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在天启没能在碉楼小筑喝到酒,但是她却从别的地方喝到了另一壶酒。 当晚她回到客栈歇下的时候,突然听见窗台上传来闷沉沉的“嗒“的一声,好像是谁用棍子敲了一下她的窗台。 天下推窗去看,那里没有人,只是窗台上被放了一个破破烂烂的酒壶,里面装的是最普通最普通,那种寻常人家会自己酿的米酒。 虽然是最普通的米酒,可是做好也不容易。如果发酵过度,糯米就空了,全是水,酒味过于浓烈。如果发酵不足,糯米有生米粒,硌牙。甜味不足,酒味也不足。拌酒曲的时候,如果水洒多了,最后糯米是空的,也不成块。一煮就散。 天下忽然笑了,她仰头闷了一口米酒,这壶米酒做的刚刚好,糯米不散,酒味不冲。 她素来在无双城就爱吃甜的,酒酿圆子她也喜欢吃。卢玉翟有时候笑她,她只有在喜欢吃甜食这一点上才像女孩子一点。天下倒是觉得,喜欢吃甜食也好,喜欢练剑也好,这本来就没什么奇怪的,大家爱喜欢什么喜欢什么。 她翻身爬上客栈最顶端的屋檐,那里果不其然坐着一个人。那个人的头发和下午一样的乱,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但是他在月光下真的像一只发光的蒲公英。 天下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叫他一声“前辈”。 徐为老酒鬼似的抱着个酒葫芦,“不怕我在酒里下药啊?” “不怕,“天下对这说法很是不屑,”能打出这么好的棍法的人,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徐为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好!我喜欢你这个小娃娃!!“ 徐为那时候想,心思这么纯良通透的小娃娃,亏得是遇上了自己,要是遇上些个坏人,被骗了可不要太惨。可他转念又一想,算了,少年人有自己的江湖,被骗了也能长一智,自己这个糟老头子多管什么闲事,于是便不多废话提醒她什么了,转而继续高高兴兴地跟小姑娘喝酒扯淡,包括扯他当年一枪被司空长风从16楼打下来的光辉记录。 可现在想来,他当时还是应该出言提醒几句的。 “你也别怪下午的那几个娃娃,”徐为仰头灌了一口酒,也不在乎那酒顺着他的胡子流下来,“他们之前受了杨知县很多的照顾,看着他家柳黛丫头死在面前,心里也不好过。” “不过他们以后也不会来找你麻烦了,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他们心里有恨,我天下心里却没有愧。所以他们的恨,我接得住。” 徐为随后醉醺醺走的时候,告诉了她杨知县和他女儿墓地的方位。“知道丫头你心里还是想去看看的,想去便去吧。” “兴许有些事,你去了就懂了。” 他一边说一边打了个酒嗝,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江湖老前辈的高大形象一下子打没了,“以后…嗝….以后你来我们巷子,我们请你喝米酒喝个够!” 天下第二天去的时候,赶了个大早。 沈希夺本来是大理寺的早班,但是说怕天下迷路,还是过来送了她一程。那时夜雾才变淡,像是流动着的透明体。东方发着白,他们来到了天启城不远处的一个小山谷。这个山谷空空荡荡的,只有一间小小的茅草屋。枸椽花的清香、梅和枳的清香,混合在晨雾当中,整个山坞都是又温暖又清凉的香气。 她和沈希夺走到那个小小的墓碑前面的时候,从茅草屋里出来一个人。 那个最后与杨知县一案相关的人,温子栖。 沈希夺不动声色地皱皱眉,想把天下和温子栖隔开。天下虽然明白他的心意,但后来还是笑他,说,你果真不是江湖里的人。 沈希夺问她为什么。 天下说,你若是看过温子栖的剑,就不会觉得他是想要暗中报复的那种人了。 温子栖看也没看沈希夺,只是望了天下一眼,淡淡地说,“你来啦。” 天下点点头,“嗯,我来了。” 她单膝跪下给杨知县的墓前摆上了一壶茶,然后又掏出了从天启最好的画廊里买来的丹青,轻轻地放在茶旁边。 昨天徐为来找他喝酒的时候说了,杨知县家的女儿喜欢画画,据说还画的不错。丐帮里边的小孩子都喜欢找她学画画。她被从知县府里赶出来的那些日子,因为身体弱下不了床,就半坐在床上画画。有时候狗娃子们来看她,就会怯怯地围在她周边的地板上坐一圈看她画画。 他们不敢离柳黛太近,因为她像画里走出来的人,他们一个一个呢,都脏兮兮的像只小猴子,怕脏了知县家的大小姐。大小姐不在意,她只是柔柔的笑。咳嗽咳的缓不过气来的时候,柳黛缓过气来也喜欢这样柔柔地笑。她好像做什么事情都是一副淡淡的表情。 笑是浅浅的,愁的时候也是浅浅的,好像她和人间的联系只有一根浅浅的线,线一断,这个弱柳一般的姑娘就要像一只风筝,扶摇至上离开这人间了。 不过天下是没有机会见到这个爱画画但命不太好的姑娘了。思来想去,还是想买一套丹青送给她。 离开的时候她问温子栖,他以后就一直守着这里吗。温子栖望着雾已经散去的山谷,说,“不走啦,我已经走不动这江湖了。就在这里了。” 他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天下听,“就在这里不走啦。” 回去的路上,天下和沈希夺说,她要走了。 沈希夺并不觉得奇怪,“决定了?” “嗯,我的剑不在这里。” “我以前和无双一路由澜沧走到无双城,在医馆酒楼打工的那段日子,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我好羡慕传说中的天启,听说那里随便一户人家的屋瓦都是金子做的,一年四季什么蔬菜水果和牛羊鸡鸭都有供应。我就觉得,那里真是太好啦。” “后来明白了,什么屋顶都是金子做的,不过是说书人编出来讲给小孩子听的。原来这么繁华的一座城,也有吃不饱饭的人在。” 天下叹了一口气,“我的剑,不当在这雍容华贵的皇权之城。” “在天启的这一周以来,最让我对剑心有感悟的,居然是徐为前辈的那一棍子。” “那一棍子充满了市井小民的一股痞子无赖气,可我却觉得那时候对出的一招崩剑,是我离家以来剑势最盛最通透的一柄剑。” 她望向被初阳镀上一层金边的云层,“我的剑,大概在那凡城俗景的红尘之中吧。” 沈希夺在她走的那天约她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出来一趟,然后把她带到了大理寺阁楼楼顶,这里是除了皇宫以外天启城最高的地方。 他们站在屋顶,早晨的风有些凉。光从天上飞流而下,化作透明的瀑布,那光是轻轻的,连树影都是微淡的。这个时候街上还没有什么人,城市就像披着金色轻纱的新娘,隐隐约约染上些薄粉色。 “我每天早上来大理寺的时候,都喜欢提前到这里来看天启城的日出。 “这个时候的天启城很安静,像睡着了的一样…” “…就好像天启城的屋顶都像是金子做的一样,”天下笑着侧身问他,“你刚刚想说这个,对不对?” “对。”沈希夺话不多,他平日里就力求要句句说到点子上,不过他的表达能力,实属不算上乘。又或者,是他不好意思说…罢啦,谁知道呢。 “真漂亮。”天下在屋顶坐下来,惬意地荡着自己的小腿,“这次的这个地方我很喜欢,谢谢你。” “真看不出来你居然有么有诗意……嗯……有生活情致。”她斟酌了一下用词,下一秒讲出来的话就又让沈希夺觉得他还是早点有多远走多远,“我还以为大理寺只会审案子呢。” 沈希夺硬是气的没听出来天下是在夸他还是在骂他。“我哪里不像是个有诗意的人了?” “长得不像。” 天下说话是真的真诚。 沈希夺生气也是真的窝火。 天下不逗他了,笑道,“下次你如果去无双城,我带你去看无双城的夜景。我练完剑没事的时候,喜欢去栖霞山山顶俯瞰无双城,晚上灯火亮起来的时候,整座城就像一整片橙色的星空。” 沈希夺以前在天下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曾经想要出去鲜衣怒马,快意恩仇闯一闯这江湖。后来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发现浪迹江湖也许可以守一方太平,可是他沈希夺觉得这不够。 人们都说他是铁面无私的阎王判官,可是沈希夺自己知道,他其实可贪心了。 守着小小一方的天地太平?这可不够,那太亏了。 就如天下说的,她要喝就喝最好的酒;他沈希夺要守就要守这一国的太平。 浪迹江湖也许就像雪月城的三位剑仙,能守一城太平;可是做大理寺卿,能守天下太平。 于是他义无反顾的走进了天启大理寺的门。 他看着倒映在天下眼瞳里的天启城,觉得这样就挺好的。“那就等你请我喝过那十余年的陈酿秋露白之后吧。到时候一边喝着最好的酒,一边在这里看着天启最好的风景,讲讲你的江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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