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一时之间,十几把刀剑棍戟等其它兵器陆续向燕天骄身前递来。 他们都是离高台最近的人,也是最迫切想要击败燕天骄的人。 为钱财、为名利、为意气、为前途均已不可知,只是在此刻,他们是最接近死亡的人。 燕天骄轻笑一声,手中长剑顷刻间抖出千万道银白色的剑影。 这些闪着泠泠寒光的剑影向着四周分化开来,便如一朵正徐徐绽放的银白色剑花。 但这银白只停留了非常短暂的时间。 不过瞬息,剑花花瓣的最边沿便染上了一抹红色。 这点红色迅速浸染蔓延,从花瓣边缘向花中心扩展,很快便染红了整朵剑花。 须臾之间,剑影渐散,这朵血色剑花逐渐破败消失,万千血色剑影汇成一道,最后停留在燕天骄的手中。 下一刻,围着燕天骄的十数人身体与剑花平齐处便一齐爆发出十数道冲天的血箭。 “啊!” 大多数人就此倒下,生死不知,只有一两个武功较其他人高上几筹的人勉强避过了要害,捂住伤处狼狈退后。 燕天骄提着剑,让剑上的血迹顺着剑尖滴落到地上,轻飘飘地绕过挡在脚下的尸体,朝着前方走了一步。 尽管脚下尸体枕藉,她被布条掩住近半张脸的面孔却是安详到近乎闲适的。 她仿佛不知道自己正走在血海之中,而是轻松惬意地如同夏夜凉亭外小径上散步一样。 这一圈扫荡之下,她身边就空出一两步的距离。 在次圈的人亲眼见证了前面人的死亡,他们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内,就有十数人身陨。 其中出招最快的人甚至没有机会让武器触碰到她的衣角! 恐惧、惊慌、后悔等情绪迅速漫过他们的心头,有数人心生退意,就想要离开。 但已经太慢,因为燕天骄手中的剑又一次抬起—— 剑光,漫天的剑光! 银白色濯清涟而不妖的花朵又一次徐徐绽放,花瓣层层叠叠地展开,姿态婉转,纯白无瑕,却在下一刻瞬息化为妖异的血色莲花! 血箭冲天而起。 又清出一圈的人。 燕天骄容色不变,抖落剑上血花,又朝前走了一步。 这一刻,但凡是靠近她的人纷纷如被寒冰浸过,有人当下便放下武器,朝着圈外挤去。 但外围的人看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反而簇拥着向里面涌来。 在他们看来,只要能杀了燕天骄,哪怕只是趁其不备在她身上划出一道伤口,便能迅速扬名立万。 钱财、美人、权势、前程接踵而来。 他们要出名,就得拿前辈祭剑。 每一次向上的挑战都是他们的机会。 尽管清楚自己实力不济,尽管知道可能性渺茫,但他们依旧选择背水一战,押上全部。 …… 三丈左右,步元彬看着不远处圈子中心处的骚乱,猛然一合手中折扇,笑道:“能和这种层次的对手交战,就算知道会有性命危险,也果然让人心痒。” 苏破天已经拔刀,瞥他一眼:“那些散兵游勇快要死差不多了,你不去?”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当然要去,只是我要先做一件事,劳驾苏兄帮一下忙。”步元彬扇指已经见势不妙、偷偷向外溜去的乌皮,“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他都不远万里地来了,就让我们送他一程吧。” 苏破天唇边竟也露出淡淡笑意,嘲道:“你还真会笼络人心。” “那可不,不然怎么能让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狂刀为我鞍前马后。”步元彬谦逊地笑,“废话不多说,他快要溜了,苏兄,来搭一把手吧。” 两人对视一眼,忽而拔地而起,一齐向后掠去。 一者身法缥缈轻盈,宛若云间之白鹤,一者迅猛如闪电,恰似暴雨中疾鹰。 两人一前一后落到了乌皮身前,步元彬以扇为剑,刺中乌皮的麻穴。 下一秒,苏破天手臂陡然暴涨,恰到好处出刀。 宽刀翻转,如击球一般将一时身体酸麻反应迟钝的乌皮朝着燕天骄的方向击去。 在半空中乌皮惊骇的惨叫声中,步元彬哈哈大笑,扬声道: “燕姑娘,这算是我步元彬和狂刀为您大婚送上的贺礼。” 千百人后,明明隔了有数丈的距离,且声音嘈杂,但燕天骄却像是能够听见一般,陡然停下手中长剑,面朝他们的方向,展颜而笑: “多谢。” 话音刚落,她纵身而起,对着自半空中飞来兀自挣扎的乌皮扬剑:“乌兄,替我和你弟弟问个好。” 乌皮惊恐道:“不!求你放——” 剑尖穿喉而过。 乌皮瞪大眼睛,怨恨的眼神还没来得及消散,身体便坠入人群中,再也不见了。 燕天骄回身落地,甩落剑身上的一连串血珠,笑容灿烂:“痛快,各位直到此时还不后退吗?” 望着她脚下的一众尸体,不少人终于从能捡漏杀死或击伤燕天骄的美梦中苏醒,慌不择路后撤,后面人堵着路便运起轻功踩在他们的头顶和肩膀上朝外冲。 过不多时,她三丈之内只剩下寥寥数十个人。 要么三五成群,要么独立一处,都散发着高手的气场。 他们略一环视,发现不少都是熟人,有人便发号施令,根据他们各自的优势和习惯安排他们进攻的方向和时间。 他们分派着任务,声音不高但也不算低。 燕天骄居然也安静地站在原地听自己的对手们商量如何对付自己。 “也算我们两个。” 步元彬和苏破天踏入三丈之内:“燕姑娘,冒昧叨扰,可我们实在是心痒,想趁这个难得的机会长长见识。” 燕天骄笑了笑:“哪里,应当。” 大家很快商议完了,最角落的那名青衣姑娘席地而坐,拨响了手中的琴弦。 下一刻,伴随着扰人心境的《天魔曲》,封住了听窍的其他人便抽身而起,分别从上中下路对立在远处的燕天骄出手。 三丈之外的人群中,一柄毫无存在感的乌黑色细剑正跨越重重人群,悄无声息地刺向燕天骄的后心。 燕天骄侧目凝神细听。 却只闻琴声铮铮。 长剑入肉,鲜血溅开! 粗重的喘息声从内室里传来,沈凤岐突然从噩梦中惊醒,拥着锦被坐直了身体。 可他眼前仿佛仍然回荡着齐小斋身中数剑鲜血淋漓倒在地面上的场景。 而他在梦中却完全动弹不得,只能亲眼看着她那双清澈有神的眼睛慢慢地失去神采,然后缓缓闭上。 那一刻,即使是在梦中,他胸口处传来一阵阵揪心般的疼痛。 惊魂后,他望着眼前熟悉的布置,终于慢慢放松下来,捂住自己的眼睛。 还好这只是一个梦。 “公子,您做噩梦了吗?” 吴钩揉了揉眼睛,从外间走了进来,在桌上倒了杯水送至他唇边:“喝点水,压压惊吧。” 沈凤岐接过杯子,一饮而尽:“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吴钩挠头:“快卯时三刻了,您是要现在起身吗?” 沈凤岐点头。 吴钩便叫人送水进来,服侍着沈凤岐起身梳洗。 他这位公子怪癖多得很,除了熟悉的人不喜欢别人近身,不然就宁愿自己干。 所以公子贴身的活计都是由吴钩一个人操持,别的下人只是进来送个用具就出去了。 公子正要净面,吴钩为他放好用具后,打算替他整理床褥,可刚摸到枕头时却发现满手湿漉漉的。 吴钩唬了一跳,偷偷去看公子眼睛,果真发现他眼圈周围隐隐有些发红。 吴钩在心底暗暗叹气,打算好好提点一下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公子,于是旁敲侧击:“公子,你昨夜睡得好吗?” 沈凤岐正要拿起洗脸巾,闻言怔了一下:“还好,你问这个干什么。” 吴钩:“可小的昨夜在外间好像听见公子说梦话了。” 沈凤岐惊讶,他就寝时向来规矩,从没有说梦话的毛病。 “我说了什么?” 吴钩慢慢走到门边:“您梦里一直在叫着齐小姐的名字,叫了至少得有二三十遍呢。” 沈凤岐重重摔下洗脸巾,声音也陡然变冷:“你耳朵倒是灵敏。” 吴钩嘿嘿笑着,又朝后退了一步: “为公子值夜,警醒些是应该的,公子,我话还没说完呢,您每叫完齐小姐的名字之后,后面还要再跟一个‘别走’,一晚上是叫了二三十遍齐小姐的名字,可‘别走’这两个字次数却要更多一些,至少得要有四五十次呢。公子,您何必要和齐小姐怄气啊,齐小姐较寻常女子比起来是有些大胆了,但她是喜欢你才这样的,您要是不想她走就不让她走呗……” 他还没说完,一块方巾便扑面而来,摔到了他的脸上。 沈凤岐声如寒冰:“滚!今日之内我不想再看到你!” 公子鲜少发过这样大的火。 吴钩当即吓得连话都不敢再说,拿起方巾,便匆匆出门。 屋内再无他人,沈凤岐长久伫立。 他望着面盆中倒映在清水中的自己,忽而捂住了脸,低低地笑了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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