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喧嚣依旧,但实际上夜色已经降临。
那对儿挽着手的恩爱情侣站在一处散出白光芒的路灯旁,般配得像是摄影镜头下的照片。
女生长得很漂亮,化淡妆,一头长发倾斜而下,身材也苗条,很符合网络上那些校花的感觉。
她叫苳苳,姓什么我没有印象,因为每次雪乃只会以“苳苳”这样的昵称很亲密地称呼她。
她就是雪乃的女友,更准确的说是前女友。
虽然据说怀孕了,但想来是刚怀上的缘故,身材还未产生变化,看起来依然青春靓丽。
至于被她挽着手臂的那个男生,也十分帅气有型。
明明天幕上覆着夜色,微凉的晚风如同游荡在这处偏僻校园中的幽灵,那男生却只穿一件健身背心,手臂、肩膀包括前,都有着明显的肌轮廓与线条,看起来非常有真男人的感觉。
我记得阿能曾经说过,女孩子的xiongpu有多吸引男孩子,男孩子的肌就有多吸引女孩子。她当时还感叹了一声可惜自己没有肌。
如果阿能的理论没有谬误,那这名浑身腱子的男生想必可以迷倒万千女,成为saber曾经梦想成为的那种富婆快乐男。
我不认识这个男生,但很显然,他一定是给雪乃戴了绿帽子的那位。
无论我还是saber亦或阿能都止住了脚步,没想到能在这里突然遇到名画《雪之下雪乃在上课》的另外两位主角。
而雪乃,她刚开始像是炸毛的猫,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一双乌黑的眼眸仿佛深不见底的幽潭,不知其中埋藏着怎样深沉的情绪。
对面的前女友苳苳看到雪乃后似乎有些愧疚,觉得自己没脸见她,但她表达愧疚的方法却是把自己那张被人称作校花的俏脸埋进了富婆快乐男前的肌,以这种秀恩爱的方式做了个鸵鸟。
至于那个浑身肌的快乐男,则挂着胜利者般惹人厌恶的笑容,拉着苳苳缓缓走近了我们,或者说走近了雪乃。
苳苳一直像个鸵鸟那样,将头埋在他怀里,也不阻止他,只是亦步亦趋。而快乐男则站定在雪乃面前,瞅了瞅雪乃清丽的模样,嘴角勾勒出一抹常人绝不会那么去笑的笑容。
有可能在一些花痴看来,这个笑容叫做“痞帅”,但在我眼中,实在有够恶心。
他俯视着雪乃,挑挑眉毛,慢慢说道:
“你长得也很不错嘛。如果你还想和苳苳在一起,也不是不行,只要你也当我的女朋友就行了,哈哈哈哈哈哈……”
雪乃面色很冷,如同僵了的,saber却已经绷不住劲了。
“你这家伙!”
她青翠的眼眸一瞪,牙关咬紧,握住拳头就要打向这个浑身肌的男人,却被雪乃一把拉住。
雪乃晶莹如雪莲的手拉在saber的手腕上,一双乌黑眼眸却一眨不眨地凝视着面前的男人,那眼神极其冰冷,仿佛人类难以踏足的南极中一座亘古长存的冰山。
快乐男似乎原本还打算说些什么,被雪乃这宛如来自生命尽头的眼神一瞪,话语顿时噎在了喉咙中。
他“哼!”了一声,似是觉得自己已经是胜利者了,无需再跟这失败者多做纠缠,于是偏开头,拉着始终不发一言连脸颊都难以看到的苳苳,与我们擦肩而过。
我们站在学校道路的正中,两侧人来人往充斥着欢声笑语,唯有我们伫立的这一小块地方氛围如铁一般沉重。
我有种感觉,这特别像是《拳皇》街机里的那一幕,无论站在路中央的格斗者打得多激烈、多凄惨,旁人也只是事不关己地重复着自己的生活。有些人在围观、在叫好,有些人则连看都懒得多看上一眼。
saber锁起白皙的眉头,满脸不解地看向雪乃:“他都这么说你了,你为什么还拦着我?”
雪乃张开薄薄的嘴,还未回应,一个抱着传单长相朴素的女孩儿就朝我们跑了过来。这女孩儿很兴奋地停在雪乃面前,眉开眼笑地问她:
“我们格斗社的主将超帅吧?!”
“嗯?”雪乃被问愣了,脑子一时间没转过来。
朴素的女孩儿依然洋溢着笑容,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对雪乃说道:
“刚才跟你说话的那个,就是我们格斗社的主将,超帅的吧~哦对,这是我们格斗社的宣传单,一会儿会有活动,你要是想加入格斗社的话在活动中去找我们的负责人就行了。只要加入格斗社,几乎天天都能见到主将哦~~”
朴**孩儿的眼瞳中透出一抹憧憬,将怀里的传单塞了一张给雪乃后,就活泼泼地跑走了。
我将头搭在雪乃纤细的肩膀上看了眼传单,这传单做的花里胡哨,很像是一些信了就输了的小广告。
上面说格斗社会在今日晚七点后于体育馆进行格斗技的表演,到时欢迎踢馆挑战和新人加入。
很明了,那个一身腱子的富婆快乐男就是格斗社主将,朴**孩儿是个只被他外表吸引的花痴,并因此加入了格斗社。
雪乃的眼眸静止在传单上,我有一种感觉,她所凝视的定然是【踢馆】这个字眼。
我知道,雪乃从系统姬那里获得了【八极拳】这项技能,身体素质也有相应的增强,但她是否真的打得过那个富婆快乐男还是两说。
但作为与她同一个寝室的好兄弟,我自然不会阻碍她这份亲自报仇的决心。于是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道:
“距离晚七点还有些时间,先去把子填饱?”
雪乃点点头,没有说话。
我们去了“老地方”,点了一些类佳肴,为雪乃补充接下来踢馆所需的能量。
这些原本会让她津津有味的食物此时却被她面无表情地接连吞进了子里,那模样就像是《海贼王》中的人在吃恶魔果实一样。
为了变强,就算那是坨屎味的果,也得吃下去。
补充完能量,静坐一会儿待其消化后,于七点二十一分,我们离开了“老地方”,不去管邻桌的邻桌因为喝多了酒想跟我们搭讪可还是不敢于是推搡自己的好友当出头鸟导致两人打起来后残留下的一地狼藉。
真是红颜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