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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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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叶砚秋的记忆里,父母祖上是有点小身份的财主,后来财产充公、地也用来换保命的农户身份,可以说是抓住每一个机遇。

父亲母亲算是门当户对的结合,地主家的儿子跟海归资本大小姐,他们都是铆足了劲儿想恢复身份,拿回自家的财产,他们一开始,把希望寄托在第一个孩子身上,也就是叶砚秋。

结果叶砚秋命不太好,倒霉,出生到念书,都刚好碰上了新政策,一个好好的、可以用来一步改命的孩子,变成了必须留在乡下当农业户口,这样叶家才可以说自己成分不错,有好的成分去分配工作。

因此,叶砚秋的父亲叶守诚好歹进入了生产队,后来凭借着识字、懂数学,又当上了记分员。

母亲何娟原本是要被带出去的,幸运的是,因为主动给叶砚秋上了农业户口,又有叶守诚四处打通关系,最后何娟得以跟其他妇女一样下地干活、务农,但没能进入生产队。

那时候,资本家都是要被吐口水的,比起叶守诚这种主动归还土地跟财产的旧地主后代,还是何娟更遭人恨一些,她父亲母亲一直劳改到八十年代才被放出来,叶砚秋一辈子也就见了外公外婆那一面。

时代更迭,政策变化,叶守诚从一个小小的生产队工人,到后来的民族企业家,在外人眼里,他无疑是相当成功的,抓住了时代洪流里的每一次红利。

只是,他们唯独忘记了还有个大女儿,在外面,也没人会知道,企业家叶守诚其实有三个孩子,人人都以为,叶守诚只有一个大方得体的女儿和一个温文儒雅的儿子。

一九七八年,政治嗅觉敏锐的叶守诚,早早就觉察有新时代来临,也从这一年开始,两个女儿的真正的作用,初现端倪。

许多事情当时看不明白,等时间过去、事情有了结果,叶砚秋就是再蠢,都能倒推个前因后果来。

或许在父母的翻身计划中,自从她被冠上农业户口,父母就打算把她给放弃了。

叶砚秋从小听父母说,他们家在以前都是名门望族,得怎么怎么样,不能怎么怎么样,嫌弃她像个乡下人,没有一点大家小姐的气质,见人做事还畏畏缩缩,一点都不大方。

他们也不想想,一个从小被所有人嘲笑成分不好的孩子,长大了怎么能不畏缩?

过去种种浮现眼前,叶砚秋难免心生怨怼,可要说多生气,那也不至于,人活到她这个年纪,很多事情糊涂也明白,糊涂是人不行了,明白是知道,什么样的结果,其实都是自己选的。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年轻人做事走一步看半步,视线停留眼前,叶砚秋曾经眼界太浅,过分信任父母的话,人家要坑她,当然轻而易于。

活了一辈子,叶砚秋最大的收获就是——你给别人信任,就要做好被背叛的准备。

最终她潦倒一生也只能怪自己给出了不该给的信任。

——

何娟给叶砚秋准备的饭桶是生产队小厂里统一发的,叶守诚这时候已经领着自己的生产队在做建筑厂,主要做一些建筑材料,饭桶上还印着厂子的名字。

这个饭桶不保温,就是个铁饭桶,最下面一层放着汤,最上面有两个隔层,放着米饭跟菜,原装的时候会放一个铁调羹在里面。

不过何娟是个精致人,用不来那割嘴巴的铁片调羹,直接放坛子里当勺子用,家里吃饭都尽量用的陶瓷调羹。

从前何娟为了让叶砚秋追小沈知青,就自己做好了饭放到这个饭桶里,让叶砚秋送过去。

说起来送了这么多年,叶砚秋很听话,一次都没打开看过里面有什么,更没吃过,从前她一直觉得,里面可能就是家里的饭菜,肯定没什么不一样。

现在叶砚秋没打算给小沈知青送——她连小沈知青名字叫什么都忘记了——干脆自己吃掉,省得便宜别人。

打开饭桶盖子,香气扑鼻而来,里面居然是红烧排骨、煎荷包蛋和白灼菜心,下面放着家里都舍不得吃的香米饭,最下面的汤也不是平时做的菜汤,而是蘑菇炖鸡汤。

这个用料,叶砚秋在嫁人之前,根本没见过,她一年里才在过年的时候吃上一顿鸡肉,两个鸡腿得给弟弟妹妹,鸡翅膀也得给弟弟妹妹,最后只能啃干巴巴的鸡胸肉,可那也很开心。

现在却在一个普普通通的饭桶里看到了蘑菇炖鸡!

叶砚秋难以置信地拿着调羹去桶底捞了捞,下面居然还有鸡腿跟鸡翅!

闻着鸡汤浓郁的香味,叶砚秋感觉自己口水都下来了。

何娟是过得非常精致的广东老牌大小姐,她从小就吃得精致,排骨得必须是长短一致、全肉裹着边缘不到一毫米粗的肥,做完后肥油刚好消失,吃起来软糯劲道不油腻又不会太柴,白灼菜心必须切成夹起来会拉花的模样,荷包蛋就是三角荷包的模样,两面金黄。

鸡汤更不用说,完全就是老火鸡汤,鸡肉软烂脱骨,去核红枣跟枸杞简单点缀,与少量蘑菇的香味拼合在一起,相得益彰,不会有哪一种过分溢出盖住了其中的味道。

叶砚秋光是闻着那个味就知道何娟做得多用心,反正后来她跟着丈夫去港城时,要想吃到这个标准的味道,差不多是四位数一道菜,还得预约。

刚好一大早起来,叶砚秋还饿着,就不客气地开吃,吃到一半,她忽然想起来,何娟就给了小沈知青一个鸡腿、一个鸡翅膀,那剩下的鸡肉去哪里了?

在家里叶砚秋其实没怎么见过肉,最多就是公社分的猪肉,后来叶守诚当上了生产队的队长,带着手底下的人开了小厂,加上叶守诚在各处地方找的关系,他们家伙食是不缺的,粮仓那边总是偷偷多给点。

食物不缺,可叶砚秋依旧少有见肉,她出生于一九六零年,初中的时候就直接被扔到了乡下的一所学校,那时候乡下的学校为了安全,都是直接关上大门教的,跟后来的住宿制差不多。

一年到头回不了家几次,叶砚秋知道父母是特地从偏远地方找了那么个学校给她,主要是希望她能念完高中,知道一些基础知识,那时候不能考大学,念完差不多就可以去当知青了。

结果,叶砚秋刚念完高中,刚好可以考,偏偏父母没同意,说她念到这个程度就可以了,等着下乡,如果没下乡的话,就找个人嫁了,谁家女儿不是这样呢?

叶砚秋觉得父母说得挺有道理,就同意了,眼下一九七八年,她回家一年了,总共没见几次肉,从前在学校回家,她也是没见过肉的,怎么母亲可以单独用珍贵的鸡肉、蘑菇、红枣、枸杞炖汤给小沈知青?

不知道为什么,叶砚秋心底忽然浮现一个可能:不是她没见过肉,是肉根本没分到给她过。

一只鸡不大,去掉不能吃的鸡头鸡脖子鸡脚鸡|屁|股,剩下的,分给小沈知青、弟弟妹妹,就没多少了,说不定剩下的会被叶守诚拿去送人,毕竟何娟做饭那股子味,确实香,算是一种交往手段。

想着这种可能,叶砚秋默默把饭桶里的饭吃了个精光,决定在家里人摊牌前,她都要坚持给小沈知青送饭,最好一天送三顿,这样她就可以每天吃三顿肉。

吃过饭,叶砚秋把饭桶收拾好,抬起眼一看,很好,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路不认识半条人也不认识半个,像个从家里走失的二傻子。

从小在本地长大的孩子十八九岁的人还迷路,不说正不正常,丢人是真的。

叶砚秋抱着饭桶坐了会儿,想起来自己没擦嘴巴呢,从口袋里掏了掏,有何娟给的零花钱跟手帕。

用手帕擦了嘴巴,叶砚秋叹了口气,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在教育这方面,除了比较坑之外,何娟跟叶守诚确实是努力把她往大家闺秀上面教的,只是跟后来的妹妹一比,她显然没有被教得多好,所以早早被放弃了。

兜里的零花钱给得也不多,总共就三毛钱,不知道能干嘛,或许可以去饭店门口买块花生糖。

叶砚秋直接在树荫下坐到了中午,她出来的时候就不早了,那饭本来是给小沈知青当午饭的,结果没到中午她就吃光了,这么干坐着好像没啥意思,她打算试着原路返回。

不知道是不是太多年没回来了,叶砚秋感觉自己越走越偏僻,她也不是路痴,可一个没有手机导航的地方让她顶着大太阳想摸清楚地方,实在不容易。

后面叶砚秋已经不知道自己走哪里去了,反正是片树林子,再往里走一段是个湖,还有片竹林。

走到湖边,叶砚秋倒是有点印象,她小学的时候来过这边,把这里当成秘密基地,希望自己是戏院里表演的仙女,就像来洗澡的织女那样,然后趁牛郎来之前,赶紧穿好衣服回天上。

开玩笑,仙女当然是要在天上跳舞、吃仙桃、喝玉液琼浆的,要什么牛郎啊?

叶砚秋想起自己当时的童言童语,忍不住笑出声来,随即准备离开,看看还能走到哪里去,却猛地听见落水声,紧接着是一连串的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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