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该啊,坏事做多了,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人还是要善良,不然就跟周老二家的一样,被雷给劈死。”
“就是苦了那三个孩子,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哟……”
……
朱娴是被周遭嘈杂的议论声给吵醒的。
她记得自己正坐在飞往临市的飞机上,迷迷糊糊中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她变成了另一个人,也叫“朱娴”,长着一张和她相似的面孔,生活在1990年,自幼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
父亲嗜赌如命,一对双胞胎弟弟不学无术,成日里尽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加上一个把丈夫和儿子当成天的母亲,“朱娴”就像个奴隶,日日被家人压榨着长大。
两年前,她初中刚毕业,就被父亲以五百块钱的赌债送给了老鳏夫周家老二。
说起周家老二,算不上多老,还不到而立之年,配上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委实是糟蹋了人家。
更悲催的是,周家老二还克妻,前前后后结了三次婚,三任妻子都离奇失踪了,留下三个孤苦无依的女儿。“朱娴”一嫁过来就是要给人家当后妈的,谁舍得让自家闺女遭这罪。
唯独朱家父母丧了良心,为了偿还五百块钱的赌债,愣是把人给打晕了送上了喜床。
不期然,周家老二对这个新娶进门的新娘子抵触的很,连夜卷铺盖就跑了。
朱家人认定了“朱娴”晦气,当即跟她断了关系,尚未成年的她,就这么成了三个孩子的后妈。
第一次给人当后妈的“朱娴”,把自己从小接受到的那套教育,原封不动地复制在三个孩子身上。每日对她们非打即骂,自己当个甩手掌柜,什么苦活累活都叫孩子们去干。
当真是缺德事情做多了,大晴天的出门上个茅房都能被雷给劈中。
不过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她吸了吸鼻子,一股子难闻的焦味扑鼻而来。她眼皮动了动,好不容易才睁开,顿时被眼前的一幕给惊的从地上坐起。
“阿妈……阿妈不要死……以后阿璃一定听话……”
说话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穿着一件破了洞的花袄子跪在地上,黑而乱的头发被风一吹遮住了半张脸,她一边哭一边用沾满泥污的手揉着眼睛,白嫩嫩的小脸上顿时变成了小花猫。
只可惜,她天生舌头肥大,说话口齿不清,朱娴根本听不清她都说了些什么,只好移开视线,看向跪在她身侧的另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要稍年长一些,一头的金发,脸色苍白如纸。看到朱娴醒了,她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用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笑着说:“小妹,别哭了,阿妈没死,太好了。”
几个凑过来看热闹的村民,被朱娴的死而复生早就吓得跑没了影,纷纷跑回了家关上了门,生怕朱娴的冤魂会去找他们索命。
被当成“冤魂”的朱娴此刻一脸的懵圈,满脑子回荡着——
“我是谁?”
“我在哪儿?”
“我要干什么?”
她用力敲了敲脑袋,试图让自己从梦里清醒过来。然而随着她这个动作,一些不属于她的记忆随之涌入脑海中,逐渐变的清晰。
如村民们议论的一样,原本的“朱娴”被雷劈死了,不知道什么科学原理,33年后的朱娴在睡梦中,魂穿到了这具身体里。
简而言之,她穿越了!
前世的朱娴是个28岁的大龄剩女,交往了几个男朋友,都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就吹了。她挺喜欢孩子,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生一个。
如今,让她穿到了这个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还一下子白捡了三个大闺女,她真的是栓Q了。
见朱娴好半天没有说话,两个孩子明显有些慌了,金发女孩拉着身边的妹妹从地上站起,顾不上掸去身上的泥土,连忙朝朱娴说道:“阿妈肚子饿了吧,我和小妹现在就去隔壁婶娘家讨一点回来。”
说罢,二人已经回屋挎了个篮子出来。
讨饭吃的活计,姐妹几个在原主的精心栽培下,早已是这个家里的家常便饭。遇到心肠好的婶娘会施舍她们一些,遇到心肠狠些的,她们可能一天都讨不来半碗米。
看到两个孩子轻车熟路的模样,朱娴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样疼。
她上前拦住两个孩子,拿下她们手中的篮子,略有些冰凉的手掌在她们发间轻轻揉了揉,温柔的说道:“阿妈的小乖乖,以后阿妈给你们做饭吃,咱们不去麻烦婶娘她们了。”
既来之,则安之,朱娴想通后已经把自己代入了原主的角色,决定当好这个后妈,将几个孩子抚养长大。
忽地,她想起什么,把手中的篮子放到地上,连忙问道:“你们大姐呢?”
“大姐……大姐她……被大伯娘带去罗小华家吃酒去了。”金发女孩颤颤道,“大姐说了,她会给我们带好吃的,阿妈不要着急,大姐马上就回来了。”
罗小华?
不就是仨孩子大伯娘,娘家的侄子吗?
朱娴的脑中又多了些记忆,立马把两孩子抱进屋里,“你们在家乖乖的,阿妈去把大姐找回来。”
周家母女住的是土墙砌的茅草屋,屋前堆着一个两人高的干草垛,泥场上被风吹的到处都是干草,放眼望去,一片狼藉。
此时已是寒冬腊月,艳阳高高挂在空中,却不见一丝暖意。
朱娴担心大闺女,拢了拢身上打满补丁的破旧棉袄,拔腿就往村头跑。
她所在的芦西村地处偏僻的小乡村,依山傍水,风景倒是怡人,就是离镇上较远,加上交通不发达,直接影响了整个村子里的经济。
打小吸着雾霾长大的朱娴,来不及欣赏这里原生态的风景,按照脑中的记忆,不出十分钟,就来到了村头的罗家。
罗家世代都是种地的庄稼人,老实本分了几代,不知怎地,到了罗小华这一辈,竟然生了个痴儿。
眼看着罗小华快十八岁了,智商连个两岁的孩童都不如,只会说些简单的叠字,生活自理能力更是一点没有,所有的吃喝拉撒都需要有人在旁边帮忙。
在芦西村,男孩子十八岁基本就可以成家了,罗家人也有了这心思,可一个痴儿到哪里去娶妻,于是把主意打到了刚满十岁的周家大闺女周璇的身上。
童养媳?
真是可笑!
连她这个当后妈的都不知会一声,就悄悄地把孩子带过来,办起了订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