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茗轩内,高月坐在先前约见纪行之时坐的那个位置上,等一个人。
夏末的河风,一如往常地吹起她额间的几缕碎发。她在浸云的服侍下摘掉了帷幔,放在了旁边。
她上一次来这里,是为了利用他,顺便取他的命。这一次来这里,依然如旧。
“人带来了。”半响,张肃领着人前来回她道。
高月抬眸,看见他身后站着一个女子。高月认得她,前世曾有一面之缘。她是栀灯坊的坊主,庆无烟。
她的脸十分清瘦,一双柳叶般细长的眼睛,轻轻地弯着。而她最惹眼的,便是薄得异于常人的嘴唇,简直就像在皮肉间用刀划开的口子一般,笔直而锋利。
好在她用朱红的胭脂抹上去,标记了唇峰的位置,才让她那尖锐的长相,柔和了许多。
即便此时,她穿着花团锦簇的服饰,但微微敞开的领口,依旧暴露了她优越的肩颈条件。她的背很薄、锁骨线清晰、脖子欣长,加上她的身材高挑,远远瞧过去,活像个枯槁的骨架被层层叠叠的裳衣搂住一样。
但她绝不是什么食不果腹的难民,这幅精瘦的皮囊,是无数丰乳肥臀的女人堆起来的。
庆无烟看见高月的脸,怔了一下,随后轻笑着问道:“这是哪家公卿的小姐,自堕风尘而来?”
“你胡说什么呢?我们姑娘寻你,自有正事。若再胡乱攀扯,小心我端了你的栀灯坊。”
“哎呦,张肃大人,咱们栀灯坊是什么地方,您还不清楚?除了皮肉生意,还有什么正事可说。”庆如烟拧了一下眉,虽眉眼轻佻,但那刀削般的嘴唇,并没有多少喜色。
高月示意张肃等人退下,亲手给她去斟了一杯茶。她才带着审视的目光,一边利落地坐到了高月的面前,一边把高月从眉骨打量到了脚底跟。
“庆……姑娘。”高月顿了一下,看着她的脸,虽然有些瘦削,但胭脂之下的底色,依旧是年轻的,另有别样的风情和韵味。她实在没法子张口叫她“庆妈妈”。
“我找你,不是要跟你做什么皮肉生意,”高月茗了一口茶,淡淡说道:“而是想跟你买点东西,能取人性命的东西。”
对方执盏的手明显颤了颤,柳叶般的眼睛眯得更紧俏起来。
半晌,她笑了一声,说道:“虽说在我这栀灯坊死去的风流鬼不少,但这位姑娘,我做的是正经生意,哪有那等东西?”
“若是变卖家奴,我瞧你跟前那个丫鬟,姿色确实上乘。你把她交给我,我保管这栀灯坊的花魁,明日就换她来做。若是再会跳个舞、弹个曲儿什么的,捧成‘洛阳一绝’不是问题。”
说完,庆如烟又侧脸打量起了浸云,瞧着她美妙的身段,独立在洛水河畔,被金灿灿的阳光和疏影打着,活脱脱像一副仕女图。
“家仆顽劣,就不给坊主添麻烦了。”高月漠然一笑,从腰间拿出了一张卖身契,递到她面前。庆无烟看到其上的姓名,写着的是“庆无尘”,当即一愣,欲伸手去夺,被高月利落地收了回去。
庆无尘是她的妹妹,也是父亲暗卫营里的愚痴的杀人机器。
重生是上天给予她的恩赐,让她知晓了很多本不该由她知道的事。
那年的灾荒,死了很多人,不少难民在途中死散。高邗见庆无尘虽愚痴,但骨骼清奇,是个好苗子,便捡了回来,养在暗卫营里。
庆无烟一直在找她的妹妹。一个弱女子,不知是怎么爬过来的。辗转各地,来到这繁华之处开了个妓坊。烟火场所向来是消息的集散地,她也是为了能有更多机会打探到妹妹的消息。
这张卖身契,对她来说,只要撒个娇就能得到。
但对庆无烟来说,却是苦苦寻觅十数载依旧得不到的东西。
“想要什么?”庆无烟攥着手,凸出的指骨关节有些苍白。
“十香软筋散。”高月平淡回道。
对面的女子明显眼睑一紧。此毒是当年逃难时所救的西域僧人所赠,无色无味,使用后可使人筋骨酸软,虽日常行动如常,但半点武力都使不出来。
她为自立自保,求僧人将配方给了她。她一介女流,起初便是靠这个“十香软筋散”起的家。
这个侯门小姐,竟然连这都知道?但她并不打算深究了,和妹妹的下落比起来,“十香软筋散”实在算不得什么。
“东西给了你,我又能得到什么?”庆无烟直抒胸臆。
“自然是你妹妹的自由。”高月说道:“庆无尘现在是我父亲暗卫营里的杀手。”
“什么?!”庆无烟震惊,五指不自觉地扣紧了桌角,难怪她这些人苦苦寻觅,四处打探都找不到,原来早已被人藏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变成了杀人机器。
高月始终低垂着睫毛,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淡淡说道:“我需要她帮我杀一个人,但是那个人武术高强,身手不在她之下。”
“不想她死的话,最好把十香软筋散给我。”
半响,她抬眸,发出了微弱的叹息:“做完最后一单,你就可以领你妹妹回去了。”
庆无烟已经离开很久了,高月依旧坐在洛水河畔,吹着秋风。
不一会儿,开始有冰凉的雨丝打下来,浸云连忙取来店家的纸伞,静静地给她撑伞。
洛河如此平静,天空灰蒙蒙地,下着细细的雨雾。
高月手里攥着那瓶“十香软骨散”,心里微微有些泛苦。
她觉得自己可悲。
不过是杀死一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有什么可犹豫的。
光说不做,动动嘴的感情,她前世又不是没经历过。
何以再重蹈覆辙第二次?
如果当初选择回皇宫,面对昔日那个对自己掏心掏肺的萧桓,难道也要像现在这样彷徨纠结不成?
家族没有教会她的自私绝情、狠心绝望,世道曾教过她。
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仁义道德,真心不真心的,都无关紧要。
纪行之看不透她的心事,但也看出了她在忧虑着什么事情。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她的周身覆着厚重的浓雾,完全看不清,她的小脑袋瓜,到底在忧愁些什么?
那日他一时脑热,坦明了心迹,但就像石子投入了黑黢黢的无底洞,完全没了回音。
即使能感到她的明媚,体会到了类似爱情的东西。但他更多地觉得,她在疲惫地经营着和他的关系。这让他更加难以接受。
尽管她经常冲他轻盈的微笑,但她的眼睛里飞扬出来的纸鸢一般美好的东西,底下挂着的是千斤重的负累。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就是觉得,她在做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这件事还与他有关。
在她身边的时候,他能感到无与伦比的惬意,可每当回过神来,又觉得自己如同被致命的罂粟缠绕着,只得到了一种麻痹般的快乐。
当时越是沉醉,过后越是陷入无比寂寞的空虚。
他只能继续泡在冷水里,洗刷那些绵密的苦楚,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受。
自从与她成婚,他经常出现各种无法解释的、反反复复的情绪和感受。
直到他再也受不了这些滞重压抑的东西。
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就应该像个男人一样,干净利落一些。即便前方荆棘遍布、白骨皑皑,也要畅快地杀出来。
哪怕人头点地,也好过这样无休止地猜疑。
次日,纪行之最后一次去都尉府,和叶凌交接完所有事宜时,已是傍晚。
他回到弦月轩,看到高月倚在贵妃榻上发呆,神色茫然。他不由分说地便上前去,拉住了她的手。
“跟我去一个地方。”
纪行之才说完,便不顾众人讶异的眼神,拉着她往外去。
“什么事?”高月没反应过来。
纪行之嫌她走得慢,半道上甚至直接捞起她的腰,扛了出去。
若不是知道是纪行之,府里的下人们还以为什么胆大妄为的人强抢民女来了。
稍顷,纪行之将一脸懵然的高月,抱到了他那匹高大黑马的马背上,吓得她连忙趴下来抱住了马脖子。
“你干嘛呀?纪行之,我不会骑马。”
她紧紧搂着马脖子,由于慌张,脸又被马毛挠刺着,不多时,她的脸便急出了粉扑扑的两个小团。
语气很激动,身子却不敢动,只得小心翼翼地,用一种害怕又哀求的目光看着他。
纪行之随后跳上了马,拉住了缰绳,将她护在了身前,笑道:“将门之女,居然不会骑马?”
“怎么?不行吗?你什么都会吗?”
“行行行。”
眼看着城门马上关了,纪行之敏捷熟练地一扯缰绳,马蹄声伴随着高月的尖叫划过洛阳城的长空。
虽然,高月生在将门世家,父辈兄长都是沙场上杀敌的铁血将军,但这确实是她第一次骑马。
她从小身子弱,高邗又是奔着贤淑温柔去教养她的,希望把她培养成江南女子那种温润柔软的性子,只许她习织布女工、琴棋书画,为将来进宫做打算。
为此,还买了诗云、浸云这两个江南丫头,希望能潜移默化的影响高月柔的性子。她也确实不负众望,曾经按部就班地活成了父亲想要的样子。
只是,现在她渐渐知道,那不是她自己。她骨子里天生有一股血性,向往自由,不受羁绊。恰如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