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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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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铉知道王忠的嘴严,如果不是害怕朱允熥生,他连殿下的状态都不会告诉自己!

所以要想从他口中问出来什么事情,简直痴心妄想!

因此铁铉也就不再多问,立即快马加鞭赶赴刑部。

一进入刑部大堂,铁铉就意识到了气氛的凝重。

大理寺卿周志清,刑部尚书杨靖,户部侍郎郁新、傅友文,还有齐泰都到了。

他们都端坐在椅子上,坚守着礼仪,不敢发出任何声响。

而坐在刑部大堂主位上的朱允熥,此时却一脸阴沉。

铁铉心怀忐忑的上前行礼说道:“属下参见皇太孙殿下!殿下万安。”

朱允熥动了动手指,示意他坐的旁边的椅子上。

又闭着眼睛吩咐道:“瞿陶,你来说。”

众人都知道皇太孙殿下此时定然怒火中烧,所以几人都谨小慎微。

瞿陶就开口将方才发生在秦淮河畔的事情,对众人讲说了出来,让大家都明白殿下愤怒的原因。

朱允熥这才睁开眼睛,目露怒色说道:“各位部堂,此人为了生出儿子,竟然残忍连续溺死了三个女婴,这次更是当着众人的面烧死了双胞胎的姐姐!”

“若不是瞿陶救人及时,在他手上就会死第五个婴儿!诸位,关于溺婴一事,你们有何看法?”

作为刑部尚书,这多多少少与刑法有关,所以杨靖想了想,开口说道:“殿下,按照大明律来说,并没有规定百姓不能够杀害自己的孩子,所以按照律法来说不能定罪……”

大理寺卿周志清抬头看了看朱允熥,认同的说道:“殿下,杨部堂说的是,按照大明律确实难以处置。”

“大理寺”的大理二字,为古代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最早于夏朝设立。

《礼记·明堂位》记载:“夏后氏官百”,这些官吏中就有司法官“大理”。

《礼记·月令》记“大理二星,在宫门内,主刑狱事也。

周志清作为大理寺卿,管的就是刑狱审断案件,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

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

刑部受理天下的犯罪案件,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大理寺专门负责审核犯罪案件,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查明详情,务必刑罪相符,不冤枉无辜。

而且凡是刑部、五军都督府所办之案与都察院参与合办之狱讼,都须将案牍与囚徒送至大理寺复审。

所以在明朝初年,大理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朱允熥不悦的说道:“我知道大明律的记载,现在问的是你们有何意见,不是能不能定罪!”

刑部尚书杨靖心中忐忑,知道皇太孙殿下对于溺婴一事肯定气恼,只好解释说道:“启禀殿下,在台州、处州、温州三府有溺毙子女的习俗,

另外宁波、绍兴、金华三府也有这种习俗,此外,江西、福建、南直隶等处,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其他地方也间或有之……”

杨靖继续说道:“殿下,在百姓们看来,溺死婴儿,尤其是女婴,不过一种残忍的行为,不好的风气,更是坏风恶俗,应该予以禁止,但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是“好风俗”,应该提倡……”

“在提倡的人看来,贫家溺死女婴原因一是家里实在贫困,难以抚养儿女,所以就导致“贫民常溺女”……”

“其二是考虑到日后婚嫁的嫁妆高昂,家族无力负担,便将自己亲生女儿溺死,毕竟厚重的陪嫁能够彰显家族的地位和身份,也能够使得女子在婆家地位尊高,这就给百姓增添了许多负担……”

“即便是在成亲之后,每逢年节庆典,红白喜事,都要告知自己的娘家,而且女儿回门,娘家又要多有馈赠,故而多有溺女之事。”

所以说来说去,百姓逆女的普遍原因是因为家中贫寒,再加上生养嫁娶耗费的钱财实在昂贵!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古代没有很好的避孕措施,必然导致成孕次数大增。

而且百姓即便是想要男孩儿,可也得等到生出来之后才能够知道是男是女。

可那个时候后悔也晚了,只能选择溺死。

杨靖又说道:“当然了,殿下今日所碰到想要求子,怕前面的女婴影响儿子也是有的,微臣觉得像是此类事情,乃是由于百姓愚昧无知所致,需要多方教化才可。”

户部侍郎郁新也说道:“殿下,据微臣所知,在有些地方还专门建有婴儿塔,大多分布于荒郊野外,灰色石砖砌成,顶为鼓形,塔身四面均留有小洞,远远望去与鸽子笼颇为相似。”

“这些婴儿塔是专门用来放置婴幼儿尸骨和弃婴的,因为一些百姓认为婴儿尚未发育完全,没有必要准备棺木,便将婴儿藏在此处,也有的直接将还活着的婴儿丢进塔中,其中尤其是以女婴居多……”

郁新说完,整个大堂顿时鸦雀无声。

杀死婴儿这事,确实太过残忍了!

“唉……”

过了一会儿,齐泰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民间之所以发生溺婴的事,有人是厌而溺之,嫌弃生的孩子太多;有的是愤而溺之,恼怒生下几胎都是女婴……”

“有的是急而溺之,害怕一旦用母乳喂养女婴,就会影响自己生育男婴;还有就是吝而溺之,因为家庭贫困或者没有充足的财力养育孩子,筹备嫁妆……”

铁铉里面颇为愤慨,行礼说道:“殿下,属下觉得溺婴的行为实在恶毒!此等恶俗必须要改!”

朱允熥看了铁铉一眼,说道:“难道仅仅只是恶俗吗?”

众人不由得一愣,一起朝着皇太孙殿下望去。

朱允熥目光锐利地说道:“人命至贵!难道婴儿的性命就不是命吗?!这不是习惯,不是风俗,也不是恶俗!这是罪恶!这是草菅人命!”

这话一出,众人这才意识到殿下心中有多愤怒!

要知道按照大明的立法杀人可是需要偿命的!

如果真按照草菅人命来定罪的话,那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百姓要被开刀问斩了!

朱允熥盯着众人说道:“今天晚上这个亲手烧死自己女儿的员外,已经被我下令缉拿,我想让他死!你们告诉我,如何名正言顺的让他死就行了!”

众人面面相觑,眉头都紧紧的皱了起来。

皇太孙殿下是仅仅想要杀一个员外吗?

如果真是这样,只要他一声令下,别说是一个员外,就是一百个也活不过今晚!

可他想杀的是所有溺死自己孩子的父母啊!

那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这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

而且殿下还有名正言顺的杀人,不是凭着一时的激愤,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恼怒,而是要让这人杀的合情合理!

殿下恐怕是要修改大明律法呀!

所以大理寺卿周志清担忧的说道:“殿下,《大明律》中关于“殴祖父母或父母”这条是这样说的

“其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殴杀者,杖一百;故杀者,杖六十、徒一年”,

也就是说若是子女不听从父母的教诲,而父母毫无道理的殴打杀害子女,仅仅只需要受一百刑杖,如果存心故意杀人,致使儿女丧命,就需要受六十杖,刑期一年……”

周志清看了看朱允熥,说道:“殿下,可以让天下的官员,将溺死婴儿的父母按照大明律法处置。”

周志清这话,就等于说要按照大明律办事,不能让随意杀人啊。

“身受六十杖,刑期一年?周卿不觉得这个处罚太过便宜了吗?!”

朱允熥又反问说道:“那我问你,婴儿出生尚在襁褓之中,如何违背父母的意思?如何违犯教令?”

“他们能不能听得懂父母的教诲?!所以说他们违背父母简直是无稽之谈!用此条律法来处理溺死婴儿的事情未免太过轻便了!”

杨靖只能无奈的劝解说道:“殿下,纵然女婴之事实在恶毒,可是溺婴的习俗由来已久,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以更改,此事宜缓不宜急……”

“不过那个烧死女婴的员外着实可恨,手段实在残忍!微臣请求殿下将此事交给刑部,按照杀害人命来处置,定要将他斩首示众,不知殿下以为如何?”

众人也都眼巴巴的看着朱允熥,杨靖已经同意处斩员外了,不知道殿下能否消气?

朱允熥摇了摇头,满含失望的说道:“诸君,孤王所为的不是泄愤,不是一个凶徒,而是天下万千被溺死的女婴啊!……”

说着缓缓站起身来,几位大臣也立即起身,不敢端坐。

朱允熥命令说道:“大理寺会同刑部在大明律上加上一条,凡是溺婴杀婴之家,刑期五年!第二次溺婴立即斩首示众!抄没家产,收回一半土地!田亩归公!可以由官府租给他们耕种。”

朱允熥明白,一上来就杀人那就太严苛了!

毕竟百姓们的观念在那里,而且家庭钱财田亩也有限,急不得,否则真的会逼出一些流民的。

可是这样的刑罚,也是非常严厉的!

如果把一半的土地上交给官府,那会若是一大笔钱财!

因为土地原本属于百姓,可以卖出去获得钱财,可现在只能耕种,还得交税,损失的就不是小数目了!

就像你的房子被收走了,尽管你还可以租住,可那能一样吗!

如果土地全被收走,不给他们耕种,那百姓就很难养活一家老小了,是会饿死人的!

可即便是这样,溺婴之家的损失也极大!

原本溺婴就是为了节省粮食,现在不在粮食节省不了,连田地都丢了,

他们在做恶事的时候,就会掂量掂量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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