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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命中注定(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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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啾……啾啾。”

鸟鸣声自窗外响起, 王怜花很不耐烦地睁开眼睛,向窗外望去。

窗外阳光灿烂,繁花如锦, 两只色彩斑斓的鸟, 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之间飞过。

那是两只鸳鸯。

还是公鸳鸯。

王怜花瞧见这两只鸳鸯漂亮的毛色, 登时神色缓和, 但他随即转念, 突然之间, 发现有些不对劲。

他这次来杭州,是为了刺杀贾珂。

但他这是第一次来杭州,难免人生地不熟, 因此昨天来到杭州以后, 他先找了一家最大的客店住了下来, 打算先和贾珂打打交道,再决定该怎么对贾珂下手。

他记得他那间客房的窗子外面,是一棵上百年的桂花树,此时正是花期,即使关着窗户, 也能闻到一阵阵馥郁的桂花香气。但是外面这棵树, 虽然没有开花,王怜花也一眼就认出来。

这不是桂树。

这是桃树。

王怜花收回目光, 游目四顾。

他的目光经过窗子、窗框、白墙、屋顶、茶壶,桌子,贵妃椅,椅上的一条汗巾,最后落到他的身边。

只见一个少年赤着身子躺在他的身边,双目紧闭, 兀自睡得香甜。

王怜花发现这少年的年纪不大,比自己还要小一些,容貌英俊非常,即使睡得很沉,嘴角仍在微微上翘。

他的身上遍布着乱七八糟的抓痕,还有些红印和齿痕。

任谁看见这少年,都知道这个少年先前做过什么事情。

但是王怜花很不信邪,他低下头去,看了看自己,脸上登时血色全无。

可是他仍然不愿相信,于是伸手摸了摸后颈。

今天之前,他的后颈仍是光洁如玉,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后颈上面,赫然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

齿痕之下,就是他身为坤泽的腺体。

这世上有乾阳,中庸和坤泽三种人。简单来说,乾阳一生之中,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他们可以通过标记中庸和坤泽的腺体,来将中庸和坤泽占为己有。中庸可以被人标记,也可以标记别人。而坤泽只能被别人标记,并且一旦被标记,除非将标记洗去,否则终此一生,都只能是乾阳的所有物,如果标记他们的乾阳死亡了,那么他们的腺体会跟着分泌剧毒,将他们在几分钟内毒死。

王怜花在十四岁之前,一直认为自己是乾阳。

毕竟人人都说,坤泽哪里都比不上乾阳,就该乖乖待在家里,给乾阳生儿育女。而他自幼聪明绝顶,十个乾阳知道的事情,都不如他一个人知道的多。像他这样的人物,怎么会是坤泽?

他不仅一定是乾阳,并且一定是乾阳中的乾阳。

王云梦也是这样认为的,在王怜花十四岁之前,她就已经跟王怜花说好,等他分化以后,就把染香给他。

染香也是一个坤泽。

当年王云梦从一众孤儿中挑中了她,便是因为她是一个美人胚子。

除了染香以外,王云梦还挑了很多美人胚子,她知道柴玉关好色,而这些“西施”“貂蝉”,就是她精心为柴玉关准备的礼物。

而染香就是其中最漂亮,最出众的一个。

王云梦不介意先便宜一下自己的儿子。

王怜花也很喜欢染香。

没有乾阳会不喜欢漂亮的坤泽。

直到有一天,王怜花坐在书房看书,突然之间,他感到一股热流自丹田急涌而上,他整个人都变成了一个空空的袋子,空袋子渴望被填满,他也是。

这股渴望如同烈火一般,将他整个人都烧着了。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记忆。等他清醒过来,就见染香坐在他的身边,双目凝视着他,脸上神色十分古怪。

王怜花瞧见染香,不由一怔,毕竟在此之前,染香从不会主动进他房间。于是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刚一出口,王怜花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之极,好似他适才大喊大叫了很久。但他随即发现自己被绳子缚住了手脚,这条绳子将他捆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和这件事相比,他嗓子嘶哑,倒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夫人有两句话让我转告你。”

王怜花神色不定,问道:“什么话?”

染香笑道:“第一句话:少爷,你不是乾阳,你和我一样,都是坤泽。”

这一句话简直如同惊雷一般劈了下来,王怜花实在无法相信,也不能相信,于是向染香瞪了一眼,脸上神色十分难看,说道:“你胡说什么!你疯了吗?”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说笑了,这种大事,我一个小小的妓|女,怎么敢开玩笑啊?”她顿了一顿,又道:“夫人说的第二句话。就是既然少爷和我一样,都是坤泽,从明天起,就和我一起学伺候人的手段吧。”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但是当年染香说这句话时的神态和语气,仍然深深地烙印在王怜花的心里。

王怜花素来心高气傲,从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又如何能够容忍自己变成别人的所有物?

因此这些年来,他一直用息潮丸配上幻阳丹,伪装成乾阳,从没被人看出来过。可是他多年的心血,一夕之间,竟然尽数毁在了这个陌生的乾阳身上!

王怜花想到这里,恨恨地看向床上这个少年。

若非乾阳死后,被标记的坤泽不得不跟着乾阳殉情,那他现在就会把这少年的脑袋打烂!

可是他不能杀他,又能做什么?

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等这少年醒转过来,摆出乾阳的架子,让自己做牛做马地服侍他吗?

王怜花想到这里,真恨不得在这少年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上几脚。

幸好他虽然心乱如麻,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虽然恨这少年恨得想要生吞了他,但是他知道如今自己身处劣势,把这少年叫醒,可一点好处都没有,当即强压怒火,轻手轻脚地走下床去。

王怜花的脚刚落到地上,跟着便双腿一软,险些就要跪在地上。

他心下一惊,连忙伸手抓住床柱,这才稳住身子。

他既已下床,当然要去找衣服。只见地毯上乱糟糟地落满了衣服,几乎每走三五步,就会遇见一件衣服。

他当真无法想象,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衣服会扔得这样乱。

他扶着床,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一件衣服前面。

那是一条裤子。

王怜花捡起这条裤子,初时发现这条裤子是他的,不由心下大喜,随即发现裤子上凝固着大片大片的古怪湿渍,仔细一闻,似乎还有他潮期时的味道。

王怜花登时涨红了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裤子,心想:“怎么会这么多?”突然间眼角瞥见躺在床上的少年,王怜花担心自己再磨蹭,这少年就要睡醒了,只得硬着头皮,穿上了这条裤子,心下很是嫌弃。

他穿好裤子,扶着床向前走了三步,然后俯身捡起一件衣服。

这次是他的外衫。不过这件外衫被人撕成了两半,只有领口处仍然连连一起。

王怜花大吃一惊,心想:“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我的衣服会烂成这样?”他将外衫穿在身上,但是外衫已经变为两半,无论他怎么遮掩,都会随风晃动,如何能够穿出去见人?

王怜花略一沉吟,走到一件陌生的外衫之前,将它捡了起来,穿在身上,又用自己那件破的外衫将地上所有的衣服包裹起来,抱在怀里,然后走到门前,轻轻拉开屋门,走出屋去。至于这少年醒过来后,该穿什么衣服,他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王怜花刚走出房间,迎面就走来一个店小二。

这店小二瞧见了他,脸上登时露出古怪神色,笑道:“这位客官,您昨晚休息得还好吗?”

王怜花现在衣服狼狈,身上更狼狈,并且浑身上下,都十分疲倦,没有什么力气,怎会愿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店小二说话?不过这店小二和他说话的语气实在太过熟络,就好像他认识自己似的。

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不成昨天他这条裤子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湿的?他想到这里,登时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时之间,真想转身回客房去,狠狠地踹屋里那少年几脚。

王怜花一面想着,一面伸出手,点住这店小二的穴道,然后用怀里的衣服捂住了脸,走出客栈。

他站在街上,回过头来,就见这家客店的大门上方悬着一块金字招牌,上面写着“桃夭客栈”四个字。

其时正是正午,不少客人坐在大堂中吃饭,还有人拨动琵琶,柔声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一首《诗经·周南·桃夭》,是把新娘比作桃树,嫁过门后,定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多子多孙,白头偕老。

这客栈的“桃夭”二字,显然就是取自这首诗歌。

换做平时,王怜花自然不会在意一家客栈叫什么名字。可是他刚刚被人标记了,如果他不除掉这个标记,他这辈子都要像这首《桃夭》中的新嫁娘一般,嫁给房中那个少年,为他做牛做马,为他赚钱养家,为他生儿育女。

王怜花想到这里,登时涨红了脸,再去看这四个字,怎么看都觉得很不顺眼。不过他素来沉得住气,虽然厌屋及乌,迁怒了这家客店,但是他身上实在太过狼狈,若是真的惹出了什么事,吃亏的人说不定是他自己。当即转过身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径直向他先前住的客店走去。

王怜花回到客店,叫店小二送来热水,然后坐在浴桶中,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虽然他天生喜欢记仇,更喜欢迁怒,但他从来不会折磨自己。那些恼人的东西洗掉以后,他心情大好,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

王怜花心想:“这标记绝不能留下来,我须得找到那个鬼隐婆,让她帮我把标记除掉。”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除掉坤泽身上的标记,这个人就是鬼隐婆。

他母亲王云梦也是一个坤泽,她年轻之时,一直流连草丛,从未让人标记过她。后来她遇见了柴玉关,只觉这是她命中注定的良人,便让柴玉关标记了她。

过了几年,柴玉关对王云梦爱淡情驰,为了独占他们利用无敌和尚的宝鉴弄来的那些武学典籍,便趁她闭关之时,出手偷袭她。幸好王云梦的武功比柴玉关高了一筹,虽然柴玉关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她好歹护住了要害,侥幸活了下来。后来她花重金找到了鬼隐婆,请她帮自己除掉了柴玉关留下的标记。

王怜花又想:“我还得派人护在那个王八蛋身边,以防他在我除掉标记之前,就被人杀死了。”想到这里,不禁大为气闷,忍不住抬手去拍水面,水面登时溅起水花来。

王怜花拍了几下,也没觉得痛快,只得安慰自己:“就让他多活几天,等我除掉标记,一定亲手杀了他,以报这……嗯……”

王怜花想到这里,心中又生出疑惑来:“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王怜花素来记性甚好,堪称过目不忘,按照常理来说,昨天发生的事情,他应该清清楚楚地记在脑海中才是。

可是他仔细回想一番,却也只记得昨天晚上,他肚里饿了,便离开客店,打算找一家酒楼吃饭。

他记得当时他走在街上,然后……然后发生什么事情了?

为什么他半点也不记得了?

便在此时,忽听得脚步声在门口响起。

那人说道:“公子,您的饭菜做好了,烦请您开一下门,让小的把饭菜送进去。”原来说话这人,是这家客店的店小二。

王怜花心中一惊,微微笑道:“我的饭菜?我可不记得,自己点过饭菜啊。”

那店小二笑道:“这是别人给您点的。”

王怜花心想:“我刚来杭州,什么人也不认识,谁会闲得无聊,给我点上一桌饭菜?”突然间想起房中那少年,不由脸色大变,寻思:“难道是那个王八蛋?”当即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微笑道:“我竟不知,我在杭州还有这样一位朋友。你可知道那人姓甚名谁?”

那店小二笑道:“贾珂贾大人嘛!咱们杭州城的人,谁不认识贾大人?”

王怜花听到这话,不由大吃一惊,寻思:“我和贾珂素不相识,他为什么要给我点上这一桌饭菜?难道他已经知道,我是来对付他的,所以特意点上这一桌鸿门宴,好为我接风洗尘?”一时之间,他倒把房中那少年完全置之脑后了。

王怜花略一沉吟,心想:“他最多听到一点风声,绝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他今天过来,十有八|九是想要探一探我的底细。哼,既然他向我出招,我岂有不接之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在外面多等一会儿,我穿好衣服,便来开门。”

那店小二笑道:“公子不用着急,慢慢做就是,小的在门口多站一会儿,也算不得什么。”

王怜花心下奇怪,寻思:“他昨天还不这样,今天怎地这般殷勤?”随即转念,又想:“莫非他见贾珂给我点了一桌饭菜,就认定我是贾珂的朋友,贾珂是朝廷的大官儿,他一个店小二,自然要对贾珂百般讨好,于是对我这个‘贾珂的朋友’,也爱屋及乌起来了?”言念及此,他看向门口,面露微笑,心想:“嘿嘿,你若是这样想的,那可当真大错特错了!公子爷非但不是贾珂的朋友,反而是送贾珂去奈何桥的人!”

王怜花穿好衣服,走到门前,拉开门闩,将门打开。

那店小二端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进来,将托盘上的十道菜,一一放到桌上,笑道:“公子,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王怜花站在一旁,负手笑道:“贾兄呢?”

那店小二脸上笑容更甚,说道:“贾大人就在楼下,公子可有什么话要小的转告贾大人?”

王怜花心想:“他给我点了这么一桌饭菜,却不上楼,莫不是要我请他上楼?”

王怜花虽然没有见过贾珂,但是听说过不少贾珂的事,知道贾珂这人素来神机妙算,深不可测,他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当下看来也许十分奇怪,但是事后再想,这每一件事,一定都会有他的深意。

王怜花言念及此,只觉贾珂这十道菜,就是他设下的第一道陷阱。

毕竟贾珂声名远扬,天下人莫不想与他相交,倘若自己心中没鬼,他送来饭菜,以示结交之意,自己怎会把他拒之门外?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跟贾兄说一句:‘小弟这里有酒有菜,贾兄何不上楼,与小弟把酒言欢?’”

那店小二笑道:“好嘞!小的这就去找贾大人!”说完这话,他拿着托盘,走出屋子,将屋门关上。

王怜花一见店小二离开,立马找了把椅子坐下。

他全身酸软,没有半点力气,适才穿好衣服,站着和店小二说话,只这两件事情,就已经耗光他身上大半力气,若是现在不休息一下,一会儿贾珂过来,只怕他支撑不了多久,就会在贾珂面前摔倒了。

其实只是酸软无力,他倒是可以忍受。

但是刚被标记的坤泽,在一个月之内,都会对标记他的乾阳十分渴望。

不仅需要和乾阳结合,更需要乾阳陪在身边。

这种渴望就好像锯子一般,在他身上锯来锯去,将他折磨得快要发疯。

并且他只和那个少年分开半个时辰,就已经这般痛苦,他真无法想象,接下来的这一个月,他该怎么度过。

王怜花身上越痛苦,心中就越生气,忍不住在心中指天骂地,痛诉老天对他不公,把他这样一个乾阳,弄成了坤泽,倘若他是乾阳,哪还用得着忍受这些苦楚?

他又想:“都是那个王八蛋把我害成这样的!若不是他标记了我,我还是自己的,哪用得着忍受这样的痛苦?就算现在不能杀他,我也不能就这样轻易放过他!哼,等这一个月过去了,我就去找他,不把他的手脚废掉,脸蛋划花,他一个乾阳,如何能够体会到我的痛苦?哼,不止他自己,我还要把他满门杀得鸡犬不留!谁叫他们生了他这个乾阳!”

便在此时,忽听得叩门声响了起来,一个人站在门外,笑道:“在下贾珂,听小二哥说,兄台要约在下喝酒,不知在下可否进屋一叙?”

王怜花陡然间听到贾珂的声音,不由心中一凛,随即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将门打开,笑道:“在下——”他这句话只说了两个字,便停住不说,睁大了眼睛,怔怔地望着面前的人,笑容凝固在脸上,看上去诡异之极。

门口这人,是一个年轻公子,穿一身淡黄轻衫,容貌英俊异常,剑眉星目,炯炯有神,他手中抱着一坛酒,却也掩不住一身的雍容华贵之气。

不是王怜花适才在心中骂了一千遍、一万遍的那个少年,却又是谁?

王怜花冷冷地道:“原来你是贾珂!”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是啊,我是贾珂!”

王怜花“嘿”了一声,冷冷地道:“好,很好!我正在寻思找到你以后,就要把你的手脚废掉,不想我还没去找你,你自己便送上门来了!”说着伸出手掌,向贾珂拍去。

贾珂早在看见王怜花满脸怒容之时,便猜到他可能会向自己出手。两人虽然相距极近,但是贾珂早有防备,这时王怜花的手掌向他拍来,他施展凌波微步,向斜后方退了一步,避开王怜花这一掌,又去抓王怜花的手腕,笑道:“唉,你也不用一上来就打我吧!”

王怜花见贾珂来抓自己的手腕,心想等他抓住自己的手腕,自己正好用紫煞手打他,便没有躲开。

谁知贾珂的手指刚一碰到他的手腕,两人同时觉得一股热气自丹田急涌上来,霎时之间,两人面红耳赤,渴望如潮,王怜花不自禁地松开手指,伸手搂住贾珂的头颈,跳到他的身上,贾珂也将他抱在怀中,去吻他的嘴唇。

“当”的一声响,贾珂怀中的酒坛掉到地上,摔成碎片。

贾珂却浑然不觉,将王怜花打横抱起,两人躺倒在床,已是神游在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王怜花于迷迷糊糊间,忽然想了起来,昨晚他也是这样,走在街上,经过那家桃夭客栈之时,正好与自客栈中走出来的贾珂打了个照面,然后两人天雷动地火,紧紧抱在一起,完全控制不了自己。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贾珂看着怀中的王怜花,尴尬道:“真是不好意思。”

王怜花趴在床上,将脸埋在枕头里,不想说话。

他不仅不想说话,他甚至不想承认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

贾珂见王怜花不理睬他,心下更觉尴尬。

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知道这个世界的人,不是单纯的分为男人和女人,而是分为乾阳,中庸和坤泽以后,他就害怕今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他和一个人结合,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本能。

便是如此,他每天都会吃息阳丸,并且特殊时期,他一般不会出门。

昨天明明不是特殊时期,他出门吃饭之前,明明吃过息阳丸了,可是今天一觉醒来,他居然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怀里还有一个陌生的少年。

并且这个少年还被他标记了。

贾珂从来没听说被标记的坤泽,还能洗去标记,只道这个少年既已被自己标记,那么自己这辈子,当然只能是这个少年的人了。

贾珂想到自己这一辈子,居然要和这个陌生的少年绑在一起,不由悲从中来,险些便要大哭一场。于是下床捡了这少年的一件衣服,放到枕头底下,以防这少年醒过来后,会逃之夭夭,然后躺回床上,打算等这少年醒来,他就闭眼装睡,以便看看这个陌生少年,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但是这少年现在还没醒来,贾珂便躺在床上,仔细打量他的容貌。

他生得十分俊美,皮肤很白,白得像半透明的玉,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了,虽然闭着眼睛,仍能看出他的眉眼十分漂亮,睫毛很长,黑压压地盖了下来,挺翘的鼻子,薄薄的淡红嘴唇,俊美得带些天真之气。

贾珂忽然想起了神话中爱上了自己的倒影的纳喀索斯,他觉得纳喀索斯也该像这少年这样,俊美得带些天真之气,但是这天真之气却好像稻子,风一吹,稻子垂了下去,水里的东西——那种令人不安的孩子气的残忍——才会显露出来。

贾珂想到此处,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这少年的脸颊。

这少年“唔”了一声,似乎睡梦之中,他仍然察觉到贾珂在打搅他的清梦,不免有些不满。

贾珂连忙收回了手,继续打量这少年。

但是他越看这少年,越觉这少年十分眼熟,仿佛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贾珂沉吟片刻,忽地想起一个人来,不由心下大惊:“卧槽!他怎么和李秋水这么像?老天,他是李秋水的儿子?孙子?还是外孙?李秋水不久前死在了我的手上,我转头就把她的儿子、孙子或者外孙睡了?”

过了半个多时辰,这少年揉了揉眼睛,似乎就要醒过来。

贾珂连忙紧闭双眼,放缓呼吸,装作睡得正香。

过了片刻,他听到房中响起细细嗦嗦的声音,于是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循声望去,就见那少年俯下身来,手扶着床,轻手轻脚地走到一条裤子前面,将裤子穿在身上。

他这副模样当真又滑稽,又可爱,贾珂不禁暗暗好笑,又想:“我不过是捡了你的一件衣服,以免你逃之夭夭,我找不到你,可没叫你真这么做。唉,咱们俩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不应该好好商量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吗?你跑什么啊?”

贾珂正觉好笑,就见那少年将所有衣服都抱在怀里,然后快步离开屋子。他这时可笑不出来了,坐起身来,望着门口,目瞪口呆地寻思:“你起码……给我留一件衣服啊!”

贾珂无可奈何,只得找来薄被,披在身上,然后叫来店小二,请他帮去节度使府报个信,让莫管家给他送身衣服。

之后莫管家来到客店,贾珂换上衣服,便去找了只衙门专用来寻人寻物的狗,把他先前塞到枕头底下的那件衣服,拿给那只狗闻了闻,那只狗轻而易举地将他带到王怜花所居的这间客栈之前。

贾珂给王怜花点上一桌饭菜,本是想要借此机会,和王怜花见上一面,和他好好地谈一谈。他虽然猜到王怜花可能会出手打他,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一碰到王怜花的手腕,就好像着了魔似的,不由自主地将王怜花抱到床上,又和他云雨起来。

这时他看着王怜花的背影,适才种种销魂旖旎之事,又一一浮现在他的心头,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王怜花的头发。

王怜花浑身一僵,问道:“你做什么?”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你的头发乱了,我帮你梳一梳。”

王怜花恨恨地道:“我的头发乱不乱,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以为你在我脖子上咬了一口——”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我不止咬了你一口,我还……”说到这里,他有些难为情,于是含糊地道:“你知道的,所以咱们俩这辈子都只能在一起了。”

王怜花听到这话,终于抬起头来,侧头看了他一眼,微微笑道:“贾公子,你可知道我是谁?”

贾珂叹了口气,淡淡地道:“我不知道。”

他从前也曾想过,有朝一日,也许他会碰上自己真心爱慕的人,无论那人是坤泽也好,中庸也好,乾阳也罢,那都无所谓,只要他真心喜欢那人,那人也真心喜欢他就好了。

他真的从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

王怜花笑道:“原来如此。”突然之间,他伸出手掌,扼住贾珂的喉咙,将他压倒在床,冷冷地道:“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凭什么说你这辈子要和我在一起?”

贾珂听到这话,心中一动,问道:“难道你有办法,可以除掉我在你身上留下的标记?”

王怜花“哼”了一声,说道:“那有何难?”

贾珂听到这话,登时放下了心头一块大石,不用和这个陌生人绑在一起,与他而言,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当下笑道:“你除掉标记,需要我做什么吗?”

王怜花见他一听说自己有办法除掉身上的标记,脸上登时露出欢喜之色,不知怎么回事,心中登时大感不悦,忍不住眯起了眼睛,问道:“我有什么不好?你一听说我身上的标记可以除掉,居然这样高兴?”

贾珂一怔,心想:“我刚刚只是摸一下你的头发,你都这么大的反应,怎么现在我高兴一下,你反倒生起我的气了?”当下微笑摇头,说道:“我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又哪里知道你好还是不好?只是我并没有成家的打算,如今你已被我标记,我再怎么喜欢单身汉的生活,也得负起责任来,但是你既然有办法除掉标记,咱们两个日后能够桥归桥,路归路,那自是再好不过。”

王怜花脸色一沉,“哼”了一声,重新趴回床上,将下颏抵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床帐发呆。

贾珂实在摸不着头脑,心想:“我又怎么惹着他了?”

原来王怜花分化之前,王云梦一心盼着王怜花能够分化为乾阳,日后她带着王怜花去找柴玉关复仇,也能在柴玉关面前扬眉吐气。后来王怜花分化为坤泽,最失望的人,绝不是王怜花,而是王云梦。

后来王云梦去快活林办事,意外遇见了白飞飞的母亲,这两个惨遭柴玉关抛弃的女人,一拍即合,决定让他们的孩子,各自去色|诱柴玉关。

这样一来,无论柴玉关看上的是谁,最后都逃脱不了声名扫地的下场。何况白飞飞的体内,流着一半她母亲的血液,王怜花的体内,也流着一半王云梦的血液。倘若白飞飞胜出,可见柴玉关最爱的人是白飞飞的母亲,倘若王怜花胜出,那么柴玉关最爱的人当然是王云梦。

王云梦和白飞飞的母亲都明白这个道理,她二人虽然对柴玉关憎恨之极,但是心中始终放不下他,因此各自在白飞飞和王怜花身上下足了功夫。

白飞飞早已听惯母亲的这个计划,自然没有反抗之意,母亲要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

但是王怜花自小就认定自己是乾阳,如今变成坤泽,已经让他十分伤心,又如何愿意过染香那样的生活?

因此王云梦吩咐他往后跟着染香学习,他表面上答应了,第二天就收拾行李,离家出走,这几年来,一直没有回去过。

王怜花本来生性风流,喜好美色,可是他这辈子最痛恨之事,就是他分化为坤泽,又如何愿意以坤泽的身份,与别人亲热?

便是如此,适才他一听到“单身汉的生活”这六个字,只道贾珂所谓的单身汉的生活,是这世上十有八|九的乾阳过的那种偎红倚翠,声色犬马的生活,再想到自己没有出家,却胜似出家的苦行僧生活,不由得妒火中烧,这才忍不住“哼”了一声。

但是这中间的种种内情,贾珂又如何知道?

他想了半天,没想出自己做错什么事来,于是又问了一遍:“你要怎么除掉身上的标记?需要我做什么吗?”

王怜花想起他五岁那年,母亲从鬼隐婆那里回来,足足病了小半年的事情,心想:“哼,这件事是咱们两个一起做的,凭什么只有我受苦,你却逍遥快活?”随即转念,想出一个主意来,当下看向贾珂,微微一笑,说道:“还真有一件事,就怕你不肯。”

贾珂笑道:“你说就是。只要是我能做的事,那我一定尽力而为。”

王怜花微笑道:“想要除掉身上的标记,须得找到一个人。这个人叫作鬼隐婆。”

贾珂倒没听过这个名字,点了点头,问道:“那你知不知道,这位鬼隐婆现在在哪里?”

王怜花摇摇头,说道:“除了家母以外,只怕再没人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位鬼隐婆了。”

贾珂干笑一声,心想:“这就见家长了?唉,我不会被他家里人打死吧?幸好除了灵鹫宫以外,应该没人知道李秋水死在了我的手上。”随即轻轻地咳嗽一声,说道:“那我一会儿就回府衙,把公务交代一下,明天陪你回家,怎么样?”

王怜花眼中光芒一闪,问道:“你要陪我回家?”

贾珂笑道:“这件事是咱俩一起做的,总不能让你自己回家吧。”随即话锋一转,问道:“说起来,我还没请教你的尊姓大名呢。”

王怜花笑道:“在下姓王,草字怜花。”

这一句话当真大出贾珂意料之外,他眨了眨眼睛,笑道:“原来是王公子,幸会,幸会。”心中却想:“虽然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记不清楚了,但是只看他今天的表现,就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嗯,他在书里那么风流,怎么现在却守身如玉了?难道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自己是坤泽,也不愿意与乾阳云雨,所以只好当和尚了?这……这也太惨了吧!”言念及此,不禁大为同情,还隐隐有些知己之感,但他随即转念,想起李秋水的事,又不禁暗暗奇怪。

王怜花笑道:“贾兄,我虽不知道,这位鬼隐婆现下身在何处,但我知道,多年以前,家母和她是在西域见的面,如今她十有八|九,也在西域。我去找她,是想要请她帮我除掉身上的标记,实在不适合叫别人陪我同行。但是这一路万里迢迢,风波险恶,若是只有我自己,只怕还没见到那位鬼隐婆,就已经命丧他人之手了。你看——”

贾珂寻思:“我从杭州去西域,来回也要几个月。须得编个理由,向皇上请假了。”当下点了点头,说道:“我自然要陪你去。这样吧,咱们先去你家,问问令堂,她知不知道鬼隐婆的下落。不过你得等我几天,我把手上的事情处理一下,就陪你去西域。”

作者有话要说:  乾阳相当于alpha,中庸相当于beta,坤泽相当于omega,息潮丸和息阳丸相当于抑制剂,幻阳丹就是伪装alpha的东西。

abo世界的岳母果然更加变态了,啧啧啧,我总是忍不住对岳母下黑手是怎么回事。

话说这个世界的王小花十四岁离家出走,开始自力更生,还要天天陪丹药吃,大概过得比较穷,所以杀手的活他都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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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继续正文,正好两个世界都要去西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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