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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0章 朱厚照做好人(6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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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几十年前她和政哥两人在赵国过日子, 更是难多了!

她穿着太后的奢华礼服,本来就不方便行动,求生能力几乎为负。再加上山里虫蚁极多, 把她咬得满头满脸都是大包, 挠得脸上一条条红痕,再也不复以前的花容月貌。等她走下山路时, 裙子也破了, 发髻也乱了,手掌上满是黑垢,衣衫褴褛跟个野人差不多。

她的嗓子又干又渴, 一路在官道上跌跌撞撞。

“有人吗?救命, 救命!”

“有吃的吗?有喝的吗?”

“来人呐,我是大秦太后,太后!”

有一对祖孙带着驴路过这儿, 本来想要伸手帮忙的。但他们一听赵姬说是“大秦太后”,伸出去的手立马就缩了回来。

秦赵两国交战多年,赵国人死了数十万人,赵国的百姓们把秦人恨得透透的,就差没生啖其肉。祖孙中的老头子打量了赵姬一眼, 面目丑陋衣服破烂,压根不相信这人是秦国的太后。

“大父(祖父的意思),这人亲秦, 肯定不是个好人!”

小孩缩了缩头, 牵着祖父的手就要快步走。那老头子觉得这个女人想做秦人想疯了, 他最是鄙夷这种不爱国的人,头都不回地牵着驴子一路向前。

生怕赵姬赖上他们似的,没一会儿祖孙俩爬上驴背, 驴子跑起来“踢踏踢踏”,泥地上尘土飞扬。

跟在后面的赵姬吃了一嘴驴屁,那些没良心的已经跑了几里开外。

“气人,真气人!这些见死不救的,回头我让政儿都砍了他们......”

蓬头垢脸的太后娘娘跺了跺脚,嘴里忍不住咒骂,她何时被人这样嫌弃过?

连当舞姬时候,也没有!

心里有火就是力量大,赵姬沿着驴蹄印,好不容易走到一座小城镇里。她不得不庆幸,守城的士兵没有学秦人户籍那一套,她没有身份/证,穿得又邋遢,被蚊虫咬得满头红疹,连守城的小兵都嫌弃。

年轻人把她当作有病的,大声喝骂:“你这疯婆子,快走快走!”

“诺,诺。”赵姬装作低眉顺眼的样子,暗自大骂:“等我回去之后,我叫政儿把这儿平了!”

她没有留意到,自己提及长子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

多亏满脸的包还没好,像是疫病一样,连拐卖妇女儿童的奴隶头子都没正眼瞧过赵姬。

在此地人生路不熟,经营当铺的是一个山羊须的中年人,赵姬用身上系着的白玉玉佩,只谈得一套二手衣裳,一小袋铜钱。她嫌少,想要拒绝交易时,门口几个壮汉就围了过来。

那些壮汉把拳头捏得啪啪响,“哟,捡来的东西还嫌少?疯婆子,白得那么多东西就不要太贪啊。”

这话分明就不信赵姬能拿出这样的好东西,他们随意拿些东西打发赵姬,已经算是非常仁慈了。

“我,我......”才是这些东西的主人啊。

赵姬害怕被一群壮汉揍,怂了,她不敢说自己说大秦太后。要是这些人仇恨秦人,把她要杀要剐那怎么办啊。

灰头土脸的太后娘娘只好提着一小袋钱,换上了粗布麻衣。好在她之前把值钱的簪子贴身藏好,不然肯定让这家黑当铺强买强卖了。她想了想,又把簪子上的珍珠掰了下来,选了最小的一颗,换取了客栈里的食物和住宿。

没有善解人意的宫女伺候,也没有精致可口的饭食和甘甜的美酒。赵姬说尽了好话,那小二才烧了壶热水,让她自己端回去用着。烧水的锅刚煮过肉,木盆里的热水上飘着一层油花。

往日里的太后娘娘肯定觉得恶心极了,但此刻她看着浅黄色的油,水里还有点煮肉的膻味。

“真香啊。”她咽了好几口唾沫。

忍住了喝洗脚水的欲望,赵姬把脚放进发黑的木盆里,舒服地叹了一口气。她的丈夫和孩儿肯定在邯郸等着,等她到了国都邯郸,就是她享福的日子里。她会给政儿写信,把自己受到的苦难都一一控诉,政儿那么孝顺,肯定会替她都讨回来的!

这几乎成了赵姬坚持下去的执念了。

他在厨房里翻找一遍后,决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

在周朝以来,中国人就已经有食用芥末的习惯,用来搭配着生鱼片吃。春天,贵族爱蘸着葱沫吃鱼片,秋天则会多用黄芥末。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做成黄色的酱汁,萧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里,鼻子瞬间就通了。

“嗯。”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个味道很猛嘛。”

老祖宗的东西丝毫不比他在霓虹国吃到的差。

黄芥末酱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酱。

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酱汁,当然是以青梅和饴糖为底味。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细丝,再小火熬软,其中加入大量糖,吃起来酸甜可口。

萧靖指点着黄胖子在熬梅子酱,青梅的酸甜香气非常清爽,飘得一屋子都是,不爱吃酸的恐怕闻到都牙软。嫌卖相不够好看,他还兑了少许面粉和樱桃汁,把果酱熬得更加浓稠,颜色也是红红的,看起来类似于糖醋肉的酱汁。

“香吧?”

除了炸鸡腿,秦王还让小太监炸了点鸡米花,蘸着这两种酱来吃。他大方地让帮厨的小太监都尝两块,说说味道如何。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热烈极了,那群小太监肚子里没油水,吃了点肉高兴极了,个个都拼命露笑脸给大王看。

“真好吃,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大王,这两种酱比豆酱香好多!”

“我往日里最怕酸的,可这梅子这么一调,竟然也不怕酸了。”

“能不好吃嘛?也不看看大王这里面放了那么多糖!”

在这个年代,糖是个金贵的东西,即使在秦王的厨房里,也没有大量放糖的菜式。在旁边学习的黄胖子,被启发出糖的若干种使用方法,竖起了大拇指:“大王的巧思就是多,比小人做出来的酱强多了。”

难怪是大王呢,果然比他会吃多了。

秦王嘴馋,吃了两块鸡米花,胃口大开,肚子里更馋了。炸鸡腿已经难以满足他,他让人切下来的是手/枪腿,用葱姜蒜腌好冷藏了一夜。幸亏大王有专门用的冰窖,肉食放着也不担心会变质。

已经被腌过几个时辰后,手/枪腿入味极了,用鸡蛋调开了炸鸡面糊,这样吃起来才会酥脆。没有面包糠,萧靖让黄胖子把馒头烤干碾碎,杏仁黄色的馒头屑也是可以的!

眼看着油锅里的筷子周边,冒出了一圈小泡,萧靖一声令下:“油够热了,放炸鸡!”

“诺。”

早就立下心思偷师的黄胖子,头一个站在油锅旁边,把裹好馒头糠的手/枪腿慢慢滑进去锅里。他是何其有幸,能见证大王创造出“炸”这一种烹饪新技法!

鸡胸肉做成的鸡米花,可炸!肥嫩多汁的鸡腿,也可炸!

是的,在大秦这个古老的国家,逢年过节人们最爱的炸物,还没登上历史的餐桌。

贵族吃肉多以炙肉(就是烤肉的意思)和生鱼片为主,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

一年到头说不定还见不着一粒肉碎呢!

所以孟子才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那已经是君主的仁政。在后世人看来也许觉得不可思议,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谐社会,这大秦这儿压根还没能达到。

萧靖看着喷香的炸鸡腿,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若在他有生之年,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那他的功劳就足矣跟尧舜相提并论了。

“果然,我真是个好父亲。”

他想象着扶苏吃着炸鸡腿时的样子,哪个熊孩子能抗拒炸鸡的魅力呢?

公子扶苏身为秦王的长子,能吃上鸡腿,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运得多了。

但他们对大王,那可是忠心耿耿的!

萧靖很感激这群为国家付出过的年轻人,他雇用了一些伤残的士兵,来给他种辣椒。辣椒这一种珍贵的调味料,功效实在是太强大了,若他不妥善处理,说是能掀起数国战争也不为过。

以史为鉴,胡椒就曾在西方掀起一阵风浪。

公元408年西哥特人向意大利索取胡椒等财富不成,便怒而攻占了罗马城。最后意大利人用三千磅胡椒,才把自己的城池赎回来。而在一千多年后,荷兰人为了抢夺西班牙人从东方运回来的胡椒,发动了一场规模绝大的海上战争,数千人在胡椒争夺战中失去了生命。

胡椒是辣,辣椒也是辣。胡椒能调味驱寒,辣椒也能调味驱寒。

同理可得,辣椒的杀伤力也一样可怕。

这逻辑没毛病。

秦王很重视这批辣椒,用得好的话,这些辣椒能成为他的秘密武器。种植园里闲杂人等不许进入,以军事基地一样管理。他派来了善于种植的农官指导,还亲自在老兵面前示范讲述如何种植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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