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的同桌肯定误会了什么,或者他在想什么一些我不是很能理解的东西。 在这里我需要解释的是,和我的同桌相处的这段时间内,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真的很“文艺少女”。 他的“文艺少女”不仅体现在他选书的品味,更体现在,怎么说呢,一些更飘忽不定的东西上。 比如他的某些行为和言语,或者说他的思想? 我真的不太好描述啊,杰森他就是那种,就是那种,算了,我直接破罐子破摔好了,我感觉有时候他会把自己过分代入那些文学作品里。 当然,我不是想嘲笑他或者什么,而且他也不是那种过分沉浸在小说世界里的人,他就是,有时候我觉得他会下意识地用小说里的爱情观、世界观去期待这个世界。 他表现得并不明显,毕竟他一直执着于酷哥这个人设,他本人甚至有点不善言辞。 但是他的内心世界显然有些过分丰富了,那些书籍、那些情绪、那些期待,在他的心脏里盘旋,萦绕,导致了他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过分向往。 他一边厌恶着这个世界,他怒气冲冲地仇视着哥谭,这座城市的一切,她的阴暗、她的罪恶、她的不堪、她的余孽,我不知道他如何对她生出那样强烈的情绪。 但同时,他又对她满含柔情与向往。 我当然知道哥谭很迷人,她是一位美丽优雅的女士,这点无可厚非,但哥谭人都清楚一个事实,在这位女士迷人的外表之下,是一些我们不愿轻易提及的存在。 不过无所谓啦,毕竟,不提及,不就等于不存在吗? 我们从不介意粉饰太平。 邻居那边有枪响声传来?一定是错听吧,在哥谭,怎么会有人随便闯入别人家里枪击呢? 至于小巷里传来的尖叫与悲鸣,大概不过是野猫在打架而已吧,不然呢?难道还能是抢劫什么呢? 贫民窟失踪的小孩?路边发现的尸体?屡遇洗劫的商店? 你觉得,我们的媒体会报道这些东西吗? 只要不提及,就不存在。 这就是我接受的教育。 苦难只要不被诉说,就会自然消失。 我的父母过分爱我,他们试图将我囚禁在温和无害的牢笼里。 而作为有钱人,哥谭的上层阶级,他们当然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们大概希望我和布鲁斯宝贝一样无忧无虑,哪怕我不知道布鲁斯是否真的如同他表现得一样没有忧愁。 说真的,在我和布鲁斯那双过分瑰丽的蓝眼睛对视的时候,我敢发誓,我一定看到了什么不太好的存在。 我不知道,我还是个小女孩,想让我一下子变成布鲁斯那样的混蛋花花公子还真的有点困难呢。 总之,话题还是再绕回我的同桌吧。 某种角度上,他真的很天真,那种天真不是伪装,也不是虚伪,而是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我觉得我做不到的,过分纯粹的感情。 他在期待哥谭变好,他在幻想童话故事成真,他希望有人爱他。 但这里是哥谭,说实话,他有点过分太贪心了。 如果是在大都会,我到会觉得他满务实的。 但是哥谭,你能对她期待什么呢?哥谭不会为任何人变好,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变得柔软半分。 哪怕是深爱她的蝙蝠侠,难道,他有让她变好过吗? 他似乎把我当作了这个城市里偏好的那一部分了,我不太确定杰森想从我这边得到什么。 可能是情绪,可能是慰藉,可能是寄托。 说真的,他有点太蠢了。 我说过无数次了,他现在的处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杰森长得很好看,成绩也不错,他完全可以把自己变成人群正向的焦点,让自己处于小群体的顶端。 他不应该被那些男生排斥,他可以立威,他可以采取某些手段,但绝对不是被逼急了后反扑打架。 那样太蠢了。 但是没办法,我说了,他就是那样的人,近乎蠢到无可救药。 而他现在绝对是把我当成了什么美好的存在。 只不过,此刻,我看着又在支支吾吾的杰森,只觉得有点犯难。 少年蓝宝石的瞳孔里闪烁着光彩,却又因为害羞而躲避着我的视线,因为离得近,我能肯定他的脸颊上是有红晕的。 算了,反正他到现在也不肯说话,我索性摆烂继续观察,他的睫毛很密很长,就像一朵朵振翅欲飞的蝶。 他的手,我看看,很白,但又…… 等等,他手呢? 我同桌那么大一双手呢? 我刚刚还在盯的那双手呢? 好吧,我知道去哪了,我同桌拿手去捂脸了。 救命,他脸皮真的好薄啊。 你个小男孩怎么回事? 我看你两眼怎么了! 你长那么好看不就该让人多看两眼吗?不行,他真的太不行了,一点都不像话。 但我的同桌总算有点长进了,他竟然开始抗议了,虽然我觉得他的声音小的和蚊子差不多。 少年好听的嗓音喊着我的名字,半是恼怒半是害羞,但说的话却多少让我有点不太开心,“希娅,你能不能别再盯着我看了?” 你瞧瞧,他这说的什么话。 他在剥夺我欣赏帅哥的权利! 虽然这个帅哥是他自己。 但这不重要! 关键是,你从一开始看起来就有什么话想对我说,支支吾吾了半天,我只是出于礼貌看你,等你开口罢了。 杰森他知不知道,他一句能不能别再盯着他看,对我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我继续摆出我的歪理,“杰森,我都说了,你不服气,你可以看回来,我不介意。” “但你不能剥夺我看你的权利!” 谢谢,我需要欣赏小帅哥让自己开心点,这是我为数不多不用花钱的消遣了。 至于帅哥本人的意见? 那不重要。 不过现在,我不是太想和杰森扯看不看这件事了,我更想知道他最开始的支支吾吾是为了什么。 我一向不喜欢绕圈子,我讨厌过分低效的沟通,对我来说,想得到什么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出击,于是我坦然地问道:“杰森,你是想送我什么东西吗?” 恕我直言,他的手上一看就握着什么东西的样子好吧,我还没眼瞎到这种程度。 我看到杰森的脸色又变了变,似乎是没料到我会这么直白地挑明这点,半晌后,他近乎自暴自弃地把什么放在了我的手心。 触感有点凉,分量感很强,有点偏重。 哦,顺带一提,他的手指在给东西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触碰到了我的手心,这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但他本人显然吓了一跳。 该怎么说呢? 这孩子难道没有和别人握过手吗? 他真的,好怪啊。 “那个,你看看,喜不喜欢?”随着杰森的声音传来,我也逐渐回神,开始打量起我手心里的被递交的存在。 是一个发夹,橘色的,款式很简单,很衬我的发色。 我对此沉默了一会儿,但杰森似乎误会了什么,他好像担心我不喜欢,连忙解释个不停。 我的耳边是少年断断续续的话语: “我刚好在路边小店看到这个,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了。” 杰森,可是我想,它是牌子货,而我认识这个品牌,它曾经出现在我镜子旁的匣子里。 “这个不是很贵,所以,你会接受的吧?” 杰森,它大约市值两千美金,我不觉得这在不贵的范畴内。 …… 这个发夹的价格不是杰森可以轻易承担的,很大概率布鲁斯韦恩为他支付了账单。 布鲁斯韦恩大概率促成或者默许了这件事。 我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不过无所谓了,我确实很喜欢这个发卡,重点是,我有能力为杰森准备同等价值的礼物,这是我接受一切的前提。 所以我坦然收下了它。 我笑着戴上了那个发卡,高兴地对着杰森道谢。 他看起来很开心。 起码在这一瞬间,他开心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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