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侠扔掉汤姆逊,双腿微微分开,右拳蓄力猛然砸出。 轰! 面包车瞬间四分五裂,金子撒了满地。 这时华仔已经解决掉十几名信徒,快速来到陈侠身边,“老大,好像有更多的人埋伏在周围。” “没事。”陈侠死死盯着前方正在逼近的庞大虚影,对华仔快速说道,“一会儿你尽快把金子收起来,这可是咱们的财产。” “明白!” 陈侠大踏步朝黑影扑去。 嗷! 巨大黑影仰天长啸,渐渐走出黑暗之中,竟是一头变了身的狼人。 如此巨大体格的狼人,定然是狼王般的存在,从它如磐石般坚硬的肌肉就能看出来,定然不好对付。 “卑微的华夏人。”狼王开口说话了,虽然用的是英文,但陈侠却听得懂。 “总比一只畜生强。”陈侠抬头望着狼王,冷笑道,“不在你们西方苟延残喘,跑到华夏耀武扬威,真以为我们还是当初的东亚病夫吗?” “难道不是吗?”狼王怒吼着挥动前爪狠狠拍下。 轰! 陈侠跳跃闪躲,一个侧身来到狼王身前,清瘦的身材看起来异常渺小,但挥起的拳头却充满压迫力。 砰! 狼王膝关节受到重击,顿时疼得龇牙咧嘴。 轰! 一脚踏下去却踩了一个空,狼王差点失去平衡,迅速扑倒在地扭转身体。 而这时陈侠已来到狼王身后,纵身跃起扑到它的后背,抡起拳头就砸。 砰砰砰! 每一拳都爆发出惊人的打击声。 “畜生!让你尝尝老子拳头的厉害。” 嗷嗷…… 狼人王被打得嗷嗷直叫,他拼了命一样想甩脱陈侠,却被牢牢抓住后背的毛发,任凭又跳又叫都难以摆脱。 陈侠就骑在他的脖颈处,每一拳都朝他耳朵和太阳穴附近招呼,拳拳到肉,打得血花四溅。 即便狼人皮糙肉厚,此刻也被打得血肉模糊。 但狼人最大的能力就是自愈,陈侠的伤害还无法达至一击毙命的程度,这让狼人王有了喘息之机。 轰隆隆…… 狼人王快速奔跑起来,带着陈侠朝墓碑撞去。 随着一座座墓碑被撞倒,狼人王钻入了林子里。 借助大树的阻碍,狼人王把陈侠从背上甩了下来。 哗! 紧接着狼人王恢复了人类躯体,冲着陈侠露出尖利的獠牙,“荷……你在亵渎教皇最虔诚的仆人,将会死在圣光的制裁之下!” “你们教皇真墨迹,不行让他直接来找我?派一些阿猫阿狗出来送死?” “啊!!!”狼人王受到嘲讽,立即朝陈侠扑过来。 恢复人类本体的狼人力量大减,但速度却疯狂提升,只是一个瞬间就扑至陈侠近前。 砰! 陈侠没什么战斗技巧,完全凭借强悍的身体素质御敌,所以面对狼人王这充满技巧性的一拳竟然没有闪过。 砰砰砰! 狼人王竟是一名格斗高手,手上假动作又多,把陈侠晃得晕头转向,以至于身上接连受到打击。 “可怜的华夏猪,就要成为我美味的晚餐……”狼人王越来越兴奋,似乎看到胜利在朝自己招手。 能吃掉一名超能者,是如今作为狼人的一种荣耀。 就在这时,附近传来枪声,是汤姆逊的援兵到了。 华仔意识到被包围,直接开始启动新学的绝招火焰地狱。 在室内不好释放,在室外的话华仔再无顾忌,一时间火龙咆哮着喷发出来,以华仔为中心向四周袭卷而出。 刚刚赶到的援兵看到这一幕都吓傻了,能把火焰玩到这种程度的人,他们也是第一次见。 轰! 瞬间一整支队伍就被卷入火龙之中。 惨叫声此起彼伏。 陈侠也有些诧异,“华仔这小子竟然这么强了?” 狼人王看到这一幕,难免心中一惊。 陈侠趁他失神之际脱离战局,然后迅速凝聚超大型闪电球。 嗤啦! 听到电流的声音,狼人王迅速回头,但反应时已经迟了,只见一枚足有三个篮球大小的闪电球凶猛砸来。 轰! 冲击力外加闪电的麻痹力量,直接将狼人王砸倒。 狼人最怕闪电,闪电对它有一种天然般的压制。 受到冲击,狼人王连滚带翻,试图再次变成狼人本体,可陈侠不可能再给他机会。 一个箭步窜过去,陈侠双手一伸就扳住了他的肩膀。 两人四目相对,狼人王下意识地心中一惊。 砰! 只见陈侠一记头槌砸下,巨大的力量瞬间击破了狼人的脑壳。 “你不是牛逼吗?你不是很硬吗?我看你有多硬!” 砰砰砰! 陈侠连续头槌砸下,直把狼人王砸得血肉模糊。 不过即使这样狼人王还没死,狼人的自愈能力是真的强,再加上变异之后实力飙升。 嗷! 气急败坏的狼人王一双狼爪死死抱紧陈侠的胳膊,竟逐渐分开。 嘎吱! 两人较上了力,互相僵持,谁也没有放弃的打算。 四条手臂扭结在一起,发出刺耳的骨骼撞击之声。 狼人王有些惊恐,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能跟自己较力的人类,他慌张地看着自己的手臂被慢慢分开,而陈侠戏谑的眼神似乎在嘲讽自己。 “哼!” 陈侠一声冷哼,双手瞬间发力,咔嚓一声就把狼人王两条手臂给扳折了。 嗷! 狼人王惨叫,但迎接他的又是一记凶猛的头槌。 砰! 这一次陈侠将狼人王直接踩倒在地,拿出砍刀毫不犹豫地朝脖子斩去。 噗嗤! 就算你有再强的自愈能力,把你脑袋砍掉也活不了。 眼睁睁看着狼人王被干掉,汤姆逊吓得尿了裤子。 而另一边,华仔也解决了那些援兵,并且把金子都集中到了另一辆面包车里。 陈侠擦了擦身上的血迹,不紧不慢地走至汤姆逊身前,笑眯眯地问道,“军火在哪?现在可以带我去了吗?” 汤姆逊吓得说不出一句话,眼中只剩惊恐。 这时华仔拎着孟海走过来,“老大,这小子想跑,被我给逮回来了。” 陈侠瞥了孟海一眼,淡淡说道,“他已经没用了,处理掉他。” “什,什么?”孟海大吃一惊,“陈侠!你是不是男人,你答应要放我一马。” “我什么时候答应要放你了?”陈侠似笑非笑地说道,“我只是答应暂时不杀你,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华仔一口火焰喷过去,立即将孟海烧成了焦炭。 看到这场面,汤姆逊只感觉自己凶多吉少,本来还想再坚持一会儿,此刻也顾不了那么多,尖叫道,“军火只有红衣主教才知道地点,我一个小小的神父没有权限啊。” “那就告诉我红衣主教在什么地方?” 汤姆逊哭丧着脸,“红衣主教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啊。不过主教大人一般都会住在教会区,你到那里一定能找到人的。” “教会区?”陈侠皱眉,“京海有这个地方吗?” “是个很秘密的地点,就在北城靠西的风情公园附近。” 陈侠知道那个地方,那边住的一般都是外国人,而且有几条风情街,输出的全是国外文化。 他依稀记得,风情街上的确有一间教堂。 或许红衣主教就藏在教堂内。 “这些是你知道的全部事情了?”陈侠沉声喝问。 “是,是的。”汤姆逊眼睛瞪得滚圆,那是被吓的,他用十分蹩脚的中文解释,“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神父,放了我吧,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那留着你也没用了。”陈侠脚下渐渐用力,就那么看着汤姆逊拼命挣扎却又无可奈何,最终慢慢瘫软然后断了气。 解决了教会的人,陈侠吩咐华仔带着金子先回去,他要去一趟风情街,找红衣主教。 既然确定了军火存在,那自然要弄到手。 陈侠对于这帮搅屎棍一样的米国人有种难以言喻的恨意。 从他们手里抢东西,只会感觉到爽快和释放。 而且拥有强大的火力,才能更稳妥地确保自身的安全。 “老大,我以前在风情街打过工,那边的外国佬排外情绪很严重,现在这种形势恐怕会更糟糕,尤其还涉及教会……你要小心一点。” “你在风情街打过工?”陈侠问道,“那你肯定知道教堂的具体位置吧?” “知道,我等下给你画一张图,那地方很隐秘,平时想进去还需要信徒的介绍。” 华仔绘完图之后,便带着金子朝来路返回。 陈侠则直接前往风情街。 北城一如既往的平静,叶威的管理能力的确出众,短短一个月时间,已经将整个北城打理的井井有条。 而且在北城已然分成了若干个大型区域。 教会所在的风情街,就在B区。 进入B区需要通行证之类的东西,陈侠不想惹来其他麻烦,直接潜了进去。 来到风情街,他发现这边的建筑被破坏的比较严重,许多高楼大厦都已倒塌,唯有教堂所在的范围几乎完好。 陈侠藏身在一处废墟里,对教堂的位置展开调查。 只是此刻的教堂里静悄悄的,除了一些烛火之外,没有任何活动的东西。 “没人?”陈侠四下搜索,并没有发现军火的藏匿地点。 他悄悄潜入教堂,这里不但没有任何守卫,甚至连相关的防御设施都没有。 在教堂里查不到什么情报,陈侠走入风情街深处。 没想到风情街保存的也很完整,此刻街道中间的一家酒吧还在营业,只不过客人都是一些外国佬。 其中有几个打扮像教众一样的家伙正在唱着歌喝着酒,还抱着几位美女,一点都没有经历灾难的落魄样子。 “这帮洋鬼子小日子过的真不错啊……” 陈侠推门走入酒吧。 喧嚣的酒吧瞬间就变的安静了,所有人的目光都移转过来,落在陈侠身上。 这些外国佬都用诧异和鄙夷的眼神盯着陈侠,似乎他是什么异端邪教,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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