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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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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条, 还比较让人容易理解。

养殖场肯定不像农户,一家最多养个十来只鸡。

场里的鸡苗数,或许有几百只、上千只。负责照顾它们的人, 肯定得有过养殖经验、勤快不偷懒,不怕脏也不怕累。

虽说“男女不限”这一条件, 或许也意味着男子和妇人要凑在一起干活。但大家最关注的, 反而不是这一条。

可以说, 在乡下, 环境奇异地同时兼具了保守和开放。

说保守,是因为村里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都看着。

没有亲属关系的男女,即便是在乡间小路上相逢, 彼此问候一句, 第二天风言风语也会传遍整个村子。

说开放,是因为恒朝的礼教大防,还没有后世朝代那么严重。

对于土里刨食的农人们来说,生存才是第一要义。

因此谁看了谁的胳膊、谁搭过谁的膀子, 虽然会惹来一些八卦闲话, 甚至闹得夫妻两口子半夜大吵一架,可吵过以后,日子也不会因此过不下去。

争一口粮食活着尚且费劲呢,谁有那么多贞节牌坊要立?

每逢农忙的季节, 又有哪家不是挽起衣袖裤脚,男男女女一齐下地干活?

这养鸡场既招汉子, 又招妇人,自然有些令人诟病的地方。

可场里又包吃食,又能挣钱, 这一缺点便显得微不足道了。

所以在“招聘公告”里,村人们最关注的,还是那个“熟识天书三百字”的要求。

“养鸡嘛,只要手脚勤快,不怕脏不怕累,也不偷奸耍滑尽够了,为何要识字啊?”

“是啊,老爷们能不能通融一点,不认字行不行呢?”

大多数人,在直播刚刚出现的时候,是很乐意跟着每期直播结尾的“识字小课堂”认认字、唱唱识字歌的。

但学习新东西,毕竟是耗费脑力的过程。

过了起初的新鲜劲儿后,许多不习惯动脑、只习惯按照祖辈方式生活下去的人,就不再跟着天上的水镜认字了。

从太守府下来的小吏,连眼皮都不掀一下。

他们并不解释这一条件的由来,只是板着脸宣布:“不只是养殖场。府里有交代,往后再招人,都得能够熟练读写天书。”

这条门槛限制,让不少人都露出了愁眉苦脸的神色。

却也有头脑机灵的,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什么,往后还会再招工?”

左边的小吏生得圆白脸,笑眯眯的。

听到这个问题,他没有回答,而是先慢条斯理地清了下喉咙。

还是村长最为知机,连忙打颜色,让自家儿媳冲了两碗鸡蛋糖水,请两个差役坐下喝了。

润过嗓子,圆白脸的小吏才不紧不慢地透露道:

“据说,府君打算过段时间,找几个会种地的农把式,给府里种些东西,每月也发一贯钱啊。”

种地也发钱!

不必卖收成,光是种地这件事,就能给发钱!

前面说起养鸡场的事,还有些没养过鸡的村民不太热衷。可前后左右互相看看,在场的诸位,又有谁是没种过地的呢?

几乎小吏话音刚落,众人眼睛里都冒了绿光。

很快,便有人追问道:“照这么说,要是我这回记不下来天书三百字,下回却能记住了,也可以被选上吧?”

许多信心不够的人,都露出了摩拳擦掌的神色,看起来是要奔着下次使劲了。

但也有些人,脑子转得比旁人更快一些。

譬如大柳叶村里,村民赵壮的媳妇儿,就狠狠地扯了露出放松神色的丈夫一把。

“怎么了?”

王芦花瞪大了眼睛,杀鸡抹脖子地给自己的丈夫打眼色。

——笨啊这榆木疙瘩!

他怎么就想不明白,那天上的水镜每天都在教新字儿。

今天养鸡场招工,要求熟识天书三百字;等明天太守府找人种东西,或许就得考天书五百字了!

何况种地的活儿,人人都能争,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去。当然是抓紧机会,争取能去养殖场做工才最实际!

别的不说,早去上工一个月,就能早挣一贯钱呢。

同样的念头,也不止王芦花一个人想到。

小吏不管底下这些村人怎么想。他们在当众宣读了三遍“招聘公告”以后,就把红纸贴在了村口的柳树下。

和这张红纸一起被张贴的,还有一份抄写着“天书三百字”的麻纸。

若是有谁想抓紧这几日时间,猛抱佛脚,这张纸就是最好的学习材料。

*

一纸招聘公告,宛如一颗颗石子,在暨云城周边的村落里激起了涟漪。

而这场涟漪的始作俑者,如今正位于在太守府的书房里。

段璟娘端坐在云松之平日的位置上,翻动着案上的公文。

只需稍作思索,便可落笔批复,文不加点。在她左手边,批复过的公文已经垒起高高的一摞。

直到砚中墨汁干透,段璟娘这才把手中紫毫悬回笔架上,慵懒而不失优雅地舒展了一下肩背,示意侍女上前磨一池新墨。

而段璟娘的手,则搭在了书案右角的一个雕花铜锁的小匣上。

侍女悄悄地看向女主人的方向。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今天夫人已经是第三次打开那个匣子了。

那匣子里的东西,她也看过,只是一些用纸包起的种子,不知夫人为何那样在意。

“沐春,府君现在何处?”段璟娘合上匣子,曼声问道。

侍女沐春屈膝行了一礼:“府君晨起便往城外军营去了。刚刚有仆役回报,说府君与秦将军一同用餐,不回来吃了。”

段璟娘轻轻哼笑一声:“又去弄他那个……”

话尾的几个字,悄无声息地隐没在段璟娘的唇齿之间,却令沐春的眼神发飘。

从前几日起,太守似乎就很喜欢往城外军营跑。

他第一次去军营回来,出门前的衣服已经换过一套,但发丝和身上仍然沾着味道。

这让夫人十分不喜,一见面就命人赶紧给太守烧水洗澡。

至于那味道……

该怎么形容呢?那股刺鼻的、尖锐的、似臭非臭,闻起来还带着一股奇怪涩意的味道。

沐春第一次嗅到时寒毛倒数,感觉这气味浑然不是人间所有。

至今回忆起来,她都忍不住皱起眉头。

还有那天,太守带回的衣服也很奇怪。

贵人们身上沾了汗,在外更衣,本来无可厚非。

可那一日,太守出门前穿的衣裳,上面竟染满了大片难以辨识的黑色污渍。浣洗的妇人满脸惶恐地来找沐春告罪,说那污渍实在清洗不干净。

沐春亲自去看过一回,发现那黑色污痕极其奇异。

女儿家一般都知道,染了血迹的里衣,断不可用热水浣洗,否则血迹就很难洗掉。

可那黑色的污痕,却反其道行之:一旦用冷水浣洗,它就像是融进衣料里一般,用再多皂角也难以分离。

此时经不得细想,沐春越想就越心惊。

若说癸水是至阴之物,碰热水就显出霸道来,那这黑色污渍遇到冷水就无法祛除,难道会是某种至阳之物吗?

太守容貌俊秀,莫不是路上被妖魅所摄,采阳补阴后泄露的阳气粘在衣袍上呢?

这种话,沐春自然不敢跟夫人回报。

她只是封锁了后院的口风,又把那套洗不干净的衣服谨慎收好。

之后,沐春旁敲侧击地和夫人提起此事。

她也不敢乱讲,只轻轻说了一句衣服上沾了黑色的东西,洗不干净。

段璟娘闻言后,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

“那是柴油,洗不净就算了。”

——柴油是什么?

——不管是什么,情况尽在夫人掌握之中,太守也没被女妖精抓走,这可太好了!

就在沐春回忆起自己之前的误会,脸色微红之际,太守派回来的仆役已经拜于廊下。

“府君令小人回禀,这第一件,理应奉给夫人。”

沐春从仆役手里接过呈递的物件,却是一个扁长的黄杨木剑匣。

她双手捧着,站在夫人五步开外,轻启剑匣。就在匣盖打开的那一瞬间,似乎整间屋子都被那柄寒铁如朔的长刀照亮!

段璟娘目露赞赏之色,快步急趋,上前将长刀提起。

霜雪似的银白刀刃,甚至胜过世间绝大多数的镜子,再清晰不过地把段璟娘的面容倒映在刀背上。

“好刀!”段璟娘清喝一声。

刀面如镜,平滑似水,刀身上没有一道划痕,完美得好似上苍的赐物。

至于寒气逼人的刀刃,更是吹毛立断,仿佛一只蓄势待发的凶兽,随时准备着渴饮敌人的鲜血。

哪怕是她这种前半生对兵刃不感兴趣的贵女,此时都忍不住旋转着手腕的角度,正正反反地欣赏刀背的曲线、刀锋的弧度。

云松之身为将门之子,这些日子以来,被城外“工坊”迷得魂萦梦牵,也就不难理解了。

欣赏了好一会儿后,段璟娘才重新把宝刀放回剑匣。

沐春本来都做好了收起剑匣的准备,谁知夫人却将剑匣放在案角,和之前那个装着种子的匣子并在一起。

砚台里已经磨好了墨,段璟娘却迟迟没有提起笔。

她白玉似的手指,出神地在两个匣子之间来回轻点。

沐春微抬视线,只见夫人自言自语道:“炎帝之能、黄帝之威……”

段璟娘脸上带着若有所思的神色,目光却是清明如洗。

当今这位圣上,乃是一个庸钝愚蠢的傻子。

对于这件事,世家们早已心知肚明。

而几位宗室王亲,都想借机取而代之,甚至为此几番刀剑相向,这才使得天下纷战不休。

朝中大权在这群王亲之间几经易主,政治斗争又黑暗险恶。哪怕身为天下名士,稍有不慎也会被这股力量搅得粉碎。

恒朝衰败,中原不振。而南蛮西戎、北狄东夷,却都生出英明的领袖,隐隐露出狰狞的爪牙。

再加上阴阳失位、瘟疫横行,哪怕钟鸣鼎食之家,亦有覆族而丧者……种种缘由叠加在一起,世间才会盛行这样一股唯爱玄学,不理世事的颓靡之气。

可若是天上那面“直播水镜”,真成了为一剂医治世风的良方……

段璟娘暗暗想道:“倘若恒失其鹿,焉知不能以此刀试之?”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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