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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改善生活条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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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报导,由于南海热带低气压的转变,预计‘查帕卡’还将在本市停留一段时间,各区县已发送停业停学通知,多所学校暂停教学,在台风袭来的这段时间,市民应尽量减少外出...”

“我现在在铁门社区便民服务站,可以看到街上已经完全没有行人了,降水已经淹没到我的脚踝,这样的强降水还将持续3到5天,对市民们的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

电视里,穿着米黄色雨衣的记者冒着狂风暴雨在街道上报道。

女记者一手按着兜帽,一手拿着话筒大喊,身后是被狂风吹的弯折的槐树,雨水浸没了她的雨靴,天空中电闪雷鸣,街上看不到一个行人。

路明非关掉电视,给叔叔打了个电话。

信号似乎很不好,长长的拨号音响了半天才接通,电话那头传来密集的雨声。

“叔叔,你们那边还好吗?”路明非关心地问了一句,虽说他现在和叔叔婶婶算是分家了,但好歹是自己住了七八年的家。

月底筹办的婚礼,叔叔婶婶还要代替他父母出席,其实抛开过去和婶婶的那些恩怨情仇,他们的关系比一般的亲戚要亲密的多。

“没什么事,单位那边都休工了,我和你婶婶都待在屋里看电视。”叔叔说:“我们这儿,每隔几年就要遇到一次大台风,政府肯定有准备的,要真出什么事了,也能提前通知我们,倒是明非,你那边和人家小姑娘处的怎么样了?下这么大的雨,可别到处乱跑了。”

“我和绘梨衣去BJ旅游了,大概还要过一段时间才回来。”

“去BJ了?也挺好,多玩会儿,等雨停了再回来吧。”

“嗯,那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多陪陪人家小姑娘,她一个人跟着你从日本回国,连個认识的朋友都没有,你们第一次出去旅游,有什么矛盾就让着人家一点,男人对女人就得多哄哄。”叔叔以过来人的身份传授经验。

“知道了,叔叔。”

“嗯,有事再联系。”叔叔主动挂断了电话。

沐浴完毕的绘梨衣打开了浴室的门,她只裹着一条白色的浴巾,湿漉漉的头发贴在微红的脸上,变得如鲜艳的玫瑰花般深红,雪白的香肩透着一点绯红,修长纤细的双腿上还沾着水珠,她赤足踩在瓷砖上,朝着路明非伸出了双臂。

路明非放下手机,无声地笑笑,走过去挽住绘梨衣的腰肢和腿,把她抱起来。

绘梨衣的双臂环绕过他的脖子,头亲昵地贴在他的肩上。

幽兰般的吐息和泡完澡温热的体温传来,路明非心痒痒的,脚步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赶忙把绘梨衣抱到天鹅绒的大号双人床上,摸出了电动吹风机,将电线插在床边的两口插头。

绘梨衣以鸭子坐的姿势背对着路明非坐在白色的大床上,脚趾蜷缩着,一动不动。

吹风机发出“呜呜”的响声,热风从长筒里吹出来,路明非握着她湿润的长发,上下摆弄吹风机。

这里是宝格丽酒店总统套房的卧室,装修以法式和意式的浪漫风格为主,欧式的大套房空间宽广,配有三面的落地窗和露台。

已经是深夜了,在尼伯龙根里和夏弥签订了契约后,他又和绘梨衣给那条蠢的可爱的大龙投喂了一些薯片和可乐,在那呆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坐地铁回来了。

老唐和康斯坦丁要去炼制换血使用的炼金器械,预估要用到大量的黄金。

黄金是最稳定的金属元素,要赋予它炼金特性也是极为困难的,因为炼金术的本质,就是要先“杀死”物质,而黄金毫无疑问是这世上最难“杀死”的物质之一,但这种问题对于青铜与火之王来说,都是小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就要给绘梨衣换血做准备了,总算是了却心头的一间大事。

路明非的心情变得放松许多。

落地窗外能看到奥林匹克公园瞭望塔在黑夜里发出明亮的光芒,他一边为女孩吹头发,一边哼着小曲。

女孩子的头发留长了虽然很好看,但打理起来却极为麻烦,清理就是一个大问题,基本上每天都得洗一遍,光是吹头发和梳理发型,都得花上大半个小时。

绘梨衣在本子上写字:“我们明天去找大龙龙玩吗?”

“你想去找它玩么?”路明非拿着梳子,顺着女孩丝绸般的长发从上到下梳理。

绘梨衣点点头,接着写:“大龙龙很可爱。”

“可爱?”路明非没想到绘梨衣会用“可爱”这个词形容芬里尔,好吧,从性格上来讲,芬里尔的确挺可爱的,如果它不是一头十几米高的巨龙,就更可爱了。

路明非又想到它拿出那些收藏品瓶盖向自己展示的画面了,几米宽的龙爪小心翼翼地捻着和路明非指甲盖差不多大的瓶盖,然后整齐地一个个摆在地面上,为了表示友好,它甚至将自己珍藏了一个刻着‘再来一瓶’的冰红茶瓶盖送给了路明非,还挑了一颗深红色的玻璃弹珠送给了绘梨衣。

倘若被其他人看见了,绝对会觉得这头龙是个怪胎,因为传说故事里的龙,喜爱的都是亮闪闪的金块和宝石,可芬里尔却把塑料瓶盖和玻璃弹珠当成无价之宝。

如果屠龙勇士砍下恶龙的头颅,只能得到一堆毫无价值的塑料瓶盖和玻璃弹珠,谁还愿意屠龙呢?这些玩意连收废品的小贩都懒得看一眼,也就只能拿去骗骗小学生,还得是三年级以下的。

正如夏弥所说,芬里尔的智商宛如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孩,它甚至不明白什么是“钱”,给它钞票它都不懂,必须得把薯片和可乐摆在它的面前,它才会兴奋起来。

“那明天我们去找它玩吧。”路明非放下吹风机,揉揉绘梨衣的脑袋。

他有点担心芬里尔抽血的时候会不会闹什么情绪,就像是小孩子感冒了,父母带他去打针,孩子都会想方设法地摆脱那根尖尖的针管,要么嚎啕大哭,要么躲在柜子里不出来,想要哄骗小孩子面不改色地接受那根针管插入他娇嫩的屁股里,总是一件难事。

所以在打针之前,父母都得给孩子买点零食哄一哄,路明非也打算和芬里尔打好关系,免得抽血的时候,芬里尔缩到岩壁里躲着不敢出来。

绘梨衣拿着发绳束起吹干的头发,柔顺的长发搭在胸前,她缩进被窝里,一只手拍了拍床榻,那双眼睛说着:“该睡觉了。”

女孩侧躺在柔软的枕头上,为丝质的被子拉开一角。

灯黑下来,房间里寂静无声。

路明非告诉自己作为忍者,一定要有忍耐力。

血还没换,婚礼也没办,作为男人,要把持的住。

...

次日,地铁站,,路明非和绘梨衣四只手提着四大包的零食,薯片、妙脆角、好多鱼饼干、大白兔奶糖、德芙巧克力、张飞牛肉...

他们在超市里大肆采购一番。

“伱们怎么买了这么多。”夏弥皱着眉说。

哥哥吃的薯片,看的电视和光盘都是她从外面带进去的,实际上,薯片这种零食是她专门挑选过的,价格便宜,味道也不错,如果买牛肉干这种零食,她负担不起,薯片的价格就刚刚好。

“买都买了,也不能退。”

夏弥无奈地扶额,也只能领着他们进入地铁站。

按照昨天的路线,他们又进入了尼伯龙根里那个很有鬼片氛围的隧道。

“你还打算入学卡塞尔吗,他们的面试团估计明天就会来找你了说明情况了。”路明非一个人提着四大袋的零食,绘梨衣撕开一颗奶糖的包装,喂到他的嘴里。

“为什么不去。”夏弥走在前面,绘梨衣放了一颗奶糖到她手里。

“那里可都是混血种的大本营,他们学习的都是屠龙的知识,你跑进去,不等于羊入虎口么?”

糖衣在路明非嘴里化开,他们跨越阶梯,来到无人的月台上。

“你没听过一句话么,要想打败敌人,就要先走进敌人内部。”

“那你的哥哥怎么办?”

“我不在的时候,就让它睡觉呗,我又不可能一直陪在它身边。”

穿过镰鼬的巢穴,他们进入那个巨大的空洞。

芬里尔已经醒了,正趴在地上看电视,大脑袋方电视屏幕上,播放着周星驰的《鹿鼎记》,绘梨衣撕开一颗奶糖晃了晃,扔进了芬里尔的嘴里。

这个大家伙没有防备心,或许在它眼里,绘梨衣已经是朋友了。

“这些都是给你的。”路明非把零食袋放在地上。

“真的吗!”芬里尔看起来兴奋极了,可在它伸爪子之前,夏弥没好气地看了它一眼。

在新奇的零食和姐姐之间,它最终还是选择了姐姐。

它畏畏缩缩地收起爪子,闭上了眼,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我不能要。”

“没事,收下吧。”路明非撕开一包薯片,在芬里尔嘴边晃悠,诱惑它。

巨大的竖瞳眯出一条缝,目光炽热地盯着薯片袋。

夏弥目光灼灼的望着它,虽然她没有说话,但是却给龙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姐姐说,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芬里尔长长的龙颈转动,远离了薯片。

夏弥欣慰地点点头,自己的教育还是有用的,虽然用处看起来不是很大,倘若她不在这儿,哥哥多半就放飞自我,开始胡吃海塞了。

她很清楚自己的哥哥是条什么样的龙,谁给它吃的,它就会和谁交朋友。

最后还是她走过去,从路明非手里抢过那包薯片,亲自喂。

绘梨衣拆开一包牛肉干,往大龙龙的嘴里扔。

“我说,你想不想换台电视?”路明非拍了拍那台老式的大脑袋电视。

“换电视?为什么要换?”芬里尔不解地问。

“你想不想要更大、更清晰的电视?”路明非低声道:“里面能收到全世界各地的电视节目,上千个电视节目,每天都是不一样的,你看腻了就可以用遥控器换台。”

“真的有这么厉害的电视吗?”芬里尔惊呼道。

它现在看的电视完全收不到信号,要看就只能放光碟,不然就是蓝屏,但这些光碟它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姐姐不来的时候,它也不是一直在睡觉,睡醒了它能干的事情就是反反复复地看电视。

一台有上千个电视节目看的电视,天啊,那是一定是传说中的神器!

“当然有。”路明非为它规划远大的宏图,“你听说过电脑么,还有游戏,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你可以和全世界的人们在游戏世界里征战沙场,这样就不会无聊了。”

路明非觉得芬里尔的遭遇和过去的绘梨衣蛮像的,都是被关在一个出不去的牢笼里,但绘梨衣好歹还能和外面连上网,芬里尔真的是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虽然是一条龙,但精神生活未免太悲惨了一些。

“好厉害的样子...”芬里尔没玩过游戏,想象不出来那是什么样子,但听到路明非的描述,还是觉得很高大上。

“喂,你想干什么?”夏弥打断了路明非。

“你不是要去卡塞尔吗?我在想办法,给芬里尔打发无聊啊,你想想,你要是飞到美国去,大半年回不来,它得有多无聊啊。”

“姐姐你要走吗?”芬里尔可怜巴巴地眨眼睛。

“他骗你的,别信他,我不走,你看我不就在这儿吗。”夏弥摸摸芬里尔的鳞片。

路明非耸耸肩,觉得母龙和女人一样,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

明明很在乎,却偏偏要装作无所谓。

还是自家老婆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从来不会让你去猜她的心思。

“怎么样,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呗。”路明非接着劝说,“就算你不去卡塞尔,也可以给它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嘛,又不要你出钱。芬里尔肯定也想要一台大电视,是吧?”

“我听姐姐的。”芬里尔乖巧地埋着头。

“唉...”夏弥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和哥哥真是载在路明非手里了,难不成他就是这样蛊惑诺顿和康斯坦丁的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百二十四章 改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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