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思慢轻笑着摇头 “不用的,谢谢,我去便利店买个贴后跟的药就行,我朋友就在附近,没事的。” 秦钟点点头 “那好,大晚上的你注意安全。” 说完又盯了她一阵才离开 方思慢看着那人离去的背影,待她走远后休息了片刻才缓缓起身,有了教训,这次走得格外小心。 周瑾出门前用手机看了看地图,想着酒店和唐泽给他饭店的地址隔得不远,一路走来也顺道看一看这座城市的风土人情,没想到一路走来,虽是傍晚也是热的不行。 秦钟远远走来把水递给他,眼神沉沉的看了他许久,想要说点什么张口却变了味 “你看起来有点累,要不我们打车吧。”说完作势就打开了手机软件。 周瑾连忙笑着制止:“别,用不上了,就前面几百米就到了。”说着又起身往前走:“我查了下,这里好像还是个旅游景点,你不想逛逛吗?” 秦钟闻言只是笑:“我无所谓,都听你的。” 周瑾想起什么似的慢慢回过了头盯着秦钟的脚:“疏忽了,还是不逛了,你这鞋再走两遭,估计你的脚吃不消了。” 秦钟往前走越过他,很平淡的开口:“早就习惯了,只要不是爬山跑步,没什么大问题。” 前方不远处有茶楼为了招揽生意,请了弹古筝的人穿着汉服坐在门口吸引人群,台上的筝人不断拨动着琴弦,不时有清脆深远的声音传来,再往前望去,路的两边挤满了各种摊贩:扯糖人的、卖古式胭脂的、卖糖油煎果的,还有表演变脸的戏子站在门口与人合照,小小的巷弄尽显这个城市的特色。 周瑾听了秦钟的话,摊手耸了耸肩膀 “那就走喽~,反正我还蛮想再逛逛的,我觉得这条街挺有意思的。” 虽是晚上六七点,但还是游人如织、络绎不绝 周瑾在前面走着,秦钟慢慢跟在他后面,一前一后,在拥挤的人群的走。 秦钟眼光四处游离 “这里也算是一张成都的老名片,感觉只是要来成都游玩的人,都会来这里走一遍。” 周瑾回头瞥了她一眼:“你来过?” “嗯,去年国庆的时候带我家孩子来过,大致逛了一遍” “感觉怎么样?” “···你不是逛着嘛,就这样,能怎么样,旅游的地方不就是凑凑热闹,拍拍照就走了,大同小异的。” 周瑾默默的回了头,没再理她。 过了会儿,秦钟又再次开口,充当起半个导游来。 “这里是由三条平行的巷子组成的步行街,分别为宽巷子,窄巷子,井巷子。集中了各类情调小店,有工艺品,饰品,衣服,玩偶等,说是步行街,实是清朝古街道。” 秦钟抬手虚指了一下前面,继续说道:“这里再往前走,会有不少成都特色的路边茶馆,当然,也有像星巴克这些现代感强的咖啡馆,巷子里还有很多地方小吃,还有四川菜和火锅。除了喝茶外,还有挖耳朵、川剧变脸、耍酒这些生活娱乐项目,都是很市井的民间文化。” “你倒记得清楚。” “亲身走过的地方,自然是不容易忘的,这里晚间也会有酒吧、夜店等,但是我没进去过。” “成都的火锅、好吃吗?和北方有什么不一样” “最不一样的就是辣吧,辣椒好像是刻在每个四川人DNA里的东西,几乎每道菜都会放辣椒,外地人多半吃不住,我上次尝试了一次,第二天闹了一天肚子。” 秦钟说完眼神上下扫了扫周瑾 “你就更不用说了,别惦记了,受不住的。” 周瑾是占了点辣椒就全身冒汗的人,识趣的没再继续问,悄然闭了嘴,默默往里走。 夜里下起了细雨,淅淅索索的洒在巷弄的青石板上,几分钟不到,整条街就开始反光,倒映出路两旁五颜六色亮着的灯罩,将整个夜市渡了一层光,显得更加的光怪陆离。 方思慢跟随饭店人员进入包厢的时候,唐境正拿着一本厚厚的菜单反复翻弄、难以抉择 见到来人赶忙迎了上去 “来了!快!快来看看,你想吃什么,我感觉我想点的太多了。” “没事,我很随便的,你就照着你的口味来就好,我没什么挑的,也没忌口,而且我对这里也不了解,不知道什么最好吃,还是你来吧。” 方思慢取下来肩上的包,顺手把它放在了桌旁的储物柜上。 唐境听了这话也没过多矫情,只开口问她 “能吃辣吗?” 看她随时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不像是本地人,没多想就还是开口问了一下。 有人敲门,饭店的服务人员开始进来添茶,方思慢将桌上塑封好的餐具取出来,拆封了递过去,对着唐境笑道 “能吃的,你点吧,只要不是特别辣的话,我能接受” “行啊!看你不像是本地人,外地人还很少有能吃辣的,这就好办多了,不然好多菜都不能点。”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人的口味习惯都会变的,会慢慢适应,我刚来的时候也不行,时间长了就慢慢习惯了。” “你哪的人啊?” “北京。” 方思慢把茶水推到唐境面前,杯里液体晃晃悠悠的,随着空气飘荡出若有若无的桂花香,她心里莫名咯噔一下,脑中突然出现不久前翻过的那些信件。 听她报出地址,唐境有些惊讶 “北京?那挺远啊!首都啊,不错,那你好好的大北京不呆,跑这来干嘛?” 疑惑的问她 “因为工作?” 瞄了她两眼,以自己的直觉,这也不太像啊。 方思慢握着手里的茶杯呼呼吹着气,没有回答他。 “为了男人?” “不是” “那为什么。” “不为什么” “不为什么是为什么。” 方思慢急了 “你话真的有点多” 她低下头去,呼呼的吹着茶杯的热气,她感觉有些口渴。 对方的三缄其口瞬间让唐境开始意识到自己有些冒犯,立马转了话头:“你刚才买什么去了?买到了吗?” “买到了,新鞋有些磨脚,买了后跟贴。” 唐境视线开始不自觉的下移,看了看对方的脚后跟 “那就好,买不到也没事,待会吃完我送你回去,不走路就不疼了。” 方思慢没做声,她没有这个打算 估摸着吹了几分钟的茶水应该凉了,试探着去喝了一小口,被烫的嘶的一声倒抽凉气,舌尖刺痛着往后缩,痛的双手紧紧的握在茶杯上。 唐境看了看她的手犹豫着开了口 “手套吃饭也不摘吗?白色的,可别弄脏了,很难洗的。” 空气变得有些冷寂,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 左手垂放回大腿上,右手掌无声的包裹着它 过了许久,方思慢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这手有疤,我怕吓到你。” 她的坐姿算不上端正,头此刻深深的低垂着,显得身形有些佝偻,包厢里的灯光扫过来,在地上留下一团小小的剪影。 “疤有什么好怕的,我也有。” 说完把袖口撸起,露出了一条细长的疤痕,那是去年他设计作品时不小心被切割刀划到的,伤口不深,但是又细又长,痊愈后留了一条不太显眼的疤痕。 对方一点也没有抬头看他的意思,只是盯着自己的手自顾自的说着 “不一样的,我的很丑,很惊悚,很恶心。” 不止这些,还很痛。 那是一把瑞士进口的陶瓷水果刀,林简常把它放在抽屉里,她每天都会吃一个苹果,那是它削皮的工具。 那时的方思慢第一次知道,原来疼痛是有顽强的生命力的,它会顺着你的手臂往上爬,爬过的地方都酥软冰凉,毫无力气,到最后痛也不叫痛了,就感觉半边身子都不是自己的。 刀刃插入掌心,直直捅破,筋骨近乎离断,手术是她妈亲手做的,但是无论再精湛的技术,面对如此严重的创口,也几乎束手无策。 她现在还记得她妈下了手术台后那一双红肿的眼睛。 曹润朗在班里宣布的那两件事,最后一件都没有办成,因为那段时间,学校里出了两件轰动全市的大事。 方思慢所在这个班是全校尖子生中的尖子,大家的成绩都趋于平稳,不同于其他学生,越临近考试,似乎大家还表现得越松散。 姜小远自从拿了方思慢给她的相机后,就一门心思铺在上面,平时没课的时候,相机挂在脖子上,走到哪里就拍到哪里。 平时和她有同样热情的就是文娱委员萧婷,两人住一个宿舍,又同班,没课时就会总聚在一起互相交流一下摄影技巧。 方思慢乐的听,一到这种时候就托腮安静的坐在一旁。 直等到上课铃响,各人才缩回自己的位置。 夏日容易犯困,到了下午大家都昏昏欲睡,总打不起精神 曹润朗进教室的时候脸色阴得能滴水,方思慢从来没在他脸上看见过这样的表情 他把教学媒体打开,却不放课 一叠试卷被他压在手下 “讲试卷的事先放一放,我收到个有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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