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见素带着陶雅走了三十多日,时飞时行。 由于陶雅还没完全学会辟谷,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尽管嘴上不说,肚子却会喊饿。 有时找不到人迹,她还要在山野间给陶雅找野果和烤兔子吃。 看着如花似玉的小姑娘跟着她的这些日子,吃不好睡不好,一路跋涉,林见素难免心中愧疚。 “陶雅……” 陶雅正啃着兔腿,吃的满嘴流油,闻言停下嘴,恭敬道:“是,师尊。” “其实你若是想留在天机宫也不是不可以,以你的聪慧,和做事专心的性子,修个灵修乐修,甚至剑修也能有所成,不一定非要跟着我吃苦。” 陶雅低下头,轻声问:“师尊可是嫌陶雅碍事了?” 也不给林见素说话的机会,她倏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眸子闪着坚毅的光,灼灼道:“陶雅一定会努力成长,早些长大!日后一定助师尊成事,绝不拖您的后腿!” 林见素苦笑一下,心疼地捏捏她的小脸,笑道:“小笨蛋,我倒是希望你可以永远不用长大,无忧无虑的,哪怕不懂事些也没事。” 陶雅没太明白师尊话中的意思,自小她最长从大人嘴里听到的话都是“你要懂事”、“要做乖孩子”,可师尊却说希望她可以一直做一个孩子。 陶雅不懂,但她能感受到师尊对她的疼爱,也听出了师尊没有嫌弃她的意思。 这样就够了。 她难得露出符合年龄的甜甜笑容,用尚还有些稚嫩的声音说:“师尊去哪儿,陶雅就去哪儿!” 林见素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快吃吧。” 陶雅“嗯”了声,乖乖捧着兔腿安静地吃着。 初雪如花瓣,轻柔脆弱,刚一落地就悄无声息地化了。 林见素用“屏障符”罩了一层透明的圈,隔绝了风雪和山中的兽叫。 她望着火堆边上的点点星火微微出神,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 陶雅安静地观察了一会儿,忍不住问:“师尊在想什么?” 林见素笑了笑,道:“我想起,很久以前,你师尊我还年少下山做委托时,也跟朋友这般,走走停停,有时以天为顶,以地为榻。那时候很自由,也很简单。不会想很多,身上也没那么多责任……” 陶雅静了一会儿,忽然问:“您说的那个朋友……是妖族的妖主吗?” 她到天机宫的时候,已经很少有人会谈论天机宫的旧事。可她身边有个“万事通”的吴保平,而她又对自家师尊的事格外上心,于是从吴保平那儿多少打听到一些零零散散的信息。 她知道师尊与那位妖主的关系很不一般,大人们也曾说漏嘴过,他们说师尊与那妖主青梅竹马,同门情厚。 可她看自家师尊每次提起妖主的表情,都有点不是那么会儿事。 她只需看看师尊的表情,就知道她想的是谁,也只有那位妖主,能让师尊露出这般神情。 似深深思念的缅怀,似满腔情绪被堵住般的压抑,又难免遮藏不住的,从眼中流露出,如春水般的涟漪。 林见素幽幽望着火,喃喃道:“是啊……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最好的朋友。 是亲人,是恋人。 是知己,亦是思念。 陶雅问:“师尊想要自立门户,是为了帮助妖族吗?” 林见素侧头看向她,弯着眉眼:“若我说是,你会不会觉得你师尊很奇怪,甚至觉得我在背叛人族?” 陶雅没有立刻答话,而是认认真真地思考了一阵才郑重地答:“不会。师尊想要帮助妖族,肯定有您的理由。” 林见素哈哈笑了起来,一把拉过陶雅,抱在怀里使劲蹭她的小脸。 又行了十多日,她们寻到一处山势直耸的高山,巍然屹立在一片雪白中。 二人飞身至山顶,看到一块巨大的怪石之上刻着两行模糊的字迹。 天涯千尺不挂尘,唯以霜雪迎江梅。 不知是哪位先人的“到此一游感言”,林见素也不客气,干脆用两行诗里的字组了个名。 “挺好,这里以后就叫‘唯雪山’,咱们的门派就叫……就叫……”林见素从袖中取出一张符左看右看,黄符上的红字在风雪中格外显眼,她一拍手,当即决定—— “就叫‘朱砂道’!” 在修真界,拥有灵力,尤其拥有很多灵力,是一件很便利的事。 比如她需要木材工具等打造一个道观,只需要用“傀儡符”变出一堆木头人给她干苦力,她和陶雅负责“监工”就可以。 比如唯雪山地势高,下山采买不方便还耗时,但她一个闪现就能出现在集市,下一秒就能闪回唯雪山。 再比如,东西太大不好移动,她一张“大小符”就能将之变小,揣兜移动都不在话下。 唯一的缺点是,林见素毕竟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限灵力制造源”。 连着数日捣鼓下来,她无可避免的感到竭力。 仿佛身体被掏空…… 这让她不得不放下一切,哪怕朱砂道的山门还没造出来,哪怕屋顶还没来得及装,哪怕遍地木头残骸,哪怕目前的朱砂道犹如一个垃圾堆,她也不得不强迫自己停下。 陶雅扶着林见素坐下,用炎火符给她烧水沏茶。 林见素看着欲哭无泪,心中大呼奢侈,心下大感肉疼。 陶雅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有些东西灵力能搞,也有很多光用灵力可搞不出来。 像吃穿住的基础材料,像黄符朱砂,这些都要用钱买。 像天机宫这种盛名在外的大门派,不仅有民间委托作为挣钱的渠道,甚至还有不少达官贵人会主动帮扶。 理由也很简单,万一家中出了有仙缘的子孙,也好凭此人脉将子孙送入仙门。 然而朱砂道才刚成立,林见素虽然已经小有名头,但到底人脉稀薄,主动“孝敬”这种事——咋也轮不到她。 她放下挽起的袖子,对陶雅道:“今日你看着木头人把咱俩的卧室先盖完,其余的等我灵力恢复了再说。我一会儿要下山一趟,你在山上乖乖等我回来。哦,对了,你灵力还未恢复就不要徒手收拾那些木头屑子,上次你收拾手都划伤了。咱好歹是修真界正儿八经的修士,肉身上的苦,能少受就少受。” 陶雅乖巧点头,别看近几日辛苦的很,她却是一日比一日兴头高。 林见素隐约觉得,陶雅是把唯雪山当成她们的家了。 亲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确实即令人激动,又能从亲手布置的一点一滴中,获取难以描述的满足感和归属感。 说起来,她自己都挺乐在其中。 唯雪山下。 方圆五里内就有俗世人迹。 林见素背着手,漫步行在集市中。 此地名唤“浮梁渡”,背靠江波水秀,内有高墙红瓦,居民五百有余,勉强算得上富足。 林见素来这里采买过许多次,当下熟门熟路地进了当铺。 当铺的人早就对她这个“大冬天就穿一身薄衣的女子”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一见是她立刻叫来老板,将她迎进了里间。 当铺老板是个干扁的中年男子,留着两根“师爷须”。 他笑得一脸谄媚,端着茶奉给她,“道长,您可算是来了!您上次当的那几块宝石都被王家公子给买走了!李家二公子瞧了也想买,我这儿正愁拿不出来要被李二公子找麻烦呢!您是不知道,那李二公子乃是老来子,全家上下宝贝的很……” 林见素听的脑袋疼,眼看当铺老板要把李家的亲属关系都给她捋一遍,赶紧抬手打断:“我确实还有几颗,给你不是问题,但你需给我报个好价。” 当铺老板连连答应,笑的见牙不见眼地接过她手中的灵石。 要是被凌乐知道,她从妖神殿的藏宝库拿的灵石珍宝,被她当给俗世当铺换取黄白之物,估计会气的手举四十米大刀追杀她个三天三夜。 她也并非那么舍得,只是她一个符修确实用不太上。 自己拿的,再加上后来陆云麒给的又实在太多。带身上吧,更像累赘;放山上吧,只会落灰。 不如物以致用,换了钱买实在东西。 有了钱,买起东西才有感觉。她和陶雅如今已不是天机宫的人,自是不能再穿天机宫的衣服。 前几日她只匆忙买了两身就急着回去盖房子。 如今有钱有闲,正适合好好挑衣服,看首饰。 她先是挑了几身不同材质的衣裙,又跑去首饰店看首饰。 首饰店老板见她气质不凡,尤其一双眼睛,清亮出尘,心道此人出身必定不一般,说不准是皇亲国戚都未可知! 这样想着,便凑过去一个劲儿地夸她人美,顺便不动声色地用眼睛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林见素心知老板的奉承带有目的性,却也不介意听几句便宜好话。 老板瞥见她乌亮的发间只别了一根银簪和一根细长的……笔? 银簪样式倒还算精致,材质却不似上乘,大富大贵的人家绝对看不上眼,更不要说另一件发饰怎么看怎么像根毛笔。 眼见肥肉变瘦肉,老板心下不免失望,却也不好表现出来,只语气惋惜道:“姑娘通身贵气,一看就知是大户人家,就是这银簪样式太过普通,实在配不上姑娘。” 话落,她话锋一转,试探道:“不如我带姑娘看看我店中珍藏的宝贝,保证姑娘喜欢!” 林见素本来手里拿着一根孔雀叼珠金簪在看,听到此话,脸瞬间垮下。 她发间银簪乃陆云麒所赠,而且以他当时的情况,说是用了他所有家当给她买的也不为过。 虽礼轻,但情意重。 岂容他人说什么配不配得上! 林见素把手中的金簪放下,脸上笑着,却是准备离开。 突然身后一道清亮悦耳的声音响起:“把你店里所有珍藏的好东西都包起来,送给这位姑娘。” 店里有一瞬的静默,还是老板第一个反应过来,声音高兴的近乎尖锐,叫嚷着:“哎哟!李二公子!您来了!您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 大概是生怕这块肥鱼从手中溜走,也顾不上请人喝茶客套,老板低头哈腰地往后退了几步,旋即提了衣服下摆就往里间冲。 一阵叮当响,八成是翻箱倒柜找万年卖不出去的压箱货。 林见素:“……” 她缓缓回头看向身后大款,漫不经心地上上下下打量一顿,眉尾一挑,“你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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