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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美女新娘遭劫,紧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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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场瘟疫,原主的父母在同一年中相继逝世。

当时,原主只有三岁半。

对于父母的记忆,原主脑中几乎是一片空白。

记忆之初,是小赵云在烧火,赵风做饭。

兄弟两个,都把小脸弄得黑乎乎的。

然后,他们哥俩一起上山拾柴,却被别人追打。

后来,粮食被吃完了。

赵风去找赵氏族人讨要粮食,被打了回来。

饥饿到了极点之时,赵风带着小赵云去啃树皮。

小赵云只有四岁,牙根很软。

啃了一阵树皮,就松脱了两颗门牙,大哭不止。

赵风就挖出一种有甜味的草根,把小赵云逗笑了。

有一天暴雨之后,小赵云跟着赵风上山找吃的。

当时刚刚爆发过山洪,他们沿着溪流边沿往上走。

在一个水洼里,小赵云发现了一块人头大小的东西。

那东西颜色呈现出黄黑色,滑滑嫩嫩,很有弹性。

对于肉类几乎没有印象的小赵云,认定那就是一块肉。

于是,他将其命名为“水肉”。

他们哥俩抱着好奇的心情,都从水肉上抠下一小块,同时塞进嘴巴里。

水肉几乎是入口即化,化作满嘴苦涩无比的液体。

他们哥俩苦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差点满地打滚。

然后,两人喝了一肚子溪水,这才稍稍镇住了苦味。

赵风让小赵云把水肉扔了,小赵云却舍不得。

他认为,肯定是因为肉放久了这才变苦了。

所以别人不吃,扔了。

赵风无法反驳,就帮弟弟把水肉带了回去,养在水缸里。

就冲着水肉是肉,小赵云把水肉当成大宝贝,从不告诉别人。

每当饥饿之时,小赵云就会去吃一小块水肉,然后喝上一肚子水。

赵风受不了那种苦,继续吃树皮和草根。

后来赵家人又给了他们一些粮食,两兄弟就开始吃粮。

等到粮尽,便又一个吃树皮草根,一个吃水肉。

想到这里,赵云突然愣住了。

当年的小赵云,只要吃了水肉,再喝一肚子水,就会有大半天不再饥饿!

好长一段时间,小赵云天天这样吃,却没有被饿死!

如此来看,水肉必定是非常有营养的东西。

另外一个事情,也能说明这一点。

一年又一年过去,小赵云和哥哥体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区别。

小赵云比赵风白净,相貌也好看,力气还非常大。

本村之中,那些比小赵云大了四五岁的孩子,都会被小赵云三拳两脚打趴下!

邻村的夏侯兰,自幼习练武艺,还比小赵云大两岁。

小赵云在七岁的时候,就能凭蛮力和体质,和夏侯兰相持数十招。

八岁时,小赵云就能和夏侯兰打个平手!

有一天,小赵云和夏侯兰在村口比武,被童渊看见。

童渊认为小赵云是个练武的好苗子,决定收小赵云为徒。

临走之时,小赵云把宝贝水肉装进一个罐子里,请童渊将其埋进了小河底部。

赵云突然想明白了许多事。

为什么赵风体弱多病,原主却能身强体壮?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原主得到了一件宝物!

那种宝物,不但能强身健体,还能优化人体。

所以!

原主不但身强体壮,而且相貌俊美。

可惜!

直到现在,他才想明白这些。

否则的话,他一定会尽快赶回来,将那种宝物也给赵风服用一些。

“对不起!我醒悟得晚了!”

赵云在心里默念了一句,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子龙,节哀吧!”

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突然在旁边响起。

赵云侧头一看,竟是夏侯兰。

八岁以后,原主就跟随童渊学艺去了。

学了八年有余,直到一年多以前,原主下山归来,才和夏侯兰匆匆见了一面。

今日的赵云,虽已不是原主本人,却因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情感,心中也有些莫名的惊喜。

赵云点点头,站起身来。

一看小狗儿还在一旁跪着,便将小狗儿也拉了起来。

“子龙,去我家里,我给你接风。”

赵云略一迟疑,点了点头:“行,我就搅扰了。”

到了夏侯兰家里,赵云轻车熟路地来到夏侯太公的院子里,向夏侯太公行了个大拜之礼。

原主小时候,穷得经常只能吃水肉。

当与夏侯兰交好以后,他就常常跑到夏侯兰家里来蹭饭吃。

夏侯太公心地善良,从没嫌弃过原主。

而且,还给原主取了个字:

子龙!

夏侯兰的字是:子瑞!

从这两个字就可以看出,夏侯太公是把原主视作子侄的。

对于这样的老人家,赵云自然十分尊重。

次日。

赵云花了一些钱,请了十几个人下河去掏摸。

“子龙,你想摸什么?该不会是摸泥鳅吧?”

夏侯兰很是疑惑。

“哈哈。”赵云好笑地拍了拍夏侯兰的肩膀,“那是一个罐子,我跟随师父学艺之前,把它埋进了河中淤泥里。这么多年过去,忘了具体埋藏地点了。”

“哦。”

两人说了几句闲话以后,赵云略一迟疑,问出了一个重要问题。

“子瑞,我已辞掉军职,准备去洛阳闯荡,你愿意跟我一起吗?”

夏侯兰陷入沉思。

他不傻。

第一时间,就听出了赵云的隐藏意思。

我将出去闯荡,你愿追随吗?

在这个时代,这种事情十分常见。

谁发达了,即使不主动张口,同乡和儿时伙伴,也会自动投奔过来。

但是,像赵云这种——

抛弃当前军职,漫无目的地去往一个大城市,让夏侯兰有些理解不能。

这年月,又不流行“打工”的说法。

跟着你去洛阳干啥?

喝西北风?

夏侯兰思虑一阵,讪笑道:“太公对我管得甚严,我想和他商议一番。”

理由合情合理,却终究没有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以认为,这就是委婉的拒绝。

赵云暗自叹了口气。

有名望的好处,他在徐无城就体会到了。

现在,他印证了没有名望的坏处!

便是儿时好友,也不会选择追随你。

甚至,在当世的价值观下,他更应该去追随夏侯兰。

因为,沛国谯县的夏侯家最近两三代,都有人在朝中做官。

即使是依靠太监得的官,只能算是士人眼中的“浊官”,那也已经进入士族行列。

虽然,真定夏侯家和谯县夏侯家,其实没啥关系。

但是,这时代流行攀亲戚。

两家人拿出族谱一划拉,上数五百年,很可能就是同一个祖宗。

这样说起来,身份更低的赵云,应该选择追随夏侯兰!

想起别人穿越以后,各路英雄纳头就拜。

自己招揽一个老熟人,还遭到了拒绝,赵云心中很是有些不甘心。

想了想,他决定与夏候兰打个赌。

“子瑞,我与你来个约定!

两年内,我一定会变得天下知名!

若能做到,我希望你来帮我!

敢赌吗?”

赵云这番话,带着半开玩笑的意思。

夏侯兰微微一笑:“有何不敢?”

“那好,击掌为誓!”

赵云伸出右手。

夏侯兰微笑着,也伸出右手。

“啪!”

清脆的击掌之声,在两人之间响起。

正在这时,不远处的小河里面,一个青年从水里冒出头来,满脸兴奋地大叫着:“我摸到了,哈哈,我摸到了!”

赵云一听,顾不得再和夏侯兰说些什么,飞快地跑了过去。

当那个青年把手中的东西从水里托出来,赵云便也兴奋起来。

他当即对那青年说道:“没错,就是那东西!”

“唉~~~”

河水中的其它青年,全都郁闷地叹了口气。

好在,下河之前,他们每个人就得到了五百文。

在水里泡了一个多时辰,就挣来五百文,也是相当不错了。

赵云给了那青年一锭银子,就搬起那个湿漉漉的罐子,走到一边去了。

夏侯兰见状,便明白了那个罐子的重要性。

他强行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带着附近的闲人们走远了一些。

在泥水里浸泡了八年多以后,用来封住罐子口部的木塞子,基本上已经朽烂了。

好在,它终究还没脱落。

赵云将其打开,便看见了满满一罐子色泽黄黑、果冻状的东西。

赵云顿时有些激动。

以他的见识,至少有九成把握认定,这是一件珍稀无比的奇物。

在当世,甚至在整个人类史上,应该也只有这么一件!

如果他所料不差。

这是一种太岁。

后世对于太岁,是有所研究的。

太岁不是植物,不是动物,不是真菌。

任何一种太岁,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根本无法重现。

同样!

每一种太岁,结构各不相同,功能也各不相同。

也是原主当年走了狗屎运,方才捡到了这么逆天的宝物。

否则,他绝不会有今天。

赵风的命运,很可能也是他的命运。

暗自叹了口气,赵云小心翼翼地收起这罐宝物。

他决定,以后还是叫这太岁为“水肉”。

正是小赵云把这东西当成肉来吃,方才成就了他现在这具躯体。

赵云拎着罐子回到夏侯兰家,让人找来一个碗口粗的大竹筒,将水肉装了进去。

在有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肉应该可以活着。

转眼间,时间就到了中午。

赵云准备吃过午饭,就向夏侯兰家道别。

然而,午饭还未上桌,便见夏侯家的仆人阿松急匆匆地冲了进来。

“太公,太公,出大事了!”

夏侯太公略一皱眉,温和地说道:“阿松,慢慢讲!”

原来!

夏侯家的一名旁支族人,今天前去女方家里接亲。

阿松是夏侯兰家的马夫,那家人需要借用车轿接新娘,他就被派过去赶车。

到了一个叫做牛头山的地方,接亲队伍遇上一伙山贼。

眼见敌人势大,阿松立即解下拉车的马儿,骑上之后拼命逃跑,这才逃了回来。

夏侯太公等人一听,全都阴沉下脸。

虽然倒霉的人只是夏侯家的旁支,但终究出自同一个祖宗。

作为本地夏侯家的主脉,他们不可能见死不救。

夏侯家要出手,赵云也不得不出手。

否则,他就对不起夏侯家曾经的援手。

眼见夏侯太公看向自己,赵云主动站了出来:“太公放心,这件事我会出手!”

夏侯兰沉声道:“我去集合家丁!”

赵云向阿松问道:“对方有多少人?”

阿松略一回忆,不太确定地说道:“约莫三四十个。”

赵云心中便有数了。

即使阿松说的数字有较大出入,充其量也就五六十个贼人。

这么点山贼,他还不放在眼里。

他便向着门外走去,同时对阿松道:“你随我来,给我指路,我们马上过去!”

夏侯太公问道:“子龙,你打算一个人去吗?”

赵云头也不回地说道:“一人足矣!”

眼见赵云即将走出院门,夏侯太公对夏侯兰道:“你跟上去,不要让子龙有所闪失!”

夏侯兰面容坚毅地点点头:“太公放心!有我在,绝不会让子龙吃亏!”

当初原主刚刚学艺归来,与夏侯兰比试过。

双方比拼了一百多招,原主险胜夏侯兰。

当然,这是原主在照顾儿时好友的面子,故意放水了。

因为原主的本事高出太多,在刻意给夏侯兰喂招的情况下,外人根本看不出破绽。

便是夏侯兰,也觉得原主只比自己厉害那么一丢丢。

既然如此,他去帮赵云掠阵,就相当于两个赵云了。

便是杀不光那些山贼,逃走还是没问题的。

三匹战马,一阵风似的冲出村子。

约莫一柱香之后,三骑已经距离牛头山不远了。

隐约间,他们听到了一阵喊杀之声。

“太好了,他们还在打!”阿松露出喜色。

三骑加速奔行,很快冲上一个高坡。

上了这高坡,喊杀声就变得更加清晰了。

因为,战场就在这座高坡的下面。

不过,交战双方的人数,远远超出了阿松的描述。

其中一伙人身衫杂乱,武器也很凌乱,数量多达两三百。

不用说,这些人肯定是山贼。

另一伙人只有二三十个,人人手持环首刀,被包围在中间。

这伙人人数虽少,拼杀起来却很勇猛。

特别是为首那名壮汉!

身高八尺有余,膀大腰圆。

手持一条大铁棒,势如猛虎,所向披靡。

不过,他也只是力大而已,反反复复就是横扫和竖砸,一看就是个野路子。

由于事情有变,赵云便勒住了战马,向阿松问道:“人多的是山贼,对不对?”

阿松点了点头。

“咦?那个拿棒子的,是黄巾贼头周仓!”夏侯兰惊奇道。

“周仓?你确定?”赵云也有些吃惊。

他记得,周仓是给关羽扛大刀的,力气非常大。

而且,周仓非常忠诚。

关羽战死的那场战斗,周仓一起战死。

这种忠勇手下,有多少他都不嫌多!

“的确是周仓!”夏侯兰一副十分确信的神情。

“那个家伙曾经路过我家门口,向我们讨要粮食。

我和他打了一场,被他一棒子就把长枪磕飞了。

就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听夏侯兰如此说,赵云就确认了周仓的身份。

为免周仓折在下面,他一踢马腹,就向山下冲去。

同时叫道:“我去救人,你们留下!”

“你就一个人去吗?”

夏侯兰大惊。

“子龙,回来!”

赵云摆了摆左手,催马更急。

夏侯兰差点被气死。

在他看来,赵云的武力值也就那样。

就算赵云在战场上历练了大半年,多了些实战经验,至多也就能打他夏侯兰两个。

而他夏侯兰,至多只能打山贼五六个。

按照这样来算,赵云的武力顶天了算,也就能打十来个山贼。

现在,赵云却迎着两三百山贼猛冲,那不是找死吗?

而且,下面那些山贼,能把猛人周仓都围起来杀,岂是那么好相与的。

夏侯兰迟疑再三,咬牙道:“算了,死就死吧!”

随后,他也催动马儿,朝着山下冲去。

马儿完全奔跑起来以后,发出沉闷的马蹄声响。

交战双方,都被惊动了,一起看了过来。。

山贼头子名叫裴元绍,曾是一名黄巾小头目。

黄巾起义失败以后,他就带着几十个兄弟四处劫掠,最终拉起三百来人,在这牛头山上安营立寨。

就在不久前,他发现一伙迎亲队伍。

便率众冲下山去,把迎亲之人全杀了,把新娘子的车轿抢了过来。

打开轿帘一看,里面是个体型娇小的绝美少女,不由喜得心花怒放。

刚想回山,便见一名手持铁棒的壮汉,带着四五十人向他奔来。

对方让他放下车轿,立即滚蛋。

裴元绍大怒,让手下喽啰把车轿送上山,并和对方打了起来。

黄巾军的组织是非常松散的,除了最顶层的大方首领,下面的人互相不认识,甚至为了争地盘,经常相互争斗。

裴元绍和周仓互不认识,自然是朝死里打。

让裴元绍吃惊的是,周仓的人数虽少,却个个都是好手。

他最初带来的那点人,不多时就被周仓等人杀了近半。

他便紧急传令,将所有山贼都召了过来,这才让周仓一方处在了劣势。

眼看就要将周仓等人杀光,却没想到,又有捣乱的来了。

看见对方只有两骑,他才放下心来。

“谁杀了他,他的行头就归谁!”

裴元绍指着赵云,大喝道。

面对高速奔来的骑兵,山贼本来是有些畏惧的。

听了裴元绍的话,却又露出贪婪之色。

在他们看来,由于他们人多,杀死赵云的概率相当高。

若能抢到赵云的战马、铁枪、皮甲,个人战斗力肯定可以提升一大截。

在山寨里,至少可以当个中等头目。

贪心的山贼们发出各种各样的吼叫声,乱轰轰地迎着赵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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