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陈雨生并排整齐坐下,班长给我们每人一本部队的《条令条例》,让我们先整体浏览一下,然后背诵《士兵职责》。 我翻阅着手中并不熟悉的“课本”,大概清楚了部队的《条令条例》分为《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保密条例》四大部分,目前的任务,我只需要把士兵职责背下来就可以了,毕竟也是为了完成而完成。 士兵职责共分为八条,将近200字吧,对刚从学校出来的我来说,也就10分钟,可能是里面的文字是我从未涉猎过的,这次背诵的时间有点久,接近20分钟。 我对班长说:“报告,班长,我背完了,”班长显然有点吃惊,但我对他的表情并不意外。班长拿过我手里的《条令条例》,让我背诵一遍试试,我信心满满,一字不差的背诵完毕。 班长把“课本”递给我说:“你在熟悉一下别的内容吧”。我小声的问了句:“班长,我们下午还有别的任务么?”“今天第一天来,还是以熟悉环境为主”,班长说。 此刻的我,想打电话,想发短信。想用电脑登录QQ(当时我的手机不支持手机登录QQ的功能),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被允许的,我也不敢多问。 无聊的翻阅着条令条例,思绪早已不知道在哪,想到的都是在家、在学校的过往,我承认,我想家了……心里也有一丝丝的后悔,在学校里上课不好么?跟同桌大乃随便聊点什么不好么?跟鹏威课间一起上个厕所,聊会儿校足球队的事不好么?在家想想给邱菊写信写点什么不好么?我靠!邱菊…… 邱菊,我的天!由于之前的两天我都在路上,心里太过伤感,也怕她因为我掉眼泪,只记得跟她发过几个短信,之后并没有在回复她。我怎么没在车上跟她打几个电话呢,哎呀!懊恼、后悔充斥着我的内心……在看看今天星期几,12月10日,星期三,更加追悔莫及了。 邱菊,一个跟我相同年龄的女孩,我们是在初中的补课班认识的,初见她,就觉得与众不同,干净、大方、秀气,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我当时就特别想认识她,但那个时候通讯太不方便,没有几个人有手机,就更不用说现在的通讯软件了,我和她唯一的交集,就是我在补课班英语基础差,她总是特别善意的提醒我、帮助我。 而我只能在补课班下课以后,夜色中看她回家的背影,殊不知,这一切,她早已察觉……终于,利用初中即将毕业,互相写同学录的机会(其实是我故意让她写的),我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QQ号),那一刻,我激动万分!那天下课后,我飞速跑去网吧,登录上QQ,添加她的号码,申请加为好友,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操作……剩下的就是等待。 嘟嘟嘟……她通过了,几乎不到一分钟,我其实有预感今天她会去网吧,或者在家用电脑登陆,当我知道她在家登录QQ以后,我们都表现的很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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