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纤纤见江萝一直没有准备,于是问了句:“猪猪,怎么回事,快准备啊。” princess_555:“我想等一个朋友。” 纤纤ミ女子:“哦,好吧,你催一下,不能等太久。” 江萝偏头对身边的祁盛道:“你快点啊!” 他居然还在慢悠悠地起名字,又扫了眼江萝的屏幕,看到她的名字:“princess?” “对啊。” “你知道我家哈士奇的名字吗?” “知道啊,你不是叫它狗吗。” “狗,是它的小名。” “它本名叫——公主。” “……” 江萝不想跟他讨论狗狗名字的问题,“别磨蹭了!快进来,人家等着呢。” 祁盛耸耸肩,随手在键盘上打下一个字:kin_666。 江萝看到这个名字,心脏不由得突了突。 在《劲舞团》里,这名字跟她的一看就是情侣名,适配度百分百。 “你…不许叫这个!” “为什么。” “你叫这个,纤纤会误会的!” “她又不知道是我。” 江萝想了想,也是。 反正他不常玩《劲舞团》这种游戏,一时兴起罢了,这号估摸着以后也不会再登陆。 很快,祁盛进了房间,江萝赶紧点击了“准备”,顺带也提醒他快“准备”,人家都等了好久了。 祁盛选择了跟江萝组成情侣队。 笑着伪装丶:“纤纤,这也是你朋友吗,怎么又来个农民啊?” 在《劲舞团》里,对没有衣服的都叫“农民”,这些不肯付费买花里胡哨衣服的玩家,基本上就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纤纤ミ女子:“猪猪,这也是你朋友?” princess_555:“昂,刚认识的网友。” 她打下这几个字,明显心虚。 孟纤纤没有多想,开了房间,这次音乐更快,孙燕姿的《第一天》。 一看这个速度,江萝干脆直接放弃好了,除了前两三个按键能跟得上之外,但凡超过五个按键,她就完全没办法跟上音乐的节奏了。 江萝本以为祁盛不常玩《劲舞团》,技术肯定不怎么样,却没想到他手速居然这么快,无论是短键盘还是十几个的加长键,在不过几秒的时间里,他全能快速反应,按下空格键。 而且每一次空格,都是完美的紫色perfect! 江萝惊呆了,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那双修长漂亮的手指尖,指节根根颀长,斯文又有力。 他手速,好快!!! 确定以前没玩过吗? 不只是江萝,身边好几个《劲舞团》资深玩家妹妹,都纷纷离开了自己的电脑,过来看祁盛这神一般的操作,低声赞叹。 就在这时,祁盛忽然出声提醒:“你是我的搭档,不是观众。” “啊?” 他视线落在屏幕上,快速动着指尖,语调不耐:“到底玩不玩。” “我不行啊,太快了。” “能跳几个是几个,别一开始就放弃。” 这是祁盛常对江萝说的话,他从来不会带着谁躺赢,即便cs把把都能赢,但胖子他们也还是要努力杀敌。 江萝沉了沉心绪,集中精力,努力按下每一个方向按钮,即便速度没那么快,但偶尔两三个舞步还是能跟得上。 终于,歌曲缓缓进入尾声。 江萝松了一口气。 毫无疑问,祁盛拿下了全场最佳MVP,还是带着技术无比拉胯的江萝,躺赢了。 欢呼和彩带飘落,庆祝属于他们的胜利。 而画面里,江萝和祁盛两个穿着初始白T的“农民”角色,也自然而然地靠在一起,做出了一些亲热的动作。 江萝脸颊有些泛红,想着赶紧退出去。 这太尴尬了。 她用余光扫了眼祁盛,祁盛正偏头看胖子那边的cs激战盛况 压根没在意这些。 就在这时,江萝的游戏界面忽然闪退回桌面,提醒她,时间还有倒数一分钟,请续费,否则就要关机了。 江萝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她得回家了。 “走了哦。”小姑娘背起书包,跟祁盛和胖子他们挥手告别。 煤球也挥了挥手:“拜拜啊,路上注意安全。” 胖子笑着说:“猪猪妹能有啥安全事故。” 江萝哼了一声,走出网吧大门的时候,回头看了祁盛一眼。 他退出了《劲舞团》游戏,重新进入了和胖子他们的CS界面。 走出网吧,一阵清风吹拂着小姑娘热乎乎的脸蛋。 今晚,又像是一场梦。 其实,很多女生都觉得祁盛十分王八蛋,又禁不住被他身上这股子混球劲儿吸引。 但江萝知道,祁盛对朋友真的很好。 初中那会儿,煤球家里出了事,他爸在工地受伤住院,家里母亲生病也需要照顾,煤球一个人照顾不过来,祁盛便在医院陪了他爸一整晚。 后来煤球他爸说,他半夜想上大号,也是祁盛帮忙递的盆子。 祁盛那样的大少爷,洁癖程度近乎发指,家里从来都是纤尘不染… 那一次,煤球是感动得不行了,喝醉了酒,哭着跟江萝和胖子他们说,以后刀山火海,只要祁哥招呼一声,什么都能做。 孟纤纤很想成祁盛女朋友。 但江萝觉得,就凭这家伙一天可以弄哭好几个女生的混蛋劲儿,当他女朋友未必会幸福。 和他当朋友,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除了刚刚《劲舞团》他随手帮她一把这些事之外,祁家那宛如图书馆一般的书房也是全天候对江萝开放的,学校里如果有谁欺负她,跟祁盛说一声,他一定会为她出头。 这是跟他当朋友的好处,而那些想要追到祁盛的女生,就没有这些待遇了。 如果孟纤纤能明白这一点,也许,她也会选择成为祁盛的朋友,而不是爱慕者。 青春期的女生那股子汹涌澎湃的爱意,压都压不住,可最终换来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与伤心罢了。 * 早上,江萝意外地看到孟纤纤居然在昨天分别的桥口等她。 “你怎么来了呀?” 孟纤纤微微一笑:“不是说好一起上学吗。” 她有点受宠若惊,毕竟孟纤纤这样的校园风云女孩,以前江萝是连认识的机会都没有的,现在竟有点要当闺蜜的意思了。 “你愿意每天跟我一起上下学吗?” “当然啊!”江萝脸上绽开了明媚的笑意,“很愿意。” “那就好,那以后你跟朋友玩,也要带我哦!” 江萝知道她说的朋友…指的是谁。 其实孟纤纤只是想利用她作为祁盛小青梅的便利、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罢了。 江萝只装作看不出她的意图,答应了她。 “你看我的新衣服怎么样?”孟纤纤转了一圈,“上周为了分班认识新朋友,特意买的。” “好看!很适合你!” 孟纤纤总能敏锐地抓住流行风尚,梳着10年初非常流行的厚斜刘海发型,蓝色针织衫的角边儿在腰间系了一个结,将纤腰曲线展露了出来,下搭格子百褶裙。 跟她一比,江萝穿得就简单的多了,白T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小熊,搭配宽松牛仔裤。 校服外套遮住了她发育得格外优秀的…胸部,同时也隔断了坏男生向她投来的讪笑讥讽的目光。 那是江萝最最最受不了的目光。 自己班上的男生碍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会太过火,但隔壁班那些陌生的男生,就过分得多了,不仅不怀好意地打量她,还会指指点点,叫她大|波妹。 导致她夏天都会穿外套,尽可能地遮住自己。 “今天文理分班,你选的文科班对吧?”孟纤纤的话,打断了江萝的思绪。 “嗯,上学期分班考,我的成绩偏文科。”江萝骑上了折叠自行车,“能摆脱物理和化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我喜欢历史和地理。” 孟纤纤叹了口气:“我理科也很不行,但没办法,为了能跟祁盛在一个班,我也只能选理科。” “如果不喜欢,勉强学不是很痛苦吗?” “我爸说脑子不够聪明的人,才选文科,一般正常的都选理科,你看咱们学校,文科才4个班,理科25个班呢。” 江萝不可置否。 的确,她听很多人、甚至包括前班主任,都这样说过。 每个老师都竭尽全力鼓励同学们选择理科,说念了理科,将来工作选择范围更广,前途更远大。 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孟纤纤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这一路上,孟纤纤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而令孟纤纤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他这人挑剔的很,喜欢的牌子蛮多的,Stussy比较常穿,运动的话,三叶草什么的,游戏就cs玩比较多,不过他什么游戏上手都快。对了对了,他最喜欢吃前面路口转角的酱肉包,以前小学那会儿在一个班,每天上学我都给他带。” 孟纤纤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纤纤一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真羡慕啊。”孟纤纤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 江萝知道联谊那件事。 当时,孟纤纤抱着衣服袋子下楼的时候,崴了脚,祁盛正巧路过,顺手给扶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不是听祁盛讲的,祁盛压根就不记得了。 江萝是在孟纤纤写给祁盛的情书里看到的,那天之后,孟纤纤说她就像被爱神之箭射中了一样。 她的情书香香的,有小雏菊和风铃草的味道。 那个年代写简短的情书表达爱意是蛮常见的一件事,祁盛是夏溪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家世优渥,成绩逆天,数理竞赛奖项拿到手软,所以他收到的情书也是多不胜数。 偏这家伙又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收到的大摞情书,他是看都懒得看,江萝闲来没事儿就会帮他拆信念信。 江萝也会给这些女孩们回信,为了避免伤到她们的自尊心,她拒绝得温柔又委婉。 但后来她也发觉不妙,她的回信越是温柔,女孩们对祁盛越发着迷和疯狂。 这…可不是她的初衷。 孟纤纤的情书写的挺肉麻的。 江萝回给她的情书则更文艺、也很清新,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去表达,又带着一股子青春期特有的忧伤疼痛中二病—— “初见你时,香樟叶盛满了夏日晴好的阳光,那一天的美好镌刻在我心里,一页薄纸所承载的倾慕,令我心惊,也令我诚惶。我瞩目远方,只觉长路漫漫,我暂未寻至归途,且担不起这般深情与厚爱,愿你安心,祝好。” 当然,所有的回信,她都给祁盛看过。 祁盛全程皱着眉头,嘴角抽筋,说她有这水平为什么不去投“最小说”杂志了。 江萝说她投过,被人家丑拒了。 虽然祁盛很嫌弃江萝写的情书回信,但也没有阻止她把这些信笺发出去,因为小姑娘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帮他回情书。 而这些情书,好像不仅没有帮他湮灭桃花,反而愈演愈烈,这么一个平时看起来浪荡纨绔的少年,没想到还有如此细腻的内心世界。 杀疯了都… 甚至有一份回信落到了语文教研室主任手里,教研室主任是个小老头,感受着满纸扑来的中二气息,眉头直皱。 …… 就在江萝默不作声地回想着自己给孟纤纤的回信内容的时候,胖子和煤球他们几个男生骑着车掠过—— “猪猪~” “昂!” “哇,是校花哎!” 胖子禁不住感叹了一声:“猪猪,你居然认识校花?!” “我加入了街舞队,纤纤是我的队长。” “厉害啊,不过你确定你能跳街舞?” “我怎么不能跳啦!” 孟纤纤笑着说:“猪猪跳得很好哦,自学成才的。” “下次要来见识见识了。” “下次我们一起玩啊,猪猪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了。” 听到孟纤纤的邀约,胖子简直受宠若惊,连声答应:“好哇好哇好哇!纤纤美女肯加入我们,我们雾宿巷炸街小分队的排面就有了。” 煤球听着他拙劣恶心的恭维,翻了个白眼,一脚踹他轮胎上,险些让他重心不稳摔了跤。 人家显然心思不在他身上啊,舔个屁啊舔。 孟纤纤跟男生们寒暄打着招呼,眸光转向了马路侧边骑着山地车的祁盛。 他穿着一身清爽的蓝白校服,没扣拉链,敞着,里面是一件纯白色的薄T,晨雾中,他线条干净而锋利,白皙的颈间,喉结突兀又明显。 白色耳机线从他颈边蜿蜒落下,没入了兜里。 他听着音乐,虽然和他们在一起,却又像独自行走在另一个世界。 “祁盛,晚上要一起走吗?你,我还有猪猪,才发现我们住得很近哎。” 祁盛摘下耳机,漫不经心道:“放学约了球赛。” “哇,那我可以来看吗?” “随便。” “好哦,到时候我和萝萝会过来给你加油!” 祁盛回头扫了江萝一眼。 女孩一个人慢慢跟在他们身后,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歪歪斜斜地骑着她的折叠小车。 “在贝壳篮球馆。” 说完这话,祁盛便加快了山地车速,独自离开了。 因为他最后补的这句话,孟纤纤愉快极了,脸上挂满了愉悦的笑意。 江萝沉默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 街道尽头,朝阳冉冉而升,少年的背影宛如奔赴烈日般…盛大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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