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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宗:Catania(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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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想我应该提前将我的故事写进笔记本里,又或者用一卷厚重的卷宗将他们记录下来,这样我的伟大事迹和我的人生经历就会被铭记。

也许我的一生简单无奇,就像平静的水潭,从出生到死亡每日皆是平淡度过,直到死亡也是那样普通,我想我也得将它写下来。

也许我的一生可以是伟大的,命运从一开始便赋予我最高的赠礼,一生的经历不断将一切美好尽数馈赠与我,我每一步都像是在往上爬。我的脚下没有深渊,只有温柔的云层,和往上通往天堂的阶梯,那我应该将它们记录下来留给后世的人歌颂。

当然我的一生万一是与恶魔为伍,与邪恶相伴,那我更应该写下它,写下我一生的桀骜不驯,记录这个世界被我折磨之后的腐朽。

我之所以想着这些,仅仅只是因为我失忆了,我没有任何办法得知我的身份。

简单的一张白纸,这是我对自己的判断,太过于干净了,干净到我找不到任何的信息。

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有着怎么样的过去,如果我曾经能将它们记录下来,也许我现在也不会这样迷茫无助。

从这里醒来,所见之处皆是沙土石块,不知什么建筑被炸毁后留下的残骸,一处处堪比天灾降临后留下的深坑。

周围并没有火药味的喧嚣,看来是很早之前造成的严重破坏。周围也没有人存在的痕迹,连驻扎用的篝火焚烧痕迹都没有。

恐怖袭击?爆破实验?还是某场大规模的武装战争?

比起这些,我更应该先搞清楚,我那疼痛不止的大脑和那一团粘稠浆糊的记忆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我是一位勇者,手持宝剑与恶龙在此角逐,为了拯救美丽的公主?

我是个战争中不怕死亡的先锋兵,穿着并不合身的铠甲骑马勇敢的先行开路?

我是一位在山野间放羊的青年,熟练的用技巧领着羊群哼着小曲?

可惜美好的,勇猛的,都是幻想而已,现在的我只不过是一个穿着花边领衬衫,收腿布裤,牛皮靴子,一脸灰尘的男人而已。

我甚至想不起我长什么样子,不过我这装束确实和我心中所想的三个职业对不上号。

头发就像没有认真打理像鸡窝,乱七八糟的黑色卷发上还粘着不少土块沙砾像极了流浪各地的拾荒乞丐。

那灰蓝色的眼睛和迷迷糊糊蒙着一层雾色的瓷砖地板差不了多少,微微上扬的眼尾带着一丝嘲讽的意义,眼眶周围的是大片面积青黑色,明显是失眠过劳产生黑眼圈。

高挺的鼻梁却有着完全内凹下去的山根,上面有常年佩戴眼镜留下的痕迹。只不过那副眼镜应该早就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有满脸乱七八糟的泥土和被石块剐蹭留下的血迹。

我长得还算有点人样,这是我的第一反应。我对着费了好大劲才找到的小溪水欣赏着自己那副人模狗样的脸,无奈叹了口气,想道:“说不定我是哪家的贵族少爷落难于此呢?”

我在洗完脸之后翻找全身,发现衬衣里面藏着一本很小的破牛皮笔记本,它的周围都破旧凌乱,里面的牛皮纸都起了毛边。

右侧的搭扣上面扣着精致小巧的墨绿色钢笔,钢笔上精工打造的笔杆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笔帽上横着雕刻着“Catania”这一英文单词。就连笔尖都带着精致的花纹。

我找了个树靠着坐下,翻开笔记本,笔记本里干干净净,甚至连书写的痕迹都没有,找不到任何信息的我,用配套的钢笔在上面书写几下。

“没墨?”

好吧,我自认世界上最倒霉的事情不是失忆,而是失忆还遇到倒霉事。

随手把这个中看不中用的精工钢笔塞回衬衣内侧的口袋里。这么精致的钢笔应该能卖个美丽的价格,我在翻遍全身可以肯定,我根本没有钱,只有这个钢笔和这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空白笔记本。

哪家的贵族少爷会不带钱出门啊!

笔?纸?我想我得先给自己找个合适的身份,万一我要是个罪孽深重的逃犯的话,至少也能躲避躲避追捕。

我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把笔记本和钢笔放在一起,自信的为自己幻想出一个在世界各地追寻真理,好奇心旺盛,不怕困难励志要写出世界第一诗篇的吟游诗人。

比起自己早就遗忘的过去,解决衣食住行应该更为重要一点,我权衡利弊决定离开这里。

不过,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可能找到活人!

我望着毫无生机的四周,心想还是先活着走出这里。说不定这样能找到什么农舍或者村庄,再死皮赖脸的来上几句,说不定这段时间的吃住都能解决了。

至于我那过去的记忆,还是先抛在脑后把,说不定那天就自己会想起来了。

毕竟人总得乐观点嘛!

于是我毫无目的的在周围寻找有人存在的痕迹,直到天都快黑了,我也只找到了片森林。进去还是不进去?又是一个犯难的决定,只要天一黑,整个森林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指不定有什么凶猛野兽和奇怪生物。

不过再三斟酌,我还是决定进去。至少在我的认知里,森林可比乱七八糟的战后地好生存的很,而且说不定能找到猎户的小屋,暂时安稳的睡上一晚。

也许是太困了,我在这片森林就像无头苍蝇乱窜,留下的路标总是一下出现在我的左边,一下出现在我的右边。

就好像比如莫比乌斯环中一样,我陷入了无限的循环之中,周围的鸟叫声越来越清晰,还有风吹树叶的发出的摩擦声。

渐渐的我感觉我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开始了休眠状态。它们毫无生气!连带着我的身体也一起,让我举步难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迷迷糊糊的掐了一把自己的脸,企图用疼痛当自己清醒一些,但是很显然并没有作用,我的身体还是那般不受控制的东倒西歪起来。

眩晕感越发明显,周围也没有任何可以支撑身体的地方,我只能瘫坐在地上企图找回一点意识。

周围的景色全部变成了浑浊的油彩,一块一块的铺在面前,我冒出冷汗,手指抱着头微微颤抖,也许我就不该进来。

眩晕感越发强烈,我侧着身疯狂的干呕着,好像我的肠胃下一秒就要顺着我大幅度的反呕而从我的嘴里滑出,我心跳越来越快,急急忙忙的用手捂着自己的嘴,企图缓解这突如其来的癔症,但似乎没有什么用。

我感觉我的脚下轻飘飘的,好像毫无意思的往前走,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和森林融为一体。越往前走,我的身体不适感越来越轻。

边上明晃晃的有个光亮的小点对着我不停的晃动,我总算是清醒一些了,下意识的反过身往那光源走过去。

“清醒了?我好久没看到活的人类了耶。”

一个鹿头人提着煤油灯和竹竿蹲着看趴在地上的我。

它那圆滚滚的黑眼睛和带着绒毛的长脸离我就不到半米的距离,头上的鹿角是从头发里面生长出来的。

“啊——!”

我惊恐的站起身,发了疯似的往后跑,可那鹿头人却轻松一跃,跳到我跟前拦住我的去路。

“伙计!你这小胆子怎么敢来鲁姆斯达尔的?我觉得我长得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猛兽呀!”

“鹿,鹿头脑袋说人话!”

那鹿头人无奈的用自己的手摸摸它的脑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随后打了个响指,变成了一个脏橘色头发的大叔。

他的下巴留着一小撮毛茸茸的胡子,头发用藤条简单绑成了三股辫。

“变成这样就不会吓到了吧?我叫伊尔泽·伊顿,是个兽人。”

那人不断眨巴着圆鼓鼓的黑色大眼睛,伸出手要将我拉起来,似乎在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友善不少。

我伸出手拉住他的时候,他的手的掌心部位结了厚厚的一层老茧,是常年劳作才会留下的痕迹。

我站起身拍拍身上乱七八糟的枯叶和泥巴,警惕地从头到脚认真地扫视了一遍他。

这个叫伊尔泽的男人穿着简单的猎户装束,却没带着猎枪,而是扛着一根不是很长的竹竿,鼻梁上带着没有镜片的黑色圆镜框。

看起来确实和正常的人类没有差别。而且他刚刚似乎还救下了产生认知错误的自己。

“我没有姓名,您可以直接叫我的职业,我是一名吟游诗人。”

“年轻人真酷,连名字都没有。走吧,去我小屋里呆一晚上明天把你送出去。”

伊尔泽将煤油灯挂在竹竿上削出来的卡扣上,哼着不着调的曲儿,一步一步往森林深处走去。

我快步跟上前去,跟着这兽人一点点的往森林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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