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场瘟疫,原主的父母在同一年中相继逝世。
当时,原主只有三岁半。
对于父母的记忆,原主脑中几乎是一片空白。
记忆之初,是小赵云在烧火,赵风做饭。
兄弟两个,都把小脸弄得黑乎乎的。
然后,他们哥俩一起上山拾柴,却被别人追打。
后来,粮食被吃完了。
赵风去找赵氏族人讨要粮食,被打了回来。
饥饿到了极点之时,赵风带着小赵云去啃树皮。
小赵云只有四岁,牙根很软。
啃了一阵树皮,就松脱了两颗门牙,大哭不止。
赵风就挖出一种有甜味的草根,把小赵云逗笑了。
有一天暴雨之后,小赵云跟着赵风上山找吃的。
当时刚刚爆发过山洪,他们沿着溪流边沿往上走。
在一个水洼里,小赵云发现了一块人头大小的东西。
那东西颜色呈现出黄黑色,滑滑嫩嫩,很有弹性。
对于肉类几乎没有印象的小赵云,认定那就是一块肉。
于是,他将其命名为“水肉”。
他们哥俩抱着好奇的心情,都从水肉上抠下一小块,同时塞进嘴巴里。
水肉几乎是入口即化,化作满嘴苦涩无比的液体。
他们哥俩苦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差点满地打滚。
然后,两人喝了一肚子溪水,这才稍稍镇住了苦味。
赵风让小赵云把水肉扔了,小赵云却舍不得。
他认为,肯定是因为肉放久了这才变苦了。
所以别人不吃,扔了。
赵风无法反驳,就帮弟弟把水肉带了回去,养在水缸里。
就冲着水肉是肉,小赵云把水肉当成大宝贝,从不告诉别人。
每当饥饿之时,小赵云就会去吃一小块水肉,然后喝上一肚子水。
赵风受不了那种苦,继续吃树皮和草根。
后来赵家人又给了他们一些粮食,两兄弟就开始吃粮。
等到粮尽,便又一个吃树皮草根,一个吃水肉。
想到这里,赵云突然愣住了。
当年的小赵云,只要吃了水肉,再喝一肚子水,就会有大半天不再饥饿!
好长一段时间,小赵云天天这样吃,却没有被饿死!
如此来看,水肉必定是非常有营养的东西。
另外一个事情,也能说明这一点。
一年又一年过去,小赵云和哥哥体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区别。
小赵云比赵风白净,相貌也好看,力气还非常大。
本村之中,那些比小赵云大了四五岁的孩子,都会被小赵云三拳两脚打趴下!
邻村的夏侯兰,自幼习练武艺,还比小赵云大两岁。
小赵云在七岁的时候,就能凭蛮力和体质,和夏侯兰相持数十招。
八岁时,小赵云就能和夏侯兰打个平手!
有一天,小赵云和夏侯兰在村口比武,被童渊看见。
童渊认为小赵云是个练武的好苗子,决定收小赵云为徒。
临走之时,小赵云把宝贝水肉装进一个罐子里,请童渊将其埋进了小河底部。
赵云突然想明白了许多事。
为什么赵风体弱多病,原主却能身强体壮?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原主得到了一件宝物!
那种宝物,不但能强身健体,还能优化人体。
所以!
原主不但身强体壮,而且相貌俊美。
可惜!
直到现在,他才想明白这些。
否则的话,他一定会尽快赶回来,将那种宝物也给赵风服用一些。
“对不起!我醒悟得晚了!”
赵云在心里默念了一句,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子龙,节哀吧!”
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突然在旁边响起。
赵云侧头一看,竟是夏侯兰。
八岁以后,原主就跟随童渊学艺去了。
学了八年有余,直到一年多以前,原主下山归来,才和夏侯兰匆匆见了一面。
今日的赵云,虽已不是原主本人,却因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情感,心中也有些莫名的惊喜。
赵云点点头,站起身来。
一看小狗儿还在一旁跪着,便将小狗儿也拉了起来。
“子龙,去我家里,我给你接风。”
赵云略一迟疑,点了点头:“行,我就搅扰了。”
到了夏侯兰家里,赵云轻车熟路地来到夏侯太公的院子里,向夏侯太公行了个大拜之礼。
原主小时候,穷得经常只能吃水肉。
当与夏侯兰交好以后,他就常常跑到夏侯兰家里来蹭饭吃。
夏侯太公心地善良,从没嫌弃过原主。
而且,还给原主取了个字:
子龙!
夏侯兰的字是:子瑞!
从这两个字就可以看出,夏侯太公是把原主视作子侄的。
对于这样的老人家,赵云自然十分尊重。
次日。
赵云花了一些钱,请了十几个人下河去掏摸。
“子龙,你想摸什么?该不会是摸泥鳅吧?”
夏侯兰很是疑惑。
“哈哈。”赵云好笑地拍了拍夏侯兰的肩膀,“那是一个罐子,我跟随师父学艺之前,把它埋进了河中淤泥里。这么多年过去,忘了具体埋藏地点了。”
“哦。”
两人说了几句闲话以后,赵云略一迟疑,问出了一个重要问题。
“子瑞,我已辞掉军职,准备去洛阳闯荡,你愿意跟我一起吗?”
夏侯兰陷入沉思。
他不傻。
第一时间,就听出了赵云的隐藏意思。
我将出去闯荡,你愿追随吗?
在这个时代,这种事情十分常见。
谁发达了,即使不主动张口,同乡和儿时伙伴,也会自动投奔过来。
但是,像赵云这种——
抛弃当前军职,漫无目的地去往一个大城市,让夏侯兰有些理解不能。
这年月,又不流行“打工”的说法。
跟着你去洛阳干啥?
喝西北风?
夏侯兰思虑一阵,讪笑道:“太公对我管得甚严,我想和他商议一番。”
理由合情合理,却终究没有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以认为,这就是委婉的拒绝。
赵云暗自叹了口气。
有名望的好处,他在徐无城就体会到了。
现在,他印证了没有名望的坏处!
便是儿时好友,也不会选择追随你。
甚至,在当世的价值观下,他更应该去追随夏侯兰。
因为,沛国谯县的夏侯家最近两三代,都有人在朝中做官。
即使是依靠太监得的官,只能算是士人眼中的“浊官”,那也已经进入士族行列。
虽然,真定夏侯家和谯县夏侯家,其实没啥关系。
但是,这时代流行攀亲戚。
两家人拿出族谱一划拉,上数五百年,很可能就是同一个祖宗。
这样说起来,身份更低的赵云,应该选择追随夏侯兰!
想起别人穿越以后,各路英雄纳头就拜。
自己招揽一个老熟人,还遭到了拒绝,赵云心中很是有些不甘心。
想了想,他决定与夏候兰打个赌。
“子瑞,我与你来个约定!
两年内,我一定会变得天下知名!
若能做到,我希望你来帮我!
敢赌吗?”
赵云这番话,带着半开玩笑的意思。
夏侯兰微微一笑:“有何不敢?”
“那好,击掌为誓!”
赵云伸出右手。
夏侯兰微笑着,也伸出右手。
“啪!”
清脆的击掌之声,在两人之间响起。
正在这时,不远处的小河里面,一个青年从水里冒出头来,满脸兴奋地大叫着:“我摸到了,哈哈,我摸到了!”
赵云一听,顾不得再和夏侯兰说些什么,飞快地跑了过去。
当那个青年把手中的东西从水里托出来,赵云便也兴奋起来。
他当即对那青年说道:“没错,就是那东西!”
“唉~~~”
河水中的其它青年,全都郁闷地叹了口气。
好在,下河之前,他们每个人就得到了五百文。
在水里泡了一个多时辰,就挣来五百文,也是相当不错了。
赵云给了那青年一锭银子,就搬起那个湿漉漉的罐子,走到一边去了。
夏侯兰见状,便明白了那个罐子的重要性。
他强行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带着附近的闲人们走远了一些。
在泥水里浸泡了八年多以后,用来封住罐子口部的木塞子,基本上已经朽烂了。
好在,它终究还没脱落。
赵云将其打开,便看见了满满一罐子色泽黄黑、果冻状的东西。
赵云顿时有些激动。
以他的见识,至少有九成把握认定,这是一件珍稀无比的奇物。
在当世,甚至在整个人类史上,应该也只有这么一件!
如果他所料不差。
这是一种太岁。
后世对于太岁,是有所研究的。
太岁不是植物,不是动物,不是真菌。
任何一种太岁,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根本无法重现。
同样!
每一种太岁,结构各不相同,功能也各不相同。
也是原主当年走了狗屎运,方才捡到了这么逆天的宝物。
否则,他绝不会有今天。
赵风的命运,很可能也是他的命运。
暗自叹了口气,赵云小心翼翼地收起这罐宝物。
他决定,以后还是叫这太岁为“水肉”。
正是小赵云把这东西当成肉来吃,方才成就了他现在这具躯体。
赵云拎着罐子回到夏侯兰家,让人找来一个碗口粗的大竹筒,将水肉装了进去。
在有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肉应该可以活着。
转眼间,时间就到了中午。
赵云准备吃过午饭,就向夏侯兰家道别。
然而,午饭还未上桌,便见夏侯家的仆人阿松急匆匆地冲了进来。
“太公,太公,出大事了!”
夏侯太公略一皱眉,温和地说道:“阿松,慢慢讲!”
原来!
夏侯家的一名旁支族人,今天前去女方家里接亲。
阿松是夏侯兰家的马夫,那家人需要借用车轿接新娘,他就被派过去赶车。
到了一个叫做牛头山的地方,接亲队伍遇上一伙山贼。
眼见敌人势大,阿松立即解下拉车的马儿,骑上之后拼命逃跑,这才逃了回来。
夏侯太公等人一听,全都阴沉下脸。
虽然倒霉的人只是夏侯家的旁支,但终究出自同一个祖宗。
作为本地夏侯家的主脉,他们不可能见死不救。
夏侯家要出手,赵云也不得不出手。
否则,他就对不起夏侯家曾经的援手。
眼见夏侯太公看向自己,赵云主动站了出来:“太公放心,这件事我会出手!”
夏侯兰沉声道:“我去集合家丁!”
赵云向阿松问道:“对方有多少人?”
阿松略一回忆,不太确定地说道:“约莫三四十个。”
赵云心中便有数了。
即使阿松说的数字有较大出入,充其量也就五六十个贼人。
这么点山贼,他还不放在眼里。
他便向着门外走去,同时对阿松道:“你随我来,给我指路,我们马上过去!”
夏侯太公问道:“子龙,你打算一个人去吗?”
赵云头也不回地说道:“一人足矣!”
眼见赵云即将走出院门,夏侯太公对夏侯兰道:“你跟上去,不要让子龙有所闪失!”
夏侯兰面容坚毅地点点头:“太公放心!有我在,绝不会让子龙吃亏!”
当初原主刚刚学艺归来,与夏侯兰比试过。
双方比拼了一百多招,原主险胜夏侯兰。
当然,这是原主在照顾儿时好友的面子,故意放水了。
因为原主的本事高出太多,在刻意给夏侯兰喂招的情况下,外人根本看不出破绽。
便是夏侯兰,也觉得原主只比自己厉害那么一丢丢。
既然如此,他去帮赵云掠阵,就相当于两个赵云了。
便是杀不光那些山贼,逃走还是没问题的。
三匹战马,一阵风似的冲出村子。
约莫一柱香之后,三骑已经距离牛头山不远了。
隐约间,他们听到了一阵喊杀之声。
“太好了,他们还在打!”阿松露出喜色。
三骑加速奔行,很快冲上一个高坡。
上了这高坡,喊杀声就变得更加清晰了。
因为,战场就在这座高坡的下面。
不过,交战双方的人数,远远超出了阿松的描述。
其中一伙人身衫杂乱,武器也很凌乱,数量多达两三百。
不用说,这些人肯定是山贼。
另一伙人只有二三十个,人人手持环首刀,被包围在中间。
这伙人人数虽少,拼杀起来却很勇猛。
特别是为首那名壮汉!
身高八尺有余,膀大腰圆。
手持一条大铁棒,势如猛虎,所向披靡。
不过,他也只是力大而已,反反复复就是横扫和竖砸,一看就是个野路子。
由于事情有变,赵云便勒住了战马,向阿松问道:“人多的是山贼,对不对?”
阿松点了点头。
“咦?那个拿棒子的,是黄巾贼头周仓!”夏侯兰惊奇道。
“周仓?你确定?”赵云也有些吃惊。
他记得,周仓是给关羽扛大刀的,力气非常大。
而且,周仓非常忠诚。
关羽战死的那场战斗,周仓一起战死。
这种忠勇手下,有多少他都不嫌多!
“的确是周仓!”夏侯兰一副十分确信的神情。
“那个家伙曾经路过我家门口,向我们讨要粮食。
我和他打了一场,被他一棒子就把长枪磕飞了。
就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听夏侯兰如此说,赵云就确认了周仓的身份。
为免周仓折在下面,他一踢马腹,就向山下冲去。
同时叫道:“我去救人,你们留下!”
“你就一个人去吗?”
夏侯兰大惊。
“子龙,回来!”
赵云摆了摆左手,催马更急。
夏侯兰差点被气死。
在他看来,赵云的武力值也就那样。
就算赵云在战场上历练了大半年,多了些实战经验,至多也就能打他夏侯兰两个。
而他夏侯兰,至多只能打山贼五六个。
按照这样来算,赵云的武力顶天了算,也就能打十来个山贼。
现在,赵云却迎着两三百山贼猛冲,那不是找死吗?
而且,下面那些山贼,能把猛人周仓都围起来杀,岂是那么好相与的。
夏侯兰迟疑再三,咬牙道:“算了,死就死吧!”
随后,他也催动马儿,朝着山下冲去。
马儿完全奔跑起来以后,发出沉闷的马蹄声响。
交战双方,都被惊动了,一起看了过来。。
山贼头子名叫裴元绍,曾是一名黄巾小头目。
黄巾起义失败以后,他就带着几十个兄弟四处劫掠,最终拉起三百来人,在这牛头山上安营立寨。
就在不久前,他发现一伙迎亲队伍。
便率众冲下山去,把迎亲之人全杀了,把新娘子的车轿抢了过来。
打开轿帘一看,里面是个体型娇小的绝美少女,不由喜得心花怒放。
刚想回山,便见一名手持铁棒的壮汉,带着四五十人向他奔来。
对方让他放下车轿,立即滚蛋。
裴元绍大怒,让手下喽啰把车轿送上山,并和对方打了起来。
黄巾军的组织是非常松散的,除了最顶层的大方首领,下面的人互相不认识,甚至为了争地盘,经常相互争斗。
裴元绍和周仓互不认识,自然是朝死里打。
让裴元绍吃惊的是,周仓的人数虽少,却个个都是好手。
他最初带来的那点人,不多时就被周仓等人杀了近半。
他便紧急传令,将所有山贼都召了过来,这才让周仓一方处在了劣势。
眼看就要将周仓等人杀光,却没想到,又有捣乱的来了。
看见对方只有两骑,他才放下心来。
“谁杀了他,他的行头就归谁!”
裴元绍指着赵云,大喝道。
面对高速奔来的骑兵,山贼本来是有些畏惧的。
听了裴元绍的话,却又露出贪婪之色。
在他们看来,由于他们人多,杀死赵云的概率相当高。
若能抢到赵云的战马、铁枪、皮甲,个人战斗力肯定可以提升一大截。
在山寨里,至少可以当个中等头目。
贪心的山贼们发出各种各样的吼叫声,乱轰轰地迎着赵云而来。