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听到了现在,朱元璋已经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迷茫。他觉得,未来和现在的距离,真的太远了。首先,他的百万公务员在哪里? 这听上去,自己岂不就是一个人干了那百万公务员的活? 真真是千斤重担一肩担,大明没我真不行。虽然这司法系统太过于集中,确实不行,容易滋生腐败,但现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没办法,没条件。 那怎么办呢?只能苦一苦咱老朱啦!这大明,若没有咱老朱,果然是毫无希望啊。 老朱神色阴郁,仿佛已看见了大明药丸的那一天。 【复设大理寺。】 大家: "嗯?陛下又把大理寺给裁了?" 【虽然影视剧大理寺永远是破案、断案的专属户,但这个印象套用在明代是不够准确的。最早的唐朝,大理寺确实拥有极为巨大的司法权力,它不但可以审理案件,还拥有部分案件的复审权。 (另一部分复审权,在中书省or门下省,刑部一般担当转交工作。)这无疑不利于司法公正。】 “自己审自己嘛!”这点老朱还是嗤之以鼻的,"不就是自己给自己出题,自己给自己答题,能考出个什么东西来。" 【我们的二审终审制讲起来很复杂,但一般来说还是一审完毕后,当事人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接着二审。 二审法院可以是上级法院,也可以在原法院,还可以在案件发生地。 大家都听说过一个知名黑话:南山必胜客。某公司在某地的判决胜率在我们这些不懂法的吃瓜路眼里总是太高。】 这时候,非静止空白画面又动了,出现了一只戴着墨镜嘎嘎乱笑的企鹅。 【且不去深究其细节,不同地方的法院对案件的审判结果是不尽然的。律师有时候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哪里打官司。 像某些知识产权类的案子,如果去经常处理该类案子的法院,有可能会得到一个更好的结果一——-该法院的法官能更好的结合时代诉求去理解法条。】 茹瑞点头道: “看来,白纸黑字虽是不会变,但怎么去读它,却是不一样的。” 朱棣沉思: “所谓结合时代诉求,大抵是符合大部分人想法、大快人心一类的结果吧?就像前面提过的王骥 注意到大明律的法规总是偏向那些悔婚、不义的男性,这时候死板的根据法条去判,就容易产生悲剧,需要变通。" 杨士奇却道: “燕王非也,王骥那时是向景泰帝请奏修改法律。但是按照上面的描述,法院是没有立法权的,他们是不能凭空造出一条适合的法律去审判。王骥碰到的事,未来兔朝的法官定然还是在可选择的范围内给女子轻判。" 嫉恶如仇的老朱很是失望: “可是,这样如何能够惩恶扬善呢?若全这么来,很多坏人是不能立刻被绳之以法啊?" 说话间,光幕继续了: 【另外也要注意“当事人上诉”这点。 主体的不同是一审、二审的重要区别。放在刑事案件里,检察院一审行使公诉权力,二审就是犯人在行使自己的起诉权。 主体不同,可传唤的证人范围等也会有所不同。这也是我们和封建时代的复审极大区别。他们的复审始终出自统治阶级的压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也有着基本人权。这种法治精神是很重要的。】 嫉恶如仇的老朱当场大怒: “荒谬,这是退步!那些杀人犯,那些□□犯,干出了丑事,又如何平等?他们自甘堕落了!" 文官们则在疯狂开通脑筋思考这下面的深意。 解缙犹豫开口: “若我没理解错,难道这第一次审判过的犯人,他在牢里了,还能找出有利于自己的证人吗?这怎么可能呢?" 杨士奇: “有人帮他?是前面提过的律师吗?” 朱樉震惊道: “等一下,那岂不是哪怕是死刑犯——便是最恶人的死刑犯,也会有律师帮他?这律师疯了吗?" 回想起歙县等地诉讼成风的老朱怒火再次up up:"那些讼棍!" 茹瑞: “律师,法律之师定然懂法。兔朝若是能保证每个死刑犯都有律师替他说话,说明实际上律师已经成了一种最普遍的现象,可能每个案子都有律师。百姓雇佣律师,律师保障百姓不被法律吓到……未来免朝之法律比之咱们只会只多不少。届时,光通读法典就是极难的事了。" 朱棣叹气: “全都是读书人啊,哎!怨不得他们得要那么多大学 。” 【我们道德上可以谴责它们,但程序上应当合法合规。这涉及到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区别。 程序正义在大多数时候能够帮助我们的结果走向正义,所以在不完美的现实世界里,我们不能舍弃它。但是又需要警惕,那些富人玩弄程序,得到完全不能接受的“正义”。如何把握这个度,很大程度体现了这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水平。】 茹瑞:“果然啊,这法律一多,就是容易被人利用!如同咱们的税赋,一旦复杂了,就有利于富人了。" 郁新听到这里,也明白了,道: “追求正义,但不代表已经完全正义。否则,也不会有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一说了。兔朝,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不得不说,当这话出来之后。灵堂里的大家,突然感觉心落了落。 那仿佛是,遥远的一个梦景,变得真实了一点。 老朱嘟囔道: “我就喜欢结果正义,结果正义,不就是最终的正义吗?”大家: " 是啦,反正最终的结果都是被你嘎掉。这也很难说是一种结果正义吧。不如说是一种“老朱正义”? 没有错,既老朱习惯老朱之后。大家也习惯了老朱。 【宋代后,司法的改革趋向于扩大刑部职能,削弱大理寺。复审权归于刑部。但总体还是朝着平衡三法司这个走向去的。 可是元代很特殊,元代剥夺了大理寺的大部分职能,全部聚拢到了刑部。这个改革的影响被明代继承,案件一般是刑部or都察院审了,大理寺复审。 朱元璋参考了元代,又以借鉴了唐宋,在摸索着他心目中完美政治体制的过程里,反复设置、裁撤着大理寺。 吴元年设大理寺→洪武元年裁撤 →洪武14年复设,左寺4位评事,右寺8位评事→洪武29年裁撤 →建文复设(洪武31年9月) →建文调整(洪武33年2月),左寺6位,右寺6位→朱棣继承(洪武35年7月),左寺6位,右寺6位。】 朱允炆笑眯眯吐出一个字: “四。”他比划出“四”,强调:"建文永乐新政,+4。"他愿意当个没有感情的计数机器人。 /> 【“钦依太祖祖训还设”,朱棣很仔细的删掉了太祖实录29年关于废除大理寺的重大决策条目。决定只听29年以前老爹的话。】 大家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朱棣说话的艺术。 老朱微微一笑: “你既然可以让咱活到洪武35年,也可以让我在洪武29年以后闭嘴。”朱棣:我闭嘴,我闭嘴。 【但是呢,在分配人数这件事上他有点纠结。 左寺管京城&直隶的所有军民案子。右寺管其他省份。建文时因为彼此工作量的问题,调整了比例。 为什么会出现工作量调整呢?这和建文的主要政治思路“宽省刑狱”有关。 当治下“天下犯人减少了2/3”。他于建文2年下诏,啊!祖宗显灵啊!过去诉状很多,现在“断狱颇简”。】 祖宗·老朱·死亡射线: “祖宗现在显灵了,祖宗的意思是,让你多多断案,不是让你直接把案子给删掉!" 朱允炆: 我闭嘴。 【以前是工作量加大,把御史台改为都察院。现在没必要啦,原本不定人数的十二道监察御史,现在止设28人。 御史们干回本职工作,都去监督贪官、弘扬新风吧!没必要分治刑狱了。——以前可以对地方案件进行复核,现在权力丧失了。很可能也无法把普通人押解至京。 京城里堆积的外省案件工作量降低,犯人数量自然也降低。工作人员自然也不需要有那么多啦。建文3年因此做出了人员的调整,减少了分管外省的右寺工作人员数量。】 老朱对于监察御史的人数,是有过调整的想法的,大抵是每道设5个御史,如此便是60人。看上面的意思,自己最后还是决定人数不定。 毕竟一直维持60人,颇为冗官。但是这小子一下子砍到28人……太能裁了吧! 【朱棣登基了,大理寺的官员上奏。老大啊……人数当年是这样、那样的原因调整的勒。您斟酌斟酌? 朱棣听了报告,非常重视,和李景隆、茹瑞等重臣共同商议此事,两人均建议保留66开。该系统运行2年后,大概受重设都察院、司法权被中央夺回的影响,运行不畅。→永乐2年9月,左寺4人,右寺8人】 r /> 尤其是李景隆,本来因为无话可说而神游天外的他,突感开心。毕竟在朱棣的朝廷,他也是被重视的,还能被问这种重要的问题。 可是……未来的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呢,竟然鼓吹朱允炆的建文政策。这……这瓜田李下.… 【中央法制相关的部分,还有原本刑部、都察院均下辖6名司狱(狱警)。建文年间,革去刑部4人,都察院5人,两个部门加在一起只有3个狱警了。 与此同时,他不断地把地方司狱司当做冗官裁撤。 古代的行刑权一直没有被独立出来,本来这也应该和其他司法部门互相牵制,保障犯人服刑时的基本待遇,不遭到虐待。 从太宗实录里就能看到,监狱管理一直很成问题,如果案件处理不及时,那些犯人就会在狱中被折磨致死。 朱棣因此提醒刑部赶紧把案子结了,别拖延症。 其实还有个办法,就是改善监狱管理环境,这一般也得增多人手。朱允炆的办法是都裁掉? 裁掉了狱警没错,但犯人总要关吧?尤其是地方监狱……Up不认为,那种情形下的犯人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我愿把这些都叫做“眼不见、心为静的”的国王新衣式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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