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卧室,从包里拿出那一束玫瑰。看着它,我有点后悔,感情之间最忌讳的就是藕断丝连,我应该当面拒绝他才对的啊! 我希望他好,即使他身边的人不是我,也好。 “漾儿,吃饭了。”妈妈忽然出现在在卧室门口,“哪来的蓝玫瑰?” 我放下了玫瑰,微笑道:“觉得好看就买回来了。” 妈妈没有再多问什么,顺手去拿来了一个玻璃瓶,示意我把它装起来。我会意,把玻璃瓶装好水,摆在了我的窗边。想了想,我又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饭桌前,妈妈看我没吃多少,问道:“是不是最近吃的太淡,没什么食欲?” 因为妈妈刚出院,所以最近家里吃的都很清淡。但是真的影响我食欲的还是因为封亦,我的脑海里,一直忍不住的去想那天晚上的事情。 我到底该怎么办? “不是······妈,我不小心把工作丢了。”我思索片刻,只能先拿这件事来当个替罪羊了。 “没关系的,漾儿。工作丢了再找就好。妈妈想回C市了,再过两周,就该回去看看你爸爸了。我们回家去吧!” 对啊,再过两周,就是爸爸三周年的纪念日了。这么重要的日子,我怎么能忘了:“妈,我们明天就回C市吧。” 翌日,我们起了个大早。车票是下午,但是上午还是要打包一下行李寄回去的。 阳台上的蓝玫瑰还很新鲜,我把水瓶里面的水换掉,连着瓶子一起包了起来。是的,我打算把它也一起带回去。 回到家里,已经是傍晚。当初意外发生的时候,妈妈把能卖的都东西都卖掉了,除了老家爷爷奶奶的祖屋,也就只剩下这一间七十平米的小屋了。这是两人一起买的第一栋房子,妈妈说,未来就当作我的嫁妆了。可我觉得这辈子除了封亦,我的心里应该是装不下第二个人了。 我和邻居阿姨借了厨房煮了两碗鸡蛋挂面,算是对付了一下晚饭。简单收拾了一下我和妈妈的卧室后,我们就准备休息了,这么久没人住了,明天还有的是收拾呢。 人家说,累的时候就睡得特别快,可是我明明很累了,却怎么也睡不着。说真的,睡前绝对一点情绪都不能有,不然就会整夜整夜的不安。 唉,反正明天也不用上班了,索性就不睡了吧,玩会儿手机说不定就困了吧。 如果说除了唱歌我还有什么爱好的话,那应该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音乐视频了。听不同的人唱歌,听他们唱各种各样好听的歌。打开网站后,看到我关注的主播又发了新歌,我迫不及待的点了进去。 他是一个唱古风与民乐的主播,热度不是很高,可是以我的专业角度来看,他绝对是一个优秀的歌手。关注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声音很好听,也是因为他的民俗唱法和戏曲唱法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可一首歌终究是太短了,听过一遍后,第二遍就没有心思继续听下去了。 无意间瞥到床头柜上那一只从S市带回来的蓝玫瑰,我又开始忍不住怀念。 无奈,我起床收起了它,可是我收不起我的思绪,不受控制的一次又一次的怀念。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怀念着那些年的点点滴滴,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三年的春夏秋冬。 好希望时光可以倒流,让我回到过去,那是我这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最美好的三年。 …… 头疼,这一觉醒来,竟然让我有一种宿醉般的头疼感。 我是被电话铃吵醒的,看了看来电显示,是小玥:“喂?” “漾儿,我又想去S市找你了!” “我在C市,你要找我,来我家就行了。”我一手锤着脑袋,心不在焉的回答。 “什么!” 面对她突然的大叫,我茫然道:“怎么了?你差点把我耳朵给震聋了。” “我高铁都坐了一半了!我不管,回去你要请我吃油焖大虾!“滴”的一声,小玥说完,随之就挂断了电话。 我机械般的躺下继续锤着发涨的脑袋。和她们也好久没见面了,现在正是暑假,默默应该也回来了吧? 要不,明天约一下饭局? 翌日。 四个人中,就我一个闲人。闲来无事,我就先到了餐厅等他们。 先到的是姝姝,下车后就一路被周腾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做到座位上:“玩的开心,玩完了打电话给我。” 羡煞旁人!至少,我是很羡慕的。 默默和小玥是一起来的,哦,还有一个男人。看样子,似乎是默默带来的。 “漾儿,你看她,姐妹聚会还带男朋友。”小玥刚到就向我吐苦水了。也难怪,毕竟,我们都没有想到当初的书呆子童默默,竟然也要找男朋友了。 “林新,我男朋友。李漾儿,黎姝,我闺蜜。”默默简单介绍了一下双方。 林新与我们寒暄了几句后,就先离开了。他走后,小玥终于暴露了本性:“默默,快如实交代一下!” 我不是一个特别喜欢八卦的人,可是这是童默默的瓜唉,不吃怎么行?于是在我们三人的连番追问下,默默还是道出了实情: “我和他都是一批去西北部支教的老师。一开始,只是互相照应一下,毕竟那边人生地不熟的。后来我慢慢发现,他有耐心,有恒心,对孩子们竭尽所能,甚至比我更喜欢教书育人。我就是觉得,我们是一路人。所以,是我追的他。” 我觉得默默说的那句话很有道理:“我们是一路人。” 再看看姝姝和周腾,黎家的大小姐和周家的大少爷,他们多般配啊?他们两个人,可比当初的我们金童玉女多了。 仔细想想后,原来我和封亦两个人,从来都不是一路人。当初有很多人都明里暗里的说过:李漾儿就是个花瓶,根本不配和封亦在一起。 是啊,封亦他是封家唯一的继承人,是天之骄子,上帝宠儿。而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我们之间的差距很大很大。 我当然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可是那时候,我还没有真正懂得什么叫做门第。我天真的不能再天真的认为,只要两个人互相喜欢,就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我们在一起。 因为小时候,我听过灰姑娘嫁给王子的故事。可是后来长大了我才知道,原来灰姑娘家再差,也是一家落魄的贵族。王子娶的那位灰姑娘,不是像我一样的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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