么惊艳的打扮,这么隆重的场合,简约的盘发,合体的丝绸长裙,她的秀气毫不怯场,干干净净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年轻貌美的贵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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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渝也不废话,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包药丸递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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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咛轻声:“这个药,会对人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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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低估了同作为男人的雇主,即使隔着镜片,他的雇主似乎也能一眼看穿他。
但弗朗茨还有用,所以黎雅博依旧让他留在了方咛身边,整整三年。
他不喜欢他的宠物狗Bob对他这个主人以外的任何人摇尾巴,但他又需要有人来替工作繁忙的他来照顾Bob。
对于方咛,他同样需要有人能够看住她。
她当然不会对弗朗茨摇尾巴,弗朗茨对她来说也只是一个保镖。
他渐渐无法忍受的是,弗朗茨对她摇尾巴的想法。
即使不明显。
即使他知道弗朗茨压根没那个胆子。
更何况弗朗茨的外表并不差。
他不知道方咛喜欢他父亲,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的父亲长着一张混血而英俊的脸。
黎雅博也是混血,但他的母亲是长相温婉的江南人,所以他的五官上,属于西方的特质并不多,唯有眼睛的瞳色,幽蓝得像一抹不可捉摸的深海。
不过也还是不如弗朗茨那双银灰色的眼眸那么明显。
纯白的病房里,看着病床上满脸苍白的弗朗茨,黎雅博淡漠地望着,通知他可以回到方咛身边。
他微微一笑,直视着弗朗茨的眼睛。
“毕竟你替太太解决了她那个讨厌的生父,她看重你很正常,我要真把你辞退了,她会怪我的。”
“本来想要你这双眼睛,但我想了想,一个瞎了眼的保镖,好像留在身边也没什么用处。”
在弗朗茨惊惧的眼神下,黎雅博伸手,贴心地替他掖了掖被子。
“放心,你那里还能用,只不过以后得多吃点药了。”
透过镜片,他的眼里满是冷漠,语气却温和至极。
男人的温和就只是冬日里的阳光,看着暖,实则照在人身上,只会令人生寒。
他的教养只存在于表面,他打心眼里蔑视一切人和事物。
弗朗茨绝望地闭上眼。除了恐惧外,他第一次如此厌恶男人的眼神。
那种平静而冷漠的眼神,像极了一头面慈心狠的恶鬼,充斥着对人和事物的满不在乎,好像除了他和太太之外,谁的死活都无所谓。
弗朗茨知道,自己必须得回到太太身边。
那是他唯一的活路,也是太太的。
黎雅博说到做到,弗朗茨真的被调回来了。
只不过他是在放了个长假后才被调回来的,一般人休长假,回来后气色应该会变好,但弗朗茨的气色看上去反倒变差了。
硬朗而伟岸的身材似乎看上去也不如以前那么结实了。
弗朗茨解释说自己只是趁着假期抽空做了个肠胃手术。
方咛本想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去港城出席这次的秋季拍卖会,但还是决定再给弗朗茨放几天假,让他好好休息。
维多利亚港的海风一如既往地沁人心脾,港会议展览中心,这场拍卖会最受瞩目的东道主是沈氏。
沈家今天来了不少人,除了现任的少东家,就连那个常在媒体镜头下神出鬼没的沈小姐也受邀到场了。
过膝的女士西装大衣,利落的尖头高跟,笑容松弛,配上她英气而明媚的长相,每一缕飞扬在空中的发丝都透着一股干练和优雅。
沈司渝一向离经叛道,或许是今天家人在场,才打扮得如此正式。
媒体最爱采访她,原因无他,这位沈小姐的情史实在丰富。
沈司渝还在跟记者开着玩笑,又有贵宾到了。
带着闪光灯的镜头转过去。
正装革履的男人从商务车上下来,系上西装扣站定后,朝着镜头微笑。
谁都知道这位是沈小姐的前男友,新的澳城首富,当地最年轻有为的实权企业家,活脱脱的钻石王老五,自从恢复单身后,试图勾搭上他的女人就没断过。
接着商务车上又下来一男一女。
除了最近在社交场展露风头的前董事长太太,以及黎氏那个极少露面的二少爷也来了。
黎雅博当然要带上黎雅,至少在媒体面前,他得做出一副好哥哥要带弟弟出席见世面的样子。
十八岁的黎雅挺拔英俊,身形已经出落得和哥哥一样高,一身考究西装,再过几年,想必也是个会收集女人眼泪的风流贵公子。
而比起让人又爱又恨的前男友和他的弟弟,没人知道沈司渝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那位年轻的黎太太身上。
真是漂亮。
不需要多么惊艳的打扮,这么隆重的场合,简约的盘发,合体的丝绸长裙,她的秀气毫不怯场,干干净净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年轻貌美的贵妇。
从底层爬上来的,能走到今天,还真是了不起。
沈司渝扯扯嘴角。
多么引人瞩目的一家三口。
很快媒体就把标题给拟出来了——
《拍卖会黎太晒两帅继仔,齐人之福真系好顶瘾》
港媒一向缺德,且无所畏惧,纵使本人看到了又能怎样。
怪就怪那个死了的澳城前首富老牛吃嫩草。
……
宾客尽数入场后,拍卖会即将开始,沈司渝借口去了趟洗手间。
约莫几分钟,方咛来了。
沈司渝也不废话,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包药丸递给她。
“等拍卖结束后的酒会,扔一粒这个,让Arthor喝下去,这个忙就算帮成了。”
方咛迟疑地接过药丸。
“这是什么药?”
“你觉得它会是什么药?”沈司渝笑了,“放心,没有味道,他发现不了。”
她朝方咛比了个wink。
“我保证不是毒药。”
……闻名全港的沈氏千金,竟然也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去对付男人。
方咛握着,手心不自觉攥紧。
看出她的犹豫,沈司渝挑眉问:“怎么,后悔了?”
方咛轻声:“这个药,会对人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吗?”
“你担心他的身体?”
“那要不你先替他试试?”
那双画着上扬眼线的眼睛暧昧地划过方咛漂亮秀气的脸蛋,沈司渝歪头,略显思索地说:“我还没跟女人上过床呢,要是跟你的话,也许体验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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