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明月楼。 初读李煜的这首词时是在另一时空的初中时,带有少年人特有的为说新词强说愁,少年人的愁绪总有几分浪漫的孤高,如今,再将曾经读过的词翻出来读,那种凄清、孤独,再不用去勉强,自然而然涌现,自胸膛中喷薄而出。 有些感受,有些心情,光是看别人的书,读别人的诗句,就像隔花看云端,似懂非懂,似明非明。 放下《宋词》,叶予初不禁感谢不知名的神,至少将她送到了熟悉的时空,否则,在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那种孤独估计就能将人淹没。 “小初,你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吗?该出发了。”门外传来叶爸爸的声音,今天叶爸爸特地请了一会儿假,送女儿去机场,叶予初只能归结为他的心血来潮。 叶爸爸跟这个年代的大多数男人是一个样子的,基本属于眼里只有工作的人,家庭和儿女在他这里只要存在即可,叶爸爸连她跟哥哥读几年级都不清楚,更不要说了解他们的成绩,或者班主任是谁这种事情了。 大概知道儿女成绩还可以,他就放心了,哪怕是成绩不好,也顶多是偶尔会说说怎么还在看电视,不去看书? 之前或许还有机会说儿子叶嘉,现在两个儿女都自己爱看书,爱学习,他连这个也没得说了,跟儿女基本一天也说不了两句话。 跟女人天生会照顾子女不同,父亲的爱总是粗心的,大意的,突如其来的,短暂的。印象里父亲没有哪件事是坚持下来的。给子女准备早餐,偶尔母亲不在时;送子女上学,偶尔心情好时;参加家长会,得空时;跟儿女交谈,也许是天气还好时吧。 但你能否定这种似有若无,时隐时现的父爱吗? 叶予初将昨晚父亲帮着她一起收拾的行李箱拎起来,想到昨晚父亲帮完后,没得到女儿任何的表示后,有些恼怒的样子,不禁一笑。 记得某个段子是这么说的:当一个男人想要在妻子面前表现时,女儿就倒霉了,因为他必然是说,“女儿,你看你妈做饭这么辛苦,还不去帮忙。” “做事怎么慢吞吞的,一点都没有朝气。”迎面而来的父亲顺口又是一句训话,手中一松,行李箱换了个主人。 也许,男人的爱,只能用眼睛看? 下了楼,“你说你一早上就吃了个馒头,啥都不吃,酸奶也没喝。”在父亲的再一次训话中拿起酸奶,有一口没一口地吸着。 她喜欢的是草莓味,酸酸甜甜的,不腻人。父亲永远不记得,给她拿的原味,在他看来,有得吃就不错了,哪里容得挑剔,他们那个年代,吃饱饭就是奢望了。 一路上,父亲都没怎么说话,仅有的几句话,也是交代她注意安全,除了签售会,其他时间不要自己出去,非要出去,一定要找人跟着一起去,一个小女孩,在外面实在不安全。 干巴巴的几句交代安全的话说完之后,一路沉默着到了机场,他们家离机场还真是挺近,不过一个半小时就到了,难怪后来有不少人工作在江城,买房在宁城。 临下车钱,父亲似乎才想起什么,匆匆地说,“过两天你到哪里了,记得打个电话回来说一声,我到时候请个假过去,正好跟周末一起,出去个四五天也没事,最近工作不忙。” 叶予初想要拒绝,其实她一个人还真无所谓,自由自在的,而且到了那边,郭泊君会一路跟着,车接车送的,安全得很,但想到这是父亲好不容易地一次为了自己请假,她忍不住想要这难得的心血来潮。 家人,如白开水一般,无色无味,平时感觉不到太多甜味,偶尔的一杯糖水也许还齁人,可终归有那么几个人,是真的贯穿你的整个生命,是真的将你的一切放在心上。 “好。”简单一个字,从叶予初嘴中吐出,父亲似乎还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交代了一句,“注意安全,到了打电话。”便抽身离开,干脆利落。 叶予初看了一下离开的车子,便进了机场,这地方来过多次,已经很是熟稔,她的行李箱有点大,冬天的衣服膨大,不用大的行李箱都装不下。 到换登机牌的柜台交运好行李,叶予初随身背着自己的小绒包坐到候机厅,准备登机。 她乘坐的是江城到松江府的飞机,下午在松江府准备了一场签售会,然后晚上转机去首府,那里将进行两场签售会,那里读书的风气比较浓,买书的人多,粉丝受众比较广。 天空灰蒙蒙的,毫无生气,寒气沁人,好在她穿了一件粉色的外套,自己感觉心里亮堂堂的。色彩真是宇宙给人们最大的馈赠,心情不好时,看一看鲜亮的颜色,心情就会明朗一些。后市的少男少女都更喜欢黑灰白色,似乎那样更加成熟,更加特立独行,她在这方面好像一直以来都是从一而终地喜欢明快的色彩,衣服少有黑色灰色,总觉得穿上过于暗淡。 不等叶予初多想,广播就传来登机的通知。 她买的是头等舱,舒舒服服地被人引领着上了机,宽大的座椅空间看着也很开阔。她想,这也许就是挣钱的乐趣所在了。 堪堪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到了地方,她颇有些意犹未尽地收起《新月集飞鸟集》,每次读诗,都感觉是一场文学盛宴的洗礼。 “生命中的错误祈求仁慈的美,把它们突兀的音符,融进和谐完美的旋律。” “当弱小为假扮强大而肆虐时,他们就会变得可怖。” 一句句诗粗看似乎就是文字的堆砌,细读就能体会到其中富含的哲学意义,仿佛猜猜乐一般,自己再来解读一遍作者冥想而来的句子。 背上白色的背包,带上白色绒帽,走下飞机,正走着,就被叫住,“叶予初?” 抬眼望去,就见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激动地望着她,同她脸上灿烂的笑脸一样,红色的敞篷衣一样热烈。 马丁靴干净利落地裹着她细瘦的小腿,时髦的打扮让人眼前一亮。 “有事吗?”叶予初问。 “你真的是叶予初吗?可以合个影吗?我超喜欢你的。” 叶予初点点头,女孩更兴奋了,娇娇的声音叙说着看过她的哪些作品,说着说着,似乎感觉自己有点吵,不好意思地笑笑,“抱歉,我太兴奋了,没想到居然遇到我的偶像。” “没事,感谢你的喜欢。”叶予初心中有种暖暖的幸福,写书并不是为了得到外部的赞扬和认同,纯粹就是喜欢加上想要赚钱,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可谓是意外之喜。 下了飞机,两人就在机场上拍了几张合影,女孩是个热爱拍照的,随身带着相机。 拍完后,女孩邀请叶予初,“你要不跟我一起出去吧,有车来接我,你去哪里,我送你去。” “有人来接我,谢谢你的好意。” 临走时女孩欲言又止,最后吐出一句, “我能要你的Hi号吗?” “当然。”叶予初倒也不吝啬这方面的付出,主要是面前的女孩带着她所向往的性子,让她也忍不住想要亲近。 人们总觉得奇怪,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身边总会有一个内向文静的闺蜜,其实很简单,她们是互相羡慕,互相喜爱的,互补的人在一起,仿佛就成了一个圆。 一出去,郭泊君就等在那里了,随意问候几句,郭泊君就引着她上了车。 “这次公司出血了一回,让我们住德黑兰大酒店,我还从来没住过这么好的酒店呢,托你的福享受一回。”郭泊君开玩笑道。 “这么说我的价值提高了?” “那还用说,许多出版社都想跟你联系呢,隔壁伏羲的张兰就说我们是走了狗屎运,抓住了你这张王牌。”郭泊君边说变比划,看的人发笑。 说来也是,现在纸媒开始走下坡路,出版社的日子开始艰难,谁能挖到一个好作者,找到一部好作品,不仅提升了知名度,钞票也是大把的赚。 叶予初不仅作品过硬,话题度、知名度都是正在热度上,随便一部作品出来就能卖断货,自然让其他出版社眼热。 突然郭泊君的电话响了,他在听到什么之后突然变得很恭敬,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就见他点头,或者答应,一会儿之后将手机放下,像是松了一口气。 叶予初开玩笑道,“难道是你们老总来的电话?” 郭泊君看了看叶予初,看得叶予初都不自在了,“怎么了?这么看着我,你再看我,我也不会给你喝的。”叶予初举了举手里的热牛奶,躲着喝起来。 郭泊君摇摇头,喟叹一声,“这人哪,真是同人不同命!” 叶予初懒得搭理他,这人在熟人面前偶尔喜欢抽风,不熟悉的人只觉得他腼腆、真诚,叶予初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熟悉后,发现那都是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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