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妖,是被所有人厌弃的存在。 传说千年前,万妖之王的妖帝统治着一切,那时候妖魔横行,妖族才是一切的主宰,反而是正道修士需要偷偷摸摸,夹起尾巴做人,生怕露出行踪被妖修发现,被抓去吃了剐了都有可能。 后来,仙门子弟们奋起反抗,用了上百年的筹谋和抗争,用无数大能修士的身陨作为代价,才将中州从那位残暴不仁的妖帝中解救出来,其中以清越宗的浊剑仙纪澜贡献最大,因为他于万妖大军中一剑刺穿妖帝心脏,取走妖帝性命,结束了这漫长的黑暗统治。 因此,人族和妖族势不两立,互相憎恨。 后来不知怎么的,妖族没落,大妖死的死,逃的逃,逐渐都销声匿迹,以十三仙门为首的中州仙道门重新崛起,他们定下了新的规则和秩序,所有妖邪一旦出现,都将被诛灭斩杀。 既然两族互相仇恨,自然不能出现互相结合产生的后代,半妖不为天下所容,同时也不被天道所允。 半妖大多孱弱早夭,很少有能长到成年的,会伴随着各种疾病,很难长大。不仅如此,他们身上还始终背负着天罚,那便是禁断期。 哪怕你有幸活到成年,变成了手眼通天的大妖,每年却总是有那么几天会灵力尽失,孱弱无力,这基本是不可能改变的天谴。 之前也有过例子,一只非常厉害的半妖修士,被人发现了禁断期的日子,被小门派围剿,不低于比自己弱小很多倍的凡人,就此丧命。 如此说来,纪云渊如今这般可怜柔弱,大约就是因为这几天的他全然就是凡人,又看不见了,确实凄惨地很。 只要自己小心翼翼掩藏着他的气息,不要让人发现了他,只要过了这几天,一切就万事大吉了。 可他的眼睛怎么办呢? 烟若想来想去,只能再次求助于自称见多识广的旺财。 小雪参在灶台上摇头晃脑的:“办法不是没有,但我劝你不要。” “嗯?” “你还总想着帮别人,也不想想自己也是泥菩萨一个。”旺财恨铁不成钢的点了点她的眉心,“这几次村子里的鸡鸭鹅狗都不叫了,我总觉得有些反常,你说是不是有什么东西靠近了这里?” “那我更要想办法早点治好仙君,要不然我们都危险。”烟若咬牙下了决心,她已经明白旺财的意思了。 纪云渊眼盲,大约是被那把宝剑的凶戾之气所冲撞,只要她的一点心头血,大约就能治好他。 可是…… 罢了,救人就到底,只盼着他未来君临天下那日,记着自己如今这点微末的好处,给自己自由。 —— 漆黑的乱葬岗中,星星点点的莹绿色鬼火随机绽放,照亮累累白骨。 阴森可怖的山风刮过,空气中传来浓重的腐臭和血腥味。 大口大口的咀嚼声突兀地响起。 乱葬岗里的巡逻的老头吓出了一后背的冷汗,这深更半夜的,谁会在这里吃东西啊? 他手里的灯笼随风一颤,呼啦熄灭了,伴随着幽森鬼火,他看到有个人影趴在一座新坟上,正捧着什么热乎的东西往嘴里送。 那东西抬起头,他吓的尖叫一声,跌倒在地。 那根本不能算是人了,青面獠牙的一张脸,身上的白毛一寸长,指甲青黑锋利,根本是个僵尸啊。 虽然听闻镇子周围闹僵尸,这还是老头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东西,他连忙爬起来撒腿就要跑,费力爬起来的过程里,就感到头顶覆盖着阴影。 仰头一看,那一张残缺不全的鬼脸就在自己头顶,正阴森望着自己。 对僵尸来说,活人跳动的心脏可比死人的血肉好吃多了,它立刻抛下手中的残羹冷炙,追着老头而去。 “啊啊啊,救命,救命啊!”老头没跑几步,便又跌倒,知道我命休矣,只能绝望闭上眼睛。 那腥臭之气却始终没扑上来,他颤颤巍巍睁开眼,只知道一道紫色光芒从天而降,当胸而过,把那白毛僵直接豁开一个大口子,黑血洒了他一脸。 这时他才看到树顶坐着一个少年,他双眸漆黑,眼中无悲无喜,紫光重新回到他的手腕,化作光圈缠着他瘦弱的胳膊。 “仙人,多谢仙人救我性命。”老头差点老泪纵横,却发现树上那人根本看也没看他,嘴里在念叨着什么。 仔细一听,他说的是:“已经第三只了,还是什么都没找到,时间不多了。应该还有一只,哪去了呢?” 忽然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落到老头面前询问:“一只两只都往这附近跑,这周围可有村庄?” 老头连忙回答:“有的有的,霜雪村,雪山下唯一的村子。” 夜色中的霜寒雪山仿佛覆盖上了一层淡淡的血色,墨星痕眯起眼睛看向村庄的方向,心情终于好了一些,只剩这里没找了,她一定在这里。 日子便一天天的过,转眼便到了除夕。 邱猎人没了之后,烟若向来是不过什么节的,因为娘亲也不愿过。 她日子过得散漫又糊涂,不仅记不住节庆,也准备不出来过节用的彩头,纯粹是个糊涂虫。 可有一年起,李大娘便接烟若过去过年,还会给她包红包,同李小花一样,单薄的红纸里包着鲜艳的红头绳。 烟若接过红头绳,一次也没舍得拿出来用过,她知道这东西不禁洗,容易掉色。 这日一早,天气晴朗,一大早便有人来敲门。 烟若从炕的这头爬起来,拿着自己那床被子迅速将纪云渊盖住,不顾他的反对直接把人塞到了角落里。 弄了好一会儿,直到把床铺整的凌乱不堪,被子把纪云渊彻底埋了起来,这才胆战心惊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清俊秀气的青年,身后背着小书篓,头顶戴着淡青色纶巾,今日身上穿的是一件全新的水蓝色粗布书生服,来人正是李大娘的儿子,村里的教书先生,李昌华。 他瞧着神采奕奕,还特地把过年的新衣服换上,显然为了这次见面精心准备过。 还未开口,刚一见到烟若雪白如花朵般的娇嫩面孔,他自己先是羞红了脸,然后才从背篓里拿出一条羊绒红围巾,小声说道:“这是娘今年给你准备的过年礼物,前些日子我去镇上的员外家里教书,他们家束脩给的多,我便给小花和你都买了一条新围巾。” 烟若岂能不明白他的意思,顿时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重生归来,她反而愈发觉得李秀才很顺眼。 上一世,她一心求仙问道,一门心思走出霜雪村,非要到那仙门大宗里想方设法往上爬,企图让渣爹白兰溪注意到自己,错过了太多。 那时她告别李家人,毅然决然跟着张长老上了山,那之后便再没遇见过李家人。 后来有次在黄金台,她无意间遇到醉仙楼花魁姑娘身边的丫鬟神似李小花,心中一震之下才下去打听,这才直到李家人过的并不好。 那日分离,他们一家人随着李秀才到都城赶考,他饱读诗书,腹有乾坤,本该一举高中,光耀门楣。 却不成想意外名落孙山,自己在考场外嚷嚷有人替换了自己的考卷,无人在意下便直接一把火烧了贡院。李大娘听闻噩耗直接当场便去了。只剩下李小花一个人流落在外,后来被花魁姑娘捡回去,做了个端茶送水的小丫鬟。 那时她本想带着李小花上山陪伴自己,最终还是因为白霜霜的阻止而放弃,最终只给她留了一笔钱,让她给自己赎身罢了。 其实仔细想想,乱世浮萍,毫无靠山,李家人全家会产生这种悲剧,根本就是必然。若是当时她知道这一切,或是她已经有了足够的力量或权势,大约是能避免这一切的。 当年看相的说李秀才有出将入相的命格,怎么最后结局那般惨呢。 不过是和自己一样的苦命人,不自量力想要握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终成为旁人的垫脚石罢了。 比起狼心狗肺的墨星痕,李秀才忠厚老实又这般在意他,这样的男人难道不足以托付终生吗? 此时看到对方羞涩的脸,烟若心中已然做了决定:“李大哥,这围巾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且拿回去给李大娘吧,当儿子的有这般孝心,她一定很感动。” 李昌华一听这话,微红的脸蛋刹那变得有些苍白,他嘴唇颤抖:“烟若妹子,可是我唐突了?我没别的意思,你和小花都是我的妹妹。我知道,你是天仙一般的人物,不可能久久困在我们这乡下小地方。我对你也没什么奢望,只是把你当妹妹来疼爱的,你不要把我的关心当做负担。” “我自然知道李大哥心中的好意,也从无看清大家的意思,都是苦命人,谁会看不起谁呢。”她自嘲地摇摇头,“我只是突然想来了。围巾你拿回去,来年开春去都城赶考,我与你们同去。” “当真?”李秀才黯淡地眼睛重新放出光彩,“太好了,我是说我太高兴了。早就听说黄金城繁华,那里遍地是黄金和白玉。到时候我一定好好考,等我发达了,让你们都过上好日子。” 烟若笑而不语,是一副赞同的样子。 “对了,妹子。”李昌华似是又想到什么,提醒道,“今年过年还是过来一起过吧,这几日我其他人说,村里总是缺鸡少鸭,好多家畜失踪,晚上也总觉的阴风阵阵的,你一个人在家终究冷清,还是过来一起吧,这样也热闹些。” 烟若刚想答应,屋里突然传来碗碟摔落的声音。 两人同时一愣,李昌华反应很快:“妹子,你屋里闹耗子了?别怕,我去帮你打耗子。” 烟若:…… 她连忙摆手:“不不不,不是耗子,是我前几日上山打的猎物,我这就去处理,李大哥你赶紧回家帮忙干活吧。” 李昌华狐疑:“真的不用吗?那些东西都腌臜,哪有让女孩家收拾的,我去帮你弄吧。” “没事的,我自己来,我也弄惯了的。”烟若心中咬牙,心说仙君你可也真是一只好大的耗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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